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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新目标

2020-11-09
新入保险需要懂的知识 新常态下保险规划 保险新筹规划

温家宝说,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努力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从今年开始,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国城乡居民分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三年内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

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

二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今年要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定价,使用和医保报销政策,减轻群众看病就医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今年要全面完成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今年三年内中央财政再支持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2000所县级医院和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

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扩大免费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城乡居民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以后逐步提高。增加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的专项投入。

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

鼓励各地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定价机制,建立由有关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作用。wwW.bx010.cOm

今后三年各级政府拟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318亿元,以保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从今年开始,在全国农村实行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定期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工作。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由人均600元提高到720元。

安启洪代表:医药分开就能治根

“这是第一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医药分开',‘逐步取消以药补医的机制’,这和基本药物制度是相互作用的两样事物,这两样加在一起,就能根治药价虚高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市化医集团董事长安启洪说。

他说,建立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之后,同等疗效下,便宜的药就更可能流向患者了,更重要的是,国家明确提出医药分开,不再以药养医,“说白点,将来的医院和医院的药房是要分家的了,医生和医院都难以从药房取得直接收益,便宜的药就开得出来了,基本药物制度就能得到保障了。”

周琦代表:可遏制药物换包装变身价

全国人大代表,市肿瘤医院院长周琦说,有很多药物,换了一个名字又出来了,有的就算不换名字,换一种剂量,就不是原来那种药物了,“比如80万单位的青霉素,变成40万单位剂量,价格可能就不是原来的一半了,如果再换个包装,说不定价格就上去了。”

周琦代表说,“基本药物制度里面的药,我听说可能有700种以上。如果实行了这种制度,目录里面的药,就可能以成本或微利的方式进行生产,国家对生产企业进行补贴,由于到医院的价格都是可以核定的,中间商也就没有什么赚钱的空间,老百姓常见病用常用药,用低价药才能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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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该决定的规定,在我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除应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及其职工外,该企业及其职工还应按规定缴纳了医疗保险费。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的题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对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计入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保险知识汇总,基本医疗保险解读


近日,成都读者蔡某来电话咨询:我原在一家公司上班,户口属于城市居民,在工作期间公司为我买了医保,3个月前我从公司辞职后自谋职业。我也没有买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医疗保险,心里还是感觉不踏实,怕万一生个大病,自己又负担不起,到社保局咨询,工作人员说可以自己购买,但是比例很高,我觉得自己不能承受。请问:国家还有其它的医疗保险可以买吗?

专家答复如下:

我们国家现在正式建立的医疗保障制度是“3+1”的结构,3是指三种医疗保障制度,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是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是城镇居民中的就业者,由职工个人和企业缴费,城镇中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保险费要由个人全部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是城镇居民中的未就业者,规定个人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各级政府给予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是农村居民,无论其就业状态如何都可以参加,这项制度也规定个人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个人缴费,各级政府给予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的是城乡居民中的困难群体,可以在参加医疗保障制度和看病就医方面给予他们经济上的帮助。以上4项制度是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全国许多地方都已经建立了这些制度。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结合蔡某的实际情况,其本人是城市居民,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有时做点小生意,符合《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五条的条件,因此,蔡某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如何投保


由于通过个人医保账户和社保统筹部分,每年大约有70%的医疗费用都可以由社保报销,这部分消费者投保时可优先考虑医疗补贴型保险,借此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自己支付的部分医疗费。

其次是医疗报销型保险中的意外医疗保险,一般是附加在意外伤害保险之后。意外医疗保险费率较低,且能够报销意外门急诊的医疗费用。

接下来可考虑账户型终身医疗险,这种保险费率相对较高。但由于是终身保障,亦可视作退休后养老理财储备。

在预算比较充裕的基础之上,可再考虑重大疾病保险。由于目前我国重大疾病险的相关条款尚存争议,因此不妨购买每年续保、消费型的大病险。对于长期、返还型的大病险,可暂持观望态度。

对于无社保者而言,考虑的优先顺序应该有所变化。首先是医疗报销型保险,包括意外和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型险种,可支付掉大多数一般意外或疾病的住院和手术费用;其次是重大疾病保险,对发生重大、灾难性的疾病起到保障作用;接下来则是医疗补贴型保险和账户型终身医疗险。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的报销制度


案例:

孙先生,38周岁,个体经营者,年收入30万元;孙太太,35周岁,银行职员,年收入5万元。有一个5岁的宝宝,正在读幼儿园。孙先生无社保和商业保险,且因生意需要经常外出;孙太太有社保、无商业保险。双方父母均退休,无需赡养。

孙先生由于经常出差,出于对家庭的责任心,为自己购买了一份200万元保额的定期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了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几年后,孙先生因患疾病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孙先生十分疑惑,自己购买的保险有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功能,为什么所有住院治疗费用还要自己独自承担呢?

