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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开拓农村保险市场“三要诀”

2020-11-09
保险三年规划 三口之家保险规划 保险风险三年规划

首先,农村小额保险要方便快捷。由于农村地域广,交通不便,能否为农村客户提供快捷方便的保险服务及较高的理赔效率,是农村小额保险实现广覆盖的关键因素。因此,在扩大接报案和理赔申请主体、下放理赔权限、优化理赔流程等方面,对于管理规范的农村服务网点,保险公司应该授予其一定范围内的理赔权限,以提高理赔效率。

其次,农村小额保险要成本低廉。由于农村地区地域分散而复杂,保险营销展业成本相比城市更大。此前一些农村保险产品之所以没有做成小额保险,就是因为业务模式成本太高,不可能渗透到低收入市场。因此,农村小额保险注重创新,寻找贴近低收入农民的低成本运营模式,实现农村小额保险成本低廉是非常重要。所谓“低”,就是农村小额保险要针对低收入人群、低保费、低成本。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保费集合支付、集体展业和借势经营等方式,进行低成本销售。如中国人寿以驻村服务员作为销售主力,采取以“以村统保”为主、组合销售为辅的模式。

再次,农村小额保险要注重回报。根据此前中国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印发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保险公司可以委托妇联、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或代办机构等销售小额保险。农村基层组织被委以代理销售的“重任”,可以弥补小额保险网点不足和展业人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展业成本。但由于佣金太低,销售成本太高等因素制约了基层代理人积极性。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村小额保险的销售奖励方案落后,佣金过低,不仅影响业务员的展业热情,也限制农村小额保险的发展。因此,有了好的“开路先锋”,在销售的实战阶段更要精心计划。如有些地区通过与在农民中具有威信和影响力的企业进行合作,在消除了客户不信任感的同时还降低了成本。bX010.Com

扩展阅读

再保险,再保险市场:世界主要再保险市场(三)


二、美国再保险市场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美国经济的崛起,保险、再保险事业也得到迅速发展,近年来,无论是保险公司的数量、业务种类,还是业务量,美国都一直傲居世界榜首。目前,美国保险市场共有5800多家保险公司,其中3600多家非寿险公司,2200多家寿险公司,另外还有90000多家保险代理人公司和40000余家保险经纪人公司,从业人员达300余万。在美国保险业中,除多数保险公司设有分保部经营再保险业务外,还有70多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其中规模较大的有美国雇主再保险公司、综合再保险公司和美国再保险公司等。

美国的保险业务大体分为财产险、责任险、意外险、人身险和保证险等几大市场。其险种繁多,内容丰富,具体有火灾保险、海上货物运输险、海上船舶险、内陆水上货运险、内陆货运险、航空保险、汽车保险、农作物保险、核电站保险、业务中断险、机器损坏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劳工抚恤险、人身保险、年金保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以及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等,尤其以责任险和人身险市场较为庞大。

美国的寿险已成为仅次于房地产的更高层次的高档消费。购买人身保险者不少于1.5亿人,即2/3的美国人的生命保了险,寿险保费额已达2800亿美元,约占世界寿险保费总收入的20%以上,人均寿险保费达2460美元,相当于俄罗斯的65倍。

美国平均家庭保险公司,以经营人寿再保险闻名于世,人寿再保险业务列美国首位。

美国的寿险公司以纽约为龙头遍及全国,有的还将其保险触角伸向海外,通过合资或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在那里安营扎寨,积极拓业,如Aetan寿险集团,1986年作为第一家进驻台湾的外国保险公司,1988年3月正式推出第一张保单,现已稳健地占领了台湾市场的大块地盘,并开始向菲律宾发展,其秘诀是强调专业服务精神,提供创新、高质的保险商品,大力开展行销宣传及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等。

纽约不仅是美国,也是世界保险、再保险市场中心之一,其特点是:

1.在此注册的兼营再保险的普通保险公司或专业再保险公司,均将业务经营的注意力放在国内业务方面;2.纽约再保险人大都财大气粗、资力雄厚,足能与国内外的保险公司相抗衡;

3.美国本土的再保险业务,多来自中、小企业和团体,几乎与大型企业和团体无缘;

4.在中介人中,代理人公司非常活跃,不象伦敦市场那样经纪人起着重要作用;

5.接受美国再保险业务,普遍采用信用证,其目的是确保分出公司的利益。

美国政府对保险业实行比较严格的监管。直接管理和监督保险业的是州政府,由州政府制定或通过保险法规。州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构分别通过立法、判决和行政权管理保险业。

