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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深圳首创家政综合保险

2020-10-31
保险综合知识 知识产权综合保险 知识产权综合保险条款

保姆擦窗时不慎摔伤、做饭时被热水烫伤……这些潜在的风险总让雇主心有余悸。另外,家政服务人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雇主及其家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几率,要比他们自己在雇主家中发生“工伤”的几率高不少。作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深圳的保险服务创新一直以敢闯闻名。2009年12月,随着深圳市家政协会和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代表在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在国内首创家政综合意外险。

深圳率先试水家政综合保险

从2010年1月1日起,深圳家政服务人员走进雇主家中从事家政服务时,家政人员将会得到一份人身伤残、身故及相关医疗的保险保障。同时,家政人员在工作中因失误给雇主造成了财产或人身伤害,雇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举例来说,雇主周先生与家政服务人员小王所在的某家政服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雇佣合同,并投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障保险。假设有一天,小王在做饭时,因对燃气灶操作不当,引起大火。自己被烧伤,同时也伤及旁边的周先生,这时就可以联系保险公司勘查人员,他们上门现场取证后,确认是因为小王在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因失误造成了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对雇主和家政人员双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在此之前,虽然有些家政公司也为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保险,但保险险种多数比较单一,一般只有人身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并不涉及雇主方,没有在造成雇主方损害方面予以保障。而雇主方的人身、财产恰恰又是很多纠纷的焦点所在。这次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在行业内推出的综合保险项目中,增加了家政服务人员对雇主人身、财产损害方面的保险,通过综合类保险分流了消费风险,使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都有保障,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一涉及家政服务的综合类险种在国内各大城市中尚属首创。

家政综合意外险有效保障雇佣双方权益

据深圳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卢秘书长介绍,在深圳有大大小小2400个家政服务公司,实际从事经营的有1200家,家政从业人员近60万。由于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社保无法全面普及。通过引入这样的保险险种,可更好地体现对这部分从业人员的关怀,促进社会和谐。另外,国家在规范家政服务市场和保障家政从业人员权利方面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国家和深圳市政府的要求,由深圳家庭服务行业协会牵头,联合保险公司,将保险保障覆盖到每一个家政公司,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家政服务市场,保障雇佣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明年,将在全市的家政服务公司普及此保障保险服务,60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有望被纳入该体系中。

今后,雇主再与家政公司签署雇佣合同时,将附带家政服务综合保障保险,保险保障涉及三个范围:一是家政服务人员在雇主家中从事服务工作时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身故及相关医疗费用;二是家政服务人员因过失造成雇主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三是家政服务人员突发疾病48小时内的抢救费用。

对设立这项保障措施的意义,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近年来,对家政服务人员的投诉成为热点问题。在这类投诉中,由于家政服务人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家政服务公司的角色不清晰等原因,纠纷调解解决的难度很大。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保障则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家政人员意外伤害险——相关链接大连市推出家政综合意外险项目

据统计,目前大连市场拥有工商注册家政服务企业873多家,从业队伍达14.7万人。昨天,大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与保险公司合作签约了家政服务人员保险项目。该保险项目是根据家庭服务企业利润低、职工收入不高、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突发事件多等特点,量身定做具有福利性质的低保费、高保额的综合保险。以雇主责任险A款为例,年缴保费70元/人,保额(赔偿限额)累计高达22万元。

家政综合意外险的保险责任包括雇主责任险(即家政公司)和家政服务人员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包括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因工死亡、致残、意外医疗等3大项。家政服务人员责任险包括工作过程中因过失导致所服务家庭及成员财产损失、死亡、残疾及医疗费用支出等4大项。

都邦家政综合险产品简介

1)雇主受益:都邦家政综合险可保障因服务员操作失误所导致的雇主家中财产损失、人身意外及医疗住院。例如:因服务员在服务过程操作不当造成雇主家中地板泡水、家电家私等物品损坏;护理老人或照顾孩子时不小心将其摔伤、碰伤等,均在理赔范围内,解决雇主的后顾之忧。

2)服务员受益:都邦家政综合险中附加“24小时扩展条款”,即服务人员在该保险有效期内任何时间出现意外均在承保范围,例如未上岗时出现意外或在上岗路途中出现意外,为服务人员提供全面保障。

3)家政企业受益:家政企业服务人员意外、医疗及雇主意外、医疗、财产得到了保障,实际上就降低了企业的运营风险。

延伸阅读

带您了解2009年医保目录构成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11月30日正式发布了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治疗性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

