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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驻马店公积金新政惠民利民 贷款政策调整力度大

2020-10-19
保险八大规划 大地保险战略规划 大地保险未来规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稳定住房消费的政策,强化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职能,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日前,我市结合实际,积极对住房公积金进行了贷款、提取、合作企业方面的政策调整,并放宽了县区管理部权限,简化了办理手续,优化了服务流程,并在全省首批开展了装修贷款。

贷款方面的政策调整力度大

提高了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市区由4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县区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单职工及单身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

延长了贷款最高年限。最长贷款年限由现行的30年调整为35年。贷款期限可在职工剩余在职年限的基础上顺延5年。

放宽了异地贷款政策。一是取消异地贷款中提供自然人担保的规定。二是取消借款人必须是本县区户籍的规定。

放开5年内房屋产权证价值评估。职工凭5年内房屋产权证申请贷款的,由现行无需评估调整为是否评估由借款人决定,公积金中心不再做硬性规定。

提高了还贷能力测算比例。职工还贷能力比例提高至家庭月收入的70%。

取消了保证人不能贷款的规定。公积金贷款保证人可正常办理贷款和支取业务。

缴存职工可为未缴存公积金的父母或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父母、子女共同参与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以外的其他人为共同还款人,不计算贷款次数。取消子女是未婚的规定,取消必须是同一户口簿的限制。在外工作的子女回我市购房的,本市缴存公积金的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反之亦然。有多个还款人的,贷款期限以主借款人年龄为准进行测算。

扩大借款受益范围。按职工分类,建立自由职业者缴存账户群,鼓励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纳公积金。推出自由职业者公积金贷款。允许职工一次性补缴6个月公积金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审批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先行放款,后办理抵押手续。

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星级运行标识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关于装修贷款问题。取消无贷款、无担保才能申请装修贷款的规定;装修贷款年限与住房贷款年限一致;对于装修的住房是否评估,由借款申请人决定。一是现房装修,借款人可以采取同时申请购房贷款和装修贷款,分别办理两个房屋他项权证;也可以在第一次申请购房贷款时全额抵押,再次申请装修贷款时,不必再次办理抵押手续;已经发放的贷款,没有全额抵押的借款人再次申请装修贷款时,可以追加抵押。二是期房装修,期房抵押可采取全额抵押方式。三是装修贷款利率,同时申请购房贷款和装修贷款的,装修贷款按照二次贷款利率执行,从未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只申请装修贷款的,按首次贷款利率执行。四是装修贷款的款项转入借款人个人账户,不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及工程预算。

关于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问题。可采取三种办理方式。

一是先还后贷。a.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自行筹集资金先行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将所抵押的房屋解除抵押。b.借款申请人持商业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及相关申请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c.公积金中心按照规定受理、放款,贷款款项转入借款人个人账户。

二是先贷后还方式。a.借款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申请为其贷款提供担保。b.担保公司向公积金中心出具同意为借款申请人提供担保材料及质押凭证。c.公积金中心对质押凭证进行核保。d.借款申请人持相关申请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e.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受理、放款,贷款款项转入借款人个人还贷账户或担保公司指定账户。f.借款人按要求还款并及时办理房屋抵押权人变更手续。

三是采用其他抵押、担保方式。a.借款申请人持相关申请资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b.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受理,申请人可以采取自然人担保、质押、其他房产抵押方式办理抵押手续。c.公积金中心放款,贷款款项转入借款人个人还贷账户。

提取方面的政策调整

放宽购房提取条件。由现行的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放宽至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或证据。职工可持5年内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或收据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公积金中心要通过房地产交易系统进行核实,并尽量简化提取手续。

开展装修提取。职工可按每平方1000元标准,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提取细则由公积金中心制定。

开展维修支取。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一是除当月贷款有逾期的借款人及配偶外,其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的职工,包括借款人及配偶、担保人员、质押人员等,均可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二是缴存职工可提取支付本人及配偶名下不超过两套住房的物业费。三是只限于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四是提取物业费年度限制,由以前一次提取1年的物业费,调整为一次可提取3年的物业费。

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时间限制。

放宽提取公积金的身份限制。产业集聚区内的所有企业职工,每年均可无条件提取一次公积金。取消本地非农业户籍职工离职后满1年提取公积金的规定,职工凭有关离职手续即可办理提取。

缴存职工可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为未缴存公积金的父母或子女支付购房款。

提取公积金原则上不支付现金,实行转账支付,优先转入职工联名卡。跨管理部支取的,由发放贷款的县区管理部向公积金中心提供支付证明。证明函要注明支取金额、收款人名称、账号等信息。

办理内退手续的职工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再缴存的,可凭组织人事部门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名册销户支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取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需提供租住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的规定。

合作企业方面的政策调整

取消合作开发企业楼盘备案制,改为登记制。

下调合作开发企业保证金留存比例,由现行6%下调为3%。

放宽县区管理部权限

取消此前1年还贷一次的规定,还贷次数由各县区管理部自行规定。

县区管理部申请支取资金额度由最高1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

对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公积金中心贷款的,提取额度由县区管理部决定。

简化办理手续优化服务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提取资料办理,提取申请无需缴存单位签章。

