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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

2020-09-29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婚姻保险规划

9月11日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记者昨日了解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日前已经转发《通知》,并要求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遵照执行。

《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合理结存量为相当于6至9个月待遇支付额。各地要根据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费率,将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应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于9月底前提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办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实施;未实行省级统筹的省(区、市),应于8月底前制订本省(区、市)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办法,指导各统筹地区制订实施方案,符合降费率规定的统筹地区应于9月底以前发布降低费率的实施方案,以确保10月1日前完成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工作。WWw.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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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基金,济宁市实现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 生育保险


从今年7月1日开始,金乡县参保职工在孕检、分娩、计生手术方面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实现了职工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从而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减轻了个人医疗费负担。

据了解,该县享受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怀孕期间,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怀孕检查和计生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在规定的怀孕检查项目和分娩时,不用再缴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按照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具体支付补贴标准为,孕期检查医疗费1000元;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2500和3100元。产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结算。其中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缴费未中断且已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其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标准报销的50%。

职工怀孕检查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自主选择一所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点并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服务机构。参保人员早、中、晚期产前检查和分娩,都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目前,该县确定了金乡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金乡县宏大医院3家医院作为县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参保职工生育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院窗口结算。

生育保险基金,金乡县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零负担” 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


从今年7月1日开始,金乡县参保职工在孕检、分娩、计生手术方面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实现了职工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从而保障了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有效减轻了个人医疗费负担。

据了解,该县享受生育保险的参保职工怀孕期间,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怀孕检查和计生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职工在规定的怀孕检查项目和分娩时,不用再缴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补贴给医院。按照规定,生育保险基金具体支付补贴标准为,孕期检查医疗费1000元;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娩的定额标准分别为2000、2500和3100元。产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结算。其中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缴费未中断且已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其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标准报销的50%。

职工怀孕检查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自主选择一所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点并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服务机构。参保人员早、中、晚期产前检查和分娩,都应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目前,该县确定了金乡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金乡县宏大医院3家医院作为县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参保职工生育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院窗口结算。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

生育保险基金,内蒙古人社厅发布公告将要降低生育险费率


近日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在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超过合理结存的地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已经转发《通知》,并要求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遵照执行。

《通知》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合理结存量为相当于6至9个月待遇支付额。要求各地要根据上一年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测算,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落实到位的前提下,通过调整费率,将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合理水平。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9个月的统筹地区,应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具体费率应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近年来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结余情况确定。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于9月底前提出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办法,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实施;那些暂未进行生育保险统筹的市或区,也要提前一个月将本市或区的相应生育保险费率降低的相关方法制定出来,自治区人社局还将对每个已完成保险费统筹的地区制定相关方案,如果有地区已经符合了人社局提出的相关条件,就要尽早将相关的费率降低方案进行公布。

保险基金,保险基金(三)


保险基金的运动

 保险基金的运动是指它在国民经济中的运动, 即从社会资金总运动的角度来考察保险基金运动所显现的形态。

 保险基金来源于社会生产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流出的保险费, 而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是无穷无尽的连续过程, 这就使得保险基金这个蓄水池永不枯竭。在保险费源源注入的同时, 保险基金的一部分以赔偿或给付的方式不断流回社会生产或社会生活领域, 以弥补这两个领域中因灾害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 保险人利用保险费流入到保险赔付发生之间的时间差, 将闲置部分保险基金以投资形式重新注入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领域。这不仅扩大了社会生产规模和消费规模, 而且投资收益的实现使保险基金的自身规模也得到扩大。在这个连续的过程中, 社会生产在不断发展, 社会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 所以在这两个领域中的保险需求也在随之扩大, 流出的保险费相应地在不断增多, 保险基金的规模也就不断地得以扩充; 相应地, 回流到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领域的保险基金也在不断增多。

 由此可见, 保险基金的运动是一个连续的不断递增的过程。

 保险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资金形式, 有其独特的运动规律。保险基金不同于国家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 其运动一般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 收取保险费

 这是保险基金运动的开始, 也就是形成阶段。通常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业务的损失统计资料, 科学合理地测定损失概率, 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出应收保险费的费率, 从而准确地收取保险费。各个投保单位和个人缴付的少量的保险费聚集在一起, 形成了巨大的保险基金。

 (二) 积累准备金

 这是保险基金运动的准备阶段。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公司通常在当年的保险费收入减去赔付、税金及各种费用开支后的结余中,按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留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 以使保险基金的运动进入良性循环。保险公司提留的责任准备金一般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长期人身保险的各种准备金、储金、总准备金和其他准备金等。

