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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

2020-12-17
家庭保险规划比例 人社局保险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医疗保险是我国基础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为我国居民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北京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升至70%

北京市计划逐步缩小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报销比例差距,其中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70%。据悉,目前城镇居民中,老年人和无业居民住院起付线1300元,超出部分报销60%,最高15万元封顶;学生儿童起付线是650元,超过部分报销70%,最高17万元封顶。

在公费医疗制度向职工医保并轨的同时,“新农合”将由目前的各区县统筹上升为市级统筹,最终“城镇居民医保”将与“新农合”二合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此外,本市还将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及异地结算。

看病太贵的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面重视,本市会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医保付费方式,以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社保规划纲要:住院费报销比例达75%左右

去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指出,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普遍开展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

社会保险作为个人经济保障的基质,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医疗费用超过现在社保报销范围时,同时当报销的金额或参保人目前的疾病等其他问题在发生变化时,作为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商业医疗保险这个时候可以充分解决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带来的经济困扰,商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为未来提供高质量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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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群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随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人们大都知道住院时可以凭医保卡享受相应比例的补偿。但是,由于平时关注不多,所以真正了解具体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的人还是少数。那么,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比例究竟是多少呢?其实,根据参保人群不同,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也不同。一般来说,参保人群可分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外来人员三种。为方便大家,接下就以广州市为例,分别介绍一下各类人群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主要是指在城市国营企业、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医疗保险主要采用的是公费医疗保险制度。首先,作为城镇职工,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较高;其次,广州市城镇职工住院的报销也会因医院级别的不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也会有差异。最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也会不同。在广州市,如果是在一级医院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3%;如果是在二级医院住院,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为89.5%;如果是在三级医院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6%。

城镇居民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广州市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相对复杂一些,城镇居民分为三类:未成年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未成年用在校学生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5%。虽然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主要是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不同,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却是相同的: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5%,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

外来人员的社保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外来人员须在参保单位成功办理登记并缴费,自缴费之日起,便可以享受广州市外来人员医疗保险的相关补偿和优惠待遇。总体来说,外来人员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相对较低,个人承担的比例较城镇职工和居民要高。具体来说,广州市外来人员的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在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72%,在二级医院住院的报销68%,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64%。

以上是以广州市社保住院医疗保险为例进行的介绍,其实,在我国不同的城市其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皆不相同,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和总体工资水平有关。但是,不管是哪个城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都会因不同参保人群、不同医院和不同险种而不同。

生病住院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对医保不熟悉的人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以下支付规定为读者解开疑惑。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保人员因病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或支付,支付规定是:

第一、参保人员必须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第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三、统筹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范围是:“起付标准”以上至“封顶线”的符合基本社保住院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第四、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除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予以支付外,个人仍然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例如:某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20000元,其中属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为18000元,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2000元,当地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的支付比例为85%。那么,该参保人员实际发生的2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应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为:(实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当地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即(20000-2000-800)*85%=14620元。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社保床位费报销比例提至7%


享受广州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注意了,下月起住院床位费的报销比例将提高7%。记者从广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下月1日起,广州决定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标准,将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床位费从现时34.5元/床·天提高至37元/床·天,增幅为7%。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广州市医疗服务机构住院床位费标准的调整,为确保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待遇不降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广州市财政局于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险执行《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结算标准的通告》(穗劳社通告[2007]2号),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普通床位费最高限额结算标准将调整为37元/床·天。

据了解,新标准与现有床位费结算标准相比提高2.5元/床·天,提高7%。在新规定实施后,对于实际发生床位费低于结算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结算;等于或高于结算标准的,按结算标准结算。新标准保证了参保人的待遇不降低。相关具体内容参保人员可登陆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进一步查询。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以及相关政策介绍


加入我国医疗保险之后,看病住院,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呢?相信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我国有什么政策规定吗?

自我国开展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得到大幅度的提高,目前各级政府仍然在继续加大投入,以使群众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人们需要的一项基础保障,该保险的存在为人们减轻了不少因病而产生的经济负担,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地均加强了医疗保障力度,那么对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医保保险比例问题,政府有哪些新政策呢?

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要求各省市要加大医改投入,明确了今年医改各项重点工作。

药品价格

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

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并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来计划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加强医疗费用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等行为。

医保补助标准提高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70%以上

今年,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也会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要达300元左右。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以上、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支付之间的差距。

基本药物

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

今年将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在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方面,要对基本药物中的独家品种、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探索建立短缺药品监测机制,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紧缺品种可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在调整医药价格方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

医疗资源调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同时,建立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主体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

全科医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和服务。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今年将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实现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医疗服务:在医院便民服务方面,要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医疗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倡导志愿者服务。

各级医院将大力推行临床路径,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实现检查结果互认。

医疗救助 扩大救助范围

低收入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今年,我国计划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救助范围将从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困难群体,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同时,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稳步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进一步提高。

此外,我国将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的问题。同时,全面推开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支付方式改革

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今年,医保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将符合条件的私人诊所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同时,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建立联合反欺诈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医保就医“一卡通”

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快推进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的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加强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非公立医疗机构

扩大境外独资办医试点范围

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各地要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

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试点范围。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予以补助。

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支持。

农村的居民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报销多少呢?

