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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为什么原位癌不属于重疾范围

2020-09-23
不属于保险规划范围的是 不属于在制订保险规划 重疾保险知识

为什么原位癌不属于重大疾病

原位癌属重大疾病范围吗?有很多客户都在问?既然是原位癌,有癌字,那他就属于重大疾病范围,为什么原位癌就不给理赔呢?

那到底原位癌属不属于重大疾病范围呢?我们来看一下,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多发生在生殖系统。例如:子宫颈、食管及皮肤的原位癌。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膀胱原位癌、前列腺原位癌。

因为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所谓癌症的早期发现,最理想的也就是发现原位癌,这时治疗效果极佳。例如,最早期的子宫颈癌是原位癌,病人没有自觉症状,肉眼也看不出癌变,通过子宫颈癌普查,采用宫颈细胞涂片的方法可以发现它,如果及时予以治疗.治愈率可达100%。

从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就将原位癌排除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之外,这在投保人中引起广泛争议。

《规定》同时表示,在恶性肿瘤一项中,有6种情况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其中包括原位癌。

由于原位癌的定义过于专业,大多数投保人甚至保险从业人员对其容易产生以下两种误解,一是将原位癌理解为尚未发生转移的癌,癌症只有发生远处转移才符合赔付条件;二是将原发癌等同于原位癌。以前甚至发生过因理赔人员业务知识欠缺,将部分尚未发生转移的浸润癌、原发癌当成原位癌而拒赔的事件。

原位癌是癌的最早期,故又称为0期癌。从原位癌到浸润癌大概要5-10年的时间;原位癌偶尔可自行消退,通常不会危及生命,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症状;原位癌的治疗也相对简单,如子宫原位癌通常的治疗方法是把子宫切除,而无需做化疗,因此原位癌属于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所以原位癌一般都被列在免赔范围内,但现在也有的公司把原位癌作为轻症重疾进行理赔,重疾保额的20%.

所以亲爱的业务伙伴们及客户朋友们,现在应该知道为什么原位癌不属于重疾范围了吧?

相关知识

为什么重疾险都不保原位癌?患有原位癌如何投保?


买过重疾险的人可能都会看到合同条款上都会写着,原位癌不在保障范围内。很多人可能会疑惑,为什么原位癌被重疾险剔除了?原位癌不是癌症吗?难道是保险公司骗人不保癌症?究竟为什么重疾险都不保癌症。

小编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什么是原位癌?

一般我们所说的“癌症”省略了一个定语,它指的就是“浸润性癌症”。

浸润性癌症:是指癌细胞已经突破了上皮组织,开始浸润其他组织,已经有很大转移的可能了。

而原位癌:

又称“上皮内上皮癌”,通俗来讲是上皮的恶性肿瘤局限在了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的状态。

属于癌的最早期,因此有时又称“浸润前癌”或“0期癌”,严格意义上而言,原位癌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

而且原位癌的治疗手段简单,成本低廉;

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手术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治愈,无需进行后续的放疗、化疗,通常医保就可直接覆盖。

但如果不及时加以治疗,癌细胞突破基底膜后发展成浸润性癌,将会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

二、为什么很多重疾险不保原位癌?

其实在上面原位癌的定义,已经提到了原因。

重疾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是医治成本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要符合三高一低的标准,即“高死亡率、高发生率、高治疗费用”与“低治愈率”。

而原位癌并不符合以上标准,它治愈率高、费用低,对家庭财务影响不大,一般消费者都可以承受。

此外,如果把原位癌也加进保单,那么理赔概率提高,理赔成本增加,那么势必会转化为保费的增加。

因此以上内容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多数重疾险都会把原位癌除外了。

三、原位癌哪些可以赔?

1、带轻症责任的重疾险

现在很多重疾险越来越人性化,竞争压力大,产品就越来越好,大部分重疾险都会含轻症、中症,有些轻症保障就含原位癌,因此在配置保险时一定要看好保障条款,选择高发的轻症、中症。

2、医疗险

普通医疗险,像百万医疗险,一般情况下“不限病种、不限治疗方式、不限报销范围,保额高、保障范围广”;

PS:可能有部分百万医疗险会在条款的释义中明确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不报销治疗原位癌所产生的费用,大家挑选时需要注意。

若身体条件不符合百万医疗险健康告知的朋友,也可以选择防癌医疗险。

你知道吗,重疾险都不保原位癌,患有原位癌如何投保?