新版《药品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药品费用和强化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政策依据及标准。《药品目录》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3部分。其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用准入法,规定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中药饮片部分用排除法,规定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

按照规定,统筹地区对于甲类药品,各地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全额给付,不得再另行设定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各地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先设定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给付。

新版《药品目录》中,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2151个。西药部分共有药品1164个,其中甲类349个,乙类791个,另有20个仅限工伤保险用药,4个仅限生育保险用药;中成药部分共有药品987个,其中甲类154个、乙类833个。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介绍,与2004年版《药品目录》相比,新版《药品目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药品目录》甲类部分。按照规定,甲类目录的药品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自付比例且各地不得进行调整,保证了国家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小贴士:2009年医保目录编排与分类

西药、中成药、民族药分别按药品品种编号,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并在括号内标注该品种编号。药品编号的先后次序无特别含义。

西药主要依据临床药理学和临床科室用药分类,中成药主要依据临床科室用药和功能主治分类。临床各科医师依据病情用药,不受《药品目录》分类的限制。

2009年上海市社保基数


随着人们保险的意识的加深,越来越多的人购买保险,可是还是有很多保险的基本知识不被大家知道。像是社保基数这样的名词,很多人不了解这是什么概念。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交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上海根据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292,进行社保费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综合保险费的基数、工伤保险部分待遇的调整。调整数额如下:

1、社保基数

2009年度本市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调整为: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本市公布的2008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即上限为3292*3=9876元,下限为3292*0.6=1975元。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

2、综保基数

用人单位2009年度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基数,为其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乘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照缴费基数12.5%的比例缴纳综合保险费,即,3292*0.6*0.125*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246.9 * 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建筑施工单位按照缴费基数5.5%缴纳综合保险费。即,3292*0.6*0.055*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 108.6*外来从业人员的总人数。

3、工伤保险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负伤前的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并根据本人伤残级别,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因工死亡享受50个月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死亡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50倍计算,即按3292*50=164600元计算

3) 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按死亡时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计算,即按3292*6=19752元标准计发。

4、生育保险

从业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按3292元计发。

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的确认方法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每年随着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变化,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也予以相应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时间为每一年度的4月份。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22%,其中3%记入个人账户,19%纳入社会统筹。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记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是本人缴费基数的11%。

本市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30%。其中,个体工商户业主为本人和帮工缴费的比例为22%,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及其帮工的缴费比例为8%。

非正规(公益性)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按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为30%。

自由职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原则上参照本市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的规定执行。

家政保险,家政保险让家政服务更“安全”


临近春节,很多的家庭都会例行做一个大扫除,而找专业的家政人员成了一种方便、高效的选择。那么作为临时雇主,对于在雇佣期间可能会产生的风险该如何规避呢?

保姆受伤,雇主责任逃不掉

李小姐近期很苦闷,因为她雇请的钟点工在收拾房间的时候不慎从椅子上跌落,摔断了胳膊,结果活儿不但要李小姐自己干,还花了好几千元为钟点工治病。因此,心有余悸的李小姐声称“以后再也不敢请钟点工了”。

其实,像李小姐这样的情况不是个案。早在2004年,上海徐汇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上海首起保姆意外死亡案。案件中,死者在工作时被雇主家的碎玻璃刺伤,她隐瞒了自己的伤势未接受及时治疗,最终失血过多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作为被告雇佣的家政服务员,其身份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确认的雇员,故死者在工作场所因从事雇佣活动而遭受了意外伤害并死亡,身为雇主的被告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所以,即使雇主已经提醒保姆去医院治疗,仍需要担负一定的赔偿责任。

据记者了解,《民法》、《侵权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都认定消费者作为雇主,雇请家政人员从事工作时,应当对雇佣过程中被雇佣人员发生的意外事故承担无过错责任。

家政保险让家政服务更“安全”

看到这样的判决结果,想必不少消费者会对雇用家政人员多一丝担忧,其实,只要通过家政保险,就可以转嫁风险。

上海已经于2004年7月1日起推出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承保家政人员的意外伤害事故。

该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1)被保险人所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在雇用期间从事被保险人的家政服务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2)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所支付的事先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的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保险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理赔必须基于合同约定的雇主、雇员及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意外伤害,且保险公司只是在最高赔偿限额内承担雇主所要负担的赔偿金,其余费用并不负责。如果雇主需要保险公司负担仲裁、诉讼等费用,还需要事先得到书面同意。

