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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在保险产品的销售区域购买,保险公司一定会承保吗?

2020-04-13
保险产品的规划基础 家庭保险产品规划 车辆保险产品知识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最近,想买重疾险,但我看产品的时候发现,我这个地区不卖,那我是不是就不能买了?

其实,现在很多保险产品都有购买区域限制,比如小编经常说的一款产品,弘康健康一生A款,它的销售区域限制在北京,上海,河南,江苏这4个地区,其他地区不能购买吗?实际情况可不是如此。

面对有销售区域限制的产品,也不说不能购买,还是要分情况的。

1.根据监管要求,只能在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区购买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第四十一条: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保险机构参与共保、经营大型商业保险或者统括保单业务,以及通过互联网、电话营销等方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保业务,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另外,目前互联网保险越来越发达,在2015年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通知中规定:意外险、定期寿险、普通型终身寿险,是可以全国销售的。

其实,简单说,销售区域主要是出于监管的考虑,不同保险公司的规模、经营水平、盈利能力不同,为了方便进行监管,所以才有销售区域的要求。

虽然在原则上,不允许保险公司跨省经营,但是符合规定的话,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的异地投保是没有问题的。

在这种情况下的异地投保,会给理赔和自己有什么影响吗?

异地购买就会涉及异地理赔的问题。这种情况对于投保人的影响并不大,因为不管在哪里出险,保险公司都是要赔偿的。但由于当地没有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理赔材料要交到有分支机构的地方,这样相对手续各方面就会麻烦一点,花费比较多的时间。

同时,保险公司会提供一些附加服务,但如果是异地投保的话,可能就很难享受这些附加服务。

除了这2点之外,其他没差的。

举个例子:弘康健康一生A款,目前弘康人寿这家保险公司在全国只有4个机构,也就意味着只能在这4个区域进行购买,事实上,管你常住地,还是户口所在地,或者是临时住所只要在销售区域都可以购买。虽然有监管,但是你买完了,人去了其他地方,监管也是无法管的(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在一个地方呆一辈子的)。

弘康健康一生A款重疾险

这样购买的情况下,其实我们最担心的是理赔问题。小编之前也说了,除了麻烦点,其他没差。

弘康健康一生A款的保险合同中对理赔的要求是:二级以上的医院,并没有地区限制。而且现在重疾险,基本上都可以全国通赔。一般情况下,你的所在地没有分支机构,但保险公司如果选择现场核赔,其实只是进度上稍微慢些,该赔还是得赔的!

2.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对销售区域进行了限制

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的要求的,只要你符合投保区域条件,那就不能投保。所以能不能购买,还是以保险合同为准的,如果自己不能完全确定,就打电话给他们,他们会给你明确说明的,而且你还可录音哦,以免真的买过之后,出现问题,这会一份有利的证据。

所以,在购买保险时,还是要看清楚这一点,如果你对异地购买不放心的话,还是选择其他本地销售的产品。

最后,小编想说,并不是鼓励大家去异地投保,而是在说明销售区域限制并不是阻碍我们购买保险的理由和客观地说明销售区域所带来的问题,以及给大家一些参考。要记住:保险的购买是通过自己根据风险偏好、实际需求、经济情况等因素综合选择产品,只有最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

相关知识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一定规模大就好买保险到底该怎么选?


