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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政策

2020-10-14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婚姻保险规划

近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两孩”政策和“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的决定,玉门市对原有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悉,调整后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与原政策主要的不同有:

一是落实国家和省上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将生育保险费率由1%调整为0.5%。

二是提高了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建立了市级调剂金制度。wWW.bX010.cOM

三是调整了生育保险待遇。将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将顺产的报销费用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了2000元;将剖腹产的报销费用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4000元。

四是调整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对非财政供给单位生育津贴按照参保女职工应享受的规定生育产假天数计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发放给个人;对财政供给单位财政供给单位的保留原工资待遇,给予生育津贴5000元,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发放给个人。

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施行后,实现了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个人“零负担”,切实维护了城镇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生育保险,东莞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


8月26日讯:根据广东省政府相关规定,东莞将新增生育保险这一险种。该费率定为工资的1%,但个人无需缴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市社保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状况,在政策实施初期,费率暂调低到0.46%,为全省最低,将在年内出台具体细则。据悉,东莞此前并无独立的生育保险,而是囊括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无需单独缴费。该险种独立缴费后,待遇要高于此前。

[新旧对比]

参保范围扩大:覆盖所有参保人

此次出台的生育保险新政,是东莞根据省里下发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作出的落实响应。据了解,目前东莞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打包”整合在一起的,根据省里的规定,今后东莞将把生育保险独立出来,单独建立账户,分账核算,不允许与其他社保基金调剂使用。根据生育保险“新政”的要求,参保人的人数将比原先有所增加。原先生育保险参保人仅限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今后参保范围将扩大到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市社保局医保科长袁鹰在会上解释,“适龄户籍居民,是指在法定结婚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本市户籍农居民。”以现有规定,是指女性在20-55岁,男性在22-60岁之间这部分人群。

缴费标准变化:比省标准低一半

据了解,此前东莞并没有独立的生育保险,所以无需另外缴费。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

这里分为两种参保对象,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另一种为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财政来缴纳保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镇两级财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担办法分担,个人也不缴纳。

东莞市社保局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运行状况,减轻企业负担,在政策实施初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下调至0.46%。据悉,东莞这一标准为全省最低,其他地区费率基本在0.5%-1%之间。在全国来说,也属于较低水平。

保险待遇提升:产检也能报销了

新规定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市社保局表示,调整后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此前有大幅提升。据了解,原先虽然没有独立的医疗保险,但是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了一部分支付给参保人做生育津贴。具体标准是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如果是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能获得1500元的额外津贴和800元独生子女津贴。

今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将从“定额支付”走向“实报实销”。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则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中在生育医疗费用这一块,除了生产分娩的医疗费能报销外,今后产检检查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比如上环或取环、输卵管结扎手术、人流或引产手术等也能报销了。此外,职工还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

[焦点]生育津贴怎么算?

在生育津贴这一块,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例如王小姐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她休了90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6000元/30×90天=18000元津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省里的规定,生育津贴并不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将由社保部门发放到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有人担心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缴费压力,并不会如实申报工资总额,从而影响职工的待遇。对此,社保部门也作出了回应: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逾期不改正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问答]

异地分娩或报销比例降低

媒体:可以报销的这些定点医疗机构都是哪些医院?有些参保人生孩子时,想选择条件更好的医院分娩,如果跨镇区就医可以报销吗?

市社保局:这些定点的医疗机构随后我们会发布一份具体的名单,只要选定的医院是在这个名单之内的就能报销。如果有些参保人在广州生产,那么她也能获得保险,不过报销比例降低一些,只有50%-70%左右。

媒体:这一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市社保局:因为政策出台后,待遇要现场结算,计算机的后台系统要重新设置,这都需要时间,预计将于年底完成,随后还会出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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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生育保险报销相关政策介绍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2014年包头市对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其中八味沉香片、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等6种药品被纳入药品目录,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另外,本文将就包头市常见生育保险报销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包头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

包头市继续调整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八味沉香片、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等6种药品被纳入药品目录,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按照甲类药品管理的药品,则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据悉,此次调整内容为:八味沉香片、清血八味片、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沙参止咳胶囊、森登四味汤散、四味土木香散纳入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的民族药范围,并按照甲类药品管理。药品目录中成药部分中的178种蒙成药,按照甲类药品管理。经批准纳入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蒙药医院制剂和蒙药饮片,按照甲类药品管理,蒙药医院制剂、蒙药饮片目录及具体管理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II)与《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西药部分“*第790号”聚乙二醇电解质(剂型:口服散剂)是同一品种,按照乙类药品管理。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家住九原区共青小区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今年28岁,属于灵活就业人员,今年打算要孩子。想知道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生育保险可享受哪些待遇以及报销范围是什么?