买过重疾险的人可能都会看到合同条款上都会写着,原位癌不在保障范围内。很多人可能会疑惑,为什么原位癌被重疾险剔除了?原位癌不是癌症吗?难道是保险公司骗人不保癌症?究竟为什么重疾险都不保癌症。

小编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一、什么是原位癌?

一般我们所说的“癌症”省略了一个定语,它指的就是“浸润性癌症”。

浸润性癌症:是指癌细胞已经突破了上皮组织,开始浸润其他组织,已经有很大转移的可能了。

而原位癌:

又称“上皮内上皮癌”,通俗来讲是上皮的恶性肿瘤局限在了皮肤或粘膜内,还没有通过皮肤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的状态。

属于癌的最早期,因此有时又称“浸润前癌”或“0期癌”,严格意义上而言,原位癌根本算不上真正的癌症。

而且原位癌的治疗手段简单,成本低廉;

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手术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治愈,无需进行后续的放疗、化疗,通常医保就可直接覆盖。

但如果不及时加以治疗,癌细胞突破基底膜后发展成浸润性癌,将会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

二、为什么很多重疾险不保原位癌?

其实在上面原位癌的定义,已经提到了原因。

重疾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是医治成本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

要符合三高一低的标准,即“高死亡率、高发生率、高治疗费用”与“低治愈率”。

而原位癌并不符合以上标准,它治愈率高、费用低,对家庭财务影响不大,一般消费者都可以承受。

此外,如果把原位癌也加进保单,那么理赔概率提高,理赔成本增加,那么势必会转化为保费的增加。

因此以上内容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大多数重疾险都会把原位癌除外了。

三、原位癌哪些可以赔?

1、带轻症责任的重疾险

现在很多重疾险越来越人性化,竞争压力大,产品就越来越好,大部分重疾险都会含轻症、中症,有些轻症保障就含原位癌,因此在配置保险时一定要看好保障条款,选择高发的轻症、中症。

2、医疗险

普通医疗险,像百万医疗险,一般情况下“不限病种、不限治疗方式、不限报销范围,保额高、保障范围广”;

PS:可能有部分百万医疗险会在条款的释义中明确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不报销治疗原位癌所产生的费用,大家挑选时需要注意。

若身体条件不符合百万医疗险健康告知的朋友,也可以选择防癌医疗险。

二次治疗费属不属于保险责任_保险知识


2007年3月,刘女士为自己的出租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种保险,其中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障险的保险金额为8万元,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保险期一年。刘女士交纳了保费。

2007年6月24日晚,该车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车上的女乘客受伤,经过治疗经司法鉴定,该女士构成9级伤残。女乘客将刘女士告上法庭索赔,经过一审判决,市中院终审判决,判令刘女士赔偿该女乘客。刘女士赔偿后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9年9月,中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给付意外交通伤害医疗保障金6700余元,给付残疾保险金6万余元。此案发生法律效力后,该女乘客经过继续治疗后又发生了二次治疗费1.8万余元,女乘客再次状告车主,法院判令车主赔偿女乘客1.8万余元后续治疗费。

乘客后续治疗费,保险公司不赔

车主刘女士支付完赔偿费后找到了某保险公司交涉此事。刘女士认为,按照自己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障险的保险金额上限为2万元,上一次官司法院判令该保险公司支付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金6700余元,但按照保险金额上限2万元,该伤者又发生了后续治疗费,减去上述赔偿后保险公司尚应赔偿1.3万余元。但是,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车主刘女士将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给付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金1.3万余元。

拒不出庭应诉被缺席判决赔偿

中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某保险公司经法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也未向法院提交书面辩解材料,法庭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法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原告在被告处投保的保险单,其中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险的保险金额为8万元,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双方保险合同成立,受法律保护。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上的乘客受伤,后经法院判决发生了后续治疗费,因为原告与被告保险公司约定的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上限为2万元,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支持。该2万元减去已此前支付的6700余元,被告还应支付理赔金1.3万余元。中山区法院于去年12月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给付原告交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1.3万余元。

社保卡,孕妇产检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产检可以用社保卡吗?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因病治疗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医院妇产科的孕妇产检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社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余额也只能是支付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

孕妇产检费用应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目前生育保险的医疗补助在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时实行定额支付。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目前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以参保人实际参加的社保险种为准。

具体的产检可以用社保卡吗,还需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城市案例

问:我想咨询一下,目前社保卡停保能不能继续用社保卡去产检呢?停保状态下,能领第二胎的生育补贴吗?

