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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保险领取办法

2020-10-10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的知识 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为因暂时失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来源,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上海失业保险办法有哪些呢?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有哪些情形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讲述。

上海失业保险领取办法

一、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二、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1.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2.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3.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4.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5.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三、上海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2.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四、上海哪些情形暂停失业保险领取

1.应征服兵役的;

2.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的;

3.从事有劳动报酬工作的;

4.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5.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6.移居境外的;

7.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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