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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误会了解交强险保险范围

2021-01-18
财险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在生活的每个领域都存在着一个范围,保险也是如此。交强险更是如此!为了避免误会与无知我们应该了解交强险保险范围。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应该了解更多的交保险范围,这样才可以不被骗,并可以在交易中不受伤害。无车一族对其规定的范围不知无事,但是成了有车族您就必须去了解更多的知识了。

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责任免除: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如何进行交强险理赔?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注意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号码。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会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公司理赔受理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保险公司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要想知道交强险范围怎能不清楚交强险保险条款呢?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不同地区、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即不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享有相同的保险保障、责任限额、赔偿标准和权利,应当履行同样的义务和要求,不同的保险公司应当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国家立法规定必须强制实施的险种,对投保双方的选择权都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实行统一条款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使其无论选择哪家保险公司办理强制保险,无论在哪里发生交通事故均能得到相同的保险保障。同时,保障的同质化也有利于保险公司之间加强合作,提高理赔效率,方便消费者。

为便于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可以代表保险行业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各公司可以使用行业统一条款。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不同地区、不同保险公司之间实行相同的基础费率。相同的基础费率是指同一使用性质的同一车型机动车具有相同的风险保费。实行统一的基础保费有利于风险的分摊,有利于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也有利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保险公司之间的经营水平也不尽相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附加费率以及风险修正系数实行差异化,即根据行驶区域、驾驶人性别、年龄、驾龄、安全驾驶记录等风险因素差异,以及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差异因素,同一车型具有不同的费率水平。

看过这些想必大家都了解交强险范围,在以后的购买中也应该规避误区,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车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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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您了解交强险的理赔范围


不论您是刚加入有车一族的朋友,还是具有多年驾龄的老车主,都免不了面临很多事情。比如,要对交强险进行全面了解。因为只有全面的了解,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对于普通车主来说,交强险理赔范围等情况也需要有基本的了解。

交强险赔偿范围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保监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了赔偿范围和现行赔偿限额: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同时,交强险还有多种免赔规定,如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然而,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汽车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受到了一定限制,其赔偿限额也非常低。所以,要保证人和车的安全,如果只买交强险,还远远不够,因此,车主们好需要购买一些商业险作补充。

小贴士:如何进行交强险理赔

保险公司已经简化了交强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了结案周期、完善了抢救费用垫付机制。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注意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号码。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会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保险公司理赔受理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保险公司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

车主了解交强险内容 利于维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由此可见,每一位车主都应对交强险内容有所掌握,才可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3年3月15日11时30分许,原告家属刘某驾驶自己的桂03—10356号河驰牌后驱动车沿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白沙镇古板路口通往兴坪镇大岭头村的混凝土公路去拉砖时,到车前检查车况。该车突然失控向前滑行,将刘某撞倒,尔后继续滑行、侧翻。刘某经120现场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次日,原告方报警要求交警出警查看现场,但交警以事故非交通事故为由拒绝出警。原告方随后要求阳朔县公安局兴坪派出所出警,该所会同法医等出警对现场等作了勘查。桂03—10356号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本案的争议点在于原告认为本案事故是道路交通事故,而刘某完全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第三者的主体条件,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保险赔偿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方将事故告知了被告,但被告对原告的赔偿要求置之不理。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车辆撞击刘某致死的过程是原告的推断和猜测,原告并无直接证据证实事故的发生过程,在交警部门也无事故的相关证据。交警部门认为本案事故非交通事故而拒绝出警,本案事故不应当认定为交通事故。在没有事故双方当事人,没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事故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没有依据。

根据以上的规定,作为被保险人的刘某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的第三者,不是交强险赔偿的对象。被告保险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那么法院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交强险内容中有这样的规定: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在本案事故中,刘某虽然是被保险人,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刘某已离开车体,已停止对车辆的驾驶,在某种意义上,刘某的身份已不再是本车驾驶人,而是从驾驶人转化为机动车外的第三者,除具有交强险被保险人这一合同身份外,其与被告保险公司辩称的应是交强险赔偿对象的交通事故第三者(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并无任何区别。根据法律对同等情形应同等对待的法律原则,在受偿权问题上,刘某也不应与被告保险公司所称的第三者有所区别。因此,刘某应当符合法律对交强险赔偿对象的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有关上述问题的辩称,法律依据不足,理由不充分。