为了协调全国的保险业务,美国成立了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下设一个保险规定信息系统。为了监视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保险监督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如公司赔付率不得超过100%,综合投资回收率不得低于5%,净溢额变动幅度为10%~5%,否则说明业务经营不稳定,负债与流动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05%,否则赔付能力没有保证。

为了更好地进行公平竞争,美国保险界成立了若干同业公会或协会,并具有一定的权威。如1996年初,美国寿险协会制定了《人身保险公司行为伦理规范草案》,并向600多家会员寿险公司发布了以下6项原则:

1.遵守高度诚实与公正的精神经营业务;

2.提供切实符合顾客需要的保险商品与服务;

3.提倡公平竞争;

4.以明了、真实、公平的原则制作广告和销售文件;5.公正、迅速地解决保户反映的不合理现象;

6.维护为实现上述原则而制定的管理、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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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世界主要保险市场简介(十二):中欧和东欧保险市场(三)


 三、中欧和东欧保险市场概况

 (一) 俄罗斯保险市场

 1991 年,苏联分解为 15 个加盟共和国,俄罗斯是前苏联地区经济实力最强的加盟共和国,人口 14 390 万, 仍保持工业大国的地位, 拥有前苏联 90%的森林和水资源,70%的煤炭资源,80%的天然气资源, 前苏联经济实力的基础基本上囊括于俄罗斯境内。

 以前, 苏联保险市场极为简单, 两家大的国营公司分别经营着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 而今, 在向完全市场经济和私有化改革以及对外开放的进程中, 原来垄断兼封闭型的保险市场格局已被打破, 不同形式的保险公司纷纷建立, 俄罗斯的保险业已实际掌握在实业家手中, 而不为国家所垄断。与此同时, 外国保险公司数量也日益增多, 一个有活力的保险市场已具雏形。

 1992 年 6 月,俄罗斯财政部对 250 家保险公司颁发了营业执照。到 1994 年,俄罗斯保险管理机关统计已有 2 020 家公司申领执照, 另有 700 家正在申领。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以及不规范的交易行为, 俄罗斯保险界权威人士和外国专家组成了保险法研讨班, 起草并颁布了 《 保险法》 。该法对保险公司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定为: 非寿险公司 50 万卢布(合 1 014 美元) , 寿险公司 100 万卢布(合 2 028 美元) ,再保险公司为 200 万卢布(合 4 056 美元) , 由俄罗斯联邦当局对此作监督管理。经营非寿险业务的公司有权自行制定费率标准, 而寿险和年金保险的费率标准则由联邦当局负责制定。同时规定, 非经国家保险管理当局批准, 不得经营海上运输、 航空、 船艇、 航天、 陆上运输货物和汽车等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方面的意外伤害、 健康、 人寿、 医疗、 年金保险也必须经审核批准方可营业。寿险与非寿险兼营公司必须分别立账, 再保险经营需获特许, 允许代理人、 经纪人公司充当保险关系中介。由于资本金要 求较低, 达到 此规定者 数量必 然增多, 一度曾 冒出3 600多家保险公司。截止到 1995 年 1 月, 已注册的保险公司已有 2 500 多家,自称为经纪公司的约 200 家左右。国际保险经纪人也纷纷在莫斯科设立办事处, 俄罗斯允许外国保险人可以参与49%的股权于俄罗斯保险股份公司, 这一股份比例限制是基于俄罗斯保险市场发育尚不成熟, 为防止外汇流失和保护国内承保能力而作出的。俄罗斯当局的保险监管力度也随之加强, 管理机构配备了 113 名工作人员, 对上百家拖欠赔款或准备金不足的保险公司发出警告, 并吊销了部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政府职能部门力求建立起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

