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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医疗保险与城镇医保的区别

2020-10-29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家庭保险规划的必要性 保险专业知识的重要性

医疗保险改革实施在即,带动了商业性医疗保险产品的热销。但是目前,市民迫切需要的商业门诊医疗险却"千呼万唤出不来",沪上目前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尝试推出这一险种。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有需无供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推出商业门诊险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

首先是设计保单所需的基础数据严重缺乏,目前尚没有专门机构对特定人群的发病率、基本治疗费用进行统计分析,相对住院治疗,门诊的数据统计显得非常薄弱,这使得合理设计保单缺乏依据;其次,近年来国内医疗费用持续上涨,另外还有某些隐性费用支出,这造成保险机构很难对长期医疗费用进行准确估计,从而无法预测经营风险;如何购买商业性医疗保险要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

医疗保险费一般为本人工资的6%,它分为二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相当于工资总额的1.8%.加上个人缴费的2%,个人帐户计入金额将达到工资总额的3.8%,统筹基金将达到4.2%.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两者的基本属性不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公益性、福利性事业。商业性医疗保险属于商业性质,以盈利为目的。

(二)两者保险费筹集方法不同前者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个人共同负担,个人按照一定比例以保险费的形式缴纳。后者费用完全由参保人承担,中央和地方财政不予分担。

(三)两者的管理制度不同前者由政府主导,各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管理,出现亏损后,由财政兜底。后者由金融机构主导,由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保险公司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核算制度。

(四)参保人参加保险的条件不同前者的参保条件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无论是健康人还是有病的人都可以参加该保险(具体规定详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关文件)。后者的参保条件以保险公司的规定为准,只有具备参保条件的人,保险公司才接受其参保。

大病统筹相对于商业性医疗保险而言,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大病统筹的保障范围较小,只针对自然疾病,免赔范围较大,如工伤、职业病、意外事故都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2)自费项目较多,主要包括:劳保医疗、公费医疗规定的自费药品费用、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空调费、急救车费、会诊等;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优质优价费;出国探亲、考察、培训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器官移植时器官移植源所需费用;特种检查、特种治疗费用;超过10元的床位费;试验性、科研性的药品和医疗费用。

(3)大病统筹有定点医院,只限两家,对被保险人有一定的局限性。

(4)后期医疗报销费用压力较大。

商业性医疗保险是由个人缴纳保险费,完全依靠个人意愿,依照个人风险情况量体裁衣、自由选择的一种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一种合同行为。商业性医疗保险与大病统筹并不是对立的,二者联系紧密、关系是互为补充。www.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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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险的区别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个人医疗保险是指个人利用各种保险工具搭建自身的医疗保障体系,个人医疗保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个人只要每月把钱交给所在单位或企业的相关部门便可,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社保局交纳。

商业医疗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营的,赢利性的医疗保障。消费者依一定数额交纳保险金,遇到重大疾病时,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保障程度远远不够,因此需要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

通过交纳社会医疗保险,补充商业医疗保险,能够有效的搭建个人能医疗保障体系,防范风险。

商业保险与医保之间的区别


通常所指的医保,实质上是医疗社会保险,简称为医保险,它与作为商业保险之一的人身保险有共同之处,两者标的都是人的身体或生命,两者都是社会为遇到困难的人们提供特定物质帮助。

两者存在的区别

一、从立法范畴来看,医保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社会对劳动者应尽的一种义务,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则是一种金融活动,通过经济合同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二、从属性原则和作用来看,医保由国家强制实施,是根据宪法规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是国家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凡符合条件者均须参加,并不以人们及其用人单位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是自愿性的,它运用于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在遭到意外损失时,依据有关保险合同获得经济赔偿。

三、从资金的筹集和运作来看,医疗保险基金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交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国家补贴,医保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国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医保基金保值增值,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保险率视险情而定,个人健康情况是商业保险公司确定缴纳费用数额的基本条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及其投资运作所得的收益。

四、从使用对象和保险水平来看,医保的保障对象为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服从于保障必需的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适用范围比医疗保险广泛,一切符合投标条件的公民都可以通过与保险人签订合同而成为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并按所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决定领取保险金的数额,实行有收有偿,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给付办法。

五、从管理体制来看,医保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其所属的经办机构是非营利单位,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资金管理和支付,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商业保险不涉及社会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由专门的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按照商业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商业保险的分类

目前的商业保险究竟有哪几大类险种,它们各自保哪些,不保哪些,投保时有何具体规定?下面对商业保险险种作了简要概括:

1、普通医保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3、住院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4、手术医疗保险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保费。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个人交社保医疗的区别


有妈妈问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50元/年)与个人交社保医疗的区别,在这之前,我已经帮助无数人回答过这个问题了,我想可能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所以就另开贴,共同为大家普及知识。

