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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农合补偿方案出台 报销比例提高

2020-11-26
家庭保险规划比例 保险合规知识 新常态下保险规划

安徽省卫生厅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2014版)》,对安徽新农合报销比例、省外医疗机构住院门槛费等作出新调整。在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可达到90%;省外医疗机构住院门槛费提高到当次住院费用的20%。

(1)门诊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五成。根据方案,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可以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不低于50%。鼓励探索慢性病门诊定点诊治、分病种定额补偿,也可以在设立起付线的前提下,将起付线以上部分的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60%以上;门诊补偿实行“按比例补偿”,单次门诊的可补偿费用(不含一般诊疗费)的补偿比例可提高到50%,其中包括国家基本药物(2012版)和安徽省补充药品以及《目录》内中药增加的补偿比例,以户为单位对年度补偿次数或补偿金额实行封顶。

(2)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达九成。为了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我省将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共分为5类,分别为:乡镇一级医院(卫生院)、县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和被处罚的医院,按照这些标准来分类设置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这五类定点机构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依次为90%、85%、80%、75%、55%,其中被处罚的医疗机构不宜开展即时结报。

(3)住院费用超10万,保底补偿60%。方案规定: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同一医院治疗的,只设一次起付线。对不同额度的住院医药费用,延续往年政策,实行“分段保底补偿”。其中,5万元以下费用,可保底报销40%;5-10万元,可保底报销一半;10万元以上,报销60%。不过,实行按病种付费患者的住院费可以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不受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限制,实行定额补偿,比例在60%到85%之间。www.bx010.CoM

《方案》明确,参合的大病病人依照该方案报销后,还可以在大病保险进行二次报销;在被处罚的医疗机构、重点监控医疗机构、省外预警医疗机构住院的,均不执行保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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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1个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跨省即时结报

截至目前,安徽省已有21个新农合统筹地区与27个省外医院开展即时结报业务,约占所有统筹地区的四分之一。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2万多名参合患者享受到“在哪住院、在哪报销;当天出院,当时报销”的跨省即时结报服务带来的便利。

我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在省外医院看病的参合患者越来越多。如果不能实行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就诊后将面临着垫付资金多、报销手续繁琐、报销周期长等诸多难题,由此,我省部分地区开始探索推进跨省即时结报业务。如歙县有3万多农民在全国闻名的纺织品童装生产基地浙江湖州织里镇务工,2011年4月,该县与织里镇医院达成新农合即时结报协议,实现“在哪里就诊,在哪里补偿;当天出院,即时补偿”,成为我省实现跨省即时结报的第一个统筹地区。

安徽新农合定点医院将自行承担违规费用

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的意见》,从今年(2014年)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新农合基金将核减所涉及参合病例的所有新农合补偿费用,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我省还将建立按病种付费违规费用核减机制。按照规定,从今年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新农合基金将核减所涉及参合病例的所有新农合补偿费用,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向社会公布。

延伸阅读

新农合,陕西省新农合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出台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自7月1日起,农村参合贫困人口门诊统筹中一般诊疗费将由新农合全额报销,取消个人负担部分。

《方案》采用了升比例、升封顶、降门槛、降押金等“两升两降”的办法,对陕西省新农合健康扶贫提出了要求。《方案》提出,全省所有统筹区域一级医疗机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住院不设起付线,合规费用全额纳入新农合报销,同时,全省各级各类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于符合分级诊疗规范、按照新农合技术转诊要求规范执行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住院比例报销,从现有报销比例基础上全面提高5个百分点。各新农合统筹区域对于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将提高报销比例封顶线,要求提高比例不低于现有封顶线的20%。各新农合统筹区域对于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基本报销完成后,符合大病保险的,进入大病保险范围,其起付线在现有起付线基础上下降50%执行。

这次《方案》的一个亮点是住院押金。《方案》要求,新农合统筹区域的乡级、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押金,患者在入院时在新农合管理经办系统中登记备案即可,出院时按照有关报销政策开展结算业务,最大限度方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新农合管理系统中有标注的农村参合贫困人口,在省级和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其入院押金在现有基础上至少下降50%。后续住院预缴费按照预计医疗费用的个人承担部分预交,尽量减少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患者住院期间的现金压力。

新农合,新农合再创新 将大病保险补偿嵌入其中


27日,记者从德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7月1日起7个县市区将实现新农合报销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届时儿童白血病、胃癌等20类重大疾病可获报销补偿。