我要是买保险产品的话,我是选大保险公司的产品,还是挑一个小保险公司的产品,是不是说这个大保险公司的产品意味着更可靠?这个问题啊,应该这么说。从法律层面上来讲,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只要它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可靠性就不是问题。但是具体在实际操作和使用起来,大小还是有区别的,笼统的讲,大保险公司的服务可能更好一些,小保险公司产品的性价比可能更高一些。但是关于这些问题都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或者说具体的产品具体来看,举几个例子啊。你比如说像重疾险,像寿险,像意外险这种一次性赔付的产品,反正我最后就赔一次嘛,服务体验差嘛,它只要赔给我我就忍了。但是在保费上,大小保险公司有的时候差一两万还不止,那所以,像这类的保险产品,我们可能就要更多的关注它是性价比的问题了。而不是说它是大保险公司还是小保险公司。推荐购买金融界保险超市易优保中的一年期重疾险作为补充,覆盖30种高发重大疾病的消费型保险可以在线购买。30种重大疾病赔付20万,特定重大疾病赔付40万。17-30岁女士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238元;31-40岁女士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650元;17-30岁男性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228元;31-40岁男士重大疾病保险,年交保费:600元。更多产品查看易优保。但是有一些就不一样了,你比如说这个医疗险,尤其是孩子的医疗险,使用频率就可能会比较高,那在这个领域呢,大的保险公司的这个产品的服务可能就会更好一些。因为它在人员啊,技术啊,渠道上的投入更大,比如说,有些保险公司技术实力强,能到什么程度呢?咱们拿手机拍一下这个单据上传,当天或者次日就能拿到保险金,但是有些小的它不具备这个实力,可能我们就得费点劲,跑断腿儿了,那这个服务体验就差的比较多了,这是一方面。还有一些保险产品,是什么呢?是这种理财型的保险产品,尤其是这种年金险,基本是纯投资分红的,那么这类保险产品,大保险公司跟小保险公司是一定有差别的,因为大的它的人员梯队,它的投资渠道,说直接点,人家可以选择的投资资源更多,实力更强,所以在这种投资要把钱投出去,赚钱拿回来分给大家的产品上,大的更具有优势。最后总结一下,就是什么样呢,这种一次性的,像重疾寿险意外,哎,这个大家着重去看一看性价比,大小倒无所谓,但是对于那些高频使用的,或者说是有理财属性投资分红属性的保险产品,大的可能还真的更具备一些优势。

小保险公司靠谱吗?倒闭了保险公司还能理赔吗


不过有不少小伙伴也有自己的担心:小保险公司,靠不靠谱?会不会倒闭?倒闭了保险公司还能赔吗?

小公司的产品是挺诱人,看着挺便宜,保的还很多,但是俗话说“便宜没好货”,这这这这靠不靠得住啊?

我也意识到了大家的担忧。不要怕,我今天就让你把心放回肚子里!

从以下3点来打消大家的疑惑。

——小公司会不会倒闭

——小公司产品保障过不过硬

——小公司产品能不能理赔

会不会倒闭

首先,保险公司倒闭的几率极低。

我国对保险公司的监管相当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从最开始的2家,发展到如今的160多家,经历了多次的全球金融危机,都没有发生过一起破产案例!

不过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承保的保险公司真的破产倒闭了,那么保单怎么办呢?

别怕,监管部门规定,保险公司倒闭,保单将转移给其他公司。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如果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达不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

所以保险公司就算破产,也有接盘侠,我们的保单权益依然有效。

保障过不过硬

便宜没好货的这一观点已经深入人心,保险产品也是如此吗?

老斯基明确告诉大家:不是的!

写进合同里的条款,就是保险公司要履行的责任。

所以保障好坏的唯一标准就是条款。

以重疾险为例,一款好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需要包含25种高发重疾+9种高发轻症;

就拿常见的高发轻症——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脏支架来说,

某大公司的重疾险就没有这项保障,也因此闹出了不少拒赔新闻,还被媒体点名批评过。

反而很多小公司的重疾产品都包含了此项责任。

老斯基想说,大公司产品不一定不好,小公司产品也不一定好。

区分产品好坏是要看条款好不好,而不是看公司大小。

理赔难不难

规模大小与理赔无关,小公司理赔一点也不难!

保险和其它商品的区别在于:保险产品的本质属性其实是契约。

大公司实力再强也不会赔你保险合同外的一分钱;

小公司实力再小,只要符合条款也不会少赔一毛钱。

那么,小公司的理赔效率咋样,会不会拖着不给赔?

不用担心,保险是一个监管非常严格的行业,有关部门对理赔的过程和时效都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申请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后,需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达成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公司必须要在30日内给出结果,确认理赔后10日之前把钱给到位!