1、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4、哪些不属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社保住院医疗怎么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不同的地区社保政策有很大不同,没有完全统一的住院医疗报销流程,本文只是给出住院医疗报销的一般流程,基本上各个地区都会参照这个流程,具体到某个地区的住院医疗保险的具体情况,建议详情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电话可拨打12333。

社保住院医疗报销流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应预交医疗费2000元,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其其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1.医保报销IC卡、身份证复印件;2.正规住院原始发票;3.加盖医院印章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4.出院证或诊断证明;5.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6、转外就医人员报销医疗费还需携带社会保险外地住院转诊申请单;异地安置人员报销医疗费还需携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复印件;参保人员市内住院就医还需携带医院出具的未通过系统结算的原因证明。

注意事项:(1)发票、病历复印件上显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上显示的姓名一致;(2)病历复印应含医嘱及作为住院诊断依据的报告单复印件;(3)门诊发票不受理。

住院——相关链接海南减行政经费用于民生 新农合住院报销75%

记者9月24日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1月-8月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获悉,1月-8月,全省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63.4亿元,同期增长7.6%,其中,全省民生支出420.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1%。

报告指出,海南研究起草《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从财务管理上规范公务接待,省财政共压减3797.6万元行政经费用于民生。其中,6月份省财政按10%比例压减省级预算单位部分公用经费,回收预算资金2846.7万元,已用于中职教育支出;7月份进一步压减部分公用经费950.9万元,用于将重度残疾人生活省财补助标准从现有的每月50元/人提高到每月75元/人。

1月-8月,海南全省民生支出420.5亿元,增长17.1%,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1%。其中,省级已拨付资金45.2亿元大力支持“十大为民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有效促进城乡居民较快增收。

低收入,北京:门诊和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70% 重大疾病救助比例调至75%


救助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人群门诊和住院救助比例提高到7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调至75%等

北京市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将于今年8月起提高。救助范围从城乡低保人员扩大到城乡低收入人员。同时,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

上午,市民政局联合相关单位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救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低收入人员

《意见》明确医疗救助范围,包括特困供养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以及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此外还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

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介绍,《意见》的出台,将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由城乡低保人员扩大到城乡低收入人员;同时鼓励区县将因灾难性卫生支出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据悉,低保人员是经过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50元。目前,全市有低保户9.34万户、16.09万人,其中城市低保户5.61万户、10.02万人,农村低保户3.73万户、6.07万人。

低收入人员则是月人均收入超过650元但低于850元以下的“边缘人群”,这部门人员有生活困难时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目前经过申请并认定的已有2万人。

救助标准按比例提高

资助社会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区县财政全额负担;同时减免医疗费用,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就诊时,可享受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普通住院床位费50%的减免。

《意见》提出,社会救助对象就诊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可享受以下救助: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方面将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门诊救助封顶线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住院救助封顶线由30000元提高到40000元。

此外,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全年救助封顶线80000元。

门诊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的门诊救助参照上述人员标准执行。

2.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给予救助。

3.除前述人员以外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社会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给予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4000元。

住院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实报实销。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的住院救助参照上述人员标准执行。

2.民政部门管理的享受原工资40%救济的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给予救助。

3.除前述人员以外的社会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70%给予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40000元。

4.以下两种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享受住院救助待遇

①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以及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肺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的费用。

②在急诊留观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相关医疗费用。

住院押金减免比例提高到70%

住院押金减免。社会救助对象需住院救治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可在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押金减免服务。

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和民政部门管理的因公(病)致残返城知青可享受住院押金100%减免;除前述人员以外的社会救助对象,住院押金减免比例由60%提高到了70%。减免额度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40000元。

重大疾病救助病种扩大到15类

《意见》中将重大疾病救助病种由原来的9类、80多种扩大到15类、134种,增加了重大疾病的救助力度。

救助新增病种:多药肺结核、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甲亢、唇腭裂、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原来的救助病种: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心脏、肺脏、肝脏、肾脏)。

医疗费不用自己垫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区县增加承担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社会救助对象需要住院救治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享受押金减免服务;同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比例先行垫付,社会救助对象只需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变“事后救助”为“事前救助”,缓解困难群众资金垫付压力。

此外,将医疗救助受理审批时限由按季度办理调整为按月办理,缩短了审批时限。

农村贫困孕产妇享生育救助

此外,享受社会救助的农村贫困孕产妇,在享受住院分娩财政补贴和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生育救助。

享受社会救助且持有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明的贫困孕产妇,自孕期检查12周至产后42天内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经过生育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孕期检查救助不超过1200元、正常产住院分娩救助不超过2600元、剖宫产住院分娩救助不超过4200元给予生育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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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低保需授权政府核查家庭资产

