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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转移有关办法

2020-09-22
有关保险的知识 有关保险知识 有关保险知识的

近日有市民想要了解南京社保转移如何办理,社保是否可以转移?社保转移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下面小编向大家进行相关问题的解答。

小编先给大家举一个最近来电咨询的案例:

市民提问:前段时间从南京一家公司辞职,在南京交了七年的社保和医保,现江宁一家公司录用我,这些保险都要在江宁交了,请问养老保险能续上吗?我之前交的七的是不是还是有用的?医保能续上吗?

相关解答:你在江宁上班,单位会在江宁帮你重新开户,原南京的会保持暂停的状态的。

江宁的等到你社保卡拿到后就可以用了,不过江宁的医保只在南京几个大的医院可以用的。公积金是南京市统一的,你转到现在的单位就可以接续上了。

附录:江宁社保如何参保

一、参保

1、劳动合同(备案用):一式2份(每人)

2、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备案用、参保用):一式3份

3、职工录用登记表(备案用):一式1份(每人)

4、参保人员就业登记证原件(本地户口提供)

5、电子档录用、备案花名册(超过3人以上须做电子档)

6、外来人口花名册

7、外籍女员工需办理婚育证明

二、中止保险

1、南京市城镇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减少花名册(解除备案、停保用):一式2份

2、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解除备案用):一式1份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解除备案用):一式1份,需要到社保所拿份新的

4、最近一期劳动合同(原件)1份

5、书面辞职申请原件(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须提供)

6、退档时必须要带员工的《录用登记表》原件

相关链接南京社保证明怎么开?

若您在南京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可以携带您的社保卡前往社保机构通过自助查询设备打印您的缴费记录清单,市社保机构提供盖章。市级办理机构地址:水西门大街61号。

南京市社保缴费证明验证平台可以验证显示内容与《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一致的,说明该证明是真实、有效的。

友情提醒:

1、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验证可凭《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中的10位验证码验证。验证显示内容与《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一致的,说明该证明是真实、有效的。

2、单位参保缴费证明验证可凭《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中的10位验证码验证。验证显示内容与《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含附件)一致的,说明该证明是真实、有效的。

3、所输入内容均为数字,请使用半角输入。

4、因各浏览器显示方式有差别,请使用IE浏览器。

5、因验证平台数据滞后,参保证明验证需打印30分钟后方可验证。

6、关于规范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管理的通知。

以上是有关南京社保转移的相关问题,如果你需要进行社保异地转移,请及时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者致电12333,希望小编的回答能够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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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社保转移办法与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


随着网络的普及与社保自助机的流行,市民办理社保与社保转移将越来越简便,但是了解一些社保转移知识还是比较有用的。由于现在网络比较神通,基本上所有的社保转移资料范本于网络上都能找到,所以关于社保转移资料的搜集也方便的多了。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北京地区的社保转移办法以及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仅供大家参考。

一、办理条件

1、员工按规定已在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基金有积累。

2、员工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关系,并拟离开北京,不继续在北京工作。

3、可由员工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

二、转保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北京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北京市劳动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社保机构的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6、受委托代办转保事宜者还须提供由委托人出具的社保转移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有委托人的签名及指模,并加盖委托人最后一个续费单位的公章或人事专用章,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关于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请参照最后附表,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有医疗或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要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注:开户不满一个月的银行存折和银行卡不予受理),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份。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可于北京社保网下载,或见本文后附件: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

三、办理程序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打印清单,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名并按指模,并注明联系电话。

5、员工应转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转保人须到财务窗口领取转移单据。如转保员工个人帐户还有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员工本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员工还须到银行窗口领取银行借记卡(卡内存入医疗、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在由代办人前来办理转保业务的情况下,代办人提供委托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并填写转帐申请书一式两联后,在财务窗口另外领取一份结算单据,由社保机构负责将医疗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汇入上述帐户。