主要是所交的保费和享受的待遇不同(按都是个人交)

社保:含门诊、住院,今年需要交的金额为:按2554的基数算,门诊1685.64,大病救助9*12=108,住院:1838.88,合计一年3632.52,

城镇居民医疗报销:含门诊、住院,一年保费350元(原价680元,政府补贴330元)

享受待遇区别:

门诊:

个人去社保交的,社保卡里每年有一笔钱,今年大概是800多吧(其实等于自己交的保费)。每次门诊看病刷卡,符合社保用药范围的,在全额在卡内支付,卡内金额用完后,需再刷卡自负1000元起,享受报销,比例从50%-80%不等(根据医院等级不同,级别越高,比例越低,三级甲等医院为50%),最高报销金额4000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保卡里没钱,每次门诊刷卡,符合社保用药范围费用200元内自负,超出200元以上的部分享受报销,比例从35%-50%不等(原则跟个人去交一样,级别越高,比例越低),最高1500元。

住院:

个人交社保:住院刷卡,符合社保用药范围的费用,扣除起付标准后,按费用金额给予一定比例报销,一倍工资内,退休前按80%报销,最高6倍平均工资,今年为18万,超出6倍平均工资的额度,由大病救助基金报销,比例80%,最高15万。合计最高报销33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刷卡,符合社保用药范围的费用,扣除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为个人交社保的一半),按70%给予报销,最高18万。

补充保险,医保卡功能性多样化可买商业性保险


金投保险网讯医保卡是群众的“救命卡”,刷卡住院、买药,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快捷的医疗服务。如今,医保卡华丽“升级”:12月1日起,城镇职工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购买商业保险产品了。这是记者日前从文山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的好消息。

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职工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按照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

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医保个人账户刷卡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信息系统,已于近日成功通过测试并上线运行。该系统是在全省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上开发的可移动刷卡系统,持卡人只要电话联系相应的保险公司,就会有保险公司的服务专员上门办理,并通过社会保障卡刷卡缴费。

可购买的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的产品有《宝宝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和《吉瑞安康两全保险》、《附加吉瑞安康重大疾病保险》。这些保险产品为未成年人提供31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分期缴费每年每份为1800元;为成年人提供36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分期缴费每年每份为500元。投保人可投保一份或多份,在发生保险责任时,给付保险金,期满返还投保人所交保费的110%,保证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保值增值。

具体投保流程为:第一步:了解保险条款,自愿选择商业保险公司和相应险种;第二步:凭商业保险公司开具的《缴费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至社保中心专设窗口(苏州市旧学前33号)办理申请划账手续;第三步:社保中心划卡后打印《苏州市区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保险申领单》;第四步:保险单自投保人划卡次日起生效,生效保单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提供给投保人。

商业性保险介绍以及注意事项


随着人们保险意识越来越深,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为自己提供保障。我国保险市场上存在多种性质的保险产品,消费者该如何选择呢?什么是商业性保险呢?

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的,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的保险。

商业保险有以下几大特征: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因此无论有没有社保都应当购买商业保险为自己提供全面而坚实的保障。

商业保险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投保人的数量分类,可分为个人健康险和团体健康险。

2、根据投保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短期健康险和长期健康险。投保时间长短还与投保人的数量结合构成团体短期险和团体长期险,同样与个人结合可构成个人短期险和个人长期险等。

3、按照保险责任分类:a)疾病保险是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患有保险条款中列明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定额补偿。b)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也称为医疗费用保险,指对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c)失能保险也称为收入损失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因被保险人丧失工作能力而使收入、财产等受到损失的一种保险。

4、根据损失种类分类根据损失种类分类,可分为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

5、根据给付方式不同分类:a)费用型保险。保险人以被保险人在医疗诊治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依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补偿其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用。b)津贴型保险(定额给付型保险)。津贴型保险是指不考虑被保险人的实际费用支出,以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给付保险金的保险。c)提供服务型产品。在此类产品的提供过程中,保险人直接参与医疗服务体系的管理。保险人根据一定标准来挑选医疗服务提供者(医院、诊所、医生),并将挑选出的医疗服务提供者组织起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并有严格正式的操作规则以保证服务质量,经常复查医疗服务的使用状况,被保险人按规定程序找指定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治病时可享受经济上的优惠。