如何购买家政险

家政保险一般由财险公司承保。购买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购买单独的家政保险,此类保险的保费往往不是很贵。以某保险公司的报价为例,每份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保费35元,承担意外伤害事故赔偿额最高10万元,意外伤害残疾及医疗赔偿额最高10万元,无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赔偿额最高1万元(免赔额1万元),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内有效。网上投保还可以优惠5元保费。如果1年保险期间内受雇保姆发生变化,可以及时拨打指定电话申请变更。

第二种是在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时候附加家政保险。但是据记者调查发现,按此种方式投保有时并不一定很实惠。同样以某保险公司网上报价为例,保姆意外伤害险保额从1万元至5万元依次递增共五档,1万元保额只需保费6元,最高5万元的保额需保费28元,相比花30元保费单独投保的家政服务综合保险享受10万元保障来说,性价比并不高。

而且由于如今医疗费用的上涨,一次意外事故可能造成的理赔金额不菲,给保姆一个较高的保障就很必要了。如果仅仅投保1万元的保额,出险后雇主可能仍需自行承担大笔赔偿金,保险的作用十分有限。

购买责任险解忧 大众保险“家政无忧”综合保障


春节过后,全国家政市场渐渐开始活跃起来,随着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工作生活节奏也日益加快,普通市民对家政人员的需求非常旺盛。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家政无忧”综合保障计划全面应对家政工作中的各种风险。本文就对

保姆忘记关水龙头了,家里漂亮的装潢毁了;保姆外出买菜,不小心发生意外了;保姆擦玻璃时却不小心掉下来摔伤了……这些损失该由谁来负责?通常不少雇用保姆的家庭都会遇到上述令人棘手的问题,而且往往都会因此纠缠不清。

为了强化家政人员的基本保障,减少纠纷,自2004年7月1日起,上海在全国范围内首推可由雇主直接购买的“家政服务综合险”(俗称“保姆险”或“家政险”),一旦家政人员因为在干家务活的过程中摔倒跌伤,或是在雇用期间生病了,都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此后,全国多地也开始推广家政人员责任保险。

根据上海的版本,“保姆险”一年30元钱就可换来最高1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障和1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障。从事家政服务的保姆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的,可获最高保险金额。发生意外伤害致残的,按照残疾程度进行相应理赔。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所获赔偿金之和不超过保险单所约定的最高赔偿额。

由于家政服务人员流动性强,上海采用了“一次投保、全年有效”的原则来解决这个问题。雇主如果更换保姆,只需拨打上海社保局12333的有关电话变更保姆姓名即可,无需再次购买家政险。如果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新的家政人员即便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也不负赔偿责任。

为帮助客户应对家政工作中的各种风险,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家政无忧”综合保障计划。

此次大众保险联手上海晶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欢乐保险平台,针对家政行业精心打造的“家政无忧”具有“投保便捷、套餐丰富、保障创新”三大亮点。

据大众保险有关负责人介绍,“家政无忧”通过欢乐保险平台采取了智能终端自助销售的方式,投保人只需在家政中心的POS机上进行简单操作,几分钟内便可完成包括套餐选择、单据生成、刷卡支付的整个投保过程。该销售方式的创新不仅使销售方式和销售过程更透明化、便捷化,而且符合保险监管部门对产品销售中的“见费出单、实时出单”等要求。

“家政无忧”系列产品不仅考虑到雇主对于家政人员的责任,还考虑到雇主本身的意外风险。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该产品共推出了“家政人员计划”“普通家庭计划”“老人家庭计划”和“儿童家庭计划”四款,涵盖了家政人员、三口之家、老年家庭等不同的被保险人,满足了雇主及家政人员的各种保障需求。

此外,“家政无忧”系列产品中的许多保障项目在市面上同类保险产品中,具有全新的独创性,比如“儿童家庭计划”中的儿童走失保障、“老人家庭计划”中的老人骨折保障等。

综上所述,该产品采取智能终端自助销售方式,投保人只需在家政中心的POS机上进行简单操作,几分钟内便可完成包括套餐选择、单据生成、刷卡支付在内的投保过程。该产品包含“家政人员计划”、“普通家庭计划”、“老人家庭计划”和“儿童家庭计划”四款,涵盖家政人员、三口之家、老年家庭等不同的被保险人。此外,产品中的一些保障项目具有独创性,如“儿童家庭计划”中的儿童走失保障、“老人家庭计划”中的老人骨折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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