 另外, 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投资, 巨额的投资收益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大量利润, 并使之积累更多的准备金, 这样便能够增强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和信誉状况。

 (三) 补偿损失

 这是保险基金运动中一个循环过程的终点, 也是保险基金最重要的运用阶段。在这个过程中, 保险公司要给予遭受灾害损失的被保险人以经济补偿, 实际上是把少数投保人的损失在同险种的所有投保人中分摊, 使所有投保人的平均损失代替个别投保人的实际损失。

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的来龙去脉


失业保险基金的来龙去脉

失业保险基金构成

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3.财政补贴;

4.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其特点:一是强制性。即: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向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人必须履行缴费义务,否则构成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哪些单位、哪些人员要缴费,如何缴费都是由国家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没有选择的自由。二是无偿性。即:国家征收社会保险费后,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向缴费义务人支付任何代价。三是固定性。即:国家根据社会保险事业的需要,事先规定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征收时,不因缴费义务人的具体情况而随意调整。固定性还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上,实行专款专用。

失业保险基金用途

失业保险基金如何使用,直接关系到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关系到失业保险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条例》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作出了明确规定: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1、审查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稽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及有效程度,是否按照规定收缴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是否依法征收失业保险费,有无截留、减免等问题。

2、审查应参保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欠费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应保尽保,是否按照规定的工资基数、缴费比例及时足额缴纳保费,有无欠收失业保险费和违规支付失业金等问题。

3、审查失业保险基金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是否首先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和促进再就业紧密结合,有无挤占挪用、贪污、损失浪费、虚列支出和以前年度审计查处未纠正等问题。

4、审查失业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存人财政专户,是否按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审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基金种类分别建账核算,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各项支付申请报告手续是否真实,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是否按规定购买国债,有无直接或间接投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6、检查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分布情况,各市基金结余的平衡程度是否存在因连续几年基金收不抵支、基金支撑能力严重不足,而造成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完整和欠发失业金等问题。

保险基金,保险的地位:保险基金的特性


(二) 保险基金的特性

保险基金具有以下特殊性质:

1. 分散性和广泛性。保险基金主要是来自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 而投保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就法人来说, 包括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和各种事业单位, 乃至国家机关;就自然人来说, 包括男、女、老、少, 各种职业各个阶层的人士。

这些法人和自然人包括一个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和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 因而, 由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具有分散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2. 返还性。保险基金 ( 不包括保险企业经营费用和利润) 不管来自何方, 采取何种具体形式, 最终都将用于对被保险人的补偿和给付。也就是说, 保险基金最终必然返还给被保险人。保险基金的返还性具有宏观性和总体性的特点, 即保险基金虽然来自千家万户, 但只集中赔付给少数遭灾受损的被保险人。从全社会总体来看, 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全部返还给社会。

3. 专项性。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各行各业、各家各户、国内国外的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 投保人又分别投保各种不同的险种和险别。由于各类险种和险别的承保对象、承保责任、赔付办法、赔付数额等等有其特殊的规定性, 因而, 各类保险基金要分别管理、专项使用。例如, 财产险和人身险, 水险和火险, 国内保险和国际保险, 保险和再保险等, 在费率、承保责任、赔付期限、赔付率等方面都很不相同。对各类保险基金, 不能混在一起统一使用, 而应当单独立账, 分别管理。

4. 契约性。保险合同 (契约) 是一种法律文书, 受法律保护。

保险公司为了组织保险经济补偿或给付, 通过收取保费建立赔付和给付准备金, 即保险基金, 反映着保险人之间的等价有偿交换关系, 保费的收取表现为货币单方面的转移, 保险单相当于有条件的“债权证书”。

5. 互助性。保险基金运行机制的基本特点是互助性。也就是说, 任何单位和个人根据自身转嫁风险的需要, 交纳相应的保险费以换取保险保障, 但是根据风险发生的大数法则, 因灾害事故取得保险赔付的单位或个人毕竟是少数 ( 储蓄性保险给付例外)。

保险基金的这种运行机制最充分地体现了人类为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互助共济思想, 也是任何形式的后备所不能比拟的。国家救灾后备虽取之于民, 但是它只用于灾区的救济和安置, 体现政府对全体灾民的援助, 并非补偿行为。互助型的救灾后备, 虽然也体现互助共济的抗灾行为, 然而它在空间上相当有限, 对参与者来说不是负担过重, 就是补偿不足。

6. 科学性。保险学原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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