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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太原市首批100所社区门诊开通居民医保

2020-10-03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保险养老社区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今年太原市“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中,有群众反映,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时,一些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接受“单位职工”而不接受“居民”就医。对此,市人社局承诺将在5月底解决这一问题。

目前,太原市首批100所社区门诊开通居民医保,可方便居民就近看病,降低看病成本,将惠及80余万城镇居民。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认真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延伸到社区。

今后,参保居民可按规定选择在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或该定点医疗机构所辖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听说社区门诊开通居民医保,家住桥东街的王大爷很高兴。他表示,自己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以前在社区门诊看病不能报销,让人有些遗憾。现在好了,居民医保也能在社区门诊使用了,得个小病再也不用往大医院跑了。

据介绍,参保居民凭诊疗手册就医时,在首诊定点医院所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包括输液费及药事服务费),将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门诊统筹的年度及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门诊统筹金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支付。

首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和医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就诊病人。另外,市人社局在“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活动中承诺,要缩短太原市引进人才人事代理(户口)的办理时限。经与市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后,太原市办理引进人才落户手续缩短至10个工作日。

精选阅读

医疗机构,太原市卫计委:将提高居民医保补贴 探索医生年薪制


今年,太原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10元。调整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不低于75%,从而提升实际报销水平。同时,巩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成果,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等多种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筑牢群众健康保障防线。

探索实施院长、医生年薪制

医务人员承担着患者的健康和生死之托,责任重、风险高、压力大,医生受教育时间长、获得资质难、脑体付出多,理所应当获得与之付出相对应的劳动报酬和社会地位。

我市今年要把建立健全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作为医改的重点,以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为目标,深化编制、人事分配机制综合改革,探索建立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完善薪酬结构、拉开不同岗位间的差距、并实行动态增长机制的有效办法;探索实施院长目标年薪制和医(药)师、技师目标年薪制,调动医务人员改革积极性,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医疗卫生事业;加强绩效考核,健全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个人薪酬挂钩。

放宽社会办医条件

据统计,目前我市市属社会办医疗机构有477家,包括民办医院、门诊部、连锁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近年来,虽然政府鼓励社会办医,但一些民间资本想进入这一领域,仍然会面对两扇门,一扇是“玻璃门”,看着可以进去,真的想进去的时候,头上会撞出个大包;另一扇就是“弹簧门”,刚刚把脚挤进去,稍不留心就被弹出来了。

今年,我市要改革政策束缚,破除社会办医的“玻璃门”、“弹簧门”,通过清理、下放设置审批权限,简化办理登记手续,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优化社会办医环境。要在从业人员学术、科研、职称等方面,为社会办医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社会办医,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同时还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推动医疗资源全面辐射养老机构,探索医疗与养老结合新模式,满足群众健康新需求、养老新期盼。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为群众提供简便、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居民医保,咸宁市加大居民医保惠民力度


本网讯记者朱哲、通讯员蔡正权、王长青报道: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我市将调整居民医保有关政策,增强居民参保的选择性,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并将生育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该局副局长熊新元介绍,医保缴费标准有了选择性。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两档,第一档个人缴费仅需30元,第二档按原标准130元不变。

在两档基础上,住院报销比例有所提高。选择第一档次缴费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及以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支付比例分别为80%、60%、50%。选择第二档次缴费的,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享受第二档次待遇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一个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5万元调整为6万元。市医保中心主任叶启凡表示,连续缴费参保每满五年,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来基础上提高10%,最高不超过30%。

将生育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是本次调整的亮点。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顺产医疗费最高限额为3000元,剖腹产医疗费最高限额为5000元,按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比例结算。

目前,我市相关居民医保软件修改工作已完成,调整后的政策将在全市执行。此外,今年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即将在市直、咸安、赤壁等地正式铺开,参保居民将得到更多实惠。

保险知识汇总,太原:居民医保可直接转为职工医保


从市医保中心获悉,本月起,太原市参保人员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不需办理暂停手续,即可直接办理职工医保新参保手续。

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缴一次费,参保人员可享受一年的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度中间转移到职工医保,已缴纳的当年度未享受月份的居民医保费用不退付,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由居民医保转移到职工医保,办理了续接并缴纳了职工医保费的,若续接缴费无空月或间断不超过两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续接缴费间断超过两个月的,须有6个月的职工医保待遇过渡期。在此期间,该职工可以使用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医保卡)部分。

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时,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折算,缴费满一年,折算3个月职工医保。但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暂停手续,再办理居民医保新参保手续。居民医保继续沿用职工医保个人编号,住院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金额可继续使用。