四、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

社保转移是否可以委托建议咨询社保局了解清楚,一般转出程序也不是很复杂的,个人直接到社保局中心打印交费凭证由社保单位盖章后,转移到所要转移的单位或个人户籍 所在地,如果是单位的需要单位接收证明。

社保转移委托书您可以登陆本市社保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载或查询是否有电子版,一般自己制作打印也就跟公司证明差不多格式,只不过抬头及内容有点出入,写清楚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委托事由,日期及签名即可。下面为大家提供了一份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仅供大家办理社保转移委托参考。

社保转移委托书范本

社保转移委托书

社保局:

您好!

本人 ,性别 ,身份证号: 。目前在 工作,公司已在 社保局给我参保。现需要把以前在贵处缴纳的社保金转移到 社保局,因本人现在外地,不方便前去办理,特委托 代为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手印)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很多市民都会遇到公积金转移的问题,那你了解公积金转移条件和手续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下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及流程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前,应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单位应到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表格。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或新单位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应办理封存手续,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存在原单位,若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领取工资的或因其他原因暂不领取工资的,单位应当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到服务网点为该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南京公积金异地转移及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住房公积金只能转个人部分,不能跨省转单位缴纳部分。到买房的时候才能用,不能提现。江苏省目前为止,五险一金只支持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其余只能转个人部分。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每平方米控制价格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价计算;

3、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4、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5、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6、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7、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企业缴纳三险一金有关办法


很多人希望所在职的公司可以为自己缴纳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那作为企业有关部门该如何办理三险一金呢?下面小编具体给大家讲讲企业缴纳三险一金的有关办法。

企业缴纳三险一金流程

用人单位办理医保参保登记可由单位经办到医保中心领取表格或直接在医保中心网站中文件表报链接下载表格,填写完整。

单位新参保可随时办理,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登记上一个月在职职工工资财务原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经确认的退休人员退休金(养老金)发放花名册;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贴一寸彩照,一式二份;只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5、《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参保缴费协议书(一式三份);

6、《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档案数据录入拷盘(文本文件;3人以上须由单位提前录入)。省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原用人单位需先办理医保减员后才能由您单位申报续保)应填报《用人单位申报职工已参保中断缴费情况表》并附身份证、市医保卡复印件(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档案数据不必重复录入;

7、2003年9月1日(街道企业从2007年12月1日)后退休人员,应填报人员花名册及提供个人档案。

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程序:单位应当在依法成立起30日内,向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经地税部门批准后,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

市属以上单位〔不含私营企业〕到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及所有私营企业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

企业缴纳三险一金需要提供的证件,具体如下。

申领《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和《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

4、单位第一个月缴费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及税单;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U盘(用于拷贝失业保险软件)。

参保单位提供材料齐全,经审核后,发给《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参保单位应在人员增减变动时及时办理《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增减手续。

以上是企业缴纳三险一金有关办法,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三险一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请关注网三险一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须知


转移须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办理在管理中心开户的两个单位之间转移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

(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办理本地转往外地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

(二)经办人身份证。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外地转往本市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南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重新就业的,职工应当自被录用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及区县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并到服务网点办理转入手续:

(一)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录用证明文件;

(二)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三)职工身份证。

五险一金转移办法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很多人开始关注五险一金了,但是关于五险一金的问题也是与日增多,有不少职工咨询自己想跳槽去另一个城市工作,那五险一金该如何转移,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五险一金转移办法。

