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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渝中非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办理方案

2020-11-03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从6月1日起,渝中区22万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据介绍,该保险没有年龄限制,上至耄耋之年的老年人,下至嗷嗷待哺的婴幼儿,都可以参加。

该领导小组介绍,具有渝中区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包括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居民。从下月起,这些居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属街道社保所登记参加合作医疗保险。本年度参保截止日期是8月31日。

渝中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分为100元和200元两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个人缴纳20元/年,200元档次个人缴纳120元/年,其余由政府补助。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民政优抚对象和本人收入低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60岁以上老人等困难群体,如果参加200元档次合作医疗保险,政府还将为每人每年再补助60元。由于今年只有半年时间,每个居民的参保个人缴费在筹资标准的基础上减半。

按照计划,凡是在6月份完善了参保手续的居民,7月份看病就医就可以开始享受合作医疗保险待遇。成年人中,参保100元档次看门诊最高可获得30元报销,住院报销最高可达到2000元,而200元档次住院报销最高额度为40000元。未成年人的报销水平则更高,其中,100元档次的门诊最高可报销200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50000元;而200元档次的门诊最高就可报50000元,住院报销的最高限额为65000元。

渝中区范围内10余万暂住人口也有望在近期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

扩展阅读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办法_保险知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缴纳办法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所有工资收入的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在职员工个人帐户使用方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凭证。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35岁以下的职工,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3%;35岁至44岁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5%;45岁以上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7%;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4%。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山西2016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待遇上调


4月1日讯:3月31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自4月1日起,西安市将上调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据悉,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调整为,将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慢性病补助政策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为27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最高限额标准为2500元;将强直性脊柱炎和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在门诊使用英夫利西单抗治疗、血友病患者在门诊使用人凝血因子Ⅷ等进行替代疗法治疗纳入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将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在门诊使用干扰素(含普通和长效干扰素两类)进行抗病毒治疗纳入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范围管理,不设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将重症精神病、流行性出血热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纳入按项目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病种范围,对具有收治上述3种疾病资质和条件的医疗机构收治的上述3种疾病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按项目结算住院医疗费用的办法。

同时,将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至25万元。此外,将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少年儿童及大学生患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淋巴瘤和先天性心脏病4种疾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30万元,并将其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为85%。

生育保险方面,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属宫内节育器嵌顿的,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生育多胞胎的,在原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异位妊娠,需采取介入治疗、保守治疗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得超过6000元。

另悉,西安市还将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2.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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