 作为俄罗斯最大保险公司之一的 INGOSSTRAKH ,1992 年该公司曾拥有 1 .2 亿美元的资本, 其中大部分存入和投资于英国、 德国、 瑞士和芬兰的银行之中。然而, 以后的评估结果显示其银行存款仅为 3 500 万美元。银行危机累及保险业的情况已引起俄罗斯管理当局以及税务部门的关注, 有关审计部门也加强贷款调查和管理方面的工作。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 俄罗斯进行货币体制方面的整顿, 恢复卢布的信誉, 改革金融体制, 以便为保险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 Sigma 》 资料统计, 俄罗斯 1993 年全部业务 保险费收入为13 .48 亿美元,较 1992 年增长 25 .8% , 处于世界第 40 位; 人均保费 9 .1 美元, 保险深度仅为 0 .77%。1994 年, 俄罗斯保险业以惊人的速度发展, 较 1993 年实际增长 58 .2% , 保险费规模达 36 .3亿美元, 世界排名一下子跃至第 31 位, 人均保费上升到 24 .5 美元, 保险深度也增长为 1 .26%。1995 年, 俄罗斯保险业的世界排名又向前跨越了两步, 升为第 29 名, 保险费收入达 48 .02 亿美元, 人均保险费也达到 32 .5 美元, 保险深度 1 .34%。近年来, 俄罗斯保险业发展迅速,2000 年保险业增长率为 46 .5% , 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2002 年 1 月 1 日起,俄罗斯在全国实行了养老制度的改革, 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 养老保险金和养老储蓄金三部分组成。因而商业养老保险有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002 年,俄罗斯保险费收入达 95 .84 亿美元, 人均保费 66 .6美元, 保险深度 2 .77%。以上迹象充分说明, 俄罗斯保险业发展很快, 伴随其经济的全面好转, 市场机制的建立以及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 其未来的发展潜力仍然相当大。目前, 俄罗斯已成为东欧最大的保险市场。

保险知识汇总,完善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五点建议


1.政府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及相关法律支持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

当前目标是增加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供给主体,降低费率,但农村市场利润空间本来就小,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公司不愿前去。针对这一现状可采取政府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如可对保险公司适当补贴,或可采取税收减免措施,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诱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鼓励保险公司在农村地区开展保险业务。

2.规范商业保险公司对农村市场的营销服务机制

针对目前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现状,各保险公司应从三个方面转换经营理念,规范和完善保险营销服务。一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产品研发。开发推广新产品,满足农民低保费、低保障、广覆盖的保险需求。二是加强农村保险机构网络建设。合理调整农村保险机构的布局,增强对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三是强化农村营销队伍培训和管理。营销人员是体现保险公司形象、开展对外宣传的窗口,通过把好营销关口,从而提高保险经营绩效。

3.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监管机制

首先,引入同业竞争监督机制。在目前的监管体制下,通过适度的同业竞争,达到相互监督、相互规范的目的。其次,健全保险协会网络体系,重视发挥保险业协会的监督作用,督促各保险机构严格遵守保险同业自律公约,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再次,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加强对县域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4.借鉴国外经验,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入相互保险公司形式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

与股份公司相比,相互保险机构的优势在农村保险市场上体现得更为充分,其所具有的合作性质、自保性质、分红性质和非赢利性质,比其他保险组织形式更容易被农民接受和认可。在目前农村保险经营主体匮乏情况下适当增加供给主体是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市场的重要手段。

5.加大商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商业养老保险意识

针对农民保险意识比较薄弱,政府和保险公司应深入广泛地开展好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媒体进行商业养老保险宣传,组织业务员深入农村定期组织召开产品说明会,帮助农民树立风险保障意识,让农民认识并接受商业养老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现状与制约因素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十一五”期间,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进一步延续了2004年“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三农”问题的解决被各级政府摆到了优先位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保障的新一轮改革,将为中国农村保险市场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中国保险市场只有吸引8亿农民参与,惠及8亿农民,才能够充分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农村保险市场发育程度很低。如何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发挥保险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成为摆在中国保险业面前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一、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现状

由于中国至今缺乏对农村保险市场较完整的统计口径和统计数据,我们这里借助县域保险发展情况,来反映农村保险市场的状况。据初步统计,2004年,全国县域保费收入1321.5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30.6%;其中,县域人身险保费收入958.74亿元,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9.7%。以上数据表明,中国的农村人身保险市场还极不发达。

但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实际上有其现实的基础。

一是具备收入基础。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2936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已超出中国人身保险起步阶段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我国1982年开始试办简易人身保险、团体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在从1982-1992起步的十年,人身保险业务主要在城镇展开,而同期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并没有超过2100元,低于2004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

二是有现实的需求。主要包括:

第一,农村人口老龄化对医疗、养老保险有极强的需求。目前,我国乡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严重。2000年,在我国农村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为7.7%,城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为7%(刚刚进入老龄社会的门槛),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占镇总人口的比重为6.1%。世界经验表明,农村人口老龄化使得政府只能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发挥有限的作用。农村人口老龄化也会逐步改变人们消费及储蓄结构,提升人们养老的危机意识,为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开展留下广阔空间。此外,老年人群体是一个各种慢性病高发的群体,这不仅对医疗保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由于农村家庭保障功能的日趋弱化,老年人护理问题也日益突出,老年照料护理类的险种,将拥有广阔市场。

