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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保需谨慎对待

2021-02-01
保险规划经济需求法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很多人面对市场上众多的保险产品,不知该如何选择。选择错了或者中途退保都会带来经济损失。那么如何退保才能减少损失呢?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近日,佛山市民蔡小姐向信息时报记者投诉称,她原本想在续保前把某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退了,却不料在其银保人员的“误导”下仍续了保,她和该银保专员向该人寿公司申请全额退还续保保费,但遭到拒绝。9月5日,记者就此事致电某人寿广东分公司,9月6日晚,该公司有关负责人答复记者称,他们从未明确拒绝过蔡小姐的申请,而是一直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而9月6日当天该公司已同意向蔡小姐退还保费。

消费者投诉

办退保反被续保申请退款竟遭拒

据蔡小姐介绍,去年8月26日,她在佛山三水某银行点办理业务时,在银保人员的游说下买了某人寿公司一款分红型保险,缴纳5000元保费。今年8月中,蔡小姐收到该公司续缴保费的短信通知,因正值用钱之际,她便决定在缴纳第二期保费前退保。

今年8月25日,也就是在续缴保费的前一天,蔡小姐来到上述银行点办理退保手续。某人寿驻该银行点的银保专员了解情况后,对蔡小姐说,“由于你的保险没有到期,拿不到分红和利息,只能退还2655元的现金价值。”该专员建议蔡小姐8月27日(26日是星期日)再到银行办理手续,这样可以多拿200多元的分红。

8月27日上午,蔡小姐收到银行的短信通知,绑定保险的账户被自动划账5000元到某人寿用作第二年保费,也就是说已经“被”续保了。蔡小姐到银行网点问上述银保专员:“为何之前我来退保你让我27日再来,现在却将账上的钱转走?那我现在退保,续保保费能否全额退还?”该银保专员称可以向公司申请一下。

该银保专员与蔡小姐各写一份申请书递交给某人寿公司,申请全额退还蔡小姐在8月27日被自动扣除的5000元续保保费。但蔡小姐在8月30日接到该银保专员的电话称,某人寿未批准她们全额退还续保保费的申请。这意味着,蔡小姐前后总共交了1万元本金到保险公司账户上,按现金价值退保的话只能退还6816元,将损失3184元,比原来的2345元多损失近千元。

业界提醒

办退保应直接到保险公司

近日记者采访广州多名保险业内人士了解到,像蔡小姐遭遇的情况在银行出现得比较多,在保险公司柜台则比较少见。有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银保人员在接到客户退保申请后并不能直接办理退保,而是转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办理,这就可能会出现时间差,或者受人为因素影响,拖延退保进程。因此,他建议保险消费者需退保时应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该人士认为,如果客户未能及时办理退保手续,账户被扣费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客户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时已同意按时从其账户划费。他建议,如果需要退保,保险消费者只需提前将账户上的资金转移,而如果出现像蔡小姐那样因营销员疏忽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况,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解决。

专家解答说,办理退保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退保的资格人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申请办理退保,须取得投保人书面同意,并由投保人明确表示退保金由谁领取。

2.投保人申请退保,合同生效满两年的,保险公司收到退保申请后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险人收取从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后,剩余部分退还给投保人。

3.退保人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为了维护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在下列条件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办理退保手续:(1)已发生伤残医疗赔付的保单;(2)已到生存领取期的保单(投保人已完成缴费义务,避免投保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

专家提醒退保时可能收不回已交全额保费,保险公司只返还现金价值。在保单持有初期退保,现金价值可能低于所交保费的30%;持有时间较长的保单退保,还会失去应得的保障。

专家建议准备购买保险的客户,一定要充分评估自己及家庭的经济状况和风险,充分了解自己的需求,这样就不会出现退保导致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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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或失效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投保人主动要求退保,解除保险合同,也可能由于投保人失误,无意间让保单失效。其实,一旦过了保单犹豫期,无论哪种方式下的保单解除成本都会很高。下面我们不妨了解一下最常见的保单解除或失效的原因。

低成本的保单解除

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险费。投保人在犹豫期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对在犹豫期内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高成本合同解除或失效

(一)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其知道的与保险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如实告诉保险公司。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不少消费者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被发现投保时隐瞒事实,不但得不到赔偿,保险合同也立刻解除了。

