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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移居国外人群社保能补缴吗?

2020-12-04
保险规划能传承吗 国外家庭保险规划的研究 保险规划可信吗

社会保险主要指“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目前,大多数城市在一般情况下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一边是养老金缺口日渐增加,一边是移居国外多年仍在国内领取养老金。这两年上海依据国外人群社保补缴政策有所变化,很多人想知道自己的情况下上海社保能补缴吗?怎么补缴?本文将对此进行介绍。

移居国外人群社保能补缴吗?

休前移居国外的人群:有相当部分的人出境后没有注销户口,继续保留身份证,到国外后改变自身身份且定居。到了退休年龄,上述人群利用现有退休机制和社保机制存在的不规范,在原工作单位申请并补缴满15年社保后,就能生活在国外并在国内领取养老金。但是新政策下,上述人群在国外定居后不能补缴国内社保,也不可以补办退休手续。但自己缴纳的个人部分可以全部领取,单位和国家的那部分将由国家统筹,用到更需要的地方或帮助更需要的人。

退休后去国外定居或长期在国外居住的人群:新政策规定,对于领取养老金的人士,凡是离境6个月以上的,从第7个月开始,停止发放养老金。回国后,可携带护照等相关有效证件及文件,到有关退休金管理部门申请恢复退休金领取。恢复退休金的领取日期应自申请日期起,不补发。

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这将有效避免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上海社保怎么补缴?

规定以后除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外,凡要求补缴城保的,均需一次性补缴不低于15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基数按不低于补缴时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补缴比例按养老30%、医疗14%确定。避免了少数人利用较低基数、较短年限补缴社保,领取养老金的问题。

上海市已自2012年7月起,停止受理本市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

社保能补缴吗——相关链接珠海:社保能否一次性补缴享受养老待遇?

日前,家住斗门莲洲镇的退休老人周老先生给晚报来电称,因为历史原因,他所缴纳的养老保险累计起来只有12年多,达不到享受养老待遇的15年年限,能否一次性补缴尽早享受养老待遇?家庭条件困难的老人可否减免补缴费用?

市人社局: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这种情况不能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周老先生只差两年多,依法律,只能一个月一个月地缴完这剩下的两年多了。

无锡:社保未缴足15年能一次性补缴吗?

毛女士:我是1963年4月生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今年已经满50周岁,但社保是从2008年才开始自己缴的,到现在还不满15年。请问剩余的社保怎么补缴,能一次性补缴吗?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剩余的社保金不能一次补缴完。根据毛女士提供的信息,她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身份按月缴费至55周岁,到55周岁还未满15年时,可以申请延长缴费5年,这样之后毛女士就可以缴满15年了。同时提醒,如果有市民在申请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15年。具体有关社保查询、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或到广瑞路2号市社保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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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国外人如何买健康保险


日本留学经验日本的健康保险。日本的医疗卫生系统推行的是健康保险方式和国民健康保险方式。它们有着完整的行政管理系统、监督控制机构和专门业务执行机构。二者所依据的法令不同,财政来源不同,导致运行的结果也不同。现行的保险制度有:健康保险协会、政管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共同救济基金以及70岁以上的老年保健,虽然机构较多,但上自总理府,下至各个具体的健康保险事业所,有管理和监督机构参与,咨询、协调机关从中协作,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及各个部门职、权、责的明确划分,使日本复杂多支的健康保险系统有条不紊地正常发展,

作为健康保险的医疗机关有:都道府县知事指定的医院,诊所药局;特定的保险人掌管的为被保险人办的医院、诊所和药局;健康保险社团开设的医院、诊所和药局,这些被指定的医疗单位和药局的有效期为3年。而国民健康保险方式的医疗机关是疗养经办机关。保险机构做为经三方,为投保人及卫生服务机构支付医疗保险费用。不论健康保险方式或国民健康保险方式的医疗保险机关都是准公的或私人掌管的。开业医生有关医务人员都要经过严格注册。医疗保险一般不承担预防保健工作,由政府直接管理。健康保险基金来自于保险费和国家财政补助,二者构成健康保险的财源。不同体制的保险组织,财源亦有区别:

