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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中精神抚慰金如何计算

202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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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本文将就医疗纠纷赔偿中精神抚慰金及其计算进行简单介绍。

造成医疗纠纷的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 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承受精神创伤而应获得的以货币方式支付的精神补偿,是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按照《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患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主体为患者家属;如果患者残疾,该项赔偿的请求主体应为患者本人,而其家属无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纠纷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如何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是对每一例都计算为6年、3年。更不是对死者的每一个近亲属都要计算一笔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计算年限时,可根据患者原有疾病状况、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对残疾者也可掌握在一至四级伤残赔偿3年、五至八级伤残赔偿2年、九至十级伤残赔偿1年的原则。否则,如果一级伤残与十级伤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区别的话,似乎不公。根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对医疗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不直接向患方赔偿,患方也不能向医务人员索赔。

医疗纠纷赔偿——相关资讯医疗纠纷案件仅一成被认定为事故并赔偿

面对愈演愈烈的医疗纠纷,有多少人选择了正确的维权道路?昨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省直医药专场报告会在广州举行,省委党校教授、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表示,由于耗时长赔偿低,只有不到三成的医疗纠纷最后会诉诸法律。

医疗纠纷索赔 2万以上不得“私了”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下月起,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在翠屏区、临港区率先试点运行。这意味着,一旦发生2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索赔,医患双方将不能“私了”,需要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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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车损险赔偿额度如何计算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出行的方便,坐公交车的越来越少,拥有私家车的家庭越来越多,而对于有车族来说,车险的投保、车险的理赔都要面临,很多车主对车损险赔偿金额要如何进行计算不是很清楚,一旦遇到了车险,就不知所措了,小李就是个例子。

前几天,小李倒车时由于一时疏忽,不小心撞在了停车场的柱子上,车尾瘪了一大块,好在小李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损失不会太大,但是,小李却不清楚,平安车损险赔偿额度应如何计算呢?在了解平安车损险赔偿额度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下车损险赔偿金额是根据什么来定的。

车损险赔偿金额的多少一般是根据车辆损失维修情况而定。但是,投保车损险的车主们要注意车损险的赔偿范围并不是仅仅限于自己的车辆损失,在车损险条款当中规定对其他方面的财产损失也提供赔偿责任:

1.保险车辆由于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您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2.抢救过程中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所消耗的合理费用因抢救而损坏他人财产,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

3.雇佣拖车在拖运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保险车辆损失扩大的部分)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这些因被保车辆出现意外造成的损失费用金额,也包含在车损险赔偿金额当中。

同很多险种一样,车损险也有自己的免赔率。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车主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扣除5%至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为了在车辆遭受损失后能获取更高的车损险赔偿金额,车主在投保车损险的时候要附加上不计免赔特约险。

了解了车损险赔偿金额是根据什么来定的,我们再来看一下平安车损险赔偿额度如何计算 。

平安车损险的赔偿计算的方式大概是这样的:根据平安车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将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规定全部事故责任比例根据情况的不同可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以及次要责任。比如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保险车辆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30%等等。

如何计算养老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不少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但不知道自己退休后到底能领多少养老金,也有退休职工对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不知道是怎样得出来的。不少人提出这样的疑问:如何计算养老金?

如何计算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二是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3%。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的乘积。

由此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之和,底限为0.6,高限为3.0。通俗地说,缴费基数越高,缴费时间越长,将来退休时领到的养老金就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如何计算养老金——相关链接海南省如何计算基本养老金?

目前,我省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计算主要是按2008年《养老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组成。如有视同缴费年限(即连续工龄),或者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以上两项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项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说,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项组成。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过程非常复杂。第一项:统筹养老金是由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给1个百分点;第二项: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第三项:过渡性养老金是由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再乘以视同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建立前实际缴费年限,再乘以参数1.4%。

因此,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退休时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和历年缴费基数的高低,累计缴费年限以及视同缴费年限和建立个人账户前实际缴费年限的长短,还有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退休年龄的大小问题。

青岛退休养老金如何计算?

自2011年1月1日起再设三年的过渡期(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还是按新老两种办法来对比计算养老金,其中对于按新计发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仍低于按老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按一定比例发给补贴,2011年退休的补贴额为本人新老计发办法对比计算的差额部分的80%, 2012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50%,2013年退休的补贴额为差额部分的20%,过渡期结束后(2014年1月1日起)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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