除了法律上的规定,咱还有数据支持!

北京银保监的官网公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北京寿险公司理赔时效。

▲第一季度北京寿险公司理赔时效

从这张图可以看出来,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绝大部分理赔时效只需1-2天,效率还是相当高的。

老斯基说

瑞幸咖啡在纳斯达克上市,其中的广告语就是:你喝的是咖啡还是咖啡馆?

其实买保险也是如此,不妨想想,你买的是保障还是保险公司?

保险一旦生效,一切都以保险条款和特殊约定上的黑纸白字为准。

产品的好坏,与保险公司的大小没有关系。

理赔方便不方便,与保险公司大小没有关系。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的诞生,都是经过层层审核和筛选出来的优质公司,不会轻易倒闭。

与其担心出了险赔不赔,不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自己掌握投保原理。

不要人云亦云,被别人忽悠着乱买保险。

和命运一样,你挑选保险的权利也应该掌握在自己手中!

保险产品哪家好?如何选择好的保险公司?_保险知识


如今,保险的保障观念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生活、补充社保的不足。商业保险哪家好、如何选择商业保险成为大多数人关注的问题,下面就来听听保险专家的意见。

购买商业保险,第一步就是要选择一家好的保险公司。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首先是了解公司的历史及规模。给付或理赔可能是几十年之后的事,没有足够的历史和规模,如何保证对未来的承诺?这也反映了一家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销售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其次是公司诚信度,这可以从理赔率上略见一斑,因为客户最终要的是给付或理赔的迅速和到位。

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高低直接决定了客户在理赔时获得的权益,所以咨询、预约、报案、投诉、救援和回访等多种服务项目质量的好坏也是选择保险公司时需要考虑的。很多客户投保时往往比较注重老牌公司,而根据市场情况显示,许多新兴公司较传统公司往往更注重品牌建设与服务品质。

每间保险公司的成立到盈利需要一个过程,据数据统计,正常一间保险公司新成立,至少要经历10年发展期才能达致盈利。另外,一间保险公司长远发展必然会经历理赔高峰,大概20-30年为一个理赔高峰,这都是对一间保险公司财务实力的考验。保险公司要经历给付的高峰期才能体现出其财务实力,新的公司需要尽量地度过这个高峰,其财务的策略会从紧,从而影响到保险的赔付,当然挺不过的话就被兼并了。所以,我们必须寻找一间已经历了多次的给付高峰期,稳健财务策略不仅仅“只争朝夕”,更在乎“天长地久”,不会因为短期财务压力而影响甚至牺牲保户利益的保险公司。

公司偿付充足率能力,是保险公司兑现客户承诺的重要参考,其表示一家保险公司财务能力是否雄厚,当出现极致赔付,例如所有保单同时需要赔付,保险公司是否有足够财务能力去支撑这样的情况。保监会已明文规定,对各家保险的偿付充足率进行监管,一般要求保险公司偿付充足率在150%以上,以下的话则需要警告并进行有关业务操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数据,一般可以从各家保险公司的年报中可以反映。

保险的最大作用还是保障,所以正常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主流是意外、医疗、健康等以保障为主的产品。如果一家保险公司的大部分营销员是以赚钱的心理,利用人性的弱点夸大公司产品的收益率来吸引你买的,则这间公司就需要谨慎考虑了。

一般来讲保障类的产品是没有分红概念的,对于公司来讲保障类的产品是一定要兑现的承诺,在给付高峰期是对财务的巨大挑战。所以如果一家保险公司鼓励和主推分红险,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扩大自己的保费规模,以便在未来给付高峰的时候有足够的资本。

当然,分红是获得利益,是可以不给的,但保险公司为了能给一定的分红来吸引更多的客户就需要一定的高风险的投资去弥补。分红带来的影响,这是一个恶性循环。那么,可以判断一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是有能力承担并主推保障产品,而不是主推分红险扩大规模,并影响自己正常运营。

保险公司


最近,小编发了很多关于理赔的文章,有不少人在下面留言吐槽到:保险就是骗人的!我买的保险就不赔我!买的时候说什么都赔,真等我申请理赔的时候就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等类似的说法。

当然,在用户的这种反馈,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因为保险业务员的误导;另一方面是用户自己的误解所导致的。

下面小编把一些比较坑的地方给大家说一下,大家千万要注意哦。

1.买保险,到熟人那边去买!

