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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调整城镇养老保险金

2020-09-24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知识

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来改革的核心在于降低缴费率。产生的主要质疑是,降低缴费如何应对日益提高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保持社会保险基金的平衡?对此可以有以下几方面的应对策略。

第一,降低缴费率后,参与激励提高,由此会增加企业和员工的缴费。企业普遍存在逃费现象,研究表明,降低当前政策规定的基准缴费率4个百分点左右,可增加企业的参与激励,反而可增加基金收入。第二,降低待遇水平,与较低水平的缴费相对应,待遇的降低主要通过逐步延长退休年龄体现,随着我国人口受教育年限逐年上升,延迟退休年龄会符合越来越多人的意愿。第三,通过多渠道财政补贴,弥补转型成本。我国当前缴费率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中有一部分缴费是用于弥补转型成本。今后可以考虑用多渠道的财政资金为转型成本融资,从而可以减少参保员工的缴费压力。基于人口动态下的养老金改革模拟可以看到,若将退休年龄逐步提高到65岁,逐步将覆盖面扩大到在城镇工作劳动力的80%,则养老缴费率只需17%右就可以维持平衡,若每年将GDP的1%作为补贴投入到体系中,则可以进一步下降到15%以下。

城镇养老保险费按以下办法缴纳:

(一)在职人员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在职人员工资收入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每月应当按规定时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本单位和在职人员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并按核定数额如数缴纳。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涨180元,调整从1月1日起执行,1至3月补发部分将在月底兑现。

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涨了!昨日,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待遇。普调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上涨180元,城镇超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每月至少上涨80元。调整后,1-3月的补发部分将于月底兑现。

重庆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范围是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及个人参保退休人员(不含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员)。不过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政策,不执行此次调整办法。

“此外,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将再增加50元。”这位负责人介绍,根据倾斜调整办法,对2012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及个人参保退休人员,即由原规定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改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从其年满75周岁之月起,照此标准执行。对城镇超龄人员及征地农转非人员中年满75周岁的,也将参照这一办法增发高龄养老金。

如果市民对养老金调整办法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市人力社保热点12333进行咨询。

重庆市养老金超全国平均水平

重庆市人力社局表示,这是继2005年以来,重庆市连续第9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作出调整。在2005年未调整以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553元,排全国第29位,通过这几年的调整,去年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800元,排全国第14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没有划档,这是因为根据中央文件要求,普调养老金调整水平为当地上年度月人均养老金的10%。同时,经过前8年的调整,重庆市所有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已经持平,因此已没有划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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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的概况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透露,去年全市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实现全市覆盖,比全国实际进度提前了1年。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过去1年中,重庆累计投入40余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一方面,将农村居民和城镇没有养老保障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了覆盖范围,在全国率先实行基金市级统一管理,实现了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县流动转移时养老保险关系的顺利衔接。另一方面,对不同参保对象制定不同缴费补贴,适当增加缴费档次差距,鼓励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通过加大地方财政补贴力度,将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国家规定的最低65元提升至80元,并对独生子女父母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各增发10元养老金。

近日,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项试点工作是重庆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经重庆市政府网站约稿,市人力社保局对相关热点问题予以解读。

一、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意义。

我市建立居民养老保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三、哪些人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我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一)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二)年满16周岁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三)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待遇或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得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同一时段不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四、到哪里去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且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申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直接申报的,也可委托户籍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持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到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农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重庆比全国提前了一年

去年重庆市投入近1.8亿资金,重庆市养老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新增养老床位1.2万张,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去年4月,重庆市就已完成了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提前8个月完成目标任务,比全国新农保实际进度提前了1年……2011年,市委、市政府确定了2011年度民心工程50项具体项目,其中涉及社会保障的共有8项。截至去年底,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兑现了市委、市政府年初的承诺。

城乡居民养老险全覆盖

全市40区县全部纳入试点

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重庆市抓住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契机,从2009年7月起步,创造性地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将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没有养老保险的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全部纳入覆盖范围,一步到位实现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首批在万州、黔江等15个区县试点,试点面达40%,而全国仅10%。

