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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个税调整将拉动寿险消费

2020-11-04
保险规划的七个阶段 寿险养老险保险规划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备受国人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草案23日开始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如果审议通过,按该草案的调整方案:将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寿险行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消息。

拉动中低收入阶层的寿险消费

据国家税务局统计,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并没有起到调节收入水平的功能,相反却把沉重的负担加在了普通工薪阶层身上。个人所得税改革后,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1500元以下收入人群的税收压力,提高可支配收入,增强寿险消费能力,据业内人士粗略估计,个人所得税改革至少可以减少200亿的税收收入,这无疑将给寿险行业带来一定的想象空间。

鼓励中高收入者利用寿险合理避税

虽然本次所得税改革对中高收入者影响不大,但根据国际惯例,随着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要想更好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作用,遗产税、赠予税、物业税等配套税法一般都会相应制定。而对中高收入者来说,购买长期寿险无疑是合理避税的有效手段,尤其是高收入者,购买长期寿险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遗产税征收所带来的遗产损失。

大型寿险公司将是主要受益者

寿险消费主要通过代理人销售渠道实现,对大型寿险公司来说,由于代理人队伍庞大,相当一定比例代理人来自中收入阶层,他们的主要目标客户群相对应也是中低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这类代理人更好地开拓中低收入客户,拥有中国最大代理人队伍的中国人寿无疑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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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所谓个税递延型保险,是指具有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式保险产品,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个人缴费在限额内延迟缴税,改为在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在职职工以个人名义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能允许被列支在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中,然后递延到领取养老保险收益的时候再缴纳。一般而言,所得税的起征点是不断提高的,因此递延缴纳的税款很可能在将来获得减免,这是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

个税递延型保险利国利民,值得推广和覆盖全民。

一是个人所得税缴纳之前列支养老险保费,能降低税收基数,减少目前的个人税费支出;

二是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合理避税的政策,能减少企业成本;

三是对国家未来财政收入有递增效应;

四是由于所得税起征点处于变化之中,递延缴纳的税款可能获得减免,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政策在退休前后的“不公”,并减少纳税次数。

职工退休前的收入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是普遍现象,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可以推动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对于收入稳定但投资资金不足的工薪者来说,它又不失为一种理财之道。所以,这一制度理应早日浮出水面,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保险知识汇总,寿险成家庭消费品


日前,泰康人寿联合北京大学专家设计了市场调查和评价指标体系,以中国家庭寿险需求为主题,在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大规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项目以家庭为视角,探讨中国家庭的基本状况、防御风险意识、抗风险能力,以及基于这些因素对寿险服务的需求状况,力图了解中国家庭寿险消费的行为特征与趋势。

【商业人身保险覆盖率低】

调查显示,与社会保险相比,商业人身保险对于提升家庭的抗风险能力的贡献度并不突出,在城市和县域家庭资金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仅为4.6%和1.1%,而社会保险的这一比例则相应为15.5%和7.4%。

具体来说,这与中国家庭的商业人身保险的覆盖率相关,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市场普及率低,城市和县域分别有47.5%与32.9%的家庭目前购买了商业人身保险,而社会保险的普及率则分别达到了88.9%与87.5%。

二是家庭成员覆盖率低,城市和县域家庭中的商业人身保险覆盖率仅为31%和15%,社会保险的这一比例则分别达到了74%和77%。

【寿险成中高收入家庭的消费品】

调查显示,从城乡整体来看,有三成以上的家庭(36.5%)拥有寿险,城市中寿险普及率(47.5%)明显高于县域地区(32.9%)。

通过对地域、家庭收入、资产、学历、生命周期和户主职业等因素的多元对应分析结果表明,目前寿险仍然主要是相对中高收入中国家庭群体的消费品,而他们本身对风险就具有一定的防御能力。

