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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相关知识汇总

2020-11-19
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经纪相关知识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倩倩是山东济南一家公司的职员,年底,倩倩就要结婚了,于是,倩倩想用公积金在济南买一个房子,于是,倩倩想了解一些关于济南公积金的相关知识,小编在这里,就对济南公积金相关知识进行了汇总,希望能对倩倩有用。

一、济南公积金卡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卡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的有效凭证。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卡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增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透明度,提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如何办理济南住房公积金卡?

新开户职工:缴存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手续同时申领,10个工作日后领取。

托管职工:托管职工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托管凭证到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何一个办事处填写《住房公积金卡个人申领表》,经办事处审核通过,1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住房公积金卡个人申领表》回执单到原提出申请的办事处领取住房公积金卡。

封存职工(托管职工除外):封存职工尚未领取住房公积金卡的,应填写《住房公积金卡个人申领表》,单位加盖预留印鉴后,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住房公积金卡个人申领表》回执单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办事处申请,1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住房公积金卡。

三、申请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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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相关文件


五险一金是什么:“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那你对五险一金了解多少,下面小编就五险一金相关文件向大家介绍一下缴纳五险一金可以享受的社会保障。

五险一金相关文件:缴纳五险一金可享受的社会保障有哪些

1、养老保险金: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139。

假设不考虑工资调整,到张小姐60岁退休时,个人帐户大约有119,040元,假设社会平均工资仍然为4,000元,则张小姐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000X38%+119,040/139=2,376元。

2、医疗保险金: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3、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工伤保险金: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1)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则享有以下保障:

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按伤残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被保险人工伤评残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依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因工死亡待遇:

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

5、生育保险金:

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期间每个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每月4000元。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检查费最多1400元,难产2100元,顺产1900元,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以上是五险一金相关文件信息,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五险一金专题。

保险知识汇总,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具体就我们企业来说,有不少职工与父母同住或是自己在农村盖有房住。但是如果他们不在城市购买房子、或者还房贷的话,那他们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若干年自己退休、离休或者死亡等情况后才能领取。不少职工对此意见很大,建议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真正让老百姓满意……”昨日,在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分组讨论中,来自西安庆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的基层代表刘安建议:住房公积金是员工在工作期间,企业会同员工一同为员工个人存储的钱。因此住房公积金如何来支配,个人应该有发言权。

住房公积金:只有在新购住房或用于银行还房贷时才可提取

刘安介绍,目前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是在若干年前制定的,个人只有在新购住房或用于银行还房贷时才可提取。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应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具体对待

代表刘安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各种不同的用工制度的产生,有大批双重身份的人产生,这些人既是企业的正式员工,交着各类基金,可又有着农村户口,在城里无住房,农村家里的住房要建设时,又不符合现今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无法提取公积金。如按现行的政策,他们只能在退休时才能拿到这部分钱,这些人又多是年轻人,眼看着自己的钱不能用,等到退休又是何等的漫长。而这样的员工在庆安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有近一半以上。

还有部分城市户口的公积金缴纳人员,有些与父母同住,有些是继承的房产,在家庭遇到困难急需用钱时,也同样无法提取公积金,只能等到退休。不少职工对此意见很大,认为自己应享受的待遇,却迟迟难享用。呼吁建议相关部门应制定较为详细的政策,管理住房公积金。因此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加以改进、完善和解决的问题。

应针对性修改公积金的提取政策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因而应具有普遍保障的特点。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运行中,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在西安某设计院工作的张先生说:“提取住房公积金就是太麻烦了,一年住房公积金约两万块钱,着急用钱的时候,放那却动不了。”

在西安某事业单位的胡先生告诉记者说:“我没用过住房公积金,我的住房公积金也存了不少钱了,同事说办那个手续很麻烦。不过我建议,政府应该修改管理办法,那么多住房公积金放在那里,还存在被挪用的可能,希望政府听到百姓的呼声……”

刘安呼吁:种种现象看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应进行必要的调整,我省应针对此问题进行专门的调研,这种情况在企业中很多见,涉及相当数量的人口,而这些人大多数又都是因户籍制度导致,在户籍制度没有改变之前,应针对性修改更细致的提取政策,惠及每一个普通老百姓,这是非常可行的。

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


五险一金是大家平日生活中再熟悉不过的话题了,但是大家还是对五险一金的相关问题抱有疑问,下面小编就以下的问题给大家具体解答一下。

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

问:在单位请长假(三个月以上),单位让自己缴纳五险一金。如果我不缴纳,单位会怎么处理我的保险问题?

答:单位让你自己缴纳是因为请假时间太长。如果自己不买,单位也不买,则会自动停保。等上班后,单位再继续为你缴纳社保。停保一段时间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退休时,计算的工龄会少了停保的这几个月。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这样做其实单位是不合理的,因为五险一金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分摊的。单位没有权利这么做,只要你的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也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不然只能申请一段时间的断缴。

问:原来在A城市工作并交的社保,现在换到B城市工作,社保能转移过来吗?需要哪些手续?