第二,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增加了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变迁,中国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从2000年的4.2降为2002年的4.13,并进一步降为2003年的4.1。农村家庭结构小型化改变了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农民养老观念的变化,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需求空间。

第三,特殊农民群体的人身保险需求。比如失地农民的保障需求。城市化使得大量农民离开相依为命的土地。在农村传统体制下,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就丧失了最基本的保障,也给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因此,失去土地后的农民对养老保险提出了高质量要求:希望既能解决当前人口的养老,又能惠及后代人。也就是要为有限土地补偿费用寻找一个资金经营者,它可保证资金高效运行,能实现本金的保值和增值,由团体不记名地分享经营利益。失地农民也急需健康保险,以满足医疗保障需求。

再如农民工的保障需求。我国现在大约有1.4亿民工,他们既不能享受国家社会保障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失业保险,也极少有人为自己和家人购买必需的商业人身保险、医疗保险等。全国政协委员、民盟重庆市委陈万志的调查结果表明:80%的企业主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农民工83.2%不愿意买养老保险,90%以上根本就没买。现阶段实行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政策,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农民工即使参保也很难享受老有所养的待遇,这是他们消极对待养老保险的主要原因。上海市政府与当地大型保险公司合作,利用大型保险公司遍布全国的网点优势,摸索出了一条“市场之手”与“政府之手”相结合,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之路。

第四,农户对保单质押贷款的需求。当前的正规金融安排不支持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农户借贷资金中绝大部分来自民间金融。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从实践层面的反映来看,多功能的养老金账户,尤其是能够对农民的生产生活急需提供灵活贷款支持的养老金账户,深受农民欢迎。新疆呼图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经验为保险业提供了较好的启示。

既具备收入基础,又有现实的需求,那么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欠发达的真正原因在哪里呢?

二、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欠发达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保险主体对农村市场的投入不够、产品设计不合理、营销网络及各项制度建设缺乏创新等几个方面。

第一,大部分寿险公司缺乏开发农村市场的积极性。除中国人寿等少数在农村具有网点优势和先发优势的公司之外,大部分寿险公司对农村市场持观望态度。原因在于:第一,城市市场依然有利可图。在对农村市场缺乏了解的情况下,大部分寿险公司不愿将有限资源分散到农村。第二,大部分寿险公司在县域市场没有网点。开发县域市场需要重新铺设机构、发展队伍、培育市场,前期投入较大,而实现利润的周期较城市长。

由于大部分寿险公司对开发农村市场缺乏投入,造成农村保险市场主体缺乏,市场竞争程度很不充分。不利于保险产品的创新。中国农村市场保险主体太少,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处于垄断地位,所占人身险和产险份额都超过70%,太平洋寿险和平安寿险只在个别地区开展业务,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中国人寿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只此一家,别无选择。在这种缺乏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自然不利于保险产品和业务的创新。

第二,提供给农村市场的保险产品不适合农民的需求。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当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并不能真正满足农民的切身需要。

首先,产品未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由于我国保险业的快速恢复和发展是在城市进行的,因而所开发的产品也都是针对城市居民不断提高的收入水平、购买能力、保障需求而设计的。目前,在与城市收入水平相差悬殊的农村地区,销售的是同样的保险产品。这些产品的保费、保险金额及保险的范围并不适合农民的实际情况,不能切实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

其次,保险产品价格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保险购买能力。针对农民的保险产品应当是价格低廉,保障适度的,是农民能够承受的。目前,大多数在农村地区销售的保险产品,都不是针对当地农民的具体情况而设计出来的,而是城市低端保险产品的延用。大多数农民不具有消费和购买这类保险产品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在收入水平相差悬殊的城市和农村,销售相同的保险产品,对农民阶层来说是不公平并且难以承受的,很多产品没有考虑到农民收入较低且不稳定的特点,产品保障的范围广,保额较高,缴费额和缴费期限都超出了农民能够承受的水平。这不仅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长期以往,还会降低农民的投保意愿,浪费农村潜在的保险资源,错失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良机。

