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条件:
1、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
保险特点:
1、以低廉保费获得高额保障。
2、保险费可选择年交或一次性交清。交费期越长,交费越合算。交费期间内,保费不受利率和物价变动的影响。
3、保费自动垫交,减额交清。
缴费方式:
保险期间分为5年、10年、15年、20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保险保障:
1、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如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合同生效二年后,可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年金保险,且无需核保。
3、采用年交费方式的投保人,如超过60天的宽限期还未交费,但不超过两年的,经双方协议,本合同可以复效。
4、合同解除,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费,本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费,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例如:某先生现年30周岁,购买20年期的祥和定期保险,每年交费251元,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