答:从2010年起社保可以全国漫游,需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单位的离职证明到所在城市的社保局开一个缴费证明就可以了,把证明拿到转换后的城市社保局接收就行。

问: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五险一金)?

答: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问:A单位说上“社会保险”,B单位说上“五险一金”,这两个是有什么不同吗?

答: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跟住房公积金,也就是社会保险!如果只说社会保险,那就不知道包含(买)哪些险种,如果说是五险一金,则更清楚一些(具体是哪些险种)。

问:失业暂时没有收入,五险一金要怎么办?如果不自己交,中断缴费有什么后果?

如果是当地户口可以把住房公积金办理托管或者封存。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直接让所在单位办理封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是不能缴纳的,必须有单位才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断缴的,只是断缴期间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重新找到单位后再交上即可。

答:“五险”中只有“两险”是需要失业后自己交的,这两天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不缴纳会影响到退休领养老金。有些地区医疗保险可以允许断缴三个月,但养老是不可以的。办理失业后按最低基数缴费就可以,大约不超过基数的20%。

以上是有关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五险一金专题。

济南公积金,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济南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济南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1)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济南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济南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无本市自有住房,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物业服务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4、济南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生育保险金相关问题解答


公司为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很多人却对生育保险不太了解。生育保险金是怎么算的?生育保险金如何领取?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小编做出以下解答。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9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二)生育妇女的身份证;(三)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失业的生育妇女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另须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从业生育妇女另须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一)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二)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三)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四)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均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帐户的;(四)其他在本市城镇单位就业,并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生育妇女。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国家生育津贴是3000元,这笔钱就是用于补贴产前检查及生育手术及住院费用的。

上海生育保险是产假工资,包括晚育、难产、及多胎生育的产假工资(如果有上述情况的话),每月领取标准为你当前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正常情况下(即单胎顺产)是3个月产假工资,晚育再加1个月,难产再加半个月,多胎生育的,每多一胎加半个月工资。

要注意的是这笔钱不是由单位发的(因为你产假期间根本没有工作),而是由社保,即国家发放的,且一次性全部领取,不扣个人所得税。

泰康幸福享佑分红型年金相关问题汇总(减保、保单贷款等)


现在许多人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年金保险受到了广泛关注,已成为不少用户理财时所考虑的方式之一。投保年金保险的用户,都是希望通过这项理财安排,以后每年能有稳定的源源不断的财务收入。 泰康幸福享佑可以减保吗?

可以,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在犹豫期后可以申请减保,将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按比例减少,并领取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相对应的现金价值。减保后,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需符合保险公司的规定。投保人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或者服务场所工作人员查询相关具体规则。

泰康幸福享佑可以保单贷款吗?

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投保人申请时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后余额的80%,且具体的贷款金额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的约定为准。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80日,贷款利率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在办理保单贷款时,投保人应当取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泰康幸福享佑保险金如何给付?

保险公司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公司未及时履行前款约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保险公司确定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险公司确定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在收到领取保险金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要提前规划好,把年轻时收入的一部分投入到省心、确定的年金保险,与投资资产隔离,避免随意处置,到老时就能领取较为丰厚,可供安度晚年的养老年金。作为一款理财险,泰康幸福享佑约定时间可领取生存金,还有身故保障。如果有需要理财类保险的用户,这款保险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济南社保报销比例相关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报销比例也是市民所关注的问题,这里小编以济南为例,向大家阐述一下济南社保报销的比例相关政策:

医保缴费本月开始连续缴费可提高济南社保报销比例

又到一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23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现已开始,缴费期从本月起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连续缴费可提高报销比例。

按照城镇居民、在校学生、低保重残居民划分,缴费金额一年为40至400元,政府人均补助240元。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每人每年40元;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老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其他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400元;低保重残居民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目前,济南市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均已开始受理居民医保参保、续保和缴费业务。

参保居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报销比例从原来的70%、60%、50%分别提高到80%、65%、55%。而连续缴费的居民每连续参保一年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不超过5个百分点。

据济南市社保局负责人介绍,济南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逐年提高,2008年启动时最高为6万元,2012年提高到15万元。同时政府补助标准也不断提高,从2008年的人均补助80元,到2012年已提高至240元。

此外,重度残疾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参保或续保,应携带相关材料,及时报送相应证明材料进行年审。审核后,可免缴当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济南社保报销比例相关资讯济南有望通过社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提高济南社保报销比例

去年8月,《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提出大病保险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如果《意见》真正实施,超过报销额度的部分费用将交由专业的保险机构进行运作,享受医保报销后的自负费用可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50%以上,而现行的医保报销政策不会受到影响。8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利用商业保险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比例,已提上今年工作议程,目前仍在探讨论证中。

2012年1月1日起,济南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调整为15万元,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个人支付部分由50%减至45%。在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但需要注意的是报销额度有上限,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一般来说,得了“大病”的居民会选择医疗水平较高的三级医院治疗,但对应的报销比例也较低,15万为报销“封顶线”。今后,一位花费30万治疗大病的济南市民,在通过城镇居民医保报销15万元之后,原本需要完全自己负担的15万元花费,将可能有7.5万可通过大病保险报销,从而减轻自身的负担。