很多人买保险怕被骗,总会走向这么一个拐角,心里有个信念:我找亲人、熟人或者关系比较铁的朋友买呢?他会从我的角度出发,也不会骗我的,这样推荐的产品也比较靠谱!

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一点,你和保险业务员很熟有能怎么样?杀熟的事情被曝出来的还少吗?即使他告诉你别家的产品好,你又怎么分别好与更好、差与没那么差这些程度上的差别呢。

所以,小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保险的购买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条件,不是从产品出发来匹配自己的需求,而是从需求出发找寻对应的产品,千万不要本末倒置。所以亲戚会被利益所驱使,我们也很难找到适合我们自己的保险产品。

2.大公司的保险产品就是比小公司的好,还是得买大公司的保险产品!

小编想要先声明一点:保险公司是所有公司成立中最难的,所以保险公司无论大小,只要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下面经营的,都是非常靠谱的!

保险公司可靠性的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讲,保险公司不管大与小,只要它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可靠性就不是问题。其实,保险公司的大与小的区别在与实际操作和使用上。简单讲,大公司的服务会更好一点,小公司的产品性价比会更高一点。

比如:重疾险、意外险、寿险等一次性赔付的产品:只赔付一次,保险合同终止,服务体验差,忍下即可,但是在保费上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有时候会相差一两万还不止(指每年保费),所以此类产品更多的是关注性价比的问题,而不是保险公司大小的问题。

所以,买保险并不一定非要找大保险公司,以及只要符合理赔条件,无论是大公司产品还是小公司产品,赔款该多少就是多少,并没有多大差别。反倒是有些大公司,因为广告费花的多,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险价格反而比小公司贵不少。

3.用不到返本,用得到给钱,还是这样返本的保险好!

关于返本型保险,小编以重大疾病保险为例。

其实,关于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小编说了很多次了。但是今天还是想要强调一下。返还型保险的最大的坑在于保费贵!

一般是以两全险、万能险主险,以健康险险作为附加险以此捆绑的一种组合保险计划。一般缴费时间为3年、5年或10年,保障期限为20年或30年,到期返还保费或再加点利息返还,类似于分红险,但是收益不会那么高,但保费却不是一般的高!

你可能会觉得,有病治病,没病返本,这样多好,我也不亏!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返还型重疾险的本质是:我们多交了很多的保费,然后保险公司拿去进行理财,几十年后把其中一部分返还给我们,而且收益并不高。

换个角度,我们拿出上涨的保费去购买点大额医疗险也是足足有余了,所以在用户想买一款返本型保险的话,真的不划算!

4.买什么都保的保险产品最好,这样省心!

很多人喜欢一劳永逸的事情,小编也不例外。比如在淘宝买个东西,总想着在一家店,全部把想买的东西全部买完。相同的,面对保险,也是希望一款保险就什么都能保,自己不用在操心多选什么的。

对于这样的想法,保险市场上是有这样的产品的。但小编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真的买了这类产品,可能要花费很多冤枉钱。原因这类产品,保障项目非常全面,意外、医疗、重疾、身故等项目豆包,但是每一个保障项目的保额确是非常低的,对我们用户来说,大多起不到真正的保障作用,甚至有些保障作用是公用保额,你以为你买了两项甚至更多项的保障责任(加起来120万),其实,其实只要赔付了其中一项(30万),保险合同就终止了,你不觉得太坑了吗?