另外,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结构单一,产品数量较少。由于在农村销售的人身保险产品都是从城市保险市场延伸过来的,本身就不很适合农民的实际状况和需要,再从中选择较为低端及适合农民购买的保险产品在农村地区推广,导致农民可选择的保险产品非常有限。目前选择较多的产品有千禧理财、英才少儿、康宁终身、康宁定期和短期意外险卡式业务等几种,保险公司在县域特别是农村提供的保险品种和规模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对于防老、防病、防灾的迫切需求。例如,康宁终身和康宁定期只提供重大疾病保障,而对于广大农民来说,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即使身患一般性疾病,治疗费用也是不小的负担。在一些地区,向农民销售分红险产品,并由于续缴保费的不便利而使趸交业务占比过高,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合适宜的。

第三,营销体系建设与组织形式创新等方面的工作亟需加强。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通常包括个人代理渠道、团体销售渠道及中介代理渠道。目前,我国农村保险的营销渠道主要是以个人代理渠道为主的农村营销服务部体系。自2002年以来,保监会特别重视县域保险的发展,农村营销服务部在2003年和2004年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各省的保险监管机构为支持拓展县域业务,鼓励商业寿险公司加快县域网点建设,开辟了网点审批绿色通道,并鼓励各家公司对达到一定要求的农村营销服务部升格为县级支公司或营业部。但是,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远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

营销体系的建设也包括营销队伍素质的提高,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工作需要做。很多县域家庭之所以未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对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不太了解,不懂保险”,因此必须加大对保险的宣传力度,而农民对保险产品的接受程度,很大程度上受营销员的引导和影响。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专门的农险部门的设立、管理模式创新、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创新、与政府的合作模式创新、理赔管理的创新等工作,也相当重要,需要加强。一些寿险公司通过参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中国人寿安徽、黑龙江分公司对农村网点赔款推行透明化管理。将每月的赔款给付明细张榜公布,并在公布后对已决赔款进行跟踪走访,征求意见,确保赔款公正、公平、准确、合理,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看,包括组织形式的创新等工作,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保险企业,保险市场细分(三):有效保险市场细分的原则(下)


 三、有效益性

 保险企业细分出来的市场必须能够使保险企业实现其既定的利润目标。因此,在对市场进行细分时,必须考虑细分市场上客户的数量以及他们所具有的投保能力。如果细分市场规模过小,就应该将其排除掉,重新去选择最适宜的细分市场。

 例如,近年来随着旅游热的不断升温,旅游环境、交通运输和与之配套的购物娱乐等服务引发的意外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有关人士告诫消费者,出游前一定要办理旅游保险,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调查显示:近年来每年国内旅游人数高达7亿人次以上,仅2001年旅游收入就高达3522.37亿元,2002年为3878亿元。从理论上讲,若每位游客每年购买20元的旅游保险,以2001年旅游人次统计数字为基础,国内游客的年旅游保险金额就高达140亿元。根据国内旅游热潮的发展趋势,2020年,我国每年的旅游总收入将达到3.3万亿元,到那时,旅游保险金额将以千亿来计。可见通过对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细分,发现旅游保险对保险公司具有很大的盈利性,因此旅游保险市场是又一个具有开发价值的市场。

 四、可行为性

 首先,保险企业所依据的细分标准,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的需求以及价值观、道德观、消费习惯、消费心理等。只有这样的细分市场,才具可行为性,从而形成公司的目标市场。例如,2003年6月我国某保险经纪公司经过市场细分后,成为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直接液化项目的保险经纪人,负责该项目的风险管理和保险安排工作。此项市场开发为什么能取得成功呢?这是因为:(1)适应了客户风险保障的需求。神华集团是国务院直管的44家特大型骨干企业集团之一。该公司以能源交通为主要产业,集煤矿、电厂、铁路、港口和航运为一体,固定资产总额超过900亿元人民币。此次煤直接液化项目是神华集团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投资建立的大型项目,总投资规模180亿元人民币,采用煤直接液化技术在国内属于首次使用,煤液化装置在国际上也是第一套工业化装置,工艺设计和建设都具有划时代意义。鉴于该项目所面临的巨大风险,按照国际惯例,集团公司对风险转嫁具有强烈的要求。(2)得到国家有关政策的支持。该项目是国家“十五”期间以煤代油、能源转换的重点开发项目,对扭转我国“富煤贫油”局面及西部大开发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对保险公司的配套工作持支持态度。这样细化出的市场具有较强的可行为性,因此成为可开发的目标市场。此外,可行为性又指的是:保险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能力为吸引和服务细分市场拟订有特色的营销方案。如一家保险企业同时找到多家细分市场,但由于人员缺乏,无法为每一个细分市场设计和实施有效的营销方案,可能使这种市场细分流于形式。因此,可行为性也是保险企业在市场细分中要特别考虑的因素。

