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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保险也须缴个税

2020-10-19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昨日表示,按照规定,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须缴个税。

纳税服务司近日再度通过官方网站对近期纳税咨询热点做出解答。有纳税人咨询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服务司表示,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纳税服务司同时表示,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列举的基本保险类,由于目前未有相应的政策规定,因此不允许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

另外有纳税人咨询企业为员工缴纳年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服务司称,对于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但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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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从去年12月起,各单位就开始为员工发放年终奖了,年终奖是对员工这一年来工作的肯定与鼓励,然而一些细心的人会发现,拿到手的年终奖有点不太“对数”,其实,这是因为年终奖也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的缘故。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年终奖宁要两万四不要两万五?

去年,公司参照每月“奖励”2000元的标准发给冯先生的年终奖是24000元。今年,由于公司业绩下滑,但老板念及冯先生的表现可圈可点,于是决定给他的年终奖增加1000元凑成25000元整。怎知,听到这个消息,冯先生立马找到老板说:“陈总,年终奖我不要两万五,您给我两万四就行。”老板起初还以为是冯先生客气,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正在他为有这样的员工而自豪时,冯先生一语道破了“天机”--“您发给我25000元,扣了税之后,我拿到的还没有去年多,要不您把那1000元给我现金得了。”

老板听到这儿,多少有些失望,原来冯先生并不是为给公司省钱,而是为给他自己省钱。他让冯先生给算算账,怎么会出现这种“倒挂”现象?

冯先生告诉他,年终奖的计税办法是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所得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用年终奖总额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24000元的年终奖,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应付税为24000×10%-25=2375元,税后年终奖为24000-2375=21625元;若年终奖增加为25000元,适用税率提高到15%,速算扣除数为125,则应付税为25000×15%-125=3625元,税后年终奖为21375元。两者比较,虽然多发了1000元年终奖却少拿250元。

据了解,年终奖计税共分9个级数,500元、2000元、5000元、20000元等都是税率的跳级点,所以年终奖0.6万元、2.4万元、6万元、24万元等上下,都会出现税前多,税后反而少的现象。

三险一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三费一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那三险一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小编给大家全面解读一下。

三险一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中的三险一金税前扣除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06]10号)文件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作了如下规定: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上述职工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这里有一个问题,企业为个人缴纳的上述三险一金,由企业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并没有直接发给个人,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怎样计算那?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上述支出都是企业为个人支付的,虽不是个人的当前收入,但却是个人将来的收入,而且不但收入归个人,将来产生的利息也归个人。所以,也就是个人收入。但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何算那?

举例说明:某电力局职工当月收入如下:工资收入2300元,其中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100元,企业为个人支付住房公积金200元。假设不超过标准,则该个人收入额为:2300200=2500元。按规定,个人和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再加上1600元的免征额,基应纳税所得额为:2500-100-200-1600=600.应纳个人所得税额:600*10%-25=35(元)

小编总结:三险一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上述三险一金,如果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标准或比例缴付的,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尤其对其中的住房公积金,该文件规定了扣除的上限,堵住了一些企业利用这一政策不尽完善避税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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