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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购买保险亏不亏

2020-09-30
保险规划步骤不包括 不同年龄规划保险 不同年龄如何规划保险

能买得起储蓄型保险的人或者家庭,应该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因为本身买保险就只花年收入的10%至15%,其他更多的钱被用做了其他投资。这就说明保险的主要作用不是收益,而只能是保障,在获得保障的同时您完全有可能损失部分收益,这是完全可能的,如买了大病保险却一生没有理赔的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你亏了,从经济上看就是亏了,但问题是如果你能百分百确认你以后肯定用不着保险的话,当然就不买了,但你无法确认。

所以我们把不确定的风险通过保险来转移。如果不买,大部分人在年轻时候不吃亏的可能性大,年老时也可以抱死了就死了的态度。而且即使买了,也有可能没起作用,因为得的病太邪门了,只能拿到满期给付的钱。你买保险只能转移很多风险而不是全部风险,这是肯定的。相对应的,你买保险的钱也不是你所有的积蓄!但你不买,等于把全部风险都自己扛,出现的所有风险你都一个人承担了。

所以保险应该买,买自己能支付的,尽量买保障型的保险如大病和意外。至于保险是否暴利,你自己判断,反正我觉得是有利,暴利谈不上。比如我买的保险,20年交近8万元,我已经31岁了,到80岁给我10万元。如果出现大病,在责任范围内,就给10万元;如果不在责任范围内,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等我OVER或者到80岁拿回10万元。

是亏了利息收益,但一辈子的保障谁能免费给你?毕竟我交的少,拿回的多,我觉得我没看到暴利,所以我买了。有人说50年后你那10万元值多少钱?是,如果按照正常的通货膨胀的话,它也会贬值得很厉害,但这样想就陷入了一个误区:我买保险的钱也是一年一年交的,如果贬值的话,交的钱也贬值,放银行也贬值。但谁能够从现在开始在我每年交3800元的情况下,给我10万元的保障呢?并且是一辈子都要负责呢?炒股票,投资如果亏了,即使过100年,会有人还你的本钱吗?

看问题要全面的看,不要只看一点。如果这么看问题的话,那没有事情可以十全十美的,那就一切都不可为了,直接就陷入了世界末日的思维。保险只占用你的10%左右的收入,作为你理财的基础,在给你保障的同时,还能把本金返回。虽然丧失了一部分利息,但获得了高的保障。这样一来你可以把银行里长期不用的钱拿去放心的投资,获得更多的利益。

如果我刚交了3800元,或者几个3800元后,获得赔偿,我经济上是赚的,这是别的理财手段不会出现的事情,但谁也不会因为获利而高兴。所以保险就是你经济上合适了,你不会高兴。一生平安,你高兴了,你经济上又不合适,因为你的钱的一部分已经捐献给了那些不幸的人和保险公司了。

如果能明白这些,我想有条件的人,还是会做出正确的选择的。我指的正确选择是:你不买保险或者你买保险,无论如何你都是对的……

延伸阅读

生育险,生育保险男性吃什么亏?


认为男性吃亏的想法是:生育险不分男女,不论可曾生育,只要是在职人员都要参加。而参保男职工只能报销自己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不能把配偶的孕产费用拿到自己单位报销,因此不少人质疑生育险“重女轻男”:缴费的人都应受益,为何不能給妻子用,男的太亏。这種想法欠思量,保险费全部由单位缴纳,个人并沒有负担什么,你一个男同志,有什么亏不亏的?而且这个费用在在税前列支,国家也是實际上减少了所得税。有的男职工也實行计划生育手术,在这个时候同样能享受生育险的特别关照。你再想一想,如果你自己因各種原因沒有缴纳这个保险,你媳妇所在的单位缴纳了生育险,在生育时享受到了这个政策的优惠,那又是什么人在吃亏做贡献呢?如果不强制推行生育险,这些生育费用不都得自己掏出来?男人的眼光要放长远一些,男人所在的单位缴纳了生育险,如果妻子现在已生育或单位没缴纳这个生育保险,不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的优惠,但自己的儿女们不是要结婚生子的?他们在结婚生育时如果享受到这个政策的优惠,就是你现在缴纳这个生育保险做的贡献,好比你自己的存款,自己现在沒有用上,以后用在了子女们身上,推而广之,亲朋好友们享受到了自己付出带来的好处。从大的方面来讲,这样想的男人太小肚鸡肠了。生孩子不是女性个人的问题,这关系到人类繁衍和社会发展,男性也应分担生育风险,这样才能体现出社会公平。个人为社会、为人类多想一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这是一个男人应有的本色。女人有自己的节日,每到“三。八”这一天,女同事又是放假又是发礼物、奖金,沒有几个男同志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大家都能接受。公平是相对,世上沒有什么绝对公平的事。单位为所有员工缴纳了生育险,谁生育就会享受到政策照顾,这是公平合理的事情,与重男轻女无关。

