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贵阳: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可建基本医保个人账户

2020-10-14
基本保险知识 退休保险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5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贵阳市将为以灵活就业从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开设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解决其看病贵、看病难等方面的问题。向符合条件个人账户划账的工作,已于5月1日启动。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只能在住院时才能使用,门诊和药店均不能刷卡。

此次,市人社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人员,在看病贵、看病难等方面的问题,经认真调研、出台政策,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

根据新规,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其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未满10年,或虽满10年,但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未满30年、女未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需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每月按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年度平均工资的2%划入个人账户;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且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每月按上年度省岗平工资的3.3%划入个人账户。wWw.BX010.cOM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可将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降低了个人负担。同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