公积金中心要尽快与当地房地产交易系统联网,核实交易信息,确保贷款和支取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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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驻马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消费贷款。

一、贷款对象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8个月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申请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含县区)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已获得当地有权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书;

5、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证明;所购住房已办理产权证的,须从发证之日起一年之内;

6、已支付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且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不低于20%),或提供不低于50%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有资金证明;

7、同意用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现房抵押、期房抵押、公务员保证或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质押等);

8、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房产提供的备案资料证明;

9、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期房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证明;

10、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贷款6个月以上且目前征信信息良好,无恶意不良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1、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超过6个月或未婚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本(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其它有效工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售房单位出具的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首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书或不超过一年的房屋所有权证;

6、有权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

7、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说明;

8、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贷款期限

(一)抵押、质押贷款

1、购买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正常退休年龄顺延5年;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二)保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五、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市(含区)最高35万,各县最高30万元,不超过总房款的70%,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贷款额度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基础核定。

1、购买二手房或所购房屋已办理房产证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60%;

2、首次公积金贷款且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80%;;

3、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50%;

4、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建房预算资金的50%;

5、采用公务员保证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15万元;

6、采用公积金余额质押、大额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的,质押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

六、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贷款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目前执行的利率情况如下: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0%

贷款期限5年(不含5年)以上,年利率4.5%

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现行利率的1.1倍。

七、贷款程序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贷款材料;

2、管理中心审查借款人送交资料,审批后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办理抵(质)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4、办妥手续后,管理中心按借款合同规定发放贷款。

八、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均等额还款法分期还款。需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咨询后办理。

住房公积金,济南公积金贷款力度及提取政策得到调整


8月28日讯:昨天我市召开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四次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落实<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听取审议申请管委会授权公积金中心办理大额存单业务的报告。

实施办法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了调整:

一是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增加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增加按照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还款能力及连续缴存时间综合确认的计算方式;提高贷款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调整省内异地贷款政策,取消了户籍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二是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放宽购房提取,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增加物业费提取,缴存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

公积金政策的放宽可以让更多的居民利用公积金买房,为居民买房解决了经济的困难。减轻了居民生活的压力。同时进一步促进了消费,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住房公积金,信阳公积金一批新政实施 贷款政策调整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公积金一批新政实施,市民使用公积金范围更广,更加便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童川介绍,8月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文件,系列新政开始实施,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贷款政策调整

童川说,自今年6月2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了0.25个百分点。下调之后,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5年期以下(含5年)由3.25%下调至3%。在国家统一公积金信贷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贷款申请的限制条件,加大贷款发放力度,支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简化条件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不再加盖职工所在单位公章、取消借款人工资收入证明、取消购买二手房的房地产评估、简化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等。

扩大使用范围,可用于交纳物业费,支付预付款

调整后,公积金的适用范围也扩大了。其中,最吸引人的当属公积金可用来支付购房预付款。开展住房公积金房屋装修和维修提取业务,职工可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用来交纳物业管理费,每年可提取一次,其中首次提取可交纳5年物业费。

童川介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尽快出台《信阳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办法》,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对此,昨日向福建省住建厅方面了解到,该政策目前我省已经参照执行。而东南快报记者也查阅省住建厅3月发布的《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注意到,我省对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首付比例降低至20%;对于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及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基准利率。现在,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也按照20%执行。

按此政策,东南快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福州本地情况为例,夫妻双职工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这意味着,双职工要享受该政策,房屋总价必须不超过75万元,否则就要使用组合贷的政策执行。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参照目前福州市区商品房均价,大部分都超过1.3万元/㎡,总价在75万元以下的房源很有限。

“此次政策在心理层面对改善性需求有正面作用。”福州一家地产公司的销售部门人士介绍,福州近段时间住宅市场显现出回暖迹象,但是从其负责的楼盘来看,整体还是比较平稳。此番政策的推出降低了改善性需求购房者的入市门槛,也给予了购房者入市的信心,但是他也担心实际效用可能会受公积金贷款限额限制。

此外,我省房产专家王剑超则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的背景下,为避免作为支柱行业的房地产硬着陆,政府只能再次出台类似“救市”的扶持政策。但就房地产行业而言,市场本身的力量还是居于首位,因而政策出台未必一定能达到其意图。关注手机网,更多热门保险资讯随时看。

住房公积金,岳阳惠民“新政”受欢迎 公积金贷款真实惠


“不比不知道,公积金贷款还真实惠!”7月初,岳阳市民陈女士将原来购房商业贷款,转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她算了一笔账:“按贷款60万元,30年计算,公积金利率3.5%,银行利率5.4%,节省了利息24万多元。”

陈女士这看得见的实惠,得益于岳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继推出的加大提取和放宽申贷比例等惠民“新政”。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跃红介绍称:“今年上半年,提取和贷款等指标均呈井喷式增长,拉动了本地房地产消费,受益的是百姓。”