同时,把多想保障责任打包在一起卖,你以为会比一个一个买便宜,有这种想法,真的是大错特错了,要知道,保险公司不是零食店,这样卖,会更贵,我们付出的保费更多,而得到的实际保障的作用却很少,某安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此为噱头,促使用户购买。

5.保险生效后,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

保单生效了,保障就开始了,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得赔!如果你现在还这么认为,真得好好了解一下保险了。为什么说保险生效后,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赔,那是因为有些保险是有时间的限制——等待期。

一般情况下,意外险是没有等待期设置的。不管是住院还是伤残/身故,只要保单生效了,发生的事故在保障期限中,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

一般情况下,医疗险都是有等待期的,时间为30天、60天、9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疾病住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疾病住院,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一般情况下,重疾险都是有等待期的,时间为90天、180天、36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重大疾病保险有些特殊情况,大家可以点击>>>保险生效后,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你想多了!了解下。

般情况下,寿险有等待期,时间为18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这里小编要特别提醒一点:一般寿险条款规定,因自杀导致的身故,2年内保险公司不赔付。

有些人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了,出了事就一定赔,是大错特错了!

目前只有意外险是可以的,其他健康和人寿险种都不可以,都存在等待期的。如果是过了等待期后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医疗险、重疾险、寿险是正常赔的;如果是在等待期内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只退还保费,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连保费也不退,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6.生了病保险就要赔,不赔我就是骗子。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买了重疾险,就什么大病就都赔。这是我们的认知错误,但事实并不是如此。重大疾病保险都是有疾病保障范围的,大多保障的疾病种类为40-60种,目前,也有不少产品保障百种以上。

举个实际的例子:

所以,如果你得的大病并不在你所购买的疾病范围保障内,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保障责任的。这也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之一。

最后,小编想说:购买时了解保险条款很重要,只有了解清楚,才能在理赔的时候不出问题。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保险公司,新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很容易?!


买保险时,很多用户总是会害怕说这家保险公司靠谱不靠谱啊?我要不要买啊这家公司的产品啊?还是选大保险公司比较好呢?其实,每次小编被问到这样的问题,都会激起小编的回答欲望,当然,小编关于此问题,小编写过很多相关问题,看文末。

当然,小编也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语:也有人询问小编:保险就是传销,暴利行业,一家保险公司成立应该很容易吧。所以在用户的印象中,到处都是卖保险的,因为太暴利,谁都想分得一杯羹,所以,保险作为金融行业的一架马车,显然这样的印象只会给保险行业带来更多的负面形象。

其实,近些年,保险牌照越来越抢手,但是监管却越来越严。2017年以来,就有正佳人寿、福泰财险、福康人寿和中阿人寿4家保险公司筹建申请因股东经营定位不明确被拒。归根结底是保险公司的牌照是稀缺的,想要拿到保险公司牌照非易事。

今天小编将会给大家看一下新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到底容不容易?

我们看一下《保险法》第68条规定: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单说,成立一家新的保险公司要有以下实力:

1.有钱: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净资产出资不能低于2个亿,但是目前的实际出资情况大都在几十个亿;

2.股东有实力:只是有钱还不行,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要有实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且愿意终身在保险行业奋斗,不是抱着暴利分羹、为挣块钱的态度;

3.有一套符合规定的经营制度:公司有一套合理合规的公司制度,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条件。

所以,就看这3条的实力规定,我们就能看到一家新的保险公司成立到底有多难了!

不仅如此,成立阶段国家对保险公司有严格的要求外,在保险公司成立后,还有系列性的手段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具体手段如下:

保险公司九大监管

小编上述已经过了保险公司成立的3大要求,下面主要来说保险公司中的运营监管。

1.资金运用监管

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3号的规定,

第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

简单说,保险公司不能存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不能从事创业风险投资等。

所以从安全性的角度来看,这个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有严格的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比其他各类投资机构要安全很多,可能是仅次于国家社保了。

2.偿付能力监管

按照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每季度公布《偿付能力充足率》,偿付能力大于100%属于最低要求。偿付能力并不是越高越好,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值,是保险公司在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之间的一个平衡,太高和太低都不太好。合理、适当且稳定的偿付能力,更能反映一家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较高的偿付能力才能体现保险公司的实力。对于有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可达到1000%以上,而且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的值,所以只看一个季度的可能参考意义不大。