为何深圳交强险有的巨亏有的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全国交强险去年巨亏72亿元,震惊国人。申请交强险政策补贴、提高交强险费率等说法纷纷出笼。深圳交强险经营情况如何?有关人士对22家在深经营交强险保险公司的数据粗略统计,22家经营交强险10家赔,去年深圳交强险当年合计亏损3954.78万元,截至去年年底深圳交强险累计盈利4670.75万元。

从全国盈亏分布看,华东地区交强险亏损严重,而华北、东北地区有大盈余,深圳的情况在全国属于中等水平。交强险经营巨大的差异不仅表现在地区间同一地区不同公司之间也如此。

从统计的数据来看,深圳交强险有一家累计盈利过亿还有一家累计亏损过亿。太平洋保险深圳交强险去年当年盈利4145万元,累计盈利高达1.88亿元。与车险三巨头规模差距较大的永安财产保险公司以深圳交强险巨亏引人关注,去年该公司深圳交强险当年亏531.34万元,累计亏损高达1.5亿元。

从交强险分摊投资收益的统计情形看,除安邦财险深圳分公司外,其余公司深圳交强险均分摊到或多或少投资收益。其中,分摊投资收益最多的是平安财险,平安财险深圳交强险分摊到的投资收益是1869万元。太平洋财险和人保财险深圳交强险去年分摊到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505万元、771万元。

究竟什么因素让交强险经营出现如此大的反差?交强险的巨亏是不是交强险费率太低?据相关专家分析,交强险不同的省市、同一省市不同的保险公司盈亏差异均很大。面对同一定价的交强险,出现如此大的差异,说明不能完全怨交强险费率低,还得从保险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成本控制寻找原因。另外,不同省市交通管理水平说明也有很大差异。

究竟如何做才能防止深圳交强险亏损?其实,防亏损关键是完善机制。首先应该在现行国家委托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强险代理经营的体制机制,包括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求保险机构遵循代理人按委托人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经营交强险业务,并由委托人承担经营后果。同时,交强险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其次,交强险应该将预算公之于众,特别是在经营成本上,应该明确一个合理比例,防止绑进其他险种成本。在保险赔付上,既不能有险不赔也不能有险乱赔。

此外应该建立一个交强险事故发生赔偿信息平台,向公众开放,使交强险的运作全程透明,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投保交强险。

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将竞争机制引入深圳交强险市场,由监管机构设定最高保费与最低保额,允许和鼓励保险公司自由竞争。引入竞争机制的结果,可能迫使保险公司在充分考虑不同地域路况、投保人风险差异等相关因素前提下,下调保费,提高保额,最终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受益。

异地就医,社保报销大病、跨省如何报销?这篇文章告诉你!不会使用就亏大了


1.你好,现在保险报销需要医保结算单,我想问一下,需要带什么资料么?

医保报销,除了医保结算单,若是门/急诊费用报销,还需提供门诊病历、门诊收费收据(发票)、医疗保险IC卡等材料;若是住院费用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医疗保险IC卡等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2.申请大病保险报销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求告知?