 五、反应差异性

 这是指细化出来的子市场,对企业营销变项组合中任何要素的变动都能灵敏地做出差异性的反应。如果几个子市场对于一种市场营销变项组合都按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就不需要为每一个子市场制定一个单独的市场营销变项组合。例如,如果所有的子市场都按统一方式对价格做出反应,就无需为每一个子市场规定不同的价格策略,这样的市场细分是不成功的。成功的市场细分是:这个子市场立即会对价格变动做出反应,而不太注意价格的另一个子市场却能对别的因素的变化做出更大的反应。也就是说,对细分的客户群,应当统筹考虑他们对所有的营销组合因素的各种反应,而不能以单一的变项为基础加以考虑。只有这样进行市场细分,才能为选中的目标市场制定出有效的市场营销组合方案。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的交易


近年来, 保险市场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几次大规模的飓风和那次具有毁灭性的加利福尼亚地震, 使得公众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补偿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能力提出了质疑。个人健康保险在社会中的地位仍然是大众所关心的。

随着金融服务改革法案(GLB)的生效, 允许金融服务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存在,可能会使保险业发生巨大变革。本章对于一些在保险市场中应用的经济上的规律和规则给出了一个总括说明, 同时也对讨论和理解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个框架。

因为微观经济分析对于有关资源分配的问题提供了特殊的分析理解方法,因此在美国绝大多数的经济本科生都要学习微观经济学。本章使用了传统微观经济学中的各种工具来阐述保险市场的交易。我们研究经济与保险的相互关系, 然而本章并没有充分地分析这个问题的各种可能性,而是为风险管理和保险导论性教科书提供了一个恰当而且必要的基础知识。对于学习风险和保险的学生来说, 将经济类院校的核心内容如经济学、 统计学、 经济贸易法、 金融等, 与本教材提供的材料结合起来学习, 这是非常重要的。

市场就是买方与卖方进行业务交易的场所。通常情况下, 市场仅涉及两方:买方和卖方。然而保险市场却有所不同, 它涉及三方: 卖方(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和经纪人) ;买方(几乎所有的美国成年人都买了一份或多份不同类型的保险;各公司都是这样) ;保险监管者。保险监管在不同的方面影响到了买卖双方。比如: 一些法律强迫个人和公司购买某种保险, 然而一些法则又要求保险公司为特殊的群体提供保险。图6-1 展现了保险市场的状况。

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的类型


 1 . 自由竞争型的保险市场

 在这种类型的保险市场中, 存在着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 任何公司都可以依法自由进出市场。市场在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状态下, 同时存在大量的买者和卖者, 投保人和保险人参加市场的交易活动都有完全的自由, 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 市场自发地调节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2 . 垄断和竞争并存的保险市场

 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 大量存在的是竞争和垄断并存的保险市场。在这种类型的保险市场中不排除某些方面的垄断, 但在垄断的同时仍存在着激烈的竞争。在这种市场中大、小保险公司并存, 少数大公司在保险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在这种市场中, 一个公司占据市场份额的25%即为垄断。同业竞争在大垄断公司之间、大垄断公司与小公司之间展开, 各国政府有时则通过政府行为削弱大垄断公司的势力。

 3 . 高度集中的保险市场

 这种市场是完全垄断性质的。这种垄断有两种形式。一是专业型完全垄断, 即在一个保险市场上同时存在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 分别垄断某类保险业务, 相互间业务不交叉, 从而保持各自的完全垄断。2002 年10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的《保险法》第九十二条明确规定: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1 ) 财产保险业务, 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2 ) 人身保险业务, 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 但是,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 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经营。”

 显然, 我国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 经营财产保险和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公司不能交叉办理财产和人寿保险业务, 这就是一种专业完全型垄断。

 另一种是地区型完全垄断, 保险公司分别垄断某一地区的保险业务, 相互间没有业务交叉。在这种市场中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作用受到很大限制。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规则


 具体来说,保险市场规则大致包括下列内容:

 1.市场进入准则

 保险市场的进入需要遵循一定的法规和具备相应的条件,例如对保险公司有注册资本金数量的要求,对其经营者有资质的要求。再如,根据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承诺内容,在中国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资格条件为:第一,投资者应为在WTO成员国超过30年经营历史的外国保险公司;第二,必须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连续两年;第三,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美元。