五险一金转移办法

在我国现在五险一金的账户并没有达到全国联保的程度,所以如果你从一个城市跳槽到另外一个城市,五险一金在理论上是不好转的。但是又不能不缴纳,因为这是国家强制的。

那么五险一金可以转吗?五险一金怎么转?首先,看养老保险。理论上来说,养老保险是不可以退的,只能转移。我们可以把养老保险的关系(前提是你想自己继续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话)转到你户口所在的当地的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并继续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这时候你就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在自己缴纳着养老保险,负担一般来说是比较重的。再看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的转移与退出都是与年限无关的,所以我们可以把原来医保卡里的钱直接退出来,或者如果不想退,原来医保卡里的钱也可以直接用的。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下失业保险:失业金是在失业时候才能领取的,我们今天讨论的是辞职,那么没有失业金可以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一样,我们自己没有缴纳,全部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所以其实我们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损失。生育保险则是这样的,主动辞职意味着缴费中止,以后是无法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

实际上,五险一金里面,只有“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

转移的流程基本上就是:要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保停交,然后与原来的单位办理社保关系变动的手续,很多其他的后续手续都可以在当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办理时得到指示。

相关链接

办理五险一金的好处

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

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入银行的话还会有利息税。

3、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每年会调整增资,可以使老年得到稳定可靠保障。

4、缴纳医疗保险可以获得医疗保险报销;如果在职缴费累计满足最低年限后,退休后能够不用再继续缴纳基本医疗费而可以享受比在职报销水平更高的医保待遇。

5、缴纳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手术的费用。而且,生育保险费是完全由单位承担的。

以上是有关五险一金转移办法的信息,如果还有其他询问,请关注网五险一金专题。

养老保险转移办法解读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9年12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的、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经国务院同意下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因为个城市和地方都有自己的养老办法规定,所以实施起来也会有所差异。国务院下发此办法时强调个地方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近年来,我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各省(区、市)已全部出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在本省内城市间流动就业。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问题,对于更好地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该办法的出台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的惠民之举,事关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养老保险转移政策解读

异地转移12%单位缴费,办转移不用到处跑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从实践情况看,转入地要承担将来发放转入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责任,完全不转单位缴费,长期支付的资金压力较大。

综合考虑转入地与转出地、当期与长远的资金平衡关系,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目前,大部分地区的单位费率为工资基数的20%,少部分地区低于20%。这样规定,单位缴费的大部分随跨省流动就业转给了转入地,减轻了转入地未来长期的资金支付压力;单位缴费的少部分留给转出地,用于确保当期的基本养老金支付。

如果让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自己往返不同地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费时费力。办法规定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公布了全国县级以上所有社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供相关人员查询自己的参保缴费和转移接续信息。

明确领取待遇地,农民工无须再“退保”

办法按照“唯一性”原则,依次确定了相关地区的责任,即: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样有助于消除过去由于地区之间职责不清,个别转出地和转入地常有相互推诿的现象。总之,让每一个缴费满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都能在一个地方领到基本养老金。

比如,一个江西的农民工,先后在福建、广东、浙江的城镇就业,参保缴费各5年。当他达到国家法定待遇领取年龄时,由于累计缴费年限满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由于他在3地参保都不满10年,就由他的户籍所在地江西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而3地社保机构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达到领取待遇条件之前,已把户籍转到了最后参保地浙江,那么就由浙江省负责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他两省应按规定把相应的资金转到浙江省。

住房公积金,南京住房公积金能转移吗?


南京住房公积金能转移吗?答案是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建行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建行网点办理转移。

办理在管理中心开户的两个单位之间转移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1、职工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

2、经办人身份证;

3、转入单位接收证明。

办理本地转往外地请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

1、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

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细节


最近会收到很多市民关于南京公积金转移的问题,下面小编以南京为例,为大家介绍下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细节。

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转移手续及流程: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前,应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单位应到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表格。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或新单位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应办理封存手续,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存在原单位,若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领取工资的或因其他原因暂不领取工资的,单位应当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到服务网点为该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异地转移及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跨省转移:住房公积金只能转个人部分,不能跨省转单位缴纳部分。到买房的时候才能用,不能提现。江苏省目前为止,五险一金只支持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其余只能转个人部分。

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提取额度:

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每平方米控制价格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价计算;

3、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4、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5、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6、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7、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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