申请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病历、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材料。如果委托他人办理报销事宜,还应当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当然,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参保人员还要按照下面的流程操作:

1)参保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3.医保,跨省治疗能报销吗?

由于各地政策不统一,就会导致就医地和参保地的报销比例和政策出现差异,从而也会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

如果能够顺利在当地备案或转诊备案,异地就医直接享受参保地的社保报销政策,否则报销比例将大幅降低。

大多数地区,异地就医只能报销住院和急诊费用,普通门诊一般不给报销,只能自掏腰包。

当然,也有地区可以报销异地门诊了,如:江苏地区。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规则是不同的,如下: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范围:是以就医地的医保目录为准。哪些药品、器材、诊疗服务等能报或者不能报,按照就医地的医保政策。

异地就医医保报多少:是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起付线多少?报销比例多少?最高报销限额是多少?按照参保地的政策标准。

简单说,哪些能报?哪些不能报?看就医地;具体能报多少钱?看参保地。

举个例子:小A在南京市生病住院了,花费8万元,但小A的医保在菏泽,该怎么报销呢?

按照南京市的医保政策,划定小A医保报销的范围:比如说有6万在医保内,就都可算到报销范围内;

按照菏泽的医保政策,计算小A报销的金额:(6万-起付线)×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60%),得出的金额便是小A最终能报销的金额。

注:所举例子是小A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如果没有备案,报销比例会更低,报销金额也会很少。

因此,由于各地医保政策不一样,大家在异地前,可以先去了解清楚所在地的报销规则,以便到时候合理使用。

4.一老一小保险去哪里报销?

一般来说,一老一小保险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机构报销。当然,在报销时,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少儿,都需提供社保卡、诊断证明、收据、病历等材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老一小保险分别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其中老年人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也就是说医疗费超过这一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其余4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5万元。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当医疗费用超过该金额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其余30%自己负担;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7万元。

5.女方无生育保险可否用男方保险报销?

如果女方没有生育保险,男方有生育保险,女方可以根据男方的生育报销进行报销:

报销条件如下: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女方便可用男方的生育保险进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但比例在50%左右,并不能完全报销。所以说,女性报销自个的生育保险更为好一些。

与女性生育报销不同,男性的妻子仅享有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费用。

一、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多增一个200元;

二、顺产:1200元;

三、流产:200元;

四、妊娠满7个月顺产:1000元;

五、妊娠满7个月剖腹:1500元。

6.新农合保险住院报销后,职工保险还能报销么?

不能。目前,参保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医保待遇,不能重复享受,而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保险都属于医保,参保对象不同,只可报销一个,因此新农合保险住院报销后,职工保险便不能再报销了。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保险知识汇总 购买保险要合理搭配 切勿贪多嚼不烂


近期,温线动车追尾等交通事故频发拉紧了不少读者的神经,意外险再次走进人们的视野。据多家保险公司透露,近期意外险等基础保障类保险销售明显升温。如何理性购买意外险成为读者关注的焦点,就此问题对行业内专家进行了采访。

据专家介绍,意外险主要针对三方面进行保障。一是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二是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三是因意外导致的误工损失(津贴)。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是意外险的基本保障内容,后两者通常会单独或共同搭配在前者之上,从而形成五花八门的意外保险商品。

保额要“因人而异”

如何投保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专家建议,对于偶尔外出公干或出行的人士,可选择在出行期内投保短期交通意外险,费用通常在20元左右,保费便宜但保额相对较高。而对于经常外出的商旅人士,建议买一年期的意外险,保费在100元/年左右,可提供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保障比较全面。

如泰康人寿的e顺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可根据出行方式自由定制个性化组合,灵活选择保险期间、保障范围和保障额度。其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在60万-90万元,最低保期为8天。而安邦保险的出行无忧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则是多种交通工具保障、一次购买,保障一年。保费为50元,保额根据交通工具不同,为10万元到40万元不等。

切忌“贪多嚼不烂”

据了解,有读者为了加大保障,往往一人购买多份意外险。

然而,据专家介绍,拥有多份保险,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而产生的保费和因意外导致的误工津贴可以叠加,但是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例外。