了解交强险收费标准不吃亏


有车的朋友对交强险都不陌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是在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可是,有很多车主不了解交强险收费标准的具体内容,接下来,的专家将为您详细介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车辆保险收费标准之交强险的收费标准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但是根据车型、车辆用途等划分为不同的收费档次。例如家庭6座以下自用汽车:每年950元;6座(含)以上:每年1100元。企业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每年1000元; 6-10座:每年1130元;10-20座:每年1220元;20座以上:每年1270元。机关6座以下非营业汽车:每年950元。2吨以下非营业货车:每年1200元。

要注意的是,上浮或下浮看的是你的交强险出险记录,而不是商业险的出险记录。假如你连续三年出险,都是商业险负责赔的,你的交强险同样会下浮。

知道了车辆保险收费标准后,那么交强险对于出险后的赔偿额度是怎样的呢?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其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费用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其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11000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

目前车辆保险收费标准还规定,各地区实行将交强险与交通事故挂钩,与酒后驾驶挂钩的浮动机制。今后,酒后开车除了要受到法律制裁,还将付出更多经济代价。以6座以下私家车为例,目前交强险标准费率为950元,如果一年内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情节达最高累计上浮标准60%,意味着车主来年将多掏570元保险费。

车辆保险收费标准之交强险收费标准的确立,表明了政府对车辆保险行业的重视,虽然交强险作为必缴纳的险种,但在不少车主的潜意识里还不是很了解,新收费标准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严格界定了不同类型汽车的收费标准。

小贴士:不同类型车辆的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950

2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

二、非营业客车

3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4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1,130

5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1,220

6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270

7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950

8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1,070

9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1,140

10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1,320

三、营业客车

11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1,800

12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2,360

13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2,400

14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2,560

15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3,530

16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2,250

17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2,520

18 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 3,020

19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3,140

20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2,350

21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2,620

22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3,420

23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4,690

四、非营业货车

24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1,200

25 非营业货车2-5吨 1,470

26 非营业货车5-10吨 1,650

27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2,220

五、营业货车

28 营业货车2吨以下 1,850

29 营业货车2-5吨 3,070

30 营业货车5-10吨 3,450

31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4,480

六、特种车

32 特种车一 3,710

33 特种车二 2,430

34 特种车三 1,080

35 特种车四 3,980

七、摩托车

36 摩托车50CC及以下 80

37 摩托车50CC-250CC(含) 120

38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400

八、拖拉机

39 兼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按保监产险[2007]53号实行地区差别费率

40 兼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

41 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42 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

带您了解交强险撞死人赔多少


今年3月16日,一辆海马轿车在宜昌市猇亭区318国道1250公里+740米路段撞上迎面驶来的自行车,骑车人王某当场死亡。经警方调查,肇事司机方某所购买的交强险已在2012年底到期,事发时他正处于“脱险”状态。

据了解,方某在猇亭区经营一家餐饮店,虽然餐饮店生意红火,但夫妻俩并没有太多积蓄。事故发生后,方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得赔偿死者家属35万元。这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无奈之下,方某只得四下借钱。他的弟弟原本打算年底结婚,因为这事,便将手头24万的娶亲钱借给哥哥。剩下的11万,方某也是到处想办法才凑齐。

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案中队长聂俊说:“方某并不是没有能力买保险,如果他及时购买交强险,出事后自己至少能少拿11万。”事发后,方某后悔不已,本想在车险上省点钱,哪知刚“脱险”就出了事故。聂俊说:“我们办理的交通案件中,多数驾驶员是刚刚‘脱险’,或者连交强险都不买。一出事故,负债累累,家庭破裂。”

由此可见,投保交强险对于车主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交强险撞死人赔多少钱呢?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