定点医院,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太原市新增3家救治定点医院


针对城镇居民医保先心病、白血病的未成年人(大学生)参保患者,太原市新增3家救治定点医院。这是记者6月24日从市医保中心了解到的。

新增的3家医院为:省人民医院、山医大一院、山西大医院。对应的疾病为,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第一诊断为标危或中危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第一诊断为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根据规定,凡参加太原城镇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大学生、新生儿患以上疾病的,一个医疗年度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最高限额。同时,取消乙类药品和乙类项目的个人自负比例,一次报销和二次补偿合计报销比例为80%。转外就诊者报销比例降低5%。

具体办理时,凡符合条件的参保患者,由本人或家属携带患者身份证(户口本)、《太原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和规定的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到该医院医保科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大学生)重大疾病审批表》。如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就医的患者要到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转诊手续,并填写《太原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定点医院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行出院费用即时结算。

保险知识汇总,社区门诊也有医保


最新出台了《关于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当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自付比例。

引导参保人员社区就医

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今后将扩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范围。允许各类为社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门诊部、诊所、医务所、医务室等机构)申请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同时,适当拉开医疗保险基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中型医院的支付比例档次,不断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此外,参保人员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中要有1至2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保人员可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设的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定点看病的地方。

社区医疗也将联网

针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点,劳动部门将制定方便快捷、管理高效的业务管理流程。采取多种方式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完善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医疗保险管理中的作用,协调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社区管理。尽快实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计算机联网,参保人员健康医疗信息共享,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社区定期健康检查

今后,要在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根据物价部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等基本医疗服务进行逐项审定,明确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社区医疗服务项目。参保人员发生的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符合出入院标准的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支付。

同时,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公平享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面向辖区居民提供的健康教育、健康检查、预防保健、建立健康档案以及慢性病和精神病社区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其中按规定应免费提供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参保人员可选择“家床”治疗

专家建议,参保人员患重病、大病及需要手术治疗的和疑难杂症需要确诊的,一般应首选三级医院,病情不是十分严重的可选择二级医院,如果仅仅是恢复和康复期的以及已确诊为慢性病的参保患者以选择一级医院为宜。另外在三级医院已手术完毕脱离危险期进入恢复和康复期的也可选择转诊、转院至二级或一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同时,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还可选择“家床”治疗。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


怎么样才能领到养老保险?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由哪些?这类问题您是否也遇到,下面小编搜集了一些这方面的问题为您解答,希望在您遇到同样的问题的时候能为您提供帮助,祝您有所收获!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问题一:要明白养老保险是怎么上缴的?

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问题二:要明白个人养老金应该领取多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有2种方式?

第一种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方式为电话查询,拨打12333,按照相关语音提示操作即可。

第二种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方式为网络查询,登陆参保人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北京市社保查询为例,首先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网上查询”;点击“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输入“省份证号码”、“密码”点击“登陆”按钮即可。

扩展阅读:

4月8日,记者从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我市将对全市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开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工作。

据介绍,2013年12月底前在册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含退职)以及2013年12月底前在册的遗属,均在认证资格范围内。凡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内居住且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使用专用墨在核对表指定位置按留本人指纹。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经整理后统一交回该中心退管科。行政区划内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后到现居住地社区签字、盖章。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经整理后统一交回本中心退管科。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和专用墨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使用专用墨在核对表指定位置按留指纹后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及认证标识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应佩带认证标识照2寸彩照(照片可以为家居照),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居住地社保机构认证签章(签章压盖照片)后,将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

此外,行政区划内居住的遗属,填写核对表相关内容,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现居住地社区签字、盖章。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整理后统一交回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退管科。行政区划外居住的遗属,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及胸卡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由本人佩带胸卡照2寸彩照,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居住地社保机构认证签章(签章压盖照片)后,将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

太原市社保中心的简介


太原市社会保险中心成立于1985年7月,是隶属于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全民事业单位,是市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心内设8个科室,现有职工109人,根据国家、省市关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主要负责承办全市区内各类城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业务。多年来,中心“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基本建立起太原市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起了太原市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实现了业务管理计算机化,财务管理电算化,成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样板单位。

为不断完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心大力推进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现在离退休人员可直接在遍布全市364个银行、邮局的社会服务网点领区养老金。我中心于2001年11月正式启动运行,将逐步覆盖全市近100万名职工。以“敬业、严谨、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辛勤的劳动描绘我市社会保险更加美好的明天。