主要是由于保险公司在做医疗费用理赔的时候,需要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发票,这些发票只能够报销一次。但是若医疗费用超过某家保险公司的保额,可以将剩下的费用拿到另一家保险公司理赔。如果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款超出了实际的医疗费用损失,这也是不符合保险“弥补损失”的基本原则的。因此,提醒广大读者,购买保险要科学搭配,并非越多越好。

网购实惠多

记者发现,意外险的投保是一个比较透明的过程,在各保险公司网站上、专业的保险超市网站上都有相关内容可供查询,消费者可以据此进行货比三家。投保人通过网购,还能得到不小的实惠。如淘宝平安的一款保险,网上投保5折优惠,保障期限一年,网上购买100万元保额仅需100元。

此外,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中介公司选择贴合自身需求、具有最高性价比的组合,山东九安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宋执旺就曾表示,保险中介公司不会对此项服务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保险知识,不厚道的分红保险


有专业人士意识到分红险被广大投保人误解。仔细计算仿佛保险公司并不厚道,利用普通大众对货币时间价值认识不足的缺陷,大圈其钱。姑且防下保险公司道德部分一端不说,我们来看看分红险到底有没有它存在的价值。

国外也有投资理财险,为什么人家就没有这些故事呢?我们的分红险到底有何意义呢?

其一,国外的金融市场很成熟,保险公司用投保人的资金可以带来超过CPI的回报,让投保人有利可图,也就是大家常说的抵御通胀。那么再看看我们的投资理财,首先说分红,目前由于中国的CPI居高不下(当然这也和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有关),分红险的投资严格被限制在一定领域,不可能投资高风险领域,那么我们都知道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现在还没有哪款分红险可以抵御CPI,甚至敌不过银行5年定存。万能和投连和分红比,风险逐步升高(万能险保险公司承担保证利率部分的风险,其他风险投保人承担,投连则全由投保人承担风险),既然风险高了,回报当然也就高了,但是风险仍然存在,否则万能那个保底利率就失去了作用,投连的风险由投保人全面承担自不必说。和万能投连比,分红要稳健得多,利益部分就不能和万能投连比了。

其二,分红险的真实功用;每种投资理财工具都有它的作用,分红险亦然。

既然利益上比不了投连比不了万能,甚至连银行定存也比不了的分红险为什么要热销呢?估计大家都猜到我要说什么了,对,保险公司。

现在国内保险公司众多,竞争也很激烈,分红险是增加保费的不二之选,所以逐利的本性使保险公司不遗余力的热衷也不无道理。另外一般买了分红险并被计划书上的利益吸引之后,都不会太注意一个问题,那就是累计生息到底是不是最佳选择?几乎所有代理人都会说:保险公司是复利,银行是单利,所以放保险公司划算,但有人去深入研究过,对比过吗?估计很少。很多从业人员是受保险公司的教育成长起来的,根本不知道银行定存也是可以约定转存的,什么叫约定转存?就是到期后自动利息结转,开始新一轮累积生息。同样也是利滚利。希望以后代理人不要说:“银行是单利”这句外行话了。下面演示一下复利计算公式(保险公司最新利率文件利率为:3%,银行5年定存年利率:5%)

A=B(1+r)n

A-----n年后本利合计

B-----本金

r------l利率

投保人自杀保险赔不赔? 意外保险不赔寿险可赔_保险知识


近年来,明星自杀事件不断发生,引发了人们对这类意外身故的关注。那么,像自杀这种情况保险能赔偿吗?有没有专门的“自杀保险”呢?答案是肯定的。投保定期寿险、长期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两年后自杀可以获得赔付;而投保意外伤害险,自杀是不能获得赔付的。

自杀可得到保险赔偿

时间最近的大家都知道著名歌手陈琳自杀,这让我们也想起了张国荣的自杀。据了解,张国荣之死,保险公司赔了超过3000万港元的赔偿,受益人也缴纳了450万港元的遗产税。那么对于自杀这种情况,保险是如何定义的?