交强险死亡赔偿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

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小贴士:从交强险目前的经营结果看,约77%涉及医疗费用的案件和71%涉及物损的案件均可在目前的赔偿限额内获得完全的赔偿,基本满足了大多数情况下的保障需要;但是,一旦出现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5万元的死亡伤残限额则显得保障不足,很大一部分损失仍需要通过商业三责险补充或者事故当事人自担。

了解交强险费率浮动以便计算续保费用


小王有一辆爱车名爵MG3,因为市区堵车的原因,除了到外地或周末一家人出去参加聚会,平时他很少用车,几乎没出过险,因而对汽车保险并不是特别关注。最近报纸上有报道说明年的私家车保险费用普遍上涨,因为交强险是强制必买的,所以他就像了解一下交强险费率浮动是怎样的,以便计算他的爱车今年年底续保得花多少钱。

众所周知,交强险保费由原来的全国统一价,变更为根据车主的日常驾驶状况上下浮动,“好司机”可以享受低价保费;“问题司机”将面临高昂的保费。其计算方式为: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其中,上一年度未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15%;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20%。反过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则上浮15%;发生有责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

另外,上一年度每发生一次闯红灯或逆向行驶的,上浮10%,但最高不超过30%;无证驾驶的,上浮20%;酒后驾驶或交通违法行为五次(含)以上的,最高上浮30%。相反,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下浮10%;第二年还未发生的,下浮20%;第三年及以上年度仍未发生的,最高下浮30%。

最后,要特别说的是“挂车”的交强险费率浮动 。“挂车”按下列规则确定交强险费率:1、一般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2、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的挂车按特种车一的30%计算。3、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以外罐体的挂车,按特种车二费率的30%计算。4、装置有冷藏、保温等设备的挂车,按特种车二费率的30%计算。5、装置有固定专业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挂车,按特种车三费率的30%计算。

小贴士:保险公司在签发保险合同单证以前,应当向投保人出具《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单》,经投保人签章(个人车辆签字即可)确认后,再出具保险单、保险标志。对于首次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保险人不需要出具《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单》。

带您了解交强险副本是什么等知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由此可见,交强险十分重要,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些交强险的相关知识。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

首先,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是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其次,保障范围有区别。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第三,交强险具有强制性。《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

第四,根据《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第五,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而商业险并不区分责任限额。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多久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强险副本是什么

购买交强险之后会有许多单据,比如交强险保险单和定额保险单,交强险保险单、定额保险单均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留存,副本包括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和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应由保险公司加盖印章后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由其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检验等时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交强险保险单副本丢了怎么办

保单丢失应该及时去保险公司补办,但一般保险公司不会再给办一份保单原件。会再出示一份保单抄本,然后在上面盖一个章,如果保单副本没丢失,也可能在副本上盖一个章,证明这个保单真实有效。另外,保单丢失期间您要发生什么交通事故,对他人和自己也是一种危害。

更清楚的了解交强险理赔让我们更幸福


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所以每一件事都会受到法律的约束。若没有车我们没必要去了解太多的关于交强险理赔的事情,但是要您有了车情况就是不一样的了,中国有句古话叫做防患于未然,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在意外没有发生之前学会理赔技巧,只有更清楚的了解交强险理赔让我们更幸福。就让我们从更多的案例中获得更多的知识吧。

2011年5 月,鲁某和凌某通过保险代理人找到我。我为其论述了保险公司医疗赔偿限额缺乏法律依据的理论,讲解了现行司法实践的经验,提出了保险公司交强险理赔限额突破限额了理赔的理论,取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决定委托我作为鲁某的诉讼代理人。

办案经过及结果

接受委托后,我着手整理证据材料,由于当事人对法律不熟悉,不能提供完备的证据材料,因此我给鲁某列出证据清单,告诉他什么样的事实需要什么样的证据。当事人在我的指导下取得了其起诉的证据,我首先计算了其应该索赔的数额,经过与当事人核实,确定了诉讼请求的数额。这里需要交代一下,按照法律计算的数额由于一些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由于某些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模糊点的,这时就存在诉讼风险,因此需要当事人认可。