创新一:

住房消费类“提取”更宽松

“住房公积金圆我住房梦”,已成为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去年10月以来,岳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实施购房可提可贷,凡在今年6月1日后购买的新房,可提取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取消了二套及以上购房提取限制。

与此同时,该中心放宽了对冲还贷提取限制,职工办理贷款手续正常还贷12个月后,本人及其配偶即可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还贷金额限制从原来账上余额须足够1年还款额方能提取,改为提取不超过1年还款额的账户余额,政策更宽松。

该中心还对租房提取全面放开,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职工首次提取可以将账户余额全部取出,租房提取无前置条件限制,职工只需凭无房证明,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上年度的缴存额的50%(最高不超过1.2万元)。

创新二:

职工公积金贷款可“任性”

据了解,岳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和住建部的要求放宽了申贷比例,其中包括调整第二套房和二套以上的放贷比例,开通异地购房贷款,取消对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资格限制;调整放宽了申贷比例,凡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最高可贷购房款的80%。

为方便职工,该中心明确了职工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即可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本地户口的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地购房也可向中心申请贷款。今年进一步明确,职工在岳阳市城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60万元,县(市、区)购房最高额度调整为不超过50万元。

该中心全面推进异地贷款,延长了贷款期限。户籍为岳阳市的外地缴存职工在岳阳购房,可在本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提供本市足值抵押物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凡在长沙市、岳阳市中的任一城市建立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长沙、岳阳两地购买自住住房时,在符合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贷款条件下,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由25年延长至30年,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延后5年的年限。

创新三:

办理过程服务更贴心

住房公积金新政中也有不少贴心服务举措。该中心简化办理程序,取消了购房提取的间隔时间和解除劳动合同提取等待时间,以及办理需单位盖章等程序,办理提取只需职工拿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扫描,不再需要提供复印件,极大地简便了职工办事的流程,同时放宽退休提取认定等限制;取消了合同公证收费,贷款业务办理实行“零收费”,并且一直没有担保公司实施担保,增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性。

与此同时,该中心针对中国人传统家庭观念,人性化地推出了父母为子女购房或子女为父母购房均可以提取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同时还可以申请贷款,最大程度的支持了职工家庭购房需求。

一系列的“新政”,让百姓圆了住房梦。今年上半年,岳阳市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1.6万多笔,金额达6.5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34.76%和81.9%;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00多笔,贷款金额7.3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0.68%和71.82%。增幅之大,体现了政策调整的实效,助力百姓实现住房需求的梦想。

住房公积金,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从今天起,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正式实施啦!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吧。

1首付比例下调,二套房最低降至30%

原来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买房,90平方米以下住房最低首付两成,90平方米以上住房最低首付三成。从今天起,首次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原来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最低为60%,从今天起,首付比例下调至最低30%。

但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仍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上浮至1.1倍。

2贷款额度提高,两人最高可贷60万元

从今天起,两人(含)以上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一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保持不变,仍为30万元。

同时新政也提高了贷款保底额度,即最低贷款额度。对于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两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贷款保底额度由30万提高至36万,即贷款额度不足36万元可放宽为36万元。

此外,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现役军人配偶、已在常州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经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的,经过本人申请,个人最高就可贷款60万元。

3放宽贷款条件,连续缴半年就能贷

原政策是贷款人所在的单位和职工本人必须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职工才可以贷款。新政改为“只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

此外,为了适应共有产权式经济适用住房、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化导致住房产权分割等新情况,取消主借款人必须拥有50%以上房屋所有权的限定。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调整


按照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及资金管理方式进行调整的请示>的批复》(乌公管委〔2013〕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政策进行调整,并于2013年11月15日起正式执行,现将具体调整内容通知如下: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调整

一、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政策

(一)调整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开户可贷款时限。

将“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十二个月以上(含十二个月),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将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5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三)暂停“疆外购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

为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疆内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资金使用,暂停办理“疆外购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两项贷款使用政策。

(四)进一步完善现行住房限贷措施。

将“借款申请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次月就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调整为:借款申请人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时间满一年后,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工作要求

各分中心、管理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新调整的个人贷款使用政策,并按照新调整的各项政策办理业务,同时,及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和咨询工作。职能科室要按照新调整的政策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和具体操作规范的调整,确保各项工作衔接顺畅。

相关链接

连云港公积金查询余额---短信查询

发送"GJJ或DK"+身份证号码至051885501111或106385501111,发送短信每次0.1元,接收信息不收费。

连云港公积金查询余额---自助查询

1.在自助查询机上输入缴存人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最近三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

2.查询时必须输入查询密码,如没有设置过查询密码,请输入默认密码“123”。

3.自助查询机可以打印最近两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表》,当年的明细表因不满一年可以在下一年打印。

4.如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无法查询,说明此缴存人身份证号码没有登记或登记不正确,请督促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身份证号码登记事宜。

5.如忘记查询密码,请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重新设置查询密码。

以上是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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