“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农民,出院时只知道进行新农合报销,不清楚自己其实还可进行二次报销,即大病保险补偿。”德州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称,以前新农合报销和大病保险补偿均是分别通过手工结报,自3月份开始,各县(市、区)新农合大病保险手工结报工作开始启动,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农民,主要由人保财险公司依据新农合补偿资料进行追踪补报。

“德城区、禹城市、平原县、临邑县、宁津县、夏津县、武城县符合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范围的参合农民,7月1日起在以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可实现新农合报销与大病保险补偿一站式即时结报。”德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杨志保称,目前全市共有包括德州市立医院、禹城市人民医院、平原县人员医院、宁津县人民医院、临邑县人民医院、夏津县人民医院、武城县人民医院等33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新农合大病保险软件安装、系统升级及专线联网等工作,具备即时结报条件。

其余县(市、区)参合农民及上述7个县(市、区)转诊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合农民,出院后持相关单据到参合地新农合及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结报。

自1月1日正式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以来,截至5月底,全市统计上报大病患者23301人次,手工结报完成3248人次,新农合报销补偿1463.54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06.05万元,切实减轻了市民就医负担。

新农合,河南省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 大病补偿提高5万元


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李广胜说,近几年,我省新农合制度不断完善,取得了不少新成效。首先,农民的参合积极性高涨,“到目前为止,农民参合率达到98.34%,基本实现全覆盖,全省共有8119.46万人参加新农合。”其次,新农合的筹资标准在提高。“应该说这项工作是从零开始的,到去年年底,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这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这需要很多因素支撑,目前新农合报销比例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原则是省、市、县、乡这四级按65%、70%、80%、90%的比例报销,引导小病在基层医治。”

另外,重大疾病保障机制也初步建立,“过去很多农民因治病造成家贫,新农合大病保险原来是20多种,现在包括儿童常见大病在内的大病保障病种扩大到35个,并在郑州、新乡两市进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

今年举措:将在15市进行大病保险试点

李广胜说,一些重大疑难病症在去年可以补偿到15万元,今年提高到20万元。去年在郑州、新乡两市进行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今年要再增加13个市,达到15个市。在便民服务方面,探索跨省即时结报,“有些大病需要家庭筹资15万~20万元,农民筹资确实很难,现在我们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全省之内可以实现即时结报。”

“下一步还要努力实现在全国结报,每年2000多万人在外务工,回来结报很麻烦。”李广胜说,会有一些辅助性措施出台,包括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简化医疗诊疗程序、健全评价体系等。卫生部门还专门出台医疗优质服务60条,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新农合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虽然医保的覆盖面比较全面,但是标准是不够。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这些都会一点点被改善和加强。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是社会保障还是商业保障,都是为了在风险发生时不改变原有的生活水平,具备风险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逐年提高


为了更好地普及我国医疗保险事业,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诸多问题。上海市社保中心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开始逐年提高上海医保报销比例。

逐年提高职工、退休职工门诊大病医保支付分别达到85%、92%。国家公布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13亿参加城镇医保、新农合的国人今后若患大病,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还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记者从上海市医保部门获悉,国家新政中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而上海市经过多年的制度完善,上海目前的医保总体水平高于全国,不仅城镇职工医保在最初建立时专门设置了门诊大病医保项目,之后,又出台了综合减负政策,使得在职职工医保支付达到85%,退休职工医保支付达到92%,而在居民医保、新农合方面有一系列政策,为高额医疗费用患者减负。

门诊大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等

据介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门诊大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重症尿毒症血透、腹透治疗及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的治疗。

职工进行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85%,其余部分由其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职工自负。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退休人员进行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2%。退休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退休职工自负。

上海医保报销比例按照人群分类

在居民医保方面,目前上海市居民医保门急诊支付比例,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一、二、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50%;住院按不同人群,起付线以上部分费用,报销比例从55%至85%,总体支付水平为70%。并且居民医保不设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生活困难人群由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12年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待遇调整为“70周岁以上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6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金支付比例从5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55%。城镇重残无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5%;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65%”。

上海医疗服务分级定价 按医保报销比例分流病人。作为上海医改方案“复旦版”的领衔人--复旦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卫平教授昨天向记者透露,本月下旬将拿出研究报告,会同另外2家研究部门--市卫生局、市社科院近期提供的研究报告,再一并交市发改委、卫生、财政、医保等部门讨论。方案初步形成后,还将广泛听取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据王卫平介绍,“复旦版”研究报告,倾向于在基层医疗机构与公立大医院间建立起密切的“纵向联动”,这种“分级就诊,双向转诊”的关系是相对“固定”的,目的是使得上下级医院能够真正相互衔接,方便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王卫平表示,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将起到经济杠杆的作用,通过收费标准,以及医保报销比例来分流病人。