商业保险购买三原则

第一,只买自己最需要的。商业保险的险种繁多,一定要根据自己现阶段的需求来选择,并不是买得越多越好,切忌盲目贪多,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和收入等实际情况,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第二,一定要量力而行。举个案例:王峰,29岁,某电子公司销售,每月平均工资4000元,并且预备两年后与女友结婚。常年居住乡下的父母随其来到城市居住,无退休金。王峰欲为其父母买养老保险。按照现在大部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的缴纳规定,越晚交保费越贵,算起来,王峰每年可能得支付保费5000-8000元,每月平摊 400-700元左右。王峰已29岁,即将结婚,紧接着可能会有孩子。这看似少的保费,实际是难以承受对。而且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长,资金周转性差,如果有急用更难运作。面对这些情况,办理养老险不如给自己买份保险。险种方面可以考虑住院医疗和意外险,这种保险保险保费不贵,但是保障很全很符合年轻人工作和生活性质。可以将父母作为受益人。万一自己出险,父母不必为失去依靠而操劳生计。

第三,如果你对保险没有任何概念,那么请一位可以被你所信任、有责任感、业务精通的保险业务员,让他(她)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量身设计一套符合你需要的保险套餐。之所以有人买了保险有被骗的感觉就是保险业务员在做保险计划的时候没有帮顾客考虑到各种因素所带来的影响。

每个人都有生活的担扰,但是没有一种保险可以将所有问题解决的,只能通过不同的产品组合做到全面保障的作用。

出险后要注意:出险后及时报案,是理赔的基础。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在出险后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电话,申报保单号码、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出险原因、估计损失等。

出险后要保留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单证不齐全会引起理赔时间拉长甚至拒赔的情况。

商业医疗保险,谈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结合


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意味着福利保障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互助共济有效约束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的转换。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的负担,轻装上阵,一心抓生产的机遇,而且给因资金困难长期无法报销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了切身利益。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截至今年3月,参保人员已达到1.12亿人,其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80%以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50%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由于我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还不能象发达的福利国家一样,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在医疗消费上给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了使用范围,而且个人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当前因医疗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和药品价格增长过快,以及一些医院和医药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利益驱动,使医疗费用逐年刚性增长,导致使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在北京市统计局于2000年8月份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进行的民意测验(民意测验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共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507个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0140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回,调查范围占城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人员的1.7%.)中,被调查者有89.8%的人认为医疗费增长过快;有94.8%的人认为药品价格增长过快;有74.6%的人认为社会保障程度低;83%的被调查者认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有必要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保险;77.3%的被调查者认为,大额医疗互助不应由企业自身或商业保险办,而应由政府统一办。

从青岛市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情况看,仍有许多参保患者的家庭因病致贫,特别是家庭中患有大病、重病和慢性病的,即使中等收入的家庭,也会因此走向贫困。尽管政府对一些低保人员和低收入的家庭给予了一定的医疗补助,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例如尿毒症透析及肾移植抗排异治疗者,他们年人均医疗费在5-6万元,个人负担额在1万元左右,只要不停止治疗,差不多每年都需要这么多费用,造成大部分此类人的家庭一贫如洗。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领域,开办了各类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大致分为三类:收入补贴类、定额给付类和费用报销类。但各类险种投保和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尽人意,甚至有些险种因保险公司惧怕出险,已经被人为取消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国内现有11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共开办了131种医疗保险险种业务,但其业务量并不大。到2000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大约占同期人寿保险费收入的13.4%,与全国4000多亿元的卫生总费用相差甚远,仅占2.5%左右。时至今日,这种状况还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改变,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很小,其发展还很不充分。

本人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受到冷落,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理赔范围均比较局限,如费用报销类,只规定一些特定的少数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理赔,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各类疾病治疗的需求;二是赔付额较固定,如定额给付类,无论参保人医疗消费多少,只按照投保定额给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参保人医疗消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理赔手续繁琐,且等待期较长,使一些欲参保的人望而却步;四是诚信还有待于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保险知识,社保医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从立法范畴来看,医疗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社会对劳动者应尽的一种义务,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范畴;商业保险则是一种金融活动,通过经济合同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2)从属性原则和作用来看,医疗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是根据宪法规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建立的,是国家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凡符合条件者均须参加,并不以人们及其用人单位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是自愿性的,它运用于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个人或用人单位在遭到意外损失时,依据有关保险合同获得经济赔偿。

(3)从资金的筹集和运作来看,医疗保险基金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交纳的医疗保险费以及国家补贴,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国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使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从而保证医疗保险待遇的合理支付;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保险率视险情而定,个人健康情况是商业保险公司确定缴纳费用数额的基本条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及其投资运作所得的收益。

(4)从使用对象和保险水平来看,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服从于保障必需的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商业保险中的人身保险适用范围比医疗保险广泛,一切符合投标条件的公民都可以通过与保险人签订合同而成为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并按所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决定领取保险金的数额,实行有收有偿,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给付办法。

(5)从管理体制来看,医疗保险由政府有关部门管理,其所属的经办机构是非营利单位,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资金管理和支付,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商业保险不涉及社会服务,以盈利为目的,由专门的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按照商业原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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