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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都有哪些?

2020-10-03
保险规划都有哪些功能 基本保险知识 保险规划的方法有哪些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1、首次参保人员:(1)已办理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备足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划账不成功的:对使用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可凭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签约银行任一营业点柜台现金缴费;对使用非居民身份证号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人,须携《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核定单》到签约银行任一营业点柜台现金缴费。(2)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4日至23日,按上述“划账不成功”的方式到任一代征银行的任一营业点办理缴费。2、新社保年度续保人员:(1)已办理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每年8月4日前在缴费账户内备足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由银行自动划账缴费。(2)未办理委托银行划账缴费的:在每年8月4日至23日期间,按上述“划账不成功”的方式到任一代征银行的任一营业点办理缴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代征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中国光大银行。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下称“住院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方式:1、使用ETS缴费。需与地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书),并确保ETS银行账户正常且备足应缴款项,且扣费后帐户余额为1元以上,可缴纳当期费款及清缴历史欠费。2、门前开票缴费。无法通过ETS自动划扣当期费款或清缴历史欠费的,可到办税服务厅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费。

相关知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源城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


河源日报讯日前,源城区召开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动员大会,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今年底完成市下达的11.2万居民参保的目标任务。会上,区政府与各镇(场)、街道签订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责任书》。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组织召开动员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这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包片、包户进行摸底,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要尽快组织举办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骨干培训班;要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管理服务;各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责任书的要求,落实责任;各镇(场)、街道要迅速成立以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机构,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区长陈荣卓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难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明确目标,抓重点、突难点,集中力量突破上城、新江、东埔、源西4个街道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工作,以此打开局面,形成效应,整体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市下达的工作任务。

陈荣卓强调,区政府将派出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场)、街道的居民参保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广安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


笔者11月27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完善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医疗保险管理,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医疗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将从12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以后,我市将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实施方案、基金分级管理、分别核算、自求平衡的基础上,实行基金统一管理、分级征收、目标考核、风险共担的市级统收统支制度,这一变革打破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了多年的分级管理统筹格局。市级统筹后,市和县市区两级经办机构将实行统一的业务经办规程,实现全市范围内社保卡刷卡结算,同时按照全省标准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我市还将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可惠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63万余人。

遵循社会保险“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着力完善制度体系,稳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社保制度日趋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市级统筹深入实施,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制度屏障顺利打破,社会保险制度均等化效应明显增强。

二是社保扩面征缴卓有成效。扭住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不放松,扎实开展“两个专项行动”,采取“政策宣传促扩面,强化稽核促征缴”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巩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成果。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4.6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4.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128.96万人,参保缴费人数达44.12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6.14%、88.7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9.55万人;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7.92万人、9.8万人、9.5万人、5.73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4.18%、119.56%、82.47%、101.60%;累计征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机保)基金18.67亿元,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达100%。

三是机保改革稳妥推进。根据中、省机保改革文件精神,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机保改革领导小组,明确了近期机保改革工作任务,着力对全市机保原试点工作的参保单位、参保人数、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基金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分类梳理了新老机保制度衔接过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对策建议,切实为推进新一轮机保改革夯实了坚实基础。

四是社保经办服务趋于便民化。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利用经办服务资源,推动经办服务向下延伸,切实惠民利民。目前,社会保险“金保工程”服务网络已连接至全市各乡镇、街道及部分条件较好的社区,待信息系统应用模块升级后,即可全面推进业务经办下延工作。目前,我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联网结算定点医院达26家,定点药店达158家;异地联网结算费用定点医院3家。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一、适用人群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待遇标准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

四、缴费要求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为什么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参保人患病特别是患大病时,一定程度地减轻经济负担。

2、参保人身体健康时,缴交的保险费可以用来济助其他参保病人,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3、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为鼓励城镇居民参加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按其参保时间划分,设定不同的医疗待遇起付期,办法实施六个月内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三个月,未成年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六个月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为一年;一年后参保者,医疗待遇起付期延长至二年;低保居民医疗待遇无起付期。

哪些人可以申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校学生; 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 未按月享受养老金、退休金,男年龄满60周岁,女年龄满50周岁的城镇老人;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低保对象; 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重度残疾人员; 城区内失地农民; 进城务工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随住家属。

上述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政府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缴费和补助标准是:

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政府补助;

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政府补助;

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政府补助。

报销比例是多少?

1、学生和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长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


长沙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

长沙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1)具有长沙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2)驻长高校在册学生。(3)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4)其他具有长沙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怎么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凭医保手册(大学生为医保卡,下同)、身份证(大学生另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参保人员办理其他手续。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外地的医疗费用有几种情况是可以报销的:

一是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到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是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开出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四是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未成年人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待遇

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长沙市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限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计入最高支付额。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办理特殊门诊须知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Ⅲ期等29个病种的,可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凭手册看病的门诊费用,前26个病种可在支付限额内报销50%,后3个病种在支付限额内分医院级别按住院比例报销。

特殊病种包括:肺结核(活动期)、克隆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肾病综合症、帕金森氏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癫痫、高血压病Ⅲ期、精神分裂症、中风后瘫痪康复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肝硬化、重症肌无力、恶性肿瘤术后康复、肝豆状核变性、小儿脑瘫、垂体瘤、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及免疫抑制门诊治疗。

高校学生怎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高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学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于每年8月31日前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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