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社保欠费补交应及时 工龄决定社保待遇

2020-12-08
保险规划应包含哪些步骤 保险规划第一步应该进行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2011年,青岛市人社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时,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接收和管理工作;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转出后,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近日,不少市民收到了2012年社会保险(放心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但是对于个人首次参保日期表示疑问,对此,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首次参保时间并不等同于参加工作时间,首次参保时间只是一个记录,和社保待遇无关,参保人所享受的社保待遇视工龄而定。

本次发放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除了去年发放的记录单上有关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参保信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等常见信息外,还新增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待遇信息,参保人员可以更加完整准确地掌握个人参保缴费明细和享受待遇情况。

首次参保时间不等同工作时间

“首次参保时间并不等同于参加工作时间。”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市的机关事业保险是从2003年开始建立的,根据《青岛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规定,职工自企业或未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从调入单位起薪之月起参保缴费,原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2003年4月之前调入的职工,其个人账户建立时间最早为2003年4月,2003年4月之后调入的职工,其个人账户建立时间以参保时间为准。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说,首次参保时间只是一个记录,和社保待遇无关,参保人所享受的社保待遇视工龄而定。

职工发现欠缴需及时补交

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背面,详细注明了社会保险各项数据信息的说明,参保人员若认为记录单内容信息与实际参保缴费情况不符,可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或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咨询、核实,也可通过参保时所在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核实。如发现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参保人需及时、足额补交欠费,或督促所在的参保单位为其及时、足额补缴欠费,以免影响本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相关阅读

社保中断几年 如何补交社保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 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因为各地楼市新政策,目前北京、上海、南京、海口等实行“限购”的城市几乎都出现了类似的“补缴社保”服务,而且银行只认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开出的5年社保证明,并不会查是否为补缴。

另外,个人缴纳肯定不能补缴的,找到新单位,可以和单位人事协商,补缴之前的社保。社保大病、医疗什么的可以间断,只要你在退休前“累计”交满15年,就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大病、医疗间断,但是之前缴纳的所有记录都在社保档案中。社保补交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 以保证社会保障稳妥进行。

众所周知,社保是很重要的,一旦中断缴费便需要及时补缴。那么,究竟如何补缴社保呢?下面将详细为您分析说明。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8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人社部门建议,断保人员应先到人社局档案中心查询一下原单位是否已将档案移交给档案中心,如果没有,就再到原单位的主管部门查找档案;档案确定遗失的人员要到有关部门查询当时进单位的录用手续。社保处工作人员将帮查找养老保险的增加减少手续和历年缴费记录,重新建档并办理续保手续。

针对部分参保职工想补缴单位破产或解散前未申报的养老保险的,社保处将用个案补缴的形式解决补缴难题,并在补缴完成后,并入信息总库。这些举措切实解决了断保人员的后顾之忧,完善了断保人员的原始业务资料和缴费档案,并在重新建档后为其办理续保手续,保证了参保人员原有的养老保险权益不受损失。

打印社保证明 新增社保补缴明细

从10月起,北京市1000多万名参保者和35万户单位将可通过多种途径查询五险信息,包括个人社保补缴明细等信息都一目了然。自助终端机打印出来的纸介记录印有专用章,可直接作为社保证明。

昨天,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管理办法》,首次明确社保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的法律依据、权益内容、适用范围、查询渠道、法律责任等内容,各种非标准制式的社保权益证明将停用。

自10月份起,本市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登记和缴费的信息。其中涉及缴费的信息,无论参保的用人单位,还是参保的个人,市社保中心将提供制式统一的“五险”缴费证明。原分别打印“四险”与“医疗”两个缴费证明的业务将成为历史。

相比过去邮寄的“社保对账单”只能简单提供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的数据,系统升级后,包括参保者社保补缴明细信息等,市民都可查询到。不过,目前只可查询基础信息、缴费信息,涉及个人享受养老金、失业金、生育津贴等待遇信息,将在2014年后陆续提供。

打印纸有专用章

目前,海淀人社部门正陆续配备50多台类似机场登机牌打印机的自助终端机,市民通过触摸屏即可查到自己的各类参保信息。打印出来的纸介记录印有专用章,可作为各类手续办理的社保证明。

针对一些中老年人容易采用的自助查询终端,人社部门规定个人可任意设置一位至八位不等的密码。

社保卡有密码吗 拿到社保卡应及时改密码


社保卡在自己身上,里面的钱咋没了呢?合肥市民杨某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他到医院看病刷卡时发现里面的8000元只剩下不到1000元。经北部新区警方调查,杨某的社保卡遭人盗刷,嫌疑人张某、刘某通过伪造身份证件,以补办的名义又帮杨某办了一张社保卡,然后利用杨某未改初始密码的状况,盗刷杨某社保卡里的钱。7月13日,张某和刘某被抓获。据警方介绍,这是合肥市首个系列伪造证件补办盗刷社保卡案。