(1)政府管理的健康保险:以中小企业为保险对象,保费支付标准多以报酬月额比例交纳,个人与雇主、政府三方共同承担费用、共同获益,是比较合理的财政负担形式。

(2)健康保险社团:以大企为对象。企业、国家、个人三方出资。企业拿大头,雇员拿中头、国家拿小头。依靠雇主和雇员缴纳的保险费及少量的财政补贴作为财政来源。

政府管理的健康保险,三方负担的比例常常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易改变,而社团组织则比较灵活,自己可以随时改变,并通过企业内部有效地控制基金费用。

(3)国民保健保险:以低收入阶层、农民、一般居民为对象。实际上是一种依赖国家财政的救济福利式保险。保险基金由投保人交纳的保费和政府少量的补贴构成,财源力量很薄弱。

总之,日本的健康保险从框架上仍然属于传统的健康保险机制,但由于法律健全,管理监督系统严密,从而使日本的健康保险制沿着自己的轨道正常运行。且较西方单一的健康保险模式更为精细的保险制度。

社保中断可以补缴吗 如何补缴社保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都可办理,社保累计交满15年即可,中间中断,可补可不补。

社保补缴流程

1、申报流程

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

社保未缴足15年能一次补缴吗?

网友咨询:我是1963年4月生人,平时做点小生意,今年已经满50周岁,但社保是从2008年才开始自己缴的,到现在还不满15年。请问剩余的社保怎么补缴,能一次性补缴吗?

根据规定,剩余的社保金不能一次补缴完。根据毛女士提供的信息,她可以申请以自由职业身份按月缴费至55周岁,到55周岁还未满15年时,可以申请延长缴费5年,这样之后毛女士就可以缴满15年了。同时提醒,如果有市民在申请延长缴费5年后还不够1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补足15年。具体有关社保查询、缴纳、停用、补交、转移等问题,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或到当地人社局咨询。

随迁子女在京高考 须连续缴纳6年社保

10月11日,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考报名申请正式启动,2014年本市高考报名由此拉开大幕。这是本市高考首次对非京籍学生开放。从多所学校了解到,部分在这些学校就读的非京籍学生并未提交申请,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父母难以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的条件,他们中的很多人将因此放弃在京高考。

据了解,部分在京学习的随迁子女并未提交报名申请。调查发现,在申请条件中,“6年社保”成为最高的门槛。朝阳区一所职高的相关负责人说,学校摸底发现,该校非京籍学生中确实有十几位学生想参加高考,但都不符合申请条件,主要卡在“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已满6年(不含补缴)”这一条上。很多外来务工人员打零工或者做小买卖,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他们也没有上社保的意识。

上海社保补缴流程及所需资料介绍


很多人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导致社保中断,但是却不知道如何补缴。在各种论坛上,经常可以看到关于社会中断后如何补缴的咨询。那么,上海社保补缴流程有哪些呢?补缴上海社保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为了帮助需要进行上海社保补缴的朋友,本文将对上海补缴流程及所需资料进行介绍。

上海社保如何补缴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应该补缴;自由职业者可在自谋职业且未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间段内补缴。

若符合补缴的范围,若是企业帮劳动者补缴,在距当前月份6个月以内,可以通过网上自助经办平台进行申报,6个月以外,则需带好《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已办招(录)用备案手续的无需携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如补缴1997年底前的社会保险费,还需携带补缴年度该人员工资发放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只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农村合同制人员,还需携带该人员的《劳动手册》复印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自由职业补缴社保的话,需带好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姓名的页面复印件;劳动手册首页和有本人工作经历的页面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指定实名制帐户银行卡折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上海社保多项标准获调整

从4月1日起,上海市将2014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4万元提高到36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外来从业人员医保和小城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同步调整。

(1)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4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本市连续第8年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加180元,分别提高到1065元/月、1120元/月、1170元/月;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2)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上海市从4月1日开始,对2013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两项标准涉及工伤人员本人,一项标准涉及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工伤致残一级至四级人员享受的伤残津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致残一级的,增加310元/月;致残二级的,增加290元/月;致残三级的,增加280元/月;致残四级的,增加260元/月。生活不能自理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17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3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00元/月。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也将同时进行调整,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70元。

以上是关于上海社保补缴流程及所需材料的介绍,并为大家简单介绍了2014年上海社保标准调整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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