记者联系了包头市医疗保险局的工作人员,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者,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转入在职职工或在职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自初缴费开始连续计算,缴费满一年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如中途中断缴费,从中断之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补足生育保险欠费后可继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6个月的,欠费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不予报销。

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妊娠期间的产前检查、正常产、剖腹产、人工流产、引产、宫外孕、绝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等项目发生的医药费用(不包括婴儿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条例规定的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取宫内或皮下节育器等医疗项目的医药费,以及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此外,已参保的男性灵活就业人员可为其无业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配偶报销生育和计划生育费用,不支付生育津贴。人工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项目一年之内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一次。

工作调到包头,咋不能报销生育保险?

王女士曾在巴彦淖尔市一家政府机关工作,从2009年开始,原单位就已为其缴纳了生育险。今年5月份,王女士调到了我市一家政府机关工作,3个月后,现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险。今年6月份,王女士怀孕了,开始考虑生育险报销的问题。几天前王女士到市社保中心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出台的生育险报销政策,必须在包头本地连续足额缴纳生育险满1年以上者,才可享受生育险待遇,王女士的预产期是明年3月,但是到那时她的生育险缴纳的时间也未满1年,所以王女士无法报销。随后王女士又向巴彦淖尔市的社保部门咨询,对方答复,王女士的工作关系已经转移,无法再在当地缴纳和报销生育险。

据了解,今年4月1日起,我市对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标准、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及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了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的等待期由原政策的“用人单位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的,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欠费3个月以上者,补缴欠费后,参保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调整为“所有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在当地无法报销的话,那之前在原单位缴纳的生育险不是白交了吗?”王女士提出了疑问。而记者了解到,除了王女士之外,很多准妈妈都面临这种问题。

11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市社保中心的办公室电话,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听了记者提出的问题后,为记者作出了解答。“类似王女士这样的情况确实很多,但是按照目前的政策,在本地是无法报销生育险的。”这位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最好回巴彦淖尔市签订一份灵活就业协议,继续在当地缴纳生育险,最后实现报销。

不少省份对生育保险政策进行调整


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下面就以辽宁省沈阳为例,看看沈阳生育保险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沈阳生育保险医疗费四月起大调整

今后,参保职工如果选择在二级或是二级以下医院生孩子,不但不用花钱,还可以拿到产前补贴。3月27日,沈阳晚报记者从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今年沈阳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做出重大调整,从今年4月1日起,参保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支付将没有限额,而是规定了各级医院的自付标准。其中,参保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自付费用。不仅如此,今年还增加了产前检查补贴。这意味着,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院生孩子不仅不花钱,还可以拿到补贴。

新政1医保卡可支付产检等门诊费用

一直以来,生育住院医疗费都是实行限额补贴,正常产的补贴标准为2300元,难产及剖宫产的补贴标准为3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补贴标准增加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补贴标准分别增加500元。

新政2生育医疗费不再采取限额补贴

参保人员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医院生育住院医疗费支付政策,仍然实行限额补贴,但补助待遇今年也有提高。补贴标准正常产由原来的2300元增至2500元,剖宫产及难产由原来的3200元增至3500元。多胞胎生育的,增加补贴500元(原政策是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补贴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增加补贴标准由原来的500元增至1000元。

新政3在外地医院生娃补贴标准上调

不仅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提高,居民医保的生育保险待遇也提高了。新政策调整后,限额补贴均上调了,其中正常产1500元,提高了4倍,剖宫产及难产补贴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增至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手术的补贴标准增至600元。同时,将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新政4城镇居民正常产补贴限额上调5倍

如果您是参加医保的男职工,妻子没有工作也没有参保,那么您妻子生孩子住院医疗费也可得到补贴,而且补贴还有所上调。本次政策调整提高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住院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即正常产1500元,剖宫产及难产2000元等。

新政5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生孩补贴提高

在新调整的政策中,无论是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还是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政策规定生育住院的,均享受产前检查一次性补贴待遇。补贴标准分别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产检补贴标准为500元,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产检补贴标准为300元。与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一并结算。