保险公司有关规定,长期保险合同保障两年以上的,对于自杀这种情况,可以理赔。如今社会上自杀现象增多,有些人因为感情困扰自杀,有些人因为企业面临困境而自杀,还有一些人因为炒股的损失而自杀。但自杀的背后,会有多少的家庭面临生活的困境,孩子未来的生活失去着落,亲人朋友为之痛心,选择用自杀的方式逃避压力,结束生命,留给活着的人除了悲痛惋惜以外,还有更多的伤害。比如财务上的窘境、生活品质的下降,甚至在这期间一些债务问题也会接踵而来。如果是一个很高收入的人离开,包括以自杀的形式离开,对家庭的危害和损失我们真的难以估量和想象。

保险理赔时限以两年为“门槛”

不过值得提醒的是自杀获赔偿是有时限要求的,一般是从保单生效两年后或最后复效的两年后。上面提到的张国荣自杀得到理赔就是一个例子。

在保险单上,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注明了保单生效的时间,从生效开始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超过两年的时间就要赔付了;另外一种情况,有时候一张保单可能因为种种原因停效,比如客户出国,没有及时往账户存钱,在停效期内若发生保单责任是不能理赔的。需要提醒的是,保单复效两年后,保险公司对自杀行为就承担责任了。

一般我们都认为,一个人若有自杀的念头,如果超过两年就会打消这个念头。所以说,保险合同规定两年后可以对自杀进行理赔也是有道理的。

长期寿险合同皆可保自杀

不过,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的“自杀保险”,但是长期保险合同对于自杀行为都是有保障的。比如终身寿险等长期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里都规定了对于自杀承担理赔。

保险合同对于自杀的定义仅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是“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免责。

一个有社会价值的人,他的离开带走的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他的离开对社会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像张国荣的自杀,保险公司赔付了3000万元的港币,正是对受益人的一个补偿。

从明星自杀可以引发我们对保险的一系列思考,家庭、责任、生活,我们对此有太多的无奈与无助。

我们应及时配置好我们的资产,尽可能避免风险发生后造成的财务损失,让保险在我们生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投保人,亏大了:买保险前一定要搞清楚这四个字,不然就白花钱了!


最近,有朋友咨询小编说:我想给男朋友买份含身故保障的寿险,不知道行不行?如果我们最后没有结婚,这份保险还管用吗?还能理赔,拿到理赔金吗?

用户的问题,涉及一个保险关键名词:保险利益。

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简单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要有利益关系,被保险人生病了、住院了、患重疾了、身故了,需要理赔的时候,投保人是有损失的,损失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

再换句话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比较亲近的关系,从投保那一刻开始,投保人一点都不希望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而去理赔,否则不能投保!

那么到底投保人对哪些人员有保险利益呢?能给哪些人购买保险呢?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从法律意义上讲,不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什么关系,只要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购买保险,都可认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

但在实际的保险购买中,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保险利益有严格的限制规定。

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及抚养关系等。

所以,在投保时,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回到一开始用户咨询的问题:情侣关系的投保并不在保险利益的划定范围内。

但如果在投保中已征得对方同意,在法律意义上又具备了保险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为对方投保呢?

看保险公司的规定!

情侣关系的投保,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还要求对方在投保单的被保险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确认,尤其是含身故保障的产品,更要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愿意承保的,毕竟有一定的风险。

小编建议:没有保险利益的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购买保险前,去询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同意则可投保,不同意不能投保。

如不询问,购买后,以后真理赔时,这点可能会成为拒赔的理由。

毕竟,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怎么可能会理赔给你呢。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设置保险利益呢?为什么不能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保险呢?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

为了让大家清楚明白,简单举个例子:

假设说,投保人M和被保险人W之间没有(保险利益)关系,但投保人M为被保险人W买了一份寿险(或含身故保障的其他保险),受益人为投保人M,那么投保人M就有可能或动机导致被保险人W身故,以此来骗取保险金。