2010年10月,第二批在涪陵、渝中、江北等15个区县及北部新区开展试点,试点面达75%,而全国是23%。

2011年第三批的万盛、铜梁等10个试点区县,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至此,重庆40个区县全部纳入试点,重庆市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实现全市覆盖,比全国实际进度提前了1年

保险知识汇总,重庆市养老保险新政策


今年下半年,更多农村居民有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昨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我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今年有望再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区县,新增人员预计10月可办参保手续。

我市15区县试点覆盖面超全国平均水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皮德海介绍,去年9月,《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出台后,27个省、自治区的320个县(市、区、旗)于去年12月14日首批试点,试点面11.8%,覆盖农村居民约1.3亿人。

“今年,财政部将再拿出25亿元,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面扩大到23%,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享有养老保险,改变农民传统养老模式。”财政部养老处副处长徐刚说。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目前已有15个区县进行试点,试点面已超过今年全国平均目标水平,“今年我市计划扩大试点范围,政策尚未覆盖的25个区县已有20个提交了试点报告。”

参保面要扩大重点提高中青年参保率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试点地区参保缴费人员共3915万,摸底调查数据显示,仅占适龄参保人员的50%,部分地区存在“重发放、轻参保”现象,中青年农民参保率偏低,存在等待观望情况。

“我市共有2349万适龄参保人员,去年10月,15个区县启动试点后已覆盖887万人,截至今年1月末,参保人数共336万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试点范围内,60岁以上老人已应保尽保,未参保适龄人员主要是中青年。

该负责人透露,今年我市将扩大参保面,其重点就是中青年适龄参保人员,相关部门已开始通过公益广告、短信等方式宣传政策,“除第一次参保须亲自到经办机构办理外,之后缴费都可通过银行卡完成。”

政策全覆盖前待遇不会有大幅调整

随着生活水平、物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否会有调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政策实现全覆盖前,大幅调整待遇的可能性不大。

“随着试点面扩大,基金积累将成倍增长,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皮德海称,国家相关部门正计划研究制定新农保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制定考评标准杜绝社保基金拖欠挪用

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正研究制定新农保经办管理服务考评标准。“首批新农保试点仅几个月,基金积累已达216.25亿元。”皮德海说,今年2月,有5个省10个试点县由于发放资金未到位等原因,没能按时发放养老金。

“考评标准涉及确保发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机构建设等内容。”他强调,标准出台实施后,将有效杜绝基金拖欠、挪用等现象。

个人养老保险金查询方式


个人养老保险金查询方式有哪些?个人养老保险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也可以在投保时一次性缴纳,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四档,投保人可以选择自己认为最为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以获得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下面是个人养老保险金查询方式的详细介绍。

个人养老保险金查询方式:

1.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各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处查询;

2.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

3.当地劳动保障网如开通查询功能,查找点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一栏,在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的方框中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或社保号),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即可。这种方式是养老保险查询的最优方式,不仅避免了去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周折,而且还节省了时间。但是切记您的密码一定要记好,防止查询带来不便。

4.每年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将参保个人帐户对帐单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查看缴费和帐户记录情况。

5.另外,还可以通过其他保险公司的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工具进行查询,但注意判断其是否具有权威性。

个人养老保险为我国城乡居民提供了多层次的晚年生活补充,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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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不同,它是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的一种商业模式下的保险制度。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在为老年人进行储蓄保障,提供养老保险上有其特有的优势。

保险养老方便可行。保险养老不同于其它投资理财行为,它通过自己的期望值和承担能力,进行一定的投资,并获得不算太高但总体稳定可靠的回报。投保流程便捷,随时随地可以获得保险公司专业人士的协助。

保险养老的缴纳和领取明确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可以按自己预期的方式,通过保险公司专业人士的协助规划,明确自己在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进而同样地制定适合目前所能担负的保险缴费额度及缴交时长。在约定的期限缴满保费后,投保人可以按月领取明确数额的养老金。