近年来,中心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争一流荣誉”为目标,以“保障制度更完善、服务管理更高效、人民群众更实惠”为主线,对内强化管理、对外强化服务,实现了经办管理工作的新突破、新跨越,为省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养老金确保发放成果进一步巩固,截止2011年12月底,连续14年确保了全市31.6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做到了“一天不拖、一分不欠、一人不漏”;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参保职工达到75.83万人,其中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0.4万人;基金征缴屡创新高,2011年一举突破50亿元大关,达到51.63亿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市395个社区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了98%;全市一体的养老保险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实现了全市养老保险业务联网办公,业务统一平台办理;单位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实践“万事民为先”的服务理念和“程序为本、科学严谨”的管理理念,形成了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多做实事的良好氛围,打造了富有特色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文化体系。得到中央贯彻学习“三个代表”督查组等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山西省集体一等功,省、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太原市模范集体、太原市敬老文明号等荣誉,被评为太原市文明和谐单位标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中心将以全国同行业先进经办机构为“对标”,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至上、争创一流”的要求,创新进取,奋力赶超,努力为社会提供“便民、快捷、优质、高效、满意”的经办服务,为“把太原建成一流的省会城市,努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太原市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办中心领导日常政务活动事宜

二、负责起草总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养老保险信息、会议决议和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做好以中心名义发放的文稿的修改审核工作,并呈中心领导签发。

三、负责文书、档案、信访和行政事务工作。

四、承办主任办公会和以中心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整理会议纪要,负责编写中心“大事记”。

五、做好督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及县(市)区对中心决议、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负责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维修、管理和各种文字材料、表册的印刷以及汽车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八、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的编辑发行工作。

九、负责协调科室之间关系,处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负责中心后勤、福利和组织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十一、负责办理不属于其他科室的一切工作。

城乡居民,漳州市实施居民基本医保七统一


从今年10月1日起,漳州全市将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实行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方式等“七统一”。昨日,《漳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方案》出炉。

10月起统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就是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一体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一经办机构。根据该方案,从今年10月1日起,漳州全市将实行“七统一”,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方式、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管理和统一服务监管,同步建立市级统筹、政策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其中,实行统一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按个人进行参保登记。参保对象包括本市户籍人口的非职工医保范围内的城乡居民,以及在当地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生等。目前仍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原有渠道登记参保(合),做到应保尽保,经办机构之间要实现数据共享、即时比对。

而从今年下半年起,在下一年度个人缴费时,城乡居民执行统一的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具体筹资标准,根据漳州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负担能力和基本医疗消费需求确定。其中,财政补助应当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标准,个人(含学生)缴费标准原则上应一致。同时,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长效增长机制,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原则上不低于总筹资水平的25%。

统一医保待遇水平

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统一待遇水平,统一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服务设施标准。统一支付政策,实行差别化的报销补偿政策,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差距,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引导建立合理就医流向,不断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实行统一的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

统一结算方式,城乡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县域内免报备、县域外报备,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制度;如果居民在省内统筹区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应该及时建立市外就医报备制度,经过报备的人员可以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机构进行就医,逐步让社保卡实现即时刷卡结算功能。

保险知识汇总,太原市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待遇作适当调整


昨日,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结合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本市决定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参保待遇作适当调整,同时延长了参保截止时间。

本年度,本市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原定于12月20日结束,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居民还没有及时申请参保。因此,市人社局决定将参保时间延期。其中,大学生医保延长至本月31日截止,居民以及中小学生则延期至明年1月31日截止。

务工人员补贴

按以往规定,外地在并务工人员在本市只能参加职工医保,但由于职工医保缴费较高等原因,外地在并务工人员很难参加上职工医保。为此,本市调整政策,即外地在并务工人员今年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本市参加居民医保,并与本市居民享受同样的财政补贴,每人每年财政补贴140元,个人只需缴180元,明年就能享受年最高5万元的报销额度。

外地在并务工人员可以到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或街办办理参保。参保时,除居住证外,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缴费后,明年看病买药等都可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在并学生补贴

外地在并学生因为没有太原户口,以往上医保时要按全额缴纳,即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20元。为了照顾这些学生,今年,本市决定不以户籍论学籍,即只要有太原学校的学籍,都可享受80元的财政补贴,这意味着,外地在并学生每人每年只需缴40元即可参加医保。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5万元;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按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调整为70%、65%、60%。急诊报销比例维持50%不变;转诊外地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5%提高到55%;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

未成年人(含大学生)门诊统筹支付标准提高到25元/年。高校大学生按参保人数和门诊统筹标准累计额计算,将资金划拨到高校基金专户由各高校管理,建立大学生门诊统筹。

建立未成年人(含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制度,可按80%的比例报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8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执行;第三次以上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所有转诊医院对未成年人(含大学生)开放,即无须首诊办理转诊手续即可在转诊医院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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