所以建议大家根据保险公司4个季度为一年的数据做比较,这样能够了解这个保险公司这一年的经营情况是否稳定。如果长期或一直稳定在B级以上的保险公司,是比较靠谱的,大家可以放心选择。如果出现了下滑或下调,大家需要再观望观望这家保险公司的问题以及整改效果后,再做选择。

3.再保险机制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承保责任的限制】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简单说,原保险人将其风险转移于其他保险人,由接受此项转移的再保险人将其风险转移于其他保险人,由接受此项转移的再保险人分担保险责任。通过再保险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其达到第二次风险转移。

举个例子:一家飞机可容纳200人,如果里面每人都购买了500万的航空意外险,如果这架飞机失事,那么保险公司10亿就没了,所以再保险机制的作用此时就发挥出来了!

所以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不用去承担全额的赔付风险,而是与再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这个结果将会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将自身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再保险业务也需遵守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而现在市面上很多网红保险产品,再保公司不仅在背后默默支撑,不少都是由再保公司和直保公司,甚至互联网平台一起定制开发,充分发挥了再保的数据优势和风控定价能力。

因此,关于保险公司的牌照和监管,小编今天就说到这里了,深度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去深度挖掘一下。

在这里小编要提醒一点:其实,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是非常靠谱的公司,我们的注意点应该放在产品上,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有好产品,也都有差的产品,其实,不管好与坏,我们都只需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才是最好的!

关于看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公司是否靠谱?小编有几个指标,单独放在一篇文章中了,点击>>>判别保险公司靠谱的几个指标,了解下!

保险公司,保险活动的范围(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 适用本法。

 【释解】

 本条是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一、本条所称保险活动的范围

 保险活动, 是指保险公司从事的以经营保险业务为核心的各种经营或者金融活动的总称, 包括开展保险业务的活动和与开展保险业务有关的活动。保险活动, 可以统称为保险营业。保险公司不论保险营业的规模大小, 只要保险活动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均适用本法的规定。具体地说, 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

 设立保险公司,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立保险公司的各项条件, 并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设立保险公司, 必须具有实收货币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应当按照其实收货币资本金总额的法定比例, 缴存保证金。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 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的, 保险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经批准设立保险公司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申请人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申请人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2. 保险中介活动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按照保险人的指示或者为被保险人的利益代办保险业务, 应当依法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并缴存保证金, 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任何人或者单位不得从事保险辅助业务。再者,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不得为没有经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任何人或者企业经营或者介绍保险业务。

 3. 保险营业

 保险营业, 是指保险公司所从事的各项保险和再保险业务活动。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营业。业务范围以财产保险为限的保险公司, 不得从事人身保险; 以人身保险为限的保险公司, 不得从事财产保险。非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保险公司不得从事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凡从事财产保险或者人身保险的分出保险或者分入保险业务的, 应当取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法律或者法规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另有规定的, 应当依其规定。保险公司从事保险活动,例如进行保险业务的广告宣传, 不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4. 接受监督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接受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特别是要按照合理、公平、充分的原则, 拟定的保险费率, 依照国家规定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未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保险费率, 不得适用; 保险公司拟定的保险条款, 在运用于保险营业前,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未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保险条款, 不得适用。

 5. 保险准备金的提取

 保险公司经营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以外的业务, 应当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提取和结转的数额, 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自留保险费的比例。保险公司经营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应当按照有效的长期人身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 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险赔偿或者给付金额, 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保险公司除依照法律规定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以外, 应当依法或者依照国家规定提取公积金。

 6. 偿付能力的维持

 保险公司应当保证具有法律规定的最低偿付能力。最低偿付能力, 是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后的差额, 不低于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金额。若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后的差额低于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金额的, 应当增加资本金, 以补足差额。保险公司自留保险费, 不得超过国家允许自留保险费的最高限。保险公司的自负责任的最高限度, 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限度。