(二)未及时续期保险费

首期保险费以后的分期保险费称为续期保险费。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要按时交纳保险费。如果未按时交纳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在60天的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但在宽限期后,因为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单已经失效,被保险人将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不过,保单失效后还是可以补救的。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俗称“复效”),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后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在双方协商一致,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三)犹豫期结束后解除合同

在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俗称“退保”)。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一笔退保金。比起已经缴纳的保险费,退保金需要扣除保险公司管理成本、已经经过的保险期间的保障成本等等。所以退保金的数额不会太高。

实际上,无论是无意间的保单解除、失效还是主动退保,对消费者来说成本都很高。第一,保单作废后,消费者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第二,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消费者若重新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在一般情况下,费率、核保要求都会提高。有时候甚至已经超过最低投保年龄而无法投保。第三,在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直接的经济损失。

缴不出保费怎么办?

很多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预料到保费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压力,在缴费时往往力不从心。这时,比起无奈地退保,不妨用用保单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功能,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对于在财务上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的投保人,与退保相比,保单质押贷款对投保人更加有利,既可以有助于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合同约定得到保险保障。不过,保险公司对于办理保单贷款的投保人会收取利息,如果贷款期限较长,费用也是不能忽略的问题。(转载)

投保银行保险需谨慎 提前退保损失大_保险知识


社保只能保障基本生活,专家建议个人在享受社保的同时积极选择商业养老保险来维持老年生活品质。但是,也有部分消费者投保了分红险后选择退保,专家提醒,分红险提前退保须扣手续费。

上周,杨先生想把自己存在银行的10万元取出,但却被告知要扣除几千元的费用。原来,这10万元是他购买的1款10年期一次性缴费的银行保险产品,由于没有到期,提前退保必须扣除一定的手续费。杨先生非常不满。因为在存款时,一位工作人员向他介绍,通过这种理财方式,不仅有保障,利息高于同期储蓄,还不用扣税;而且每年分红。

分析:像杨先生这样的客户并不少见,不少人购买了银保产品,却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一种保险;还以为是银行提供的一种理财方式。据介绍,银保产品主要有: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而其中分红险、万能险一般是无风险的投资,收益也通常比银行利率高。

于是,不少人认为,分红险、万能险是“把钱存在了银行,既可以提供保障,又比银行利息高”。因此也就想当然地认为如同储蓄,可以随用随取。当然,这其中也存在少数银行、保险工作人员误导的情况。“银行保险,其实只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

保险专家高伟介绍,银行储蓄是由银行承担责任,而银保产品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银行只是作为中介机构和销售的一环,对银保产品的收益回报不负任何责任。相对于银行储蓄,虽然同等金额的银保产品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但如果在未满合同期时中途退保的话,投资者不可能拿到全部的保费,投资的本金将有较大的损失。

建议:银保产品的本质是保险,是规避风险、稳定财务的工具。如果资金流动性要求高,或者短期内对资金有需求者,应避免购买此类保险。目前,市场上的银保产品越来越多,但多以寿险为主,投资人要充分认识自我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保险人士给出建议: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购买意图。若从未买过保险,应优先考虑健康险和意外险等保障型险种,再考虑分红、万能等投资型险种。若侧重投资、对资金灵活度有相应要求,可选择现金分红类保险。若对资金灵活度要求较低,在要求投资回报的同时,对自身保障也有一定要求,保额分红险带来的“保障增值”便是上佳选择;该险种每年分红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用来直接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其优势在于保额复利递增所带来的保障升级,及后期复利累积带来的高回报率增长;另外,在发生理赔、满期或退保时,还可根据当时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获得1笔终了红利现金。因此,保险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也很重要。

合同效力,保险合同的恢复与退保都需谨慎


投保人寿保险,交费期限较长,多以十年或二十年交费的为主。在漫长的缴费期中,可能会发生由于疏忽或暂时经济困难而未能及时交费的情况,这种情况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保险法》明确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这里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未能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效力中止或减少保险金额。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而减少保险金额是未按期交费的补救措施,可以不中止合同效力,但是有条件的,即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就是说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规定了未能按期交费的解决办法;其次,按期的“期”是宽限期,指保险人催告之日超过三十日或超过约定期限六十日;第三,在宽限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进行保险给付,给付时可以扣减欠交的保费。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催告不是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部分公司在收缴续期保费时有催告的流程,但大部分公司没有。对于没有催告的,投保人不可以认为因为没有收到催告通知保险公司就无权中止合同。