现有寿险消费群体的主要家庭特征表现为:家庭学历高;一般担任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或者从事普通白领工作;家庭月收入水平在5000元以上;家庭资产在100万元(含)以上。从家庭生命周期看,消费能力稳定的两口之家,以及寿险需求较大的满巢I期(最小子女年龄为6岁及以下)和II期家庭(最小子女年龄在7-16岁之间)是寿险的主要消费者。

【两类群体为寿险潜在用户】

调查显示,在城市家庭中有31.8%的家庭表示未来一年会购买寿险,而县域家庭中这一比例为14.5%。通过对地域、家庭收入、学历、生命周期、户主职业、是否拥有寿险等因素的对应分析,可以将调查对象分为三类群体。

一是忠实群体该类群体属于表示肯定会购买寿险的潜在用户。具体的家庭特征表现为:职业为体力劳动者或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其家庭收入稳定性相对低,一般处于中低水平,家庭的风险水平较高;家庭学历一般在中等水平;满巢II期、III期家庭(最小子女年龄超过16岁但未独立生活)也倾向于表示肯定会购买寿险。

二是游移群体该类群体属于表示可能会购买寿险的潜在用户。一般情况下该类群体已经拥有商业人身保险并且家庭生活水平相对较高。具体的家庭特征表现为:家庭户主职业为企事业单位管理者或普通白领;家庭学历较高;家庭收入在中等偏上水平;家庭生活有较充分的保障。

三是绝缘群体该类群体属于表示不会购买寿险的非潜在用户,一般从事社会较底层的工作,家庭收入水平较低。具体来看,家庭学历水平低;职业为家庭主妇,而且目前并非寿险的实际用户;家庭抵御风险能力较差。

保险知识汇总,个税递延型养老险渐近


养老保险公司已经跃跃欲试。继中国人寿养老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开业后,泰康养老险公司日前又获准筹建上海分公司。五家养老保险公司将悉数聚集上海。

惠及消费者

“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的时候,投保人处于不同的生命阶段,领取时再纳税一般会少很多,即在购买保险和领取保险金时,两者的边际税率有非常大的区别。”资深保险理财师蒋政委介绍说,“养老保险税收递延对于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税收优惠。此外,所得税的起征点不断提高,能够使递延缴纳的税款将来或许获得减免。”

按照之前的消息,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上海试点后,个人最大延税金额可能是每月500-600元,在上海试点约2-3年后有望在全国推广。

资深保险代理人阎涛解释,假如你的工资为8000元,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应纳税工资为6000元,假如税率为20%,你应纳税额为1200元。如果你拿出500元购买个人养老保险的话,这500元就不在纳税之列,也就是说,你应纳税工资变为5500元,相应当期所缴个人所得税为1100元。

这时你所缴的500元养老保险金将进入个人账户进行管理,等到退休的时候,根据当时你的收入情况和当时的税率以及税收起征点情况再确定需要缴多少所得税。如果当时收入低于起征点,则不用再缴税,等于减免,如果高于起征点则按当时税率进行缴税。

需要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都可以考虑购买此类保险。”阎涛认为,“一般情况下,个人收入到了老年会减少,而税收起征点也可能上调,购买这种保险明显有税收优惠。”

利好保险公司

尽管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保险递延纳税政策尚未出台,但由于上海率先试点已是板上钉钉,对这块蛋糕垂涎已久的保险公司摩拳擦掌,准备展开争夺。

监管部门预测,试点出台后,上海人均购买力可能为员工年收入的10%左右,若上海现有约400万在岗职工中有10%投保,上海每年由此新增保费将超过20亿元。

“试点初期个人养老险不能由个人单独购买,放开后如果上海有300万-500万人购买此类保险,以每人每月500元计算,保险公司新增保费收入将在180亿-300亿元,带来的利润约1亿-3亿元。”业内人士估算,“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如果顺利推行,按照我国的人口数量测算,保险公司未来盈利值得期待。”

分析认为,保险三巨头占据上海养老险一半市场份额,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在沪一旦开闸,保险三巨头显然是最大受益者。