保险养老引导。人们储蓄正值青年时期的人们,在经济较宽裕的阶段,因为有各种各样的消费渠道,而总是不经意花费大量的存款,到了年老的时候,发现自己没有预先为后半辈子养老做经济上的准备,使得老年生活失去了应有的保障。

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后,因商业保险具有定时定量缴付保费的强制性,正好为投保人实行了“存款”计划,定期的交付保费,换取长远的养老保障费用。同时,因退保的损失过大,人们在选择参保后一般不会轻易退保,从而加强了这种储蓄方式的强制性。

养老储备是一项长期的理财计划。通过复利滚存计算收益的分红型养老保险,就是储备时间越久,理财效果越佳,对于“养老目标”较为匹配。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效力”,“复利的魔力”通过分红型保险可以得到明显的体现。而且,终身型的养老保险能够让人活得越久,领得越多,可以部分解决退休后“活得太久”带来的经济压力,这一特点是其他任何理财工具都无法替代的。对于有红利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其收益所面临的风险相对较低。

作为养老资金来说,最基本的要求是追求本金安全、适度收益、抵御通胀,这与一般资金投资追求收益较大化的原则有所区别。

商业养老保险金如何领取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发展与人们养老的意识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那么商业养老保险金如何计算呢?如何领取呢?

一、养老保险金如何缴纳?

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二、养老保险金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需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三、社会养老保险金领取时间有什么规定?

我国法定的退休年龄为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社保养老金即是按照这两个年龄段进行领取。相比之下,商业养老保险的领取时间则灵活得多,提供了领取时间的多种选择,并且在没有开始领取之前可以更改。年金领取的起始时间通常集中在被保险人50、55、60、65周岁这四个年龄段,也有更早或更晚的。

四、商业养老保险金领取

商业养老保险通常有定额、定时或一次性趸领三种方式。趸领是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额领取的方式和社保养老金相同,即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社保养老金是以月为单位时间,而商业养老保险多以年为单位,如平安人寿的长青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等,都采取按年给付的方式。定时,自然就是约定一个领取时间,根据养老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的额度,例如确定要15年领取完毕养老金,那么保险公司将根据养老金总额,确定每年可以领取的具体额度。有些养老年金保险合同中有约定的时间,有些可以自由选择领取的方式,中间亦可以更改。

养老金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过短损失养老金的情况,不少养老险都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也就是说,若被保险人如果没有领满10或20年的保证领取期,其受益人可以继续将保证年期内的余额领取完毕。

上述这些,对于如何选择养老产品而言,还是远远不够的。衡量选择商业养老保险,并非某个或某几个因素的简单比较,比如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不能简单地说保证领取20年就比10年的好,终身的就一定比定期的划算等等。其收益率,近者受费率、领取额度的影响,远者还要受公司资金运用水平、社会投资状况影响,选择起来确需费点心思。

给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注意事项:

1、对于最重要的保险责任,即养老金给付,给付年限要尽量拉长。

2、现金流的分配要合理。养老保险的收益主要在于其长期投资带来的复利效应。如果过早地大量领取保险金,会导致真到养老所需的时候账户积累反而会显出不足。

3、缴费灵活。在投保前应当结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财务规划选择合适的缴费期。

4、保费豁免。对于这类产品,保费豁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有了这个功能,可以确保自己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能正常领到养老金。

5、保证资金的购买力。在选择产品养老保险时,应选择有分红的产品,可以确保一个长期、稳定的给付,并且通过分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年轻时攒下的养老金还具备当年的购买力。

养老保险金是怎么计算的?