分析:

孙先生的疑惑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他所购买的险种,其保障功能仅仅针对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必须住院治疗,从而对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而在事例中,孙先生是因为疾病住院,所以保险公司是不承担住院治疗费用报销责任的。

孙先生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的保障是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主要是针对意外事故导致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这类险种的特点是保费较低、保额较高;缺点则是保障范围相对较窄,仅对因意外事故引发的住院医疗进行赔偿给付责任。

因此,孙先生购买的保险只能降低意外事故造成的风险损失,而其他方面的保障是没有的。根据孙先生的家庭情况来看,如果需要得到全面的保障,那么孙先生需要解决的风险应该是重大疾病、住院医疗和意外伤害;孙太太的保障需求是重大疾病和意外;孩子需要覆盖的保障是健康和意外伤害。

推荐建议:

根据孙先生一家的需求情况,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建议孙先生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孙太太可以选择重大疾病险和意外伤害险来补充自己的风险保障;孩子购买少儿健康产品和意外险。购买这些风险保障后,如果资金仍充足的情况下,还可以选择子女类、养老类或投资类产品作为未来养老和孩子教育的储备金。

保险知识汇总,基本医疗保险的种类


我原在一家公司上班,户口属于城市居民,在工作期间公司为我买了医保,3个月前我从公司辞职后自谋职业。我也没有买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医疗保险,心里还是感觉不踏实,怕万一生个大病,自己又负担不起,到社保局咨询,工作人员说可以自己购买,但是比例很高,我觉得自己不能承受。请问:国家还有其它的医疗保险可以买吗?

回答如下

我们国家现在正式建立的医疗保障制度是“3+1”的结构,3是指三种医疗保障制度,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是指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是城镇居民中的就业者,由职工个人和企业缴费,城镇中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保险费要由个人全部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是城镇居民中的未就业者,规定个人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费,各级政府给予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的是农村居民,无论其就业状态如何都可以参加,这项制度也规定个人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个人缴费,各级政府给予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的是城乡居民中的困难群体,可以在参加医疗保障制度和看病就医方面给予他们经济上的帮助。以上4项制度是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主体,全国许多地方都已经建立了这些制度。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结合蔡某的实际情况,其本人是城市居民,自谋职业,灵活就业,有时做点小生意,符合《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五条的条件,因此,蔡某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医疗保险制度探索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当前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践来看,形成了“直通型”、“分工型”、“存储型”、“大统筹型”等“统帐结合”模式。这些模式虽然都有其合理性,但却都在实践中暴露出基金收缴困难、医疗服务和支出管理机制失灵等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难以形成一种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界定的“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的基本原则,借鉴国内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正反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模式应当是多元协调混合型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建立一种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资金多渠道、支付方式科学、管理办法有效的医保运行机制。

一、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我国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应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1.基本医疗保险。这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的基础,也是国家医疗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法定性质的政府行为,以强制性实施为主,财源主要来自强制筹集的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只承担基本医疗的保障职责,即限于提供适应绝大多数参保职工必要医疗需求的、医疗服务机构采用成熟的和适宜技术所能提供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支付费用

保险知识汇总,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原则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西药和中成药发生的费用,超出药品目录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药品目录范围内的按以下原则支付,一是使用“甲类名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二是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属于药品目录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不在药品目录的,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给予支付。

例如,某统筹地区的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负担比例为10%,乙类药品个人首先自付20%。现在假定该市某一职工一次住院发生医疗费用3万元,其中,药品费用1万元,6000元为使用甲类药品的费用,3000元为使用乙类药品的费用,1000元为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则该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如下:

1、职工首先个人自付的乙类药品的费用为:

3000×20%=600元;

自付非《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费用:1000元

2、甲类药品6000元、乙类药品费用在个人自付后余下的2200元与其他医药费

用一并共28400元,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起付

标准以上费用为27600元,统筹基金按例支付:

--起付线以下由个人自付或个人帐户支付:800元

--起付线以上由统筹基金支付:27600×90%=24840元

个人自付:27600×10%=2760元。

根据以上计算,该职工发生的3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个人帐户

支付总额为:1000+600+800+2760=5160元,统筹基金支付为24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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