答:停保状态下只可以刷医疗卡上的金额。

根据目前的政策,生育保险的生育每月累计发放12个月,按照计划生育,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生育保险福利。但是,为了阻止国家,医疗费用的儿童在医院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申请生育保险的程序,请您登录到服务大厅服务指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治疗中的应用。

猝死,陪客户喝酒死亡,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


案情简介:陈林是某公司的销售,在工作期间,受两位经理指派陪客户喝酒。席间四人共喝了一瓶白酒,陈林约喝了二两,后在归家途中突然出现呕吐休克症状,两名经理赶紧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陈林入院前已死亡。

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陈林属于心源性猝死,饮酒为猝死的诱因。陈林是某公司的销售,在工作期间,受两位经理指派陪客户喝酒。

席间四人共喝了一瓶白酒,陈林约喝了二两,后在归家途中突然出现呕吐休克症状,两名经理赶紧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陈林入院前已死亡。

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陈林属于心源性猝死,饮酒为猝死的诱因。

得知噩耗后,陈林妻子阿慧向有关部门递送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然而,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陈林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而不属于工伤。

阿慧不服,一纸诉状将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法院。

一审:撤销原认定书,重新认定工伤

一审法院认为,陈林是在接受单位领导指派陪客户吃饭的岗位上,因饮酒而导致心源性猝死,可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病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陈林的死亡应视为工伤。

一审法院遂作出判决,撤销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并限定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被告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

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维持原认定书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林陪客户吃饭不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且因醉酒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此,二审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对《工伤认定书》的撤销判决,维持原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书》。

谈工伤:因公陪酒死于非命得不偿失

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工伤。本案中的陈林因经理指派陪客户喝酒,是为工作原因;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病发,当属于工作时间;病发的地点虽不在公司,但由于喝酒行为属于领导安排的办公行为,因此,喝酒的地方可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所以,按照这些标准,陈林属于工伤本无可非议。

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虽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由此可见,法律早已规定,陪酒身亡,即使是工作原因都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岁人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基本生活和工作,但在一些诶情况下,自身的生命安全还需要自己保障,陪客户喝酒是为公司效力,但同样不被保障。

哪些人容易得原位癌?哪些保险能保原位癌?_保险知识


原位癌,相信不少人都有过了解,虽然名称中有个“癌”字,但是却并不属于重大疾病,所以,我们在投保重疾险时就能够发现,重疾险是不保原位癌的。虽然不属于重疾,但原位癌也不能小觑,据统计,患有原位癌的患者,大约有70-80%病人经过一段时间后有可能发展为癌,因此,确诊为原位癌仍须引起重视。那么,哪些人容易得原位癌,哪些保险能保原位癌呢?

哪些人容易得原位癌?

原位癌是最接近癌的一种不是癌的病变,是癌症的胚胎时期。其特点是发病率高、易治愈、治疗费用低,但忽视的话,就可能演变为真的癌症。目前常见的原位癌有1.子宫颈原位癌2.胃原位癌3.直肠原位癌4.乳腺导管内癌5.乳房小叶间原位癌等等。

1、具有家族遗传因素的,尤其诸如乳腺癌、胃癌、肠癌、肝癌、食管癌和白血病,往往有家庭聚集现象。

2、有不良嗜好的人群:如长期吸烟的人群、酗酒者

3、某些与癌相关的慢性病。长期患有慢性胃炎,尤其是萎缩性胃炎;子宫颈炎、宫颈糜烂者;乙型、丙型肝炎者;慢性皮肤溃疡者,这些疾病后期可能会恶变。

4、职业易感人群:长期接触化学品、受电磁辐射等人群。

5、个体特殊易感人群:如精神长期处于抑郁、悲伤、痛苦、焦虑、自我克制的、易患疾病甚至是处于恶性肿瘤状态的。

哪些保险能保原位癌?

我们上文说过,原位癌不属于重疾,所以,重疾险是不保原位癌的,那么,哪些保险能保原位癌呢?

