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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投保后三种情况下可解除交强险合同

20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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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少消费者关于如何解除交强险合同的疑问,北京市保监局日前表示,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规定退还相应保费:被保险机动车依法被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实施整整一个月后,北京市保监局8月1日对外公布了《交强险投保提示》,从投保时、投保后和出险后等三方面,提示了交强险投保人在办理投保理赔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风险。

首先是投保时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北京保监局提示,消费者应从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交强险经营资格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营业网点购买交强险,或通过经上述保险公司委托、具有《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执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购买交强险。

在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施行前已购买商业三者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按照《条例》规定,原商业三者险保单继续有效,待商业三者险到期后再购买交强险。驾驶人应随车携带商业三者险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者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北京市保监局还提醒消费者,应在被保险机动车规定位置放置交强险标志;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如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合同期满,消费者应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

最后,出险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对于出险后如何应对,北京市保监局指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按照保险标识背面的报案电话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及时报警。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同时,被保险人还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定损和事故调查。

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会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之日起5日内,确立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实施的第一年实行全国统一条款、统一费率;自第二年起,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挂钩,安全驾驶者将享受优惠费率,经常肇事者将承担高额费率。

延伸阅读

三种“过失”投保后应及时避免_保险知识


要想真正享受保单权益,了解保单、维护保单很重要。不然,你可能会因保单“神伤”。

投保之后,并不是将保单束之高阁就完事了。一定要留心各项关键时间安排,如果家庭经济、人员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还应及时调整具体保障安排。若碰上搬家、银行扣款账户等变化,也该及时对保单进行保全。以下三种过失,你可别犯哦!

过失一:错过犹豫期,退保损失大

“现在这保单是想退都没法退了,早知道今日,当初就该好好看看。”吴女士在营销人员的“循循善诱”下,投保了一份万能险,原以为有了保底收益,可事实却出乎意料。

就在保单投保后的第二年,因为家庭需要,吴女士想要把钱取出来另作他用。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保单非但没有“增值”,按照条约规定,一旦退保,她就必须承受初始费用的损失。“这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要50%呢!”想到才过了1年时间,付出的2万元保费就要缩水一半,吴女士好不窝火。

保险可不比一般商品,买保险就必须对保单内容有全面、清楚的认识。因为在营销员的推销过程中,很可能忽略非常重要的细节,就比如退保时可能对投保人造成的损失。而这种隐藏在保单条款中的细节,还需要投保人自己好好看清。

一旦发现自己实际购买的产品与想象中的不同,或是某些条款存有疑问时,都应该主动弄明白。想要退保,就该抓紧“犹豫期”的机会。因为大部分保险产品在犹豫期(一般为10天)内退保,是可以获得全额保费退还的,最多只需支付工本费。

过失二:保障没有“与时俱进”

李先生今年57岁,最近一次的身体检查,他被“判”为“三高”人群。可是,就在他意识到该为自己添置一些健康保险时却发现为时已晚。“大部分的健康险都把初次投保的年龄控制在55岁以下,续保才能到60岁,我这个年龄想要投保太难了。”

其实,李先生也并非对保险一无所知,早在10多年前,他就为自己投保了意外保险附加意外医疗险,一年保费400多元。不过,当年的保单在现在看来,保障力度实在很有限。“意外伤害的保额是6万元,住院的话,每天补贴30元,另外还有住院费补偿、手术费补偿每次各3000元。现在想想,这样的保障力度完全没法和医疗成本匹配。”李先生有些懊悔,自己在10年间没有对保障做进一步的完善,以为一张保单可以保终身。

像李先生这样的投保人可不少,买了一份保险就以为可以事事通赔,实际上,随着家庭情况、经济条件,以及被保险人自身健康状况的改变,保险的及时更新很重要。就比如刚刚大学毕业的社会新鲜人可能并不需要过多保障,但一旦组建新的家庭、扮演起父亲、母亲的角色时,保障的进一步完善就非常必要了。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尽早规避自己的健康、养老风险也必不可少。