要改变目前市民对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放心而舍近求远的局面,王卫平认为关键问题在于人才。研究报告提示,上海市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要致力于加强全科医生培训。

医疗机构,7月1日起,黑龙江新农合补偿范围新增14种重特大疾病,限价的70%可报销


从本月1日起,肺癌、食道癌等14种重特大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实施治疗费用单病种最高限价,不限制用药、耗材,报销标准为扣除住院起付线800元之后,按照定点医疗机构限价总费用的70%报销,剩余30%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执行时间为一年。这是记者昨天从省卫生厅获悉的。

据介绍,患者就医时只需缴纳该医院承诺的最高医疗费用作为住院押金,各承诺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患者多交住院押金,治疗过程中费用超过承诺费用时,由医疗机构暂行垫付。为确保重特大疾病患者真正受益,黑龙江省对所规定的重特大疾病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医疗机构超出规定限额的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自己承担。单病种最高限价要求重特大疾病定点医院严格按照临床路径的要求治疗,在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患者的医药总费用。本次重特大疾病承诺定点医疗机构均为具备诊治条件、诊疗技术水平,并能够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和便捷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二级医疗机构。

去年,黑龙江省已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症精神病、终末期肾脏病、结核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种重特大疾病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持续推进惠民政策,从农民权益角度出发,完善新农合保障项目,补偿范围,明确就诊医院资质以及报销比例。在此过程中,政府也应建立互相监督机制,让就医规范进行。

新农合,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河南出台“配套新政”:首批筛选25个常见病种实行定额补偿


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有些业内人士担忧可能会出现常见病的盲目转诊,并加剧“大处方”、“大检查”现象,冲淡新政惠民实效。

记者12月11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出台“配套新政”:首批筛选25个常见病种实行定额补偿,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有序、分级就诊,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

这25个定额病种包括老年性白内障、子宫平滑肌瘤、阑尾炎、剖宫产等,均限于手术治疗。“定额补偿就是"一口价"。各地参照全省标准和具体情况制定"一口价",当地患者无论是在乡镇卫生院还是去省级大医院就诊,只要属于定额病种,新农合报销钱数都一样。”省卫生计生委农卫处处长王耀平解释。这意味着,对这些常见病种,患者在县、乡就诊,比去大医院就诊自付费用要少得多。以长葛县某位阑尾炎患者为例,该病种“一口价”报销标准为1700元,在长葛县人民医院治疗阑尾炎需花费2480元,患者自费780元。在当地乡镇卫生院治疗更便宜,平均花费1800元左右,患者只需自费百十元。而去省级大医院,阑尾炎治疗费用高昂,患者可能需自费上万元甚至更多。同时,政策规定,这些定额病种患者如果在省、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自付部分医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抑制“小病大治”,也有利于保证新农合基金安全。

新农合报销范围及报销流程介绍


新农合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新农合报销范围及报销流程给予简单介绍。

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农合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主要报销参加人员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医院年起付标准以下的住院费用由个人自付。同一统筹期内达到起付标准的,住院两次及两次以上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累计报销。超过起付标准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有最高限额。

新农合报销程序1、门诊报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门诊就医时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2、区内住院:住院患者痊愈出院时,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出院证明、住院医疗费用金额明细清单在定点医院即时报销。3、区外、市外住院费用:出院后15日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价及复印件)、病例复印件(加盖经治医院印章)、全额收费票据、诊断证明、医药费用清单到区新型合作医疗单位管理中心审核报销。4、对加入商业保险的参合农民住院,要持《合作医疗证》、户口本或身份证、诊断证明、商业保单原件及复印件和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核准后,由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报免,并为商业部门提供相关手续。新农合报销范围——相关资讯三种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 进口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近日,《贵州省新农合统筹地区全面开展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地中海贫血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出台施行。以前,治疗上述3种疾病的部分特殊药品(如格列卫、恩瑞格等)都是进口药品,疗效显著且无其他治疗药品可替代,但价格昂贵,患者常常难以承担。《方案》施行后,这些药品将首次被纳入贵州省新农合报销范围,由慈善机构实施援助项目无偿发放给患者。

黑龙江扩大新农合医疗范围 非药物诊疗可报销

黑龙江省日前公布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针灸推拿等非药物诊疗被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社区医疗机构,可凭医保报销。

按照要求,所有参合县要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并将针灸和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按省级新农合报销目录,各市(地)应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全省要把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中药制剂、针灸及诊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医疗技术按有关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各县(市、区)要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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