首先是医保,原位癌的治疗费用不高,最高也可能只需要几万块钱,这一部分治疗费用是可以使用医保按照规定报销的。

其次是商业医疗保险,这一点是和医保类似的,但也要看其具体的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才能确定是否涵盖原位癌的保障以及能报销多少医疗费用。

另外,还有一些特种疾病保险,也可以将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

总的来说,原位癌这种病症,仍旧可以通过保险来提供保障,但如果真的确诊得了原位癌的话,最好抓紧时间治疗,避免因延误时间导致病情加重,如果真的演变成重疾,那就后悔莫及了。

原位癌不理赔?防癌险责任范围知多少


长久以来,人们总是谈癌色变,可以说癌症猛于虎。很多人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了包含癌症在内的保险,以防在癌症突袭时有所保障。但需要注意的是,防癌险并不是包括了所有癌症,其中原位癌就不在防癌险的责任范围内。要投保防癌险,首先要了解其保障责任范围,了解什么是原位癌,做到有的放矢,对症投保。

什么是原位癌?

原位癌又称Bowen氏病,或上皮内上皮癌。多见于老年人,好发于角结膜交界处,肿瘤与邻近正常组织有明显界限。发展缓慢,可在若干年内局限在上皮内,病理检查显示为一种无规律的表皮增生,属于真正的上皮内上皮癌。切片中可见上皮细胞极性紊乱,正常上皮细胞被许多异形或多核奇异细胞所代替,常见角化和不全形化分裂相,上皮基底膜完整,一般预后良好。

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例如子宫颈、食管及皮肤的原位癌。

上皮组织是覆盖身体表面及体内脏器的内、外表面的一层组织,包括若干层上皮细胞和基底膜。其下是间质和真皮组织。原位癌就是指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而未破坏基底膜,或侵入其下的间质或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所以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

原位癌可进一步发展为早期浸润癌,偶尔原位癌可消退。原位癌的病变范围虽为局限性,但也可程多灶性或在不穿透基底膜的情况下累及较大的区域。

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

原位癌没有男女之分。正因为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所谓癌症的早期发现,最理想的也就是发现原位癌,这时治疗效果极佳。

防癌险责任范围

目前,常见的防癌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包含癌症的重大疾病保险。一种是专门推出的防癌疾病保险。前者的保障范围比较广,癌症只是其中一种,而后者则是专门为癌症设置的防癌险。两者的保障范围不同,而防癌险也要比重疾险保费便宜,用户在选择时需要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投保哪项保险。

但无论是重疾险还是防癌险,无一例外的都把原位癌排除在外。例如女性易患的宫颈癌就属于原位癌,在免除责任范围内。除了原位癌,初期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何杰金氏病、皮肤癌、初期前列腺癌或由于艾滋病所患恶性肿瘤都不在保障范围内。

对此,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以公平为原则,相对于需要化疗性治疗等对人体伤害较大的癌症来说,原位癌的治疗方法接近于良性肿瘤,对人体影响范围较小,因此原位癌确实不在重疾险的一个评估水准之上。重疾险的理赔是根据疾病治疗手段对人体的伤害程度来认定的。而从医学上来说,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

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所有良性肿瘤都在免责范围内。以脑肿瘤为例,尽管在医学判断上其为良性肿瘤,但是由于开颅对人体损伤范围较大,重疾险等都是以恶性肿瘤的赔付标准进行赔付。

除了责任免除范围,防癌险一般都有一年左右的观察期。这也就意味着,在第一年的观察期内保险只赔付死亡金,原位癌按条款约定的比例赔付。而一般重疾险的观察期为90天或180天不等。在理赔上,防癌险分为一次给付和多次给付。一次给付即是将重大疾病保险定义中的“恶性肿瘤”作为保障范围,一旦确诊,给付一定的保险金额。而多次给付则是分解了癌症治疗的各个步骤,按照实际需求多次给付。

预防癌症风险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都有重要的意义,但在购买防癌险前,需要了解清楚防癌险的责任范围,弄清哪些癌症在保障范围内,哪些原位癌在免责范围内。除此之外,对保额也要有所预备,可根据自己所在城市的治疗水平分配防癌险保额。最后提醒大家养成定期检查身体的习惯,不仅能够及早防患疾病,还能在癌症真正到来时早日发现和治疗,不会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买保险先看保障范围和期限 原位癌也能获保障_保险知识