合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近日,市民杨某到医院看病刷卡时发现社保卡里的8000元只剩下不到1000元。经北部新区警方调查,嫌疑人张某、刘某通过伪造身份证件,以补办的名义又帮杨某办了一张社保卡,然后利用杨某未改初始密码的状况,盗刷杨某社保卡里的钱。7月13日,张某和刘某被抓获。据警方介绍,这是合肥市首个系列伪造证件补办盗刷社保卡案。

伪造证件补办他人社保卡

在合肥市社保卡中心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北部新区警方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社保卡中心补卡记录及监控录像,警方确定张某、刘某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两人对自己伪造证件补办盗刷他人社保卡的行为供认不讳。

对此社保卡有密码吗,合肥市人社局提醒市民,拿到社保卡后,赶紧在第一时间修改密码,谨防被不法分子盗用,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密码修改可通过12333电话语音服务系统,通过七个步骤操作完成。

多数市民没有改社保卡初始密码

本来是为了方便市民而设立的委托办理社保卡程序,为何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呢?昨日,市社保卡中心一名段姓工作人员表示,社保卡中心未与公安系统联网,导致工作人员无法进行实时核查信息,只能对市民提供的身份证件进行简单查证,“目前我们也正在对系统进行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社保卡的补办流程”。

就社保卡初始密码是否进行更改,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9位市民均表示未更改初始密码。市民普遍反映,平日都是拿着社保卡直接去药店刷,修改了密码既不方便也怕忘记。退休的徐大爷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社保卡有密码。

提醒:及时变更初始密码 注意个人信息保护

“在拿到社保卡后,市民应及时变更初始密码,变更密码的社保卡是绝对安全的,在密码不泄露的情况下能够保证个人账户资金不被盗用”, 合肥市社保卡中心的工作人员段先生说,市民可通过两种途径变更社保卡密码,一是拨打12333重庆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热线,按照相关提示变更社保卡密码;二是到各区县社保卡办理点进行办理。

北部新区警方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切勿在网上泄露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被不法人员盗取信息,自身权益遭受损害。

6月15日,合肥市人社局负责人来到市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电话受理中心接听热线,热情解答广大市民关心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问题。现将部分热线问答刊登如下。

社保卡为什么没有设密码

人社部门做了大量调查,觉得加密还是弊大于利,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不加密。加密从技术上来说没有问题,但市民使用将会遇到许多麻烦。社保卡的持卡群体及使用频率较多的是老年人,一些老年人连银行卡密码也记不住,更何况社保卡密码了,一旦设置密码就会给他们带来很多不必要的烦恼,耽误看病,如果在急诊、挂号、缴费时忘了密码,会额外增加患者看病时间,影响窗口工作效率。

社保断了可以补交吗 如何补交


网友问到,由于换工作的原因,我的社保中断了一个月,请问社保断了可以补交吗?如何补交呢?

社保中断后是可以进行补缴的,补缴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就可以了。或者你可以和新的工作单位协商,由他们帮你代交中断的社保费用。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深圳网友咨询,如果补交社保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户籍与非户籍人员提供资料是否一样呢?有没有补交年限限制呢?

补交养老保险金的对象为:

(1)凡在《深圳市特区企业员工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养老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取得劳动报酬且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补交时段未在本市以外地区参加养老保险,按规定应参加养老保险而未参加的,对其应参保而未参保期间的养老保险费,企业可向社保机构申请补交养老保险费。

(2)凡在《养老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内用人单位工作的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取得劳动报酬,单位未按规定的缴交基数参加养老保险,企业可向社保机构申请调整缴费工资,补交应缴养老保险费与实缴养老保险费的差额部分。

(3)非本市户籍员工的养老保险费补交期限为:自企业递交申请之日起2年内(含2年)。企业凭已生效的仲裁书、判决书、调解书提出补交的,按以上法律文书的裁决意见办理。

只能补交应交而未交且符合《养老保险条例》规定补交期限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其它险种一律不允许补交。因未参保而造成员工社会保险应有待遇损失的由企业承担。

补交养老保险费的时间限制为(1)单位申请补交:自申请之日起2年内应缴而未缴的时段。(2)个人申请补交(本市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本市且当时没有达到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的,迁入后因各种原因未缴的时段持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资料。

我以前在工厂上班,上了十年,工厂只给我们办了两年,现在辞工了,自己办了个小公司,有营业执照,请问可否自己再补交社保?可以的话,要哪些手续?

办理参保登记时,单位需提供:(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3)开户银行许可证或银行印鉴卡或开户银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未领取《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的,可以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办,待相关资料齐全后,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到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社保机构征收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还有疑问,可拨打12333查询。

社保能补交吗?