 2.竞争规则

 这是各保险市场竞争主体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竞争的行为准则。保险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竞争,意味着它们机会均等地出售自己的保单,承担相同的税负。为了实现保险主体间的平等竞争,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已在制定监管保险企业的各项规章办法,并加大了监管力度,以防止不正当竞争,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保险主体的利益,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3.市场交易规则

 这是关于保险市场交易行为的规范和准则。例如,保险单的售卖必须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能依靠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影响力强制推行。再如,根据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承诺内容,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外国公民和中国公民提供个人寿险服务;中国加入后三年内,允许外国寿险公司向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提供健康险、团体险和养老金/年金险服务。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的基本功能


 保险市场具有的这种选择功能,表现出以下三个特点:

 1.这种选择是一种双向选择

 也就是说,在保险市场上不是单纯的保险人选择投保人,更不是投保人被动地选择保险人,而是双方处在平等、主动的位置上相互选择。这种选择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实质上这种双向选择是一种利益选择,即以满足保险人和投保人各自需要为目的的选择。

 2.这种选择是发生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的选择如由于地域条件、保险经营管理水平、保险人实力、保险市场范围和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保险人不可能满足投保人转嫁所有领域内的所有风险的要求。正如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所说,一切经济生活的基本事实是:在一定的资源数量和技术知识下,生活标准只能达到一定的限度。

 3.保险市场选择主要表现为横向间的选择

 即对市场上所有保险公司的同一险种或相近的某一险种的比较和选择。通过比较和选择,对保户以相同支出可能带来更大利益的保单就获认可,反之就遭淘汰。当然这种利益不仅表现在保障程度上,也表现在服务水准等一系列软指标上。而且因为某一险种的保单出自具体的保险人,所以保户选择保单的同时,也是对保险人的选择。既然保险市场上存在着选择,保险企业一方面应该根据市场的变化,主动地适应市场,加强管理,对那些风险大、管理水平低、防灾能力差的保户要在选择与否和选择条件上作出科学的决断,以更好地分散风险,督促保户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减少社会财富损失,降低经营成本,另一方面应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经济实力,扩大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让本企业在市场选择中有更多的机会被社会公众选中。作为社会公众,无论是现实或潜在客户,都要坚持“货比三家”,行使自己的选择权,而选择的着重点应该是一个公司的信誉和补偿实力,在这一前提下就要考虑价格因素,即“优质优价”者为首选。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细分(二):保险市场细分的依据


 一、个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

 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不能仅靠一种方式, 保险营销人员必须尝试各种不同的细分变量或变量组合, 以便找到分析市场结构的最佳办法。对个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 主要有地理变量、人口变量、心理变量和行为变量等四类。

 ( 一) 地理细分

 所谓地理细分, 是指根据地理区域( 如国内、国外、城市、农村、沿海、内地等) 以及所处地区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状况、文化传统、风土人情、城市规模、人口密度、风俗习惯、不同气候等因素对保险需求产生的不同影响, 对保险市场加以细分化的举措。根据地理细分, 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保险市场、国外保险市场、城市保险市场、农村保险市场、沿海保险市场、内地保险市场等等。这种划分的依据是由于上述条件的差异, 产生了对保险的不同需求。例如, 地处沿海的人们, 由于经常受到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袭击, 因而他们对于家庭财产保险会具有较大的需求; 生活在城市的人们, 往往对教育金保险、健康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家庭理财型保险等有较大的需求; 农村则对养老保险具有强烈的潜在需求; 等等。保险营销的任务就是具体了解各地区的不同需要, 集中有限的资源, 首先为重点地区提供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 二) 人口细分

 按照人口统计因素来细分市场叫人口细分。一般可根据人的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教育、家庭人口、家庭生命周期、宗族、种族、国籍、社会阶层等进行市场细分。保险是为人提供服务的行业, 因此从其中任何一个角度展开分析, 都有可能发现新的市场机会。仅以人口中的女性为例, 市场调研人员针对女性不同的人生阶段, 提供了以下市场细分结论: ( 1) 单身期。时间: 从20 岁至30 岁。( 2 ) 家庭形成期。时间: 结婚至新生儿出生。( 3) 家庭成长期。时间: 从新生儿出生到孩子学业完成参加工作。( 4) 家庭成熟期。时间: 45 岁到退休前。( 5) 退休期。时间: 55 岁以后。保险是为人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的, 通过对女性一生需求的细化研究, 如果能分别设计开发出具有适应不同时期女性需要特点的新产品, 将会为保险营销提供又一个新的广阔空间。