我国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到2000年,肿瘤在城市的死亡率从第三位(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肿瘤)上升到了第一位。而这其中多达80%的癌症患者因为不同程度缺少防癌知识和医疗服务,造成晚诊晚治,与最佳诊疗时机失之交臂。

于是,人们在积累财富的同时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防癌保险是转移大病风险和减少后顾之忧的生活必备品。

挑选防癌险,先看保障范围和期限

“市场上防癌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保障期限、交费方式各不相同。”一位业内资深的保险规划师告诉记者:“挑选防癌险首先要考虑保障范围和期限。”

比如原位癌之类的轻度癌病一般不在普通的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内。但已有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转变。如新华保险日前在银行渠道推出的“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已将原位癌、皮肤癌等5种轻度疾病纳入保障范围,而且保障期限也延至70到80周岁。在专项防癌的基础上,“康爱无忧”还兼顾意外、疾病身故,满期领取保费的功能,属于性价比较高的一类防癌险组合。

人们都知道,癌症的早期发现和治疗可以使得患者存活率大大提升。而所谓癌症的早期发现,最理想的就是原位癌(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的发现和治疗。因为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如能及时发现并尽早切除或进行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治愈。因此,能够覆盖原位癌等轻度癌症、保障期限较长的防癌险显然是人们的首选品种。

用确定的保费抵御不确定的风险

据统计,我国每年在癌症治疗上的花费高达800亿元,其中不少“天价”进口特效专利药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如此,对于消费者而言,商业保险公司防癌险便成了人们规避癌症带来的财务风险的首选。

比如,40岁女性购买“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一年8240元的投入就可得到20万元的癌症或者身价保障金,连续交费10年。如果到70岁都没有发生理赔就能全额返还所交保费。

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或者70周岁之前得到大额理赔款,或者到70周岁满期返还保费,作为未来养老金的补充,这项保障计划就相当于用总计82400元的利息买了一份最高20万元的保障,而且在银行购买,挺方便的。“其实在当今的大环境下,我们每个人都需要配置防癌险产品。尤其是家庭成员有癌症病史的人,患癌率往往高于其他人群。这部分人更要注意定期体检,并学会使用防癌险这一利器主动对抗风险”,新华保险市场开发总经理赵学农特别提醒消费者,“用确定的保费支出来抵御不确定的巨额风险正是发挥保险转移风险的特殊功能”。

保险产品,保险名词:什么是原位癌?


什么是原位癌?

又叫做“上皮内癌”,是上皮细胞增生达到恶性变的早期阶段。

上皮组织是覆盖身体表面及体内脏器的内、外表面的一层组织,包括若干层上皮细胞和基底膜。其下是间质和真皮组织。原位癌就是指癌细胞只出现在上皮层内.而未破坏基底膜,或侵入其下的间质或真皮组织.更没有发生浸润和远处转移,所以原位癌有时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

原位癌可进一步发展为早期浸润癌,偶尔原位癌可消退。原位癌的病变范围虽为局限性,但也可程多灶性或在不穿透基底膜的情况下累及较大的区域。

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

正因为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所谓癌症的早期发现,最理想的也就是发现原位癌,这时治疗效果极佳。例如,最早期的子宫颈癌是原位癌,病人没有自觉症状,肉眼也看不出癌变,通过子宫颈癌普查,采用宫颈细胞涂片的方法可以发现它,如果及时予以治疗.治愈率可达100%。

有哪些保险是保原位癌的?

近几年,一些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具有原位癌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被保险人在被确诊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位癌后,即可获得保险公司定额给付的保险金。目前这类产品还不是很多,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包含原位癌责任的重大疾病保险,另一种是针对女性原位癌的女性疾病保险。因此,女性朋友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购买一般重疾产品的基础上搭配具有原位癌保险责任的保险产品,更全面地为自己的健康提供保障。

具体“泰康e顺女性疾病保障计划”就是一款精心为女性设计的保障乳腺癌的保险产品,涵盖乳腺癌、宫颈癌、卵巢癌、女性原位癌等多项保障。保费低廉实惠,最低只需200元即可获得10万女性专属保障。通过中民保险网在线投保,方便快捷。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本产品不保障除女性特定癌症意外的其他重大疾病,属于女性癌症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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