本报讯(记者陈斯)本市城乡低保户认定增加“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环节。申请应当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并授权区(县)民政部门进行核查。今天上午,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城乡低保的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审批程序,以及民主评议、公示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统一规定。

其中包括,增加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内容。在低保审核原有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和信函索证等传统调查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家庭收入财产信息数据比对内容。规定申请人在申请低保时应当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并授权区(县)民政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核查,提高了认定准确性。

北京医保报销比例


北京市民持医保卡到门诊就医、住院治疗、刷卡消费均可享受不同程度的报销比例。

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二、住院费用的报销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三、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要到自己选择的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或是北京市的定点中医、专科(包括口腔医院、妇产医院、肿瘤医院等)和11家A类医疗机构看病才能报销。

2.不报销范围:以下6类费用按规定不能报销:

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伤害的费用;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费用;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费用;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费用;按照医保规定一些自费的项目,如牙齿的镶复就不能报销,种牙、补牙、洁牙等都是要自费的。

医疗救助,唐山医保医疗救助年度限额比例提高至70%


日前,唐山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此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等重点救助对象,《实施意见》则在重点救助对象之外增加了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救助对象。具体为重点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员;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实现医疗救助方式多样化。医疗救助方式包括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的救助方式;其中对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重点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确保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依据《实施意见》,该市医疗救助对象在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个人自负费用给予救助,重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年度限额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

明确医疗救助的结算程序。《实施意见》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了更加明确规定。重点救助对象在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各项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可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资金,救助对象只支付自负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垫付部分,由民政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定期即时结算,这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服务。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意见》规定,要按照《唐山市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实施按病种(22种大病)救助,救助最高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更大程度减轻患病困难群众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

据了解,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出台后,该市还将全面建立起城乡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配套、管理运行规范、救助程序便捷的医疗救助制度,更加有效地发挥解民困、救民急、暖民心的重要作用。

大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六成


大连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五成提至六成,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据了解,在3月31日前受理的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仍执行原规定。下面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

今年1月1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连调整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第二套住房首付比率由原来的五成,提高一成。

对购房套数的认定,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查询。

大连职工可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96688”或到其所属各办事处,咨询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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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办理流程

应提供的审核材料:

正常调整(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在10%-15%间,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在7%-15%间)须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

单位申请;

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非正常调整(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10%以下,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7%以下)还须提供:

证明单位亏损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本年以及上一年度)。

办事流程:

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领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及相关表格样本;

填写并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联络单》上加盖公章、持表格及单位申请及其他要求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柜台审核。

注意事项:

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在10%-15%间调整,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在7%-15%间调整,由办事处审批;

市本级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10%以下,区市县单位、个人比例调整到7%以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大连公积金贷款范围

中心对有下列行为的借款人予以贷款:

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住公有住房;

以自有房屋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或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如动迁投资代建、部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

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

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其开发单位须同中心签订《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合作协议》)。

注意:对豪华住房(别墅)、公建房、商住两用房均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上是大连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大连住房公积金专题。

北京市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上了医疗保险,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但对于具体的报销数额,能说清楚的并不多。具体的北京市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社保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社保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北京市社保医疗保险社保药物及报销比例

几乎每位去医院就医者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挂号、开药时医务人员总是要问患者是医保还是公费医疗或是自费。难道看病、吃药也要“看人下菜碟”?某医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眼科医生告诉记者,一般来说,问这个问题主要是考虑到医保参保人员只有消费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才能报销,在疗效差不多的情况下,尽量为参保人员选择能够报销的药。而对于自费的患者来说就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那么,医保目录里的药品是如何确定的呢?记者从市劳保局医保处了解到,北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里的药品主要是以劳动部公布的目录为主,北京市有权在15%的范围内根据本市的发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调整。一般来说,选择的原则是安全可靠、费用合理、临床必需,而一些费用比较贵、副作用大、临床应用少的药品不列入目录,如果患者要使用只能自费

按相关规定,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加入医保后,参保人员都会拿到一个北京银行的活期存折,个人缴纳的2%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一般到门诊看小病的钱由个人账户出,个人账户里的钱个人可以自由支配,原则上是用来支付日常小额医疗费用和按规定应该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其利息是按照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但国家不收取账户中存款的利息税。因此参保人员只能从这个账户里往外取钱,而不能存钱。

投保人员要到自己选择的4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或是北京市的定点中医、专科(包括口腔医院、妇产医院、肿瘤医院等)和11家A类医疗机构看病才能报销。此外,以下6类费用按规定不能报销:1.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伤害的费用;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费用;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费用;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费用;6.按照医保规定一些自费的项目,如牙齿的镶复就不能报销,种牙、补牙、洁牙等都是要自费的。

相关链接:社保医疗保险保险比例跟哪些因素有关

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

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这样看来,医保住院的自己掏钱比例,不好说,自费部分全部自己掏钱,门槛费全部自己掏钱,乙类费用先自己掏钱10%,再同甲类费用一起,自己掏钱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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