社会保险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保障机制,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 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补社保可以补多长时间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因为各地楼市新政策,目前北京、上海、南京、海口等实行“限购”的城市几乎都出现了类似的“补缴社保”服务,而且银行只认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开出的5年社保证明,并不会查是否为补缴。

另外,个人缴纳肯定不能补缴的,找到新单位,可以和单位人事协商,补缴之前的社保。社保大病、医疗什么的可以间断,只要你在退休前“累计”交满15年,就能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大病、医疗间断,但是之前缴纳的所有记录都在社保档案中。

社保补交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 以保证社会保障稳妥进行。

社保补交案例

社保补交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问题,不少人在遇到纠纷问题之后首选的就是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下面就以一则补交医疗社保纠纷为案例详细为您阐述分析。

案例

1991年9月-2000年12月申诉人在浦城、建阳、顺昌从事电信业务代维工作。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申诉方在南平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8月20日申诉方与南平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南平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2月31日注销。 2003年9月,申诉人与被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2004年5月17日双方续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4年5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2005年3月6日,被诉人向申诉人发出南益顺劳终字[2005]001号文,通知申诉人双方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2005年4月6日,被诉人向申诉人发出通知,要求申诉人前来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申诉人未来办理。2005年4月12日,被诉人通过挂号信向申诉人发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诉人已按有关规定为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案例分析

焦点一:被诉人是否应为申诉人补交1991年9月至2002年12月的医保和社保。

本案中,被诉人系2003年7月16日登记成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申诉人在南平电信实业有限公司工作。被诉人和南平电信实业有限公司都是经注册的法人,申诉人是在与南平电信实业有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于2003年9月1日与被诉人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被诉人已为申诉人办理医保和社保。申诉人补交1991年9月至2002年12月的医保和社保的请求主体不适。同时原告对2002年之前的代维电信业务行为提起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诉已远远超过《劳动法》中对时效的要求。

焦点二:被诉人是否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据《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关于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3]342号)第一条规定,在符合规定情形的条件下,被诉人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2001年前,原告虽未与被申诉人或第三人订立代维协议,但在工作期间是代维电信业务,是按酬金标准获取代维电信业务酬金,与电信企业职工的工资结构完全不同,属事实上的个人代理电信业务关系,且原告对2001年之前的代维电信业务行为提起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诉已远远超过《劳动法》中对时效的要求,仲裁不予支持。

在遇到社保补交纠纷之后,理应第一时间向社保局咨询相关知识,随后即可求助与执法部门。

社保缴费中断后如何补交社保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补缴。如果社保中途断了,也不需要补缴,因为社保是累计计算的。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养老、医保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须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申请表,送市社保中心领导审批后,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打印缴费核定通知单,然后到相应的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外地调入人员的超龄补缴

户口已迁入本市且通过本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将其行政关系调入本市的人员,调入时没有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免于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按规定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后,其调入前所在地未开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年份中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若超过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的,还应当由接收单位为其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其调入本市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

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

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

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

补交时须提供: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社保漏缴了如何补交


苏州一位网友在网上求助,自己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有一个月漏缴了,现在想补上,不知道社保能否补交,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该网友的疑问,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作出如下解答:

一、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条件: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1992年1月1日以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对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医疗保险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有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后中断缴费时间的,可申请补缴,其中首次参保人员最早补缴时间为2002年7月。

二、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符合上述条件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缴费存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医疗保险证》,至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缴费申请书》,注明补缴险种、起讫时间;补缴1996年1月1日后养老保险费的,还须选择补缴基数档次。

2.经信息系统审核补缴条件后,灵活就业人员当即一次性存足应补金额,江苏银行苏州分行实时扣缴并到账。

相关链接

苏州“个体户”社保补贴上调

苏州市人社局消息,从7月1日起,创业培训结业并自办实体人员参保的,标准从每月663元调为每月716元;个体工商户方式参保的,标准从每月513元调为534元。灵活就业人员从今年8月1日起,补贴由每月233元调为280元,其中男55岁、女45岁,每月308元调为360元。

苏州高新区延伸社保业务 精心打造十五分钟社保服务圈

为了进一步方便百姓,完善社保业务“十五分钟服务圈”,继今年1月苏州高新区社保局将部分业务延伸至西部乡镇办理后,10月13日起,狮山街道劳动保障所等三个东部乡镇劳保所也将正式受理接办各项社保业务。

据悉,本次延伸的业务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生育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四大类十多个项目。其中医保各项登记业务、个人开具社保参保证明和一次性生育补贴等十项业务可由街道劳保所工作人员现场办结。跨统筹地区转入社会保险关系、生育零星药费报销、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三项业务,由劳保所工作人员受理后,转交区社保中心后台办理,分别在限定工作日内办结。

为使各乡镇劳保所准确掌握十多项社保业务的办理流程及系统操作要点,区社保基金中心组织了专门培训,并由中心领导带队到各所现场指导工作。社保业务正式延伸至8个乡镇劳保所办理后,高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将为参保人员就近办理社保业务带来极大便利,真正将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服务理念落到实处,让更多百姓享受到15分钟带来的“服务正能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