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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代理办理程序及办理说明

2020-12-28
家庭储蓄及保险规划 家庭风险状况及保险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

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因此,公积金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十分重要。

由于公积金业务办理起来相对比较复杂,所以很多人喜欢找公积金代理公司为其办理相关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公积金代理行业的发展。那么,公积金代理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

公积金代理办理程序:

(一)个人自行确定缴费基数;(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费,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比例缴纳,月缴存最高限额为单位和个人各1100元。(三)市人才中心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开缴费帐户;(四)市人才中心将代收的住房公积金全额代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户;(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记入个人帐户,并按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提供住房公积金缴费卡,以便核查缴费期限、金额并保存。

公积金代理办理说明:

(一)凡属本市户口、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人事代理人员,在本市购房时,可向市房改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利率,并可提取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1、本人已先期支付所购住房总价款的30%;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上限为所购住房总价款的70%,但最高金额不得高于20万元;3、按规定提供抵押或担保。

(三)可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6、受聘期间去世,可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馈赠人支取;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保障范围,并且合法租房住房的;8、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缓刑除外);9、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突发危重疾病或家庭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四)住房公积金可依法继承。

(五)人事代理人员调出或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时,可一次性全额支取已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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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安置对象条件及办理程序


优抚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伤残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比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条件是什么?本文对于优抚安置对象条件及办理程序做出了详细介绍。

重点优抚对象是指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补助金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部队退役人员、参核部队退役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其中残疾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医疗终结后符合评残条件,经法定的程序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乡人员;“三属”是指因公牺牲或病故的现役军人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三属”人员中无劳动能力、无工作单位的,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参战退役人员是指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并参加过抵御外来侵略,完成祖国统一,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保卫国家安全而进行的武力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活动的退役人员;参核退役人员是指在国家确认的时间段内,在涉核部队服役或在驻同一区域内的部队服役的退役人员。

重点优抚对象办理程序

1、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确认:现役军人退出现役时,对评残和带病回乡的,由所在部队在县退伍军人接收安置机构办理移交手续,并经县、市、省相关医疗机构鉴定、审核批准后落实相应待遇。

2、“三属”人员的确认:在现役军人死亡后,经所在部队评定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并在县民政局办理移交手续后,由县民政局协同相关乡(镇)政府负责确认遗属身份,落实遗属待遇。

3、在乡老复员军人、“两参”人员的确认:在乡老复员军人按照入伍时间,由本人持有效证件,按规定程序申请,填写相关资料,经所在乡(镇)审核无误后,报县民政局审查批准,落实相关待遇。“两参”人员由本人持有效证件,按规定程序申请,填写相关资料,经村(社区)、乡(镇)审核无误后,报县民政局审查批准,落实相关待遇。

优抚安置批准为革命烈士的条件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及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即可称为革命烈士。

1、对敌作战牺牲的;

2、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筑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4、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为保卫和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6、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人杀害的;

7、因侦查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

8、因维护国家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杀害的;

9、因执行军事、公安、保卫、检察、审判任务,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

10、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对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

11、部队飞行人员在执行战备飞行训练中牺牲和在执行试飞任务中牺牲;

12、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以为后人楷模的。

追认革命烈士的办理程序

由牺牲者本人所在单位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附详实事迹材料),提交县(市、区)民政局受理,县(市、区)民政局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代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填写《革命烈士审批表》,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审批。

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所需资料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一)借款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根据下列不同的贷款种类,提供购买住房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或售房人已收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3、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转让合同,首付款凭证,过户后新的三证(买卖双方在过户前,持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三证先到银行申请登记,再办理三证过户手续)。

4、二手房交易资金实施托管的,贷款审批时,提供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售房人预收首付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5、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房屋评估单》、《安置房屋评估单》和《差价结算单》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7、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商业个贷《借款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各二份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二、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审批

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

三、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合同签订

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和产权共有人与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同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抵押

购买商品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房屋所在地已开始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借款人应当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购买二手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当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五、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发放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生效后,承办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下列方式划转:

(一)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合同贷款支付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二)购买二手房、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收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贷款支付协议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买卖双方或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三)商转公贷款分为先结清后发放贷款和贷款直接归还借款人原商业个贷余额两种方式。

1、商转公贷款采用先结清后发放贷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的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结清商业个贷余额,撤销原商业个贷房屋抵押登记。

(5)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6)承办银行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指定账户。

2、商转公贷款采用贷款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并与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5)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书的要求,在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

商转公贷款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商业个贷余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账户,不得划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

六、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偿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方式:

贷款金额×月利率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

(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月数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还款帐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承办银行按月扣还。

(三)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应提前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还贷前应先归还当期的本金和利息,组合贷款提前部分还贷的,由借款人自主选择还贷品种。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的,还款额应在万元以上,提前还贷后原贷款利率档次不变,剩余还款期限和月还款额重新计算确定,并签订借款补充合同。

七、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结清

借款人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贷款银行归还《房屋他项权证》,出具结清凭证,借款人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单位公积金代办程序有哪些?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另外,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本人办理有困难的,经职工自愿委托,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可由单位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那么,单位公积贷款代办程序有哪些呢?

公积金代办具体程序如下:

(1)单位申请集体办理提取手续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一式两份,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上加具意见并盖章,一份退单位留存,一份开户银行留存。

(2)单位代办提取手续时,持由开户银行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书》,并提供单位加具意见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明细表》一式四联、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手续。

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公积金代办——相关资讯宁波市民可就近办理公积金代办提取业务

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想把每个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都用来还贷,最省心的一种方式,就是去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以前,市民要办这项业务,只能跑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进行面签;而今后,通过离家或工作单位较近的指定银行网点,也可办理了。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称,已授权6家银行40个网点,作为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的代办点。

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就是已经获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购房者,只要签订一份委托提取协议,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就会被自动划转到按揭还款账户(划转额不超过上月已还款本息)。

此前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必须到市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面签委托协议,这对于那些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但工作地点在老三区之外的市民来说,不是很方便。

东莞两律师事务所 被暂停公积金代办资格

近期,广东兆达律师事务所、广东明冠律师事务所对申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未尽核对把关责任,出现虚假、伪造现象,违反了《关于进一步明确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律师事务所重新备案及管理要求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代办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给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来风险,损害了职工利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上述两间律师事务所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公积金贷款已经成为人们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只要合理有效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能帮助购房者早圆购房梦,而且还能帮购房者省钱,使购房更为轻松。那么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你了解多少?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进行详细说明。

如何用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二)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三)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四)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用于住房的首付款的证明;

(五)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在这里要特别提醒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所以如果您将来要买房,最好现在不要动用公积金,否则余额为零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

一、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额度有所不同。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

三、贷款手续不同。公积金贷款必须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初审合格后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商业贷款在借款人签订购房合同后,直接到相关银行经办机构或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提供有关材料即可办理。

四、贷款利率不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按照国家规定在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的基础上加规定利差。

以上是六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六安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了解。

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填写《平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向所在地管理部(办事处)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夫妇非同户籍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二)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有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缴款凭证、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资料。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或买卖契约)和完税发票。

(四)担保资料。以住房公积金质押的,提供公积金质押核保书;公职人员以工资保证的,提供2-3名财政供给人员和中省驻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证明及承诺书;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以房产抵押的,提供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书。

(五)市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

各管理部(办事处)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答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批准制度。对授权内的贷款,各管理部(办事处)进行审查,超过授权的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调查审核后报市中心审批。

按揭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申请报市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

贷款申请审批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和担保审查等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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