 7. 资金运用

 保险公司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资金运用范围以及比例, 使用保险公司的资金。特别是保险公司运用其资金购买有价证券、不动产投资、委托信托公司投资, 其金额各占保险业资金的比例, 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高比例。

 8. 保险公司的清算

 保险公司依法解散的,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清算。特别是保险公司被宣告破产时, 有关保险公司的财产的分配, 应当依照下列顺序进行: ( 1) 破产费用; ( 2)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 3)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 4 ) 所欠税款; ( 5 ) 清偿公司债务。

保险公司,工作换了,是否要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


主持人:看完这个片子,我有点不明白了,两人工作不一样怎么交的保费也不一样呢?为什么会不一样呢?你看这个片段里小张和小李都是从事普通职业的,不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吗?为什么所交的保费差额就这么大呢?这是不是意外险中附加的一个什么特殊险种?

 专家点评:问题是这样的。首先,这本身就是人身意外保险,并不是其他的什么附加险种;第二,意外险这个主险本身就是和职业的危险系数挂钩的,所以,片段中的小张和小李虽然从事的都是普通职业,但由于他们的工作截然不同,因此,他们所交的保费自然也就不同了。

 主持人:你上面说的这个职业危险系数,作为我们普通百姓来说可能不是很清楚,那么这个系数又是怎么来确定的呢?

 专家点评:是这样的,所有的职业可以划分为六大类,以危险的程度依次递增。也就是说,工作危险性非常小的,我们就把它归成第一类职业;工作危险性最大的,我们就把它归成第六类职业,而划分的根据就是我们所说的危险系数。

 这个系数是由保险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统计得出的,是由工作性质、环境、出险概率等情况来做出的界定。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在一般情况下,像保洁公司的保洁员,如果以负责楼道内卫生的保洁员和负责大厦户外玻璃的保洁员来比较工作危险系数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很自然地分出谁的工作存在的危险系数大了,那当然是清洁户外玻璃保洁员的工作出现危险概率更大一些。

 主持人:没想到后来事情又发展成这样了。你看片段里的主人公小张换了工作,而当他遇到意外的时候,为什么投的保就不算了呢?

 专家点评:因为在工作变更后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你现在所从事职业的危险系数大小来对你的保费做出调整。尤其是工作危险系数从低到高变动时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工作危险系数增大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否则即使你之前投过保,在你工作变动后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在你出现意外后,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进行理赔的。

 主持人:原来是这样。看来在工作变更时还必须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才可以。我现在又有一个问题,如果小张在工作变更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呢?

专家点评:如果小张在工作变更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肯定会及时理赔的。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那还不错,只要工作变动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就能得到理赔了。像片段中小张遇到的这种情况,我们在通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工作发生变更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办理一些必要的相关手续呢?

 专家点评:在工作发生变更的时候,去保险公司肯定是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的。手续大体包括这些内容:填写申请表、出示职业证明,还有身份证等证件。

 主持人:在片段开始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小张的保费比小李高了,也就是说,当时小张工作环境比小李的危险系数大,那么在小张的工作危险系数再次加大时,保费是不是也相应地做出提高呢?另外,如果在职业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保费高,在职业变动的情况下保费低了,这样是否能退还保费差额呢?

 专家点评:肯定是要提高的。但是这个保费的提高也不是随意的,这个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在保费高的期限内,职业进行变动,保费低了,那么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保费只退还这期间的差额。

 主持人:如果职业性质没变,工作变动频繁,是不是需要进行职业变更申请呢?

 专家点评:虽然是频繁的调动工作,但是其工作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工种没有变,所以不用通知保险公司。我再举一个例子,比方说,有个人在一个单位担任保安,不久他换了工作单位,可是在换了工作单位之后还是担任保安的工作,像这样的情况就没有必要通知保险公司变更申请了。

 总结:1.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额是根据个人的职业危险系数高低决定的;2.无论工作的危险程度是从高到低,还是从低到高,都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申请;3.如果在保费高的期限内,职业进行变动,保费低了,那么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保费只退还这期间的差额;4.虽然是频繁的调动工作,如果工作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工种没有变,就不用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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