国金证券研究报告亦指出,收购长江养老完成后,太保将与平安和国寿一起成为国内率先拿到养老金业务的受托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三张牌照的公司。而长江养老手握上海186亿元企业年金,在明年上海可能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背景下,太保及时收购长江养老对该公司构成了利好。

名词解释

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所缴纳的保险金在一定比例之内,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有别于目前个人收入纳税后才缴纳保险金的做法。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对于个人年金实行税收优惠是普遍做法,旨在鼓励居民主动投保养老险,增强自我养老保障水平。

保险知识汇总,细说个税递延型养老险


长江养老保险公司日前透露,公司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以及系统平台开发工作已经准备就绪,一旦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就可正式推出。对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消费者听上去可能有点陌生。其实,就是指投保人在税前买入养老保险产品,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投保人而言有一定的税收优惠。

举例来说,如果个人月收入为7000元,每月拿出600元购买养老保险产品,那么当月需要纳税的工资收入就只剩下6400元,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税就可以了。

“对于投保人而言,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能拿到的税收优惠,主要是因为购买的多是青壮年,领取时已经退休,其间经过二三十年的时间,通货膨胀等因素已经把个人所得税给稀释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在接受《金融理财》记者采访时表示。

只欠东风

上海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试点城市,据了解,中国人寿、太平洋保险(微博)、英大泰和人寿、平安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和泰康养老7家保险公司获准参与前期筹备。业内普遍认为,实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好处多多是不争的事实。

某保险公司精算部人士告诉记者,产品尤其是对企业、个人有利。对于企业来说,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员工自己投保,企业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却能提高员工的福利。对于个人来说,由于在税前购买养老保险,就能减免部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一直是态度积极。

长江养老透露,目前处于筹备阶段的试点产品或在缴费、投资环节免税,领取环节征税,主要是分红型和万能型的保险产品,而投连险暂时未涉及。中国太保也表示,目前已经完成了多款税延型产品的设计,主要为分红险和万能险。而平安养老已经开发出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险三种个税递延型养老险产品,相关后台系统也已成型。

之前市场普遍认为缴费限额会初步设定在每人每月500元,之后在实行新个人所得税标准后,市场又普遍预计,缴费限额可能会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或者更高。

在缴费限额上,上述保险公司精算部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当然希望能提高缴费的限额,这样能刺激消费者的投保热情高涨。

郝演苏也表示,如果实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初期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个人所在企业代缴保费,等到领取保险金时,再由保险公司代扣税。而且,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将采用个人保单团体投保的形式,投保人在保费上还能享受到团险的较低费率。

“难产”背后

市场上关于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要推出的传闻由来已久,但时至今日,一直是只听雷声不见雨。

对于“难产”的原因,某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实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并不能由保险监管机构一方拍板。“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推出上,保险公司的态度很积极,但是想法过于乐观,没有换位思考。实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将会造成当期政府税收的减少,但同时产品销售会增加企业营业税及所得税,一加一减之后,差额究竟是正还是负,目前还是个未知数。”该人士说。

此外,9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将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这也给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推出增加了难度,由于试点的测算基数发生了变化,相关方案及产品就需要重新调整,主要包括缴费限额和税延模式。

正是由于这些难题的存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推出一直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之前曾传出或将在今年内开始试点,不过,上述业内人士预计,上海作为试点城市年内推出的可能性很小。

个人所得税,个税起征点调至每月5000元,你到手的工资将变多了!