《保险法》中还就保险合同的复效和解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可以看出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一是保险双方达成协议;二是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这里要明确的是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保险公司没有合同解除权;只有合同中止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才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如果保险公司到期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保险合同仍处于中止状态,如无特别约定,投保人仍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

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由于保险前期费用较高,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一般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如果可能要尽可能采取其他的补救方式,不要轻易退保。

买保险需谨慎对待每个细节 谨防4种保单纠纷导火索_保险知识


作为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桥梁,代理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介绍保单内容,到引导投保人填写信息、签名,最后帮助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取保险金。可以说,当广大消费者通过保单实现家庭财务状况更为稳固的目标时,代理人功不可没。要避免代理人渠道的诸多纠纷,投保人、被保险人还应认真对待买保险过程中的四大细节。

然而,每个群体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一些专业素养不过关的代理人往往是保单纠纷的导火索。现在,监管机构对代理人的管理可谓越来越严格,而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大家也应当从自身做起,认真对待投保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否则,自身利益仍然可能受损。

保单亲笔签名才有效

我们知道,在《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如果没有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合同是无效的。这当然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避免由保单引起的道德风险。

除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可代为签名外,其他家庭关系成员都是无法相互替代的,如夫妻、父母与成年子女等,代理人也不例外。

2015年,吴女士通过代理人为自己和先生分别投保了20万元的终身寿险,然而就在保单签名时,由于先生出差在外无法签名,于是吴女士就请代理人代劳。没想到,当先生2018年不幸发生意外去世后,保险公司却因为先生未亲自签名为由拒绝赔偿,最终,吴女士只能承受双重打击。

如实告知亲自填写信息

签名必须自己完成,那基本的保单信息是不是可以偷个懒,由代理人代劳呢?我们不妨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2017年,方女士与某保险公司签订重疾险保单,保额5万元。投保1年后,方女士被查出患有卵巢癌。拿着病历找到保险公司后,却被告知因她隐瞒了过往病史(过敏性鼻炎),而无法得到赔付。

原来,方女士在投保时就图了一时方便。她只是在保单上签了名,而其他内容均由代理人填写。没想到,这个小小的环节埋下了隐患。

根据规定,在重疾险合同订立时,有关“健康告知”的部分应当由代理人引导客户阅读后自行填写,虽然相关代理人显然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可对方女士来说,损失是难以弥补的。

避免给付代理人现金保费

代理人私吞保费会给投保人、被保险人带来麻烦。

在新《保险法》颁布之前,有关代理人私吞保费究竟谁该负责,保单又该作何处理的纷争难有定论。如今,在新《保险法》的规定下,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得到了一定保障。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保险公司名义订立合同,保险公司仍应承担此保险合同的责任。

不过,消费者追讨利益的过程同样免不了麻烦,获得理赔款的时间也可能被延后,因此,我们建议大家最好不要将现金保费交给代理人代劳,而是选择刷卡支付、网上支付等不经过代理人之手的支付方式,以确保保费可以直接交至保险公司。

犹豫期谨防代理人“代劳”思考

无论代理人将保险产品介绍的多么天花乱坠,保单实际的保障能力、给付原则、免赔责任都要以条款上的白纸黑字为依据。

2016年,市民黄女士在代理人的介绍下购买了一款分红险。“我们这款产品,如果银行加息,它也跟着涨利息,银行降息,它则不会降,而且除此之外还给你分红。存银行也是存,干吗不选择一款收益率高的产品呢?”代理人的话打动了黄女士,可事实上,在投保的第三年,黄女士就没有拿到分红,一问之下她才明白,原来自己购买的分红险并没有“确定给付”一说,遇上金融危机,自然是分文没有了。

因此,为了避免代理人夸大介绍,或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初步了解产品时有所误解,我们建议大家在保单犹豫期内慎重查阅条款,一旦发现产品并非自己想要的话,在犹豫期内退保还不至于损失保费。

分红保险“红火”背后需谨慎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居民学会了资金投资,近几年市场上盛行的保险产品分红保险备受投资者关注,然而,分红保险不是人人都适合买的,投资分红保险仍需慎重考虑。