过失三:不做地址变更、保单遗失不补新

廖女士在2005年时就投保了一份两全分红型保险,保险期限为5年,按理说到2010年时她就可以拿到生存保险金了,可糊涂的她到现在都没有领到任何钱。

“我2005年的时候在银行买过一份保险,我记得年限是5年,可是因为两次搬家,我又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地址,所以从第三年开始就没有收到过任何保险通知书。”更加不幸的是,就连保险合同都已经遗失不见。

小心维护保单是投保人享受保单权益的关键。我们建议廖女士先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用身份证号码查询这份保单的信息,看看是否已经确认到期,再咨询下该如何领取生存保险金。通常,需要前往保险公司柜面办理。若保单遗失,则需本人亲自前往,并填写有关合同遗失的声明。

如果合同尚未到期,想要补一份新合同,一般也需在保险公司网点办理,支付相应工本费。而变更地址通常只需带上身份证件在柜台办理,或者寄回地址变更回执至保险公司指定地址。一些保险公司也为客户提供了网上直接变更地址的服务。

保险知识,三种险是80后需要的


80后处于事业上升期,面对的压力、危险相对较大,并且这个年龄段的人多为独生子女,须考虑父母日渐年长,一旦遇到不测,最好能照顾好自己

调查显示,中国约有3亿30岁以下的年轻人,在过去三年中,20至29岁的人群(即"80后")收入增长了34%,是各个年龄段人群中收入增长最显著的。

业内人士表示,80后不妨每月拿出10%的收入参与保险计划,既不至于降低原有生活水平,也为将来做好保障。在险种选择上,应以定期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为主;而在产品类型上,尽量选择纯保障型产品。若收入较高、条件允许,可选择储蓄型和投资型保险。

健康险及意外险80后首先应了解公司保险福利,有些公司也许为员工提供了较完善的保障计划,但需注意,一旦离职或退休,这样的保险福利带不走。另外,公司保险计划一般一年签一次,可能更换保险公司或更换保险项目。所以,80后自己拥有一份固定商业保险至关重要。

对于80后来说,由于刚参加工作,积蓄不多,医疗险可选择住院医疗险或重大疾病险。前者主要包括住院费用型和住院补贴型,住院费用型主要保障内容是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住院补贴型则主要依据合同,给予被保险人每日住院补贴等。重大疾病险属于给付型,一旦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给付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可先行取得保险赔偿,以支付巨额的医疗费用。

建议80后选择重大疾病保险金额为其年收入的2-3倍,万一生病可获2-3年收入的补偿。

大病保险通常保障期间较长,有10年、20年,甚至终身;意外险可一年一年购买,如果公司保险内有较高意外保障,可酌情考虑。一般也建议年收入2-3倍的保额。

定期寿险虽说年轻人死亡多属意外,但万一由于疾病导致死亡,只拥有意外险,父母是得不到补偿的。如果希望在"各种死亡情况下"都获得赔偿,得选择普通寿险(大病险一般也具有死亡给付功能)。保险金额一般以平均寿终年龄减去父母目前年龄,假使是20年的话,可以考虑20万至40万元。

养老保险基于我国基本养老金制度的特点等因素,80后及早做好养老保险很有必要。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退休前后保障水平差异的标准之一,目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少人的养老金替代率在80%-90%左右,虽然收入较退休前少点,但退休后基本仍能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但对80后来说,未来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能会降到40%左右,这意味着退休后领到的养老金可能不到在职时工资的一半。所以,虽然80后还很年轻,但养老也是个应该考虑的问题。

潍坊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潍坊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潍坊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11情形潍坊公积金可直接提取

潍坊市明确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下岗失业的;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14种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膜瓣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潍坊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四)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