最后法院支持了我们的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全额理赔,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证。本案中,各方对责任认定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问题主要是交强险限额的问题。依据司法实践,在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交强险理赔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到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保险合同约定的限额,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不予采纳。

2007年2月2日9时许,驾驶员季某某驾驶被保险车辆沪AT904某中型自卸货车装运砖头至崇明县陈家镇陈西村13队范某某家新建房屋宅基地。停车后由装卸工汤某某等在车厢内卸砖。卸毕,驾驶员季某某在倒车掉头离开时,致使装卸工汤某某从车上摔倒在地,驾驶员季某某未发现此情况。经司法鉴定,结论为汤某某之伤分别构成八级、八级、八级、十级伤残。该起交通事故经崇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汤某某不负事故责任,驾驶员季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原告诉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理赔金人民币175,670.29元。被告辩称,由于受害人汤某某是从被保险车辆上摔下来的,是属于车上人员,因此,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的规定,其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中国某某保险公司上海市某某支公司之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恪守。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在倒车过程中,造成了对第三者的伤害,因此,被告在收取原告机动车辆综合保险费后,对被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限内所发生的第三者责任险应依约在保险限额内承担理赔付款责任。但由于原告未投保不计免赔特别险,该起交通事故经崇明县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车辆驾驶员季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国某某保险公司上海市某某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某某公司理赔款人民币142,709.03元;

二、被告中国某某保险公司上海市某某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某某公司(2007)崇民一(民)初字第2042号民事判决认定的律师代理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1,284元;

三、对原告上海某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

(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

(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

(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突出体现了尊重生命,尊重健康的立法理念。交强险的设立是为了保护第三者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并且确定了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凸显了这一特点,能够尽最大努力保障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探究交强险保险范围 避免不必要纠纷


社会发展了有车族也越来越壮大。所以探究交强险保险范围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理赔纠纷。交强险保险存在着有限的范围,所以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就难免会在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应得的赔偿。所以我们必须要了解更多的交强险保险范围。这样才可以让我们在受到伤害后得到最好的赔偿,并且可以让我们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的幸福。下面就让我们去了解更多的交强险范围吧。

日前,中国保监会终于对外公布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和基础费率,之前的种种猜测也随之尘埃落定。

根据保监会公布的文件显示,交强险费率厘定是通过对保险公司历史赔付数据的整合,分析了新环境下赔偿原则、保障范围、赔偿标准、强制性要求、机动车数量增加及投保面扩大等各种变化因素,最终测定出交强险的费率。

另一方面,交强险实行的6万保额方案,是考虑了赔偿覆盖面和消费者支付能力。根据数据分析,在6万元总责任限额下,可以解决大部分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此外,交强险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保监会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责任限额。

就南京一家财险公司提供的标准保费,和交强险做了个大致的比较:

“差距不大,在我们预想的范围内。”南京一家财险公司车险部人士告诉记者,对比没有打折的原商业三责险,两者在相同保额下,保费差不多。其中,非营运车部分应该是能盈利的,而家用车、营运车部分,可能会亏。但总体来说,应该是保本的。

“以后买保险,还需要商业三责险吗?”华安财产保险江苏分公司车险部人士认为,死亡赔偿额度远高于强制三责险限额。他举例说,如果私家车车主,在南京无责撞人致死,交强险只赔1.2万元。而死者的死亡补偿、生活补助、丧葬费、扶养费等费用加在一起,这点费用远远不够用,车主还需自掏腰包。

备受市民关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费率已经出台,并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个新生事物和市民所熟悉的商业三责险究竟有何区别呢?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业内人士。

在设置的初衷上,交强险承担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交强险制度不仅有利于事故受害人获得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相去甚远。

尽管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但为了促进驾驶人安全驾驶,交强险实行保险费率与交通违章及交通事故挂钩的“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安全驾驶者可享有优惠的费率,而经常肇事者则要负担高额保费。

据悉,保监会正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交强险的信息共享机制。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实行试点,下一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逐步扩展到全国其他省市。