新政6产前检查将享有一次性补贴

之前,关于外国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上没有说法。今年,在新增政策中明确,在沈阳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国籍职工(指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享受生育(含妊娠28周及以上引产)住院医疗费补贴、产检补贴和生育津贴(不包括2个月晚育奖励津贴及计划生育相关待遇)。

新政7外籍参保职工也有补贴

外国籍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生育住院手续时,需出示医保卡、就医手册、有效身份证件。在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医疗费收费凭证、住院病志及外国籍职工有效身份证。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国外、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生育保险,二孩政策开放 准妈妈可以买什么生育保险


继单独二孩政策之后,全面二孩政策也正式启动。不少已婚夫妇已经开始生育二孩或者准备生育二孩。那么对于那些准妈妈来说,有什么生育保险可以选择了?我们一同来看看吧。

1、专业母婴险

一般的商业专业母婴险涵盖的部分多侧重于产妇妊娠期前后因妊娠引发的疾病、流产、孕妇分娩身故/全残、新生儿畸形、新生儿疾病等,对于与生育相关的费用多不能报销,不过大家都懂啦,不能报销的部分通常花钱最多。

对于像是香港保险公司、外资生育保险

购买了社保的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中,可以享有医疗费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报销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另外在生育保险内无法报销但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治疗费用与药费,可通过刷医保卡进行支付。

以上就是“二孩政策开放,准妈妈可以买什么生育保险”的全部内容,更多保险知识欢迎关注。

生育保险政策,生育险再调整 员工福利是否升级


日前,记者从广元市人社局获悉,自5月1日起,广元市按照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调整后的政策,全面调整费用结算方式兑现调整后的生育保险政策。

此次生育保险政策调整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调高生育保险部分项目结算标准,包括正常分娩、剖宫产最高限额标准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标准,其中中期孕引产增加700元,增幅达到54%,三级医院的顺产医疗费用增加1000元。

二是对结算方式进行调整,市医保局每月对定点医院进行审核结算,参保女职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实行医院前端持卡直接结算,减省了以前发生费用后需到各级医保局结算的繁琐程序。

三是对异地生育政策调整,其中包括异地生育享受待遇条件和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四是对待遇享受时间进行调整,为避免生育保险参保的投机行为,《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连续缴费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

五是调整因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新生儿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据悉,此次待遇增幅最高的项目达54%,增加额度最多的上千元。

社保经办,武汉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就医的报销流程


一、参保登记

由用人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参保并缴费,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保险的各项待遇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方)、护理假津贴(男方)等。其中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

三、生育登记和就医流程

(1)登记:职工诊断妊娠后或需计划生育手术的,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就医登记表》,提供生育服务证、社会保障卡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需另外提供失业证明及失业金领取记录;

(2)首次产检: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3)中晚期产检: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515元由医院垫付,超515元后自费;

(4)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5)产后访视: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产后访视费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四、特殊情况生育就医的申报流程

(1)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的生育职工,先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就医申请表》,其在外地的生育医疗费由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

(2)生育职工因病情需要,确需转诊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转诊后的医疗费个人垫付后再向辖区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

(3)生育时有合并症及并发症的,由本人先全额垫付现金,再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申报报销,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

(4)生育职工紧急抢救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现金,先向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提出申请报销的书面报告,再提供发票、清单、出院小结(病历)、医嘱、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医疗费用申报表等;

五、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的申报流程

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分别由男女方所在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申报生育津贴时提供《生育登记表》、出院小结、出生证等,申报护理假津贴时提供出生证等;

六、费用领取

生育(计划生育)的现金报销费用由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直接划入生育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中,每月1-20日上报的费用,次月拨付,生育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于次月月底到汉口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现金,初始密码为888888;每月21-31日上报的费用,隔月月底到银行取款。

生育津贴,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增加30天生育奖励假


3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对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完善。除将新增加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外,对参保人员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需提供的证明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增加了30天生育奖励假而取消晚育假,就此,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调整生育津贴的发放范围。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员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同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持证明有变。

调整前:本市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埠户籍参保职工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简称《专用联系单》)。

调整后:本市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需提交本市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区卫生计生委盖章确认的《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

外埠户籍参保人员,符合两孩以内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符合再生育规定生育的,需提交由乡镇(街道)出具并盖章的《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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