二套房首付在50%以上

按潍坊市出台的规定,2013年度潍坊职工月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0242元,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100元。按照最高不高于24%,最低不低于12%的缴存比例。在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贷款方面,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适当向低收入缴存职工倾斜,合理控制二套房、大户型等贷款发放,杜绝投机性购房贷款。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担保方式。按潍坊市规定,二套房首付50%以上,利率上浮10%,对大户型公积金贷款目前没有具体规定。

潍坊市内八区公积金可“通用”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辖八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的一家签订合作协议,其他各中心不相互认可,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选择房源较少的问题,2013年11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市辖八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5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举行了联合签订销售方保证合同仪式,实现了市区中心与开发商合作协议的互认和信息共享,拓宽了职工贷款购房的选择范围,方便了职工贷款购房。

保险知识汇总,有房贷情况下如何投保


我是云南保山的老师,现在还负担着房屋贷款,但我也想有点投资,我30岁女性,我女儿3岁,不知道适合什么样的保险。

专家分析:

不知道您自己是否有社保和医保,如果有的话,建议您再补充意外险,您的女儿也可以适当的做一些意外及医疗的保障计划,无论在任何年龄阶段的人都需要意外和医疗的保障。

如果女儿在幼儿园有团体险,那么建议您将保障做给自己,您目前还要还贷款,相对来说压力比较大,成人的风险比孩子相对来说还是要大一些的。家长也是孩子最大的保障。

如果您目前还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险,那么首先考虑的是医疗保障,而非投资理财。即使有社保,也是要针对缺口部分进行合理补充的。特别是意外和重大疾病两方面。

孩子的部分,目前可以暂时购买少儿保险卡,150元/年,也不贵,可以解决些问题

一是先人后物,家庭中肯定都是先有人而后有物,人永远是第一位的;

二是先大人后孩子,大人作为孩子保单保费的续缴者,如果大人没有了,孩子的保障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家庭中优先投保对象应该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只有在家长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考虑给孩子投保才有意义;

三是保费占比不超过家庭年收入的10%为宜,最高不超过20%。保费占比过高,家庭基本生存难以维持,保险保障也就会落为空谈;

四是各家保险公司产品大同小异。所以,选择优秀的保险代理人更重要。

首选医疗、意外险,其次考虑教育金保险、养老保险,量力而行。

寿险,拥有保险至少说明三种情况


在日本没有购买保险的男人是娶不到老婆的。很多的女孩通常这样认为,一个人能买保险,至少说明了三种情况:一、具有责任感;二、有一定的经济能力;三、身体足够健康,否则保险公司不会为他保险。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保险,我国内地人寿保单覆盖率仅约10%左右,而全世界寿险保单覆盖率平均为150%,日本接近600%---人从一出生就要面对一个必修课题--即人生的风险管理。从出生、求学、就业到结婚生子、养育子女、退休养老,方方面面都需要认真规划。

怎样明确了解个人不同时期的保险需求,并为自己和家人的安康保驾护航?本期财富课堂上,拥有十余年海内外寿险经验的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志男,为听众带来了一堂生动的全面保障讲座。

■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互为补充

方志男将寿险比作一套房子,一个家。"我们买了房子,拥有了自己的家,不应该让房子空着,要装修,买家具家电。"他将健康险、意外险比作"家电家具"。

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公司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的意义和功用

保险知识,保险转让未过户时 一般情况下合同有效


浙江保监局相关人士26日解读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对未经保险人同意,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更灵活的规定。

据介绍,原《保险法》要求“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即未经保险人同意,保险标的转让之后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中止。

保险监管人士认为,原法的这一规定比较教条,增加了交易的社会成本。新法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将受让人继受取得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作为一般原则,明确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当然,这一规定并不意味着财产转让后保险可以不用过户。浙江保监局提醒说,新法同时还规定,如被保险人和受让人就保险标的转让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且转让导致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例如投保车辆使用性质发生变化,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发生争议,当包括车辆在内的财产险标的发生转让时,被保险人和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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