 ( 三) 心理细分

 心理细分是指根据人的心理因素对保险市场展开分析的方式。心理因素包括动机、认知、个性、生活方式等。认真研究会发现, 所处的经济环境、地理环境等都大致相同的人群, 他们的心理特征却多种多样: 如有的直率、有的含蓄、有的外向、有的保守、有的崇尚时尚、有的喜欢传统等等, 不一而足。由于个性心理的差异, 会产生不同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 因而也会产生不同的投保动机、选择不同的投保形式, 热衷于不同的保险服务方式等。为了使保险产品和服务更加贴近客户, 营销人员对客户这种心理的差异应予以关注和理解, 这样才能设身处地为客户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产品, 提供更加周到的保险服务, 把保险营销与人文关怀进行有机的融合。这是提高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必要举措。

 ( 四) 行为细分

 行为细分是指按照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了解程度、态度把客户分成的群体。

 行为是各种要素的综合反映, 因此行为变量是建立细分市场的最好的出发点。

 例如, 经过长期总结, 根据投保人的行为特征将投保人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基本需求客户。这类客户的特征是要求交费较少, 以获得保障为主,只寻求基本权益的保障。他们的收入水平差异较大。与保险公司打交道, 希望手续简便、交通方便可靠、理赔容易迅速。对保险服务的需求属于被动接受型, 不要求保险工作人员有过多的礼节, 上门找公司办理有关手续也能认可, 只要方便、规范、效率高就行。这类客户占客户的绝大部分。

 第二类是较高层次的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 有一定的主见和社会地位, 个人收入和文化修养都达到一定水平, 办事比较理智, 不盲目追潮。这类人群在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 对险种搭配的灵活性、保障范围的实用性有明显的需求倾向。

 他们希望了解公司的发展情况, 参加公司的联谊活动, 喜欢舒适的境界。对保险服务有自己的评价标准。他们对保险服务的需求, 因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处于被动需求和主动需求之间。这类客户目前所占比例不大。

 第三类是高层次需求客户。这类客户的特点是事业比较成功; 保险意识较强;收入丰厚。他们约占投保客户的三分之一以下。需求的内容为家庭的保险; 卫生、医疗上门咨询; 保险、证券、银行的综合理财服务; 要求享受保险公司的应急服务和优惠服务; 大多数有特殊保密的需求; 强调实现自我, 对保险服务挑剔, 主动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鉴于不同客户的行为特点, 保险营销人员必须注意区别对待, 分层次进行保险服务, 以服务的“差异化”, 提高本公司的竞争能力。二、团体投保者市场细分的依据许多用于细分个体投保市场的依据, 也可用来细分团体投保者市场。例如按地理因素, 可以将中国的团体火灾保险分为农村团体火灾保险市场和城市团体火灾保险市场。农村团体火灾保险市场的投保团体, 主要是乡镇企业、合作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城市团体火灾保险市场的投保团体, 主要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等。除此以外, 对团体保险市场的细分, 还要依据以下原则:

 ( 一) 团体的需求

 不同的企业团体对保险有特殊的需求, 因此应按不同的需求将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以便寻找适宜的目标市场, 如团体人寿保险市场、团体意外保险市场、船舶保险市场、货物运输保险市场、航空保险市场、建筑工程保险市场等。

 ( 二) 团体的规模

 团体规模的大小决定了其对保险需求的状况, 如对保险产品需求的种类、保险金额的大小等都不尽相同。为了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保险公司要对不同规模的团体市场进行细分, 如将投保潜力大的大型企业和少数中型企业归类为高端客户; 将投保潜力一般的大多数中型企业归类为中端客户; 将投保潜力较小的众多小型企业归类为低端客户。针对不同的团体客户, 保险公司采取“差异化”的服务策略, 以便抓住重点, 有效地控制和占领市场。

 ( 三) 团体的性质

 以企业为例, 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企业已突破国有独资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出现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合资企业共存的局面。不同性质的企业, 其经济实力、文化背景不同, 它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需求也不尽相同。

 因此, 保险营销人员应该根据企业性质, 对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以便有的放矢地开展营销工作。

 ( 四) 团体的投保途径

 不同的团体其投保途径不同, 如有的团体通过上级统一“ 招标”、“ 竞标”的形式选择保险公司投保; 有的企业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 有的企业通过保险经纪人向保险公司投保等。根据这种不同的投保途径将团体保险市场进行细分, 有利于较有效地找到本公司应采取的对策, 以便顺利占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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