其实,在保险公司的理赔案例中,却存在此类骗保的事件,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所以,保险公司为了防范此类道德风险案件的发生,为了让这个世界充满爱,就设置了保险利益。

谨记:

不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除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外,未征得他人同意而为其投保死亡保险的,合同无效;

没有保险利益的投保,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和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谁做受益人,以被保险人的意见为准。

PS: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投保人给另一个人买保险的。

大家一定要看清楚投保告知、投保要求等信息,在确认符合各项要求后再进行购买。

不要到真正要理赔那一刻,才发现买了一份自始无效的保险,那么你的钱当真是白花了。

保险知识,保险公司不赔的几个原因


投保人购买寿险主要是为了能在出险后获得经济补偿,但是也有一些投保人在出险后遭到拒赔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有如下几种原因:

一;未履行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若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二;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寿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三;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

四;保险事故属于除外责任,除外责任详见保险条款。

五;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

六;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

七;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和材料。

八;超过索赔时效。

以上是寿险拒赔最常见的几种原因,通过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

保险知识,无人看守的财产被盗保险不赔偿


案情

某成衣厂于2000年1月31日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期限从2000年2月1日起至2001年2月1日止,保险金额为35万元,并于当日交付了全部保险费。2000年2月7日晚,因是春节期间,这个厂的值班人员钟某擅自离开工厂,到朋友家去吃晚饭,饭后又与朋友一起打麻将,直到第二天下午3时才回到成衣厂,发现成衣厂防盗门被人撬开,厂内的财产被盗。经现场查勘,该成衣厂的财产损失约16万元。由于此案一直未破案,成衣厂于2000年5月11日向保险公司提交书面索赔报告。同年6月20日,保险公司出示《拒赔通知书》,称依据该保险公司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附加盗窃险特约条款》(以下简称《特约条款》)的约定,“由于保险地址无人看守而发生的被盗窃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而成衣厂认为应该赔偿,遂引起纠纷。最后成衣厂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承担财产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成衣厂在保险公司办理企业财产保险,并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照执行。成衣厂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财产被盗,但是被盗是由于保险地址无人看守导致的,保险地址无人看守这一事实已由被保险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证实,该行为属于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因此,法院作出如下判决:驳回成衣厂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后,成衣厂不服,遂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以同样的理由,维持原判。

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条款的除外责任是否对被保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此笔者持肯定的观点。理由如下:首先,本案中保险人在承保时,已向被保险人交付了加盖骑缝章的企业财产保险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尽管保险公司印制的主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不在一起,但在承保时,是将这两种条款加盖骑缝章,然后才交给投保人的。投保人是接收了附加险条款并了解其内容的。其次,《特约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对被保险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就是要约,保险人出示的保险单就是承诺。要约和承诺的内容合并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内容,投保单和保险单构成一个完整的保险合同。因此说,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投保单上约定的内容是投保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从投保单上投保人的签名来看,本案中的保险人已经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所规定的保险人对格式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因为保险公司在印制投保单时,特意设置“投保人(签章)”栏,该栏中约定:投保人声明上述所填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包括除外责任的内容及说明已经了解。一旦投保人在该栏中签名或者盖章,就证明保险人履行了保险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本案中,保险人采用签名确认并声明的方式,证明其已履行了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而被保险人拿不出相反的证据来反证,所以,法院认定保险人已履行了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

启示

一、投保人在签名前,应认真填写投保单,看清投保单中的有关事项及保险条款的内容,然后才可以在投保单上签名或盖章。若有不懂的问题,应及时要求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予以解释。因为,一旦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或盖章,将被视为保险人在承保时已履行了保险条款的解释说明义务,也意味着投保人已经知道保险条款中除外责任的内容。

二、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加强,遵守保险合同条款以及保险法律的意识也要加强。保险合同签订后,被保险人应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购买保险是投保人分散风险的一种手段,但投保人切不可在投保后高枕无忧,对保险财产不管不顾。因为如果财产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未履行义务原因引起的,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可以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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