养老保险大多数人都交了,但是养老保险金该怎么计算?以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会不会缩水呢?这些问题相信是每一个缴纳养老保险的人都想详细了解的。由于参保人的缴费情况等资料各不相同,养老金的具体金额也是有所不同的。

养老金计算办法

专家表示,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问题,并非交的越多越划算。相信大家也都有个基本概念,就是按照上一年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下限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在限额范围外,无论你是想多交还是少交,都是不允许的。然而对于我们普通员工来说,选择交纳上限和交纳下限哪个更划算呢?当然衡量这个为问题的标准就是我们退休后实际能领到的养老金的多少。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必须缴满15年才能领取,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之前是统一的120个月,目前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从上述公式分析来看,未来我们领取养老金的金额与我们的领取年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及本人的月平均缴费工资等有关。不难看出,缴费年限越长,缴费的基数越高,我们未来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而社保养老最大的好处就是活到老领到老,即使个人账户的养老金领完了,国家仍然会继续发放基础养老金,而且养老金还会随着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加。

养老金缺口亟待多方驰援

上海“2012陆家嘴金融论坛”期间曾向媒体透露税延型养老保险或将在上海试点。

所谓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可在税前列支保费,待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新型养老保险类别。它的试点,预示着我国着手完善多元养老保障体系,其剑锋所指,正中我国现行养老金筹措机制双重失衡,具体来说就是:

一方面,由于历史欠账严重,加之老龄化趋势极为迅猛,由此导致我国养老保险收支倒挂日益突出。如2010年底,全国养老基金个人账户缺口已达1.7万亿元,这是在当前工作人口尚且明显超出退休人口,且工作人口缴费比例全球最高等情况下得出的数据。

另一方面,尽管总量缺额高企,但自1991年拉开公共退休金制度全面改革序幕以来,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三支柱”框架中基本只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孤军奋战。而国际通行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截至2010年底仅占中国养老金总资产10.5%,至于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更是几乎接近于零。反观经合组织34个国家养老金总资产构成中,第二、三支柱合计占比高达80%左右。

养老金资产总量与结构双重失衡共同埋下公共财政巨大隐患。事实上,在一些问题最为严重的老工业城市,由于养老金亏空只能依赖财政托底,当地财政已经先期遭遇巨大挑战。譬如上海,该市养老基金自2000年首次出现亏空以来,短短十年市本级财政年度补贴就已突破百亿元大关,成为该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中仅次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二大项。可即便如此,上海这个人均GDP三倍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中国经济最发达城市,其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尚不及全国平均保障水平。

购买养老年金险以应对延迟退休

一般而言,每个人的养老保障由三部分组成: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为员工养老准备的企业年金以及个人为养老准备的养老年金险。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年金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个人储备专项养老年金险便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养老年金险等商业保险比较简单,可操作性强。投保之后只要每年按时缴费基本上就不需要做什么,资金打理这样让人操心的事情都可以交给保险公司去完成。

其次,投保养老年金险有强制储蓄的作用。这能促使年轻人长期坚持储备养老金,做到专款专用,若选择具有分红功能的商业养老险,其复利增值作用具有抵御通胀风险的作用。

最后,养老年金险的回报特别明确。只要确定自己希望在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到多少养老金作为补充,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帮助计算出个人需要购买的额度和缴费时间,到了约定时间就可以开始按月领钱了;而其他理财品种很难比较精确地预测出一二十年、二三十年以后的收益情况,无法给予肯定和确切的回答,很难由个人来控制。当然由于回报相对固定可计划,保险的收益率水平相对就低一些。

保险专家建议,在购买养老年金险等商业保险时,对保险产品要有所了解,尤其是对一些年金回报问题要及其细致。同时拥有几份养老保险的人员,要注意不同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转移衔接问题。

基础养老金,养老保险金领取怎么计算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而且,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以下将为您提供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法。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最低限为0.6,最高限为3。

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

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而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领取得越多,相对于交费来说,肯定更加划算。

例如:

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指数:分为一般人群和特殊群体。

①一般人群,即1993年底前参加工作,1993年底前已按规定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参保人(含1993年底前调到企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安置到企业的复转军人)。

②特殊群体,指1994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的,由本省安置到企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流动到企业的原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改制前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计算公式:视同缴费指数=本人复员转业、单位改制或离开原单位前12个月月平均基本工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结果大于3.0的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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