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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二次提取流程介绍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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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提取广州公积金满半年的市民,可上网申请广州公积金二次提取,无需再到银行网点现场排队签名确认。那么,广州公积金二次提取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广州公积金二次提取流程。

广州公积金二次提取流程详解

2013年9月26日起,广州开始启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集中审批功能。该功能上线后,用户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先持相关资料原件到银行网点办理扫描录入,系统会上传至后台并自动划分至地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资金会于次日转至本人账户。

首次提取后满180天,用户可以第二次提取公积金,这次就无需再提供提取申请表和购房资料,只需凭身份证原件便可提取,亦可通过网上申请,直接划账,不用再跑到网点前台排队签名确认。因此今日起,将有用户可以“尝鲜”,上网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户登录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填写相关资料,待中心审批通过后即可自动划账。

点击“归集业务”下的“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选择申请提取的房屋,进入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用户核对房屋提取信息无误后,录入拟提取金额,保存提交,申请就会上传到中心审批后台。

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以短信方式告知结果,用户也可以在“归集业务”目录下“公积金提取申请”中查询审核状态、审批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时,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密码输入次数过多,都会被锁定,用户需要带本人身份证明,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挂失重置。

广州公积金首次提取所需资料

购买一手楼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4.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的,应提供《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已办理房地产权证,无法提供购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5.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

购买二手楼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专用折;3.经由单位盖章(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4.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5.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如购买拍卖房,需同时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

广州简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除了购房外,其实无房人士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不过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比例却很少,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租房人必须和房东一起到房管局再重新签署一份“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广州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日前表示,2014年3月1日之后租房并登记备案的,提取公积金无需再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只要有街道加盖“备案专用章”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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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细则介绍


在广州想要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吗?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是什么?如何提取呢?针对于大家这样的问题,小编总结了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需要的朋友。

2010年7月1日起,广州住房公积金新系统上线,建行新的《广州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将发放。建行、工行、中行也将会发行公积金联名卡。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注意,办理公积金提取时,将不可以直接提取现金,一定要提供本地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广州银行四家银行之一的银行储蓄账户(卡或折)进行转账提取。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如何核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可提取的总金额?

①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手楼,按照购房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金额;

二手楼,按照完税契证上的评估价金额;

征地拆迁补偿面积,按照补偿协议中的付款金额。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等额本息还款:首期付款+每月供款额*供款月数;

等额本金还款:成交价+贷款金额*月利率*(供款月数+1)/2。

利率变动引起供款额的变化,不调整已核定的提取总额。

③租房:月租*租赁月数。

北京医保大病二次报销政策介绍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北京市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看病发生了高额费用,除了正常医保范围内的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这是北京市各项医保制度中首个实现报销上不封顶的险种,目的是避免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发生高额费用而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惠及414万人。

何人可以享?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加者

大病保险主要服务对象是参加北京城镇居民基北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

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障有三大类,一类是城镇职工基北京医疗保险,一类是以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为主体的城镇居民基北京医疗保险,还有一类是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保障的是后两类。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都比较高,因病致贫的情况极少;另一方面多数因病致贫发生在老人、儿童和农民等群体,所以大病保险主要就是为了解决这些人的困难。

资金何处来?由医保基金直接划拨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推出并不增加参保者的缴费,所需资金由医保基金直接划拨。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实行全市统筹,由城镇居民基北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资金实行区县统筹,由各区县新农合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2014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标准将由现在的680元统一提高到1000元,按5%的标准划拨大病保险资金,则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为50元。按照每人50元的筹资标准,则414万人2014年的大病保险总筹资额为2亿多元。大病保险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如何来报销?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

据了解,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看病总费用报销。也就是说,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员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又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元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新农合是同样的道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由于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数据还未统计出来,所以具体报销工作暂未开始。

释疑:报销起付金额是多少?

按照此项政策,一般医保报销之后,个人负担的费用超过起付金额(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才可以予以报销。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第一批报销的,要以2013年的居民收入为起付金额。这个数据估计到1月中旬市人代会召开时就会公布。届时,市人力社保局将根据城乡居民的收入取一个相近的整数,作为报销的起付金额。数据显示,2012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476元。而2013年前11个月,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36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9835元。

为保障基本医疗 大病保险只报销医保目录项目

据透露,大病保险只能报销医保目录内的项目,主要是为了保障基本医疗。

纯自费药物并不能通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大病保险也不像职工医保那样能够实时结算,而是采取了手工二次报销的方式。因此,仍然不能排除个别医疗费用很高,家庭又较为贫困的参保者可能会出现看病时无力缴纳费用的情况。因此,北京市在推出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时,特别注重了制度衔接问题,规定上述困难人员依然可通过北京市民政部门现有救助政策先行申请医疗救助,例如医疗费或住院费减免等,以解燃眉之急。在获得救助之后,相关参保者还能按大病保险政策继续获得二次报销。

北京医保相关链接: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增加224种

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扩大社区药品医保报销范围的工作。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除了要增强社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硬件条件,还要进行必要的专家论证、基金安全测算、信息化管理手段调试。而且药品很特殊,需要仔细甄别适合放入社区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比如有的市民需要化疗药物,虽然使用范围不小,但此类药品副作用大,需要医院随时监测,出现不良反应还要辅助治疗,因此,此类药品就不能新增到社区药品报销中。经过多方努力,2013年10月1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一下增加224种药品,社区用药目录增至1435种。新增的药品主要是治疗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脑卒中、气管炎、骨关节炎、前列腺等八类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药品。

北京拟调医保缴费:政府补助增加个人缴费不变

今年起,本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可享大病“二次报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提高至1000元,新农合的人均筹资也将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5%的额度将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人均筹资提高部分今年由财政补贴,明年起个人缴费标准拟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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