由于既是保险,还有分红收益,越来越多的市民将目光投向了分红险。与其他投资型保险相比,分红型保险最主要的特点是保障性,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购买,不能完全作为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最近很多新产品都和分红挂钩。”一家保险代理公司从业人员表示,“现在市民越来越注重资产升值,所以一些带有投资分红收益的产品很受欢迎。”

什么是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是保单持有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保险种类,保单持有人每年都有权获得建立在保险公司经营成果基础上的红利分配。简单的说就是分享红利,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

分红收益取决于公司盈利

对于消费者来说,同样是购买分红险,在保障差不多的前提下,可倾向于投保历年来分红收益比较高的产品。不过产品说明中给出的预期收益,并不能成为消费者购买的首要理由。

分红保险保险费用比较高,具有确定的利益保证和获取红利的机会。分红是不固定的,分红水平和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有着直接关系,保险公司与客户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分享经营成果。分红保险的红利是保单所有人从保险公司可分配盈余中分享到的金额。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目前市场上的分红险一般分为投资和保障两类,投资型分红险的保障功能相对较弱,多数只提供身故或者全残保障,不能附加各种健康险或重大疾病保障;保障型分红险产品与传统保险产品功能一致,侧重给予投保人提供灾害保障,分红是附带功能。

分红险收益率虽然可以抵御通胀,但它仍是保险,不能单纯地视为理财产品,购买分红险仍是一种消费,而且投保一年之后才公布的分红收益使其反应速度远落后于加息,如果短期投资,收益很可能低于同期银行储蓄利息。因此市民购买分红险,始终要站在保险保障的立场上。

另外,分红险的收益虽然比较稳健,但并非所有人都适合购买分红险,有两类家庭应慎购分红险:一是分红险变现能力较差,短期内有大笔开支的家庭应慎购分红险。二是收入不稳定的家庭不宜购买分红险。理财规划师提醒市民,若有条件购买分红险,通常合理配置不应高于家庭可支配资产的20%到30%,因此侧重保障需求的家庭可选择一些保险期较长、保障功能较强的保障型分红险产品,而不应对短期的收益率看得过重。在加息后分红险备受关注的同时,投资者还需谨慎对待。

保险知识,网购保险需谨慎


临近暑假,各保险公司纷纷将竞争焦点对准短期旅游意外保险及境外旅游保险,开打价格战,网上投保由于价廉物美则更是各家争抢的宝地。因此各种优惠,折扣信息扑面而来,一时间让消费者难于抉择。中民保险网在此提醒大家,诸如此类的买保险送礼或是其他优惠折扣活动对消费者来说虽是好事,但在购买时切不可只为了低价诱惑而将目光锁定于一家保险公司的旅游保险产品。旅游者可先通过保险电子商务网站多看看再选择适合的产品。如中民保险网就汇聚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各种类型的旅游保险产品,在产品的选择上,应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掌握,消费者可先做个对比再做决定,看看哪款旅游保险产品最适合自己,谨防选错险种。

据了解,只要用户注册成为中民保险网会员即可获赠200积分,通过“旅游保险”频道进入旅游保险在线搜索功能,选择旅游时间、旅游地区、出行时间段等相关参数就可以得到精确的保险产品搜索结果,旅游者可通过最直观的的方式了解到最全面的旅游保险产品信息。通过此一键搜索功能客户甚至可以自由选择按照价格以及销量来排序,极大程度地满足了客户自主投保的意愿。

相关链接:网上买保险如何提防“假保单”?

网上保险迅速得到越来越多网民的关注,投保人数也在逐渐攀升。不过,仍有更多的人在关注的同时也存有疑虑,在虚拟的网络保险市场中,能顺利、安全地买到自己需要的保险吗?会不会走入一个“网络迷宫”,最终悻悻而归呢?网上买保险又该注意些什么呢?在网上投保后,投保人都会收到短信和电子保单,保存好这些凭证有利于日后理赔。另外,在网上买保险建议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通常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都包含意外身故理赔金,部分险种还包括意外伤残理赔金和烧烫伤理赔金,甚至特殊情况下的双倍理赔金。每个公司的综合意外险除外责任多少有点差异,常见的除外责任有战争、核辐射、醉酒驾驶、攀岩、潜水、户外运动等。

此外,大部分旅行意外险并不保障蹦极、滑雪等高风险的项目,下单前需与客服沟通是否可以投保。否则,如果因这些高风险项目导致的风险可能遭遇拒赔。部分险种虽然便宜,但有规定每人限买的份数,过度投保出险后也可能遭遇拒赔。

