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罗湖试点“医保总额管理” 给医院发福利

2020-09-25
给家人规划保险 家庭保险管理规划 风险管理和家庭保险规划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深圳正在探索的“医疗医保联动改革”率先在罗湖试点。罗湖医院集团将实施医疗保险费用“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制度,推动医疗服务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近日,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罗湖区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深圳市试点建立与分级诊疗相结合的医疗保险总额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旨在鼓励医疗机构从专注于“疾病治疗”,向专注于降低医保参保人发生疾病,做好参保人的健康管理转变。

简单来说,就是鼓励医疗机构做好医保参保人的疾病预防工作和健康管理,使得“参保人少生病,医保少花钱”。参保人少生病而节省下来的医疗支出,将用于奖励给医疗机构。

这一《方案》将与分级诊疗相结合,一方面降低参保人疾病发生风险,另一方面引导参保人到社区首诊,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有利于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方案》的试点单位为罗湖医院集团,涉及罗湖区人民医院(含医养融合老年病分院)、罗湖区中医院(含康复分院)、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和区管48家社康中心,以及罗湖辖区其他医疗保险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试点人群以自愿为原则,凡在罗湖区居住或工作、参保满一年及以上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通过与试点基层医疗机构签约的形式参加(以下简称签约参保人)。罗湖医院集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申请参与试点。

《方案》提出,要实行签约参保人医疗保险费用总支出“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即,在不改变现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模式基础上,在年终清算时,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核算签约参保人本医疗保险年度实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含市外医疗费用及现金报销费用),并与上年度的数据进行比较。

若签约参保人本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总额小于上年度支付总额,结余部分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给罗湖医院集团。罗湖医院集团可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等。

在不强制改变签约参保人就医行为的前提下,由罗湖医院集团为签约参保人提供政策规定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通过整合辖区医疗卫生资源,为签约参保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动态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服务、优先诊疗服务、慢病管理服务、用药咨询与指导服务、健康促进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家庭病床服务、社区康复服务和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等优惠、优质、便捷的服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