如何为城乡居民参保人筹得多报销的“7.5万元”,今后济南有望通过商业保险来实现。据市社保局相关人士介绍,自人社部出台《意见》后,济南目前还没有接到具体通知。但是今年济南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水平列入工作计划,“总的原则是,拿出部分结余基金,购买商业保险,用商业保险的优势为患病居民报销更多的医疗费用。”市社保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济南的大病医疗政策正在酝酿中,至于是按病种,还是花费来实现报销,还需进行研究论证。

济南社保报销比例每年的政策也有所不同,大家随时关注济南社保网的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网济南社保专题来查询和了解。

城镇居民养老金相关问题解答


城镇居民养老金跟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纳密切相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有两个突出特点: 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个人缴费越多,政府补贴也越多,而且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二是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可以说,城镇居民养老金是与城镇居民老年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可是还有些人对城镇居民养老金问题认识不够。本文将就城镇居民养老金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城镇居民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

问:我的母亲今年68岁,3年前把户口从农村迁入到市内,已经缴纳了3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领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吗?

答:不可以。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可以再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问: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个人缴费如何处理?

答: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资金余额、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问: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如何处理?

答:按月领取城镇居民养老金人员死亡时,其亲属应当在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其他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城镇居民养老金——相关资讯居民养老金四年未涨 缴费15年每月最低只领73元

在通胀水平高企的背景下,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受到质疑。按当前的待遇计发水平进行简单测算表明:如果居民选择按每年100元最低档次缴费,政府补贴按照30元计算,假定利率按照3.5%计算,缴费年满15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总金额为2508元,达到领取待遇年龄后,参保人能够领取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为2508/139=18元,加上55元的基础养老金,参保人每月能够领取的养老金总额为73元。

锦州城镇居民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十年增长3.6倍

2003至2012年,锦州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增长2.75倍,年均增长15.8%(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一是占收入比重上升。占人均家庭总收入的比重由21.2%提升至25%。其中,2012年人均转移性收入达到6228.16元,同比增长13.45%。值得指出的是,转移性收入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所占比重最高。

自2005年起,国家已经连续八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2年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比2003年增长3.6倍。绝大多数退休人员从过去的每月几百元,进入了千元收入行列,老有所养政策已经惠及千家万户,多数老年人过上了健康、幸福和快乐的生活。

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相关问题详解


又到了一年调整社保基数的时候,加之毕业大学生开始就业,济南社保申报范围成了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根据最新政策,2014年济南社保申报范围进行了小幅的调整,对于济南社保缴费基数也有了新的变化。下面理财专家为大家介绍一下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相关问题。

一、2014年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22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4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五、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六、新的缴费基数何时启用?

各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新的社保年度起开始启用。即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从6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本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按新的标准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七、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有什么变化?

从2014社保年度起,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有以下调整:

(一)调整二、三类行业工伤发生率与费率挂钩的参数。

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在按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浮动次年度费率的基础上,年度工伤发生率(用人单位工伤事故数占该用人单位月平均职工人数的比例,下同)大于等于4%的,上浮一档费率。

(二)实行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标准化等级与费率挂钩。

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不到80%、工伤发生率不到1%、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评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次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下浮至本行业最低费率;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在按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浮动次年度费率的基础上,追加下浮一档费率。上述单位同时达到宁波市安全生产信用A级或B级的,按“有利企业,只靠一头”的原则调整次年度费率。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济南社保申报范围主要还是集中在目前刚刚就业的人群中,而灵活就业及自由职业者,在申报的时候需要准备好个人材料,让申报顺利进行。同时,不同人群在济南社保申报时所对应的缴费基数不同,如果个人无法确定就业性质,最好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详细咨询。

济南住房公积金标准上调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关于调整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正式发布,4月1日至6月30日对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并将自7月1日起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济南住房公积金标准上调。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5582.9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低分别为5%,最高分别为20%,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高分别为3117元,最低六区分别为61元、四市分别为54元。

济南住房公积金标准上调,7月1日用新基数和比例

根据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济南住房公积金标准上调,各缴存单位应于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本单位职工2013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进行调整,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应随同缴存基数一并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济南住房公积金标准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变化情况,每年核定一次,并根据核定结果进行本年度的缴存基数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201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济南住房公积金标准上调,个人每月最高缴3117元

据介绍,201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5582.90元,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最低分别为5%、最高分别为20%,单位和职工月缴存额最高分别为3117元,最低六区分别为61元、四市分别为54元。根据《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标准的,应按照缴存基数上限额度进行核定申报,月缴存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上下限标准。

自由职业人员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同时进行。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按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13年度,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为1869.95元,上限为9349.74元,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分别为5%或单位和个人分别为12%,单位和个人部分均由自由职业人员承担。

住房公积金2013年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2013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存2013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济南住房公积金标准上调,其中通过网上平台进行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申报的,需完成2013年6月份当月单位汇缴业务后,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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