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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出台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2020-10-03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为给建筑工人架设“安全网”,分散企业事故风险责任,依法维护职工,尤其是农牧民工享有工伤保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要求,鄂尔多斯市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办法规定,凡在鄂尔多斯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其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外阜注册建筑施工企业的员工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建设施工地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流动性大的职工特别是农牧民工,应该按建设项目参加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实行单独管理。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工程总造价的1‰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建项目以工程项目剩余造价为基数核定。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管理。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参保农牧民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办法还规定,新开工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住建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在建项目应该按规定补缴工伤保险,未补缴的,将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www.bX010.com

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出台,切实推进了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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