最近,有一条消息在网络炸开了锅:

央视新闻发布

【重磅!个税法第七次大修起征点调至每月5000元】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②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个税起征点终于在7年前制定的3500元上调到了5000元,这对职工来说是非常大的一个好消息。怎么说,小编给大家计算对比一下就知道了。

假设,马大姐月工资为10000元,去掉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之后,还剩8000元,而这8000元便是马大姐的计税工资。

根据个税的计算方法和个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税率表

按照个税起征点3500元缴纳:

8000(税前工资)-3500(起征点)=4500元(应缴税额)

应缴纳所得税:4500×10%-105=345元;马大姐一共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是345元,而马大姐实际应发的工资为:8000元-345元=7655元;

按照个税起征点5000元缴纳:

8000(税前工资)-5000(起征点)=3000元(应缴税额)

应缴纳所得税:3000×10%-105=195元;马大姐一共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是195元,而马大姐实际应发的工资为:8000元-195元=7805元;

所以,看到上面两种说法,知道为什么小编会说是一个利好政策了吧。所以,我们到手的工资变多了!!

不过,面对此次的个税改革,很多人表示不满意,现在的5000和当时的3500差不多,起征点要7-8千才比较现实,其实5000到底高不高,得看地方。北上广,5000都活不下去,房租都3000,5000怎么活?但是在三四线城市,5000还是处于不错的水平;也有很多网友表示:个税起征点提高了,离我为国家纳税做贡献又远了一步;还有很多人表示:工资啥时候涨到5000元呢?面对此种情况,你怎么卡看?

保险知识汇总,个税延迟型养老险有望推广


日前,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表示,深圳市政府对养老保险递延纳税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希望该项政策能够在深圳先行先试,率先推开。而在去年8月份,上海市在向国家发改委上报的文件中也曾提出过类似的希望。

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两个金融中心,深圳、上海均提出试水养老保险递延纳税政策,并非偶然,它标志着该项政策经过多年的调研和准备后有望破冰。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国外,这种产品非常通行,旨在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一般情况下,个人退休前的收入普遍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在累进税制下,这种政策实质上是国家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是一种政策上的鼓励。

深圳、上海试水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明显是为了实现发展成金融人才高地的目标而推出保险产品。原因是金融高端人才目前大多缴纳个税比较高,实行这个政策后,由于所得税起征点处于变化之中,递延缴纳的税款可能获得减免,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政策在退休前后的“不公”,并减少纳税次数。

不过,这一政策完全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职工退休前的收入高于退休之后的收入是普遍现象,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可以推动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对于收入稳定但投资资金不足的工薪者来说,它又不失为一种理财之道。所以,这一制度理应早日浮出水面,并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保险知识,定期寿险的两个注意


近年来,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特点的定期寿险受到消费者青睐。重庆保险专家说,定期寿险即“定期人寿保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定期寿险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定期寿险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购买。“定期寿险是一种消费型保险,与储蓄型寿险相比,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其保费要低得多;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约定保障至规定年龄。”重庆保险专家说,定期寿险比较适合三类人群购买:一是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较高的人;二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三是新兴企业的员工。新兴企业因为尚处于成形阶段,那些对企业的成功起关键作用的员工一旦出现意外,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定期寿险是一种十分有用而且力所能及的避险工具。

其二,注意可续保和可转换条款。重庆保险专家说,随着保险需求和经济收入状况的改变,只提供基本风险保障的定期寿险无法满足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因此保险公司为投保人设计了“可续保”和“可转换”两个条款。可续保条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不需要体检,即可续保一个期限和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期寿险,但投保人续保时的年龄与续保次数不能超出保险公司的规定;可转换条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将定期寿险转换成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以满足更大的风险保障,而且在行使转换权时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保险知识,企业为员工缴纳家财险需要缴纳个税


近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有公司为职工购买家财险,却没有依法缴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公司于2006年11月、12月在账目中有“支付家财险”51.5万,这一点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经询问,原来是由于公司经济效益较好,为了回报公司员工,提高员工福利,根据员工在企业服务年限不同,为员工购买了的家庭财产保险,原以为是从福利费中支付,不属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公司一直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后,稽查人员根据相关规定,通过核对保险公司合同中每名员工投保的金额,分别计算各人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查补了未缴税款。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广大纳税人,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只有企事业单位和员工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允许税前扣除。对于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以及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金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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