购买保险不可盲目仍需谨慎


近年来,国民的经济的发展带动居民收入的增加,理财成为趋势,保险等都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专家呼吁投资保险同样具有风险,消费者同样需要谨慎对待。

保险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在未来风险出现时对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所以,不应简单地将保险的收益率与其他投资理财产品相对比,并据此考虑保险投资合不合算,而应在只要温饱已经解决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给自己买一份保障。保险投资更多的是个人理财中的一种财务风险管理,主要是保障个人身体、生命或家庭财产受到损害后能够得到补偿,使风险得到分散,避免个人或家庭因为这些损害受到更大的伤害。试想一下,没有对各种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障,万一发生了疾病或者意外事故,身体受到伤害,工作突然中断,或者汽车、房子受到损失,将导致家庭财务收入的减少或中断,导致生活水平的急速下降。

保险是种种投资方式中风险性最低、最能体现“雪中送炭”效果的理财工具。但是,由于缺乏保险知识,再加上一些保险代理人的“大力”推荐,多数市民购买保险并不理智。如何理智投资,切合实际地为自己和家人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成为很多人面临的新问题。

眼下,保险与人们工作、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人们的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参保人数明显增加。但是,有些市民在投保,特别是在投保基本保障型的保险时,存在着一些盲目心理。业内人士提醒,购买保险忌盲目心理。

首先是投保险种选择的盲目。有的人投保时随大流,人家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人家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其实这样很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保险是个非常私密、非常个性化的东西。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很容易导致购买到不适合自己的产品,要知道,适合别人的不一定就是适合你的。

其次是被保险人选择的盲目。这主要针对家庭保险,如果是一个家庭,首先应给大人尤其家庭经济支柱投保,而且要尽可能足额投保。其实家长的安全和健康才是孩子的保障。主要劳力没投保,或者干脆大人不买保险而只给小孩投保,片面地、单一的投保,导致的结果是,钱花了,而家庭保障还处于真空状态。

再就是选择保险代理人的盲目。很多人投保可能从亲友那里买保险,这并没有错,但切不可局限于亲友。对于亲友也一定要多沟通、多交流和比较,特别是方案的合理性要重点考虑。还有就是很多人买保险完全凭感觉,不管保险代理人专业与否,只是觉得对方热情,能说会道,买的迷迷糊糊。其实,碰到不专业的代理人时,在保险规划上缺少正确的投保思路,以至买到的保险产品不符合投保需求,到最后保险是买了,但自己是云里雾里,为什么买、怎么买的几乎没有概念。

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

购买保险产品主要应考虑保险产品的责任是否能满足自己的需求,充分了解有关保险产品和投保单证的各种说明资料、投保的手续和流程、自己能够承担的保险费和缴费期限等。

首先要根据你自身的职业量身订做需要的保险产品。如果你在办公室做行政工作,很少出差,买各种交通意外险就不是十分必要。相反,如果你在业务部门,经常出差,还要去危险的山区、高原工作,那么投保意外险显然能帮你解除不少后顾之忧。

对于一般家庭,长期保险选择5-20年的缴费期比较合适。但如果家庭有较强的支付能力,投资理财渠道又比较少,可以考虑用一次性付费方式购买保险产品。在具体选择保险产品时,由于目前各保险公司正在销售的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最高是2.5%,有的产品甚至只有1%左右的预定利率,是较低回报利率的保险产品,因此选择购买养老、年金和终身寿险类等长期性的险种时,如果有一定的经济条件,最好是选分红或投资连结类,虽然这一类产品价格比传统产品高一些,但能减少以后利率上涨时的损失。另外,由于保险公司目前的资金运用受到很多限制,投资环境也比较低迷,对该类产品的投资和分红回报也比较低,这属正常现象,我们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最好不要轻易退保,否则有一定损失。

买保险量入为出

不要认为自己购买的保险越多,享受到的保障就越多。相反,如果过多投资在保险上,一旦你出现经济危机,无法按时缴纳费用,保单将失去意义。所以,每月购买保险的金额比重应占自己月收入的5%到10%为佳。因为一旦自己经济收入减少,就很难继续交纳高额的保险费,届时如果退保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还会失去保障。不退保又难以维持,会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专家建议投保的费用以自己收入的5%到10%为宜。即如果你一年能赚5万元,拿出2500到5000元买保险是适度的。