对于投保人能否作为第三者获得赔偿,业内有很多争议,保险业有种观点认为既然是投保人就不是第三者,而交强险是针对第三者进行理赔的,所以投保人不能获得理赔。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包括机动车的承租人、借用人、与投保人形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工作人员或提供劳务一方以及其它投保人允许驾驶的人。”

精神赔偿和财产赔偿的赔偿顺序看似不重要,但是实际上在保险理赔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就拿精神赔偿来说,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明确不予以理赔的。

交强险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使受害人得到及时、便捷的补偿,而非在于转移被保险人的风险。因此,交强险除具有一般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之外,还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相对于商业保险而言,交强险不以赢利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政策保险,而且是一种法定的责任保险。机动车所有人必须投保,保险公司也不得拒绝承保;其特有的功能还在于,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不再探究被保险人有无过错,只要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无论致害人是否有过错,受害人均可请求保险赔付。

将被保险人排除在第三者范围之外,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原理和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有利于防止道德风险。而将本车人员排除在第三者范围之外,其主要是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限额、投保人的实际承受能力的限制,不宜盲目扩大范围;二是基于乘车人与驾驶人建立了一种信任关系,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测和认识;三是对客运车辆出现的群死群伤事故,已通过其他制度实现了保障。

于交强险的“第三者”条款做了解析,希望广大车主明白车险条款,对自己也是有百益而无一害。专家提醒广大车主,车子保险做足很重要,人身安全保障更重要!

详解交强险赔偿条例细则


汽车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而据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确定交强险赔偿标准的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一、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二、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三、参照了国内其他行业和一些地区交强险赔偿条例标准的有关规定。

在被保险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责任的情况下,交强险赔偿条例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中造成第三方受害者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人民币;造成第三方受害者发生门诊可住院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人民币;造成第三方受害者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我们综合一下可知交强险有责任赔偿的最高限额共计12.2万元。

此外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对于事故的发生不具有责任,那么交强险赔偿条例准则按以下限额来执行:事故造成第三方受害人死亡伤残的赔偿限额为11000元人民币;事故造成第三方受害人发生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事故造成第三方受害人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为100元人民币。

车主在投保车险以后,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首先在交强险赔偿条例限额范围内进行赔付,不够的部分再由商业保险补充。例如一起有责赔偿30万元的致死交通事故,赔偿时应先由交强险中的11万元赔偿,其余的19万元再由商业险赔付。如果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无责,那么同样会在交强险赔偿条例标准内做出赔偿,不过,由于三者险施行有责赔偿原则,这种情况下三者险就不再负责赔偿了。

据了解,2009年2月1日起,国内保险行业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时,如果只有不超过2000元车辆损失,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就可以适用这交强险赔偿条例。此举大大简化了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车主在索赔时也无需往返奔波,省时又省力,无疑是一条车险理赔的“绿色通道”。

不少车主都不了解交强险在哪儿投保?车主们在通过网车险频道投保交强险,也可以投保商业险,并且可以参照交强险赔偿标准来确定商业车险的保险金额,比如第三者责任险从5万到100万,期间共分为7个档次,车主在投保交强险后,就可按自己的需要酌情选择三者险保险档次。

交强险垫付条件不少

交强险赔偿条例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将提前垫付赔偿金,再向肇事车主追偿的三种情况: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车祸;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

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垫付范围同样很广,首先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三者险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会垫付一定抢救费用;其次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及部分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强险费率赏罚分明

当车主续保交强险时,保险公司在保费价格计算方面做到赏优罚劣,当车主上年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保险公司就能降低其保险费率。如果车主能长期保持不理赔记录,其保费最低能降到7折;然而如果车主有多次交通违章或事故理赔记录,累计赔偿款超过一定数额时,保险公司则将提高其保费。

一位车险专家说,如果事故双方都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理赔手续将大大简化。通常市场份额比较大的公司在理赔效率与交强险赔偿条例方面都比较全面,所以车主在购买交强险时,应选择营业网点较多,市场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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