据了解,一般购买保险的多少可以根据以下公式来进行计算:“需购买的保险=你想要的保险程度-你现有的保障水平”,也就是说,你如果想要30万元的保障,而你的社保有7万多,公司又为你买了补充险2万元,那么你只要买能保20万元的那一档保险就可以了。所以,理性的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

不同时期需求不同

不要认为自己刚刚进入社会,收入少,可以等到有钱的时候再投保。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人们处在不同的人生时期,个人年龄、工作时间、家庭结构、收入状况不同,那么所需要的保险也是不同的。我们要注意的是年纪越轻,保费越便宜,因此投资保险越早越好。参考国外的做法,儿童从出生起就开始拥有自己的保险规划,并伴其终生。而且人在20-30岁期间刚刚踏入社会,由起跑线向终点冲刺,大多数人身体状况良好,精力充沛,且家庭负担不重,经济上无太大的压力。因此保险的需求应限以自身保障为主,以健康、意外、养老保险为基础。在经济基础日趋稳定时,再投保一些投资类的保险,有稳妥固定的收益,这样,还可以为以后成家立业做准备。

20-25岁刚刚步入社会,收入不多,面对变动因素多,尚没有足够的社会保障,购买的保险应该以意外险、人身险为主。25-30岁的时候已经成家立业,面临生育,有了一定的资产,比如房子和汽车,保险应以健康险、家庭财产险为主。比如女性朋友的女性健康险等。30岁以后,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以通过简单稳妥的方式来为自己生钱,投保投资分红类保险是最好不过了。

保险知识,谨慎对待保险 预防保险”漏洞“


有人在进行保险规划时,由于忽略了“全面保障”的概念,致使保险计划存在“漏洞”:30万元的寿险只防范了身故保障,却对意外残疾、医疗以及重大疾病等人身风险“无能为力”。

吴先生是一位经营建筑材料生意的私企老板,两年前在一个朋友的介绍下,投保了某保险公司保额30万元的两全保险,不仅有30万元的身故保障,而且在60岁后还可以按年度领年金,作为养老金。有了30万元的寿险保障,吴先生对后来有意给他安排保险规划的保险营销员都拒之门外,在他眼里,30万元的额度已经足够了。

但不幸的事发生了,不久前,吴先生在一次外出洽谈生意的途中,意外遭遇车祸,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由于腰椎严重受损,致使下半身瘫痪。但当吴先生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他当初投保的30万元寿险,只保身故,并不保残疾,因此,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吴先生懊恼不已

在关键时候,保险为何却“失灵”了。是吴先生“买错了保险”吗?显然不是。只是吴先生在进行保险规划时,忽略了“全面保障”的概念,致使自己的保险计划存在“漏洞”:30万元的寿险只防范了身故保障,却对意外残疾、医疗以及重大疾病等人身风险“无能为力”。

有人担心“病无所医”,选择了健康险;有人忧虑“老无所养”,投保了养老险。在解决了健康和养老的担忧后,我们切不可认为已解决了保障的所有问题。有则旧闻讲的就是大意失荆州的故事。某先生为提前退休享受人生作了充分的准备,特别规划了养老险,以确保年老时的收入来源。然而一次意外事故造成的残障将一切都改变了。事故发生后,他递交了理赔申请,希望保险可以雪中送炭,缓解医疗开支的压力。在满心期待中他等来了保险公司的一纸通知:拒赔。原因很简单,养老保险无法提供意外医疗费用保障。曾经清晰的未来因为一场意外变得日益模糊。

因此,我们必须确立“全面保障,稳健理财”的概念。保险就是要保障人身最基本的三大类风险:身故、意外伤害和疾病。对应的保险分别是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这三者共同构成了“全面保障,稳健理财”的“金三角”。

意外险是全面保障“金三角”的底边,是最基本的保障。健康险和寿险构成了“金三角”的另外两条边。健康险可以为我们防御因健康风险而造成的财务危机。寿险则不但为我们提供生命保障,还能满足教育和养老等需求,不会因“投资不当”而侵蚀我们的财富。这样,意外险、健康险和寿险共同构成了一个稳固的三角形,因此,在投保时,要三条边都要考虑到,如果少一条边,就会存在保障漏洞,一旦风险发生,有可能面临保险“失灵”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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