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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贵阳市医保重疾范围扩大至32种,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2020-09-19
保险规划下一步 家庭重大疾病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第一步应该进行
贵阳市新农合规定的22种农村重大疾病中,除贵州省规定的22种重大疾病外,新增了10种农村重大疾病试点病种,同时,贵阳市将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5%。

据悉,除将贵州省22种重大疾病中的肺癌、胃癌等肿瘤类疾病统一为恶性肿瘤外,贵阳市新农合重大疾病试点病种10种重大疾病: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心脏瓣膜手术(实施开胸手术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重度脑损伤(有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Ⅲ级以上帕金森病、Ⅲ度以上烧伤、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和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全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高,并积极在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试点工作方面探索经验。但仍然存在基层医疗资源薄弱、医疗体制机制不活等难题,需要稳步改革、大力破解。

延伸阅读

医药费,焦作市为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将进一步扩大社保范围


今年上半年,焦作市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已有52.6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覆盖155.27万人;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93.05万人。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多项举措,在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上延伸再延伸,让更多的百姓享受到更好的社会保障。

不断扩大社保覆盖面

为了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今年5月14日至25日,市社保局在市本级及各县市区繁华地段巡回开展社会保险政策现场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提供咨询服务1.4万余人次,还针对单位劳资人员举办了由2600人参加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办理集中培训。同时,联合工商部门摸清全市应参保未参保单位数量、人员构成、职工总数等基本信息;联合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市商业银行,掌握拒不参保或恶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情况,已下达限期参保通知书29份。今年5月,全市新立户单位74家,新增参保职工198人。

今年上半年,焦作市为118836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22831万元,为全市8360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3637.84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完善社保网上申报系统

据了解,在全省范围内,焦作市是继洛阳市之后第二家开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工作的地市。今年5月,焦作市已组织工程师两次现场调试,目前新参保、险种增加、职工缴费工资申报、信息查询可以正常使用,参保变更中停保可以办理。

为了使系统运行逐步稳定,市社保局首批将在全市选择200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网上参保登记、基数申报等业务,条件成熟后将在全市企业推广。

为参保人员

报销医药费1亿余元

从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今年1月至6月,焦作市市直参保职工住院23122人次,报销医药费10052万元;慢性病报销56659人次,报销医药费1344万元。同时,市直城镇居民住院11564人次,报销医药费3307万元;门诊重症慢性病就医546人次,报销医药费106万元;享受居民门诊统筹报销103398人次,报销医药费572万元,有效减轻了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焦作市进一步完善工伤职工医疗管理制度,出台工伤住院检查办法,对工伤住院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登记,确保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动商贸、餐饮、住宿、文体娱乐等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受理工伤待遇审核758人,支付待遇总费用1895.9万元;市直受理生育待遇审核889人,支付待遇总费用791万元。

出台医保大病补助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医保大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缓解参保群众“看病贵”问题,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焦作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对困难群体病人实行医疗补助的相关规定,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积极创新,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从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30万元,对患有器官移植、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给予3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大病医疗补助,共有262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从中受益。

出台新规提升服务质量

调整城镇居民大额医保结算流程,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负担。据了解,目前,市直参保居民进入大额医保费用后,个人不再垫支,只需要缴纳自费部分,其余大额报销部分由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与医院直接结算。此举既简化了办事流程,又减轻了参保居民的负担。

考虑到中州铝厂、博爱农场参保人员较多,但离市区较远,职工医保卡丢失后挂失不方便的情况,今年,市直新增中州铝厂职工医院、博爱农场职工医院两家医院办理医保卡挂失业务权限,进一步方便了两地参保职工挂失医保卡,确保职工个人账户安全。

将医保服务延伸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从今年4月起,焦作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开设医保窗口,集中办理代理人员新参保、停保、续保等各类医保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保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

保险知识汇总,南昌:进一步完善社保


今年,南昌市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扩面将以工业园区参保为重点,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企业,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破产改制企业职工为重点群体,确保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6.7万人。

据介绍,今年南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将以城镇未成年人、低保人员和困难群众为重点,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另外,工伤保险扩面要以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和中央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年内基本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全部参保。切实做好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力争接续率达到90%以上。

今年年底,南昌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到96.7万人,其中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保8.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2万人,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人数14.5万人,工业园区企业职工参保6.2万人,农民工参保3.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3.81万人;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万人,农民工参保10.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9万人。

医疗机构,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医保报销制度 健全医疗保险机制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意见》指出,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意见》提出,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意见》要求,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完善医保报销制度,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试点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提高在基层首诊和由基层转诊的签约者医保支付比例和医保门诊统筹比例,以医保支付政策为引导,进一步完善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激励机制。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迁安市社保局: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迁安市社保局扎实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完成了今年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

今年,迁安市社会保险有两大改革任务,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建立起机关事业职工与城镇企业职工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迁安市社保局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登记入库、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请示联系,与编制、财政部门协调沟通,妥善解决实际问题。

8月份,全市正式启用新程序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实现了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网上经办,为各参保单位提供了更精准、便捷的服务,确保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二是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迁安市政府成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改革推进计划,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对预案,积极调整预算安排,切实保障改革的资金需求,迁安市财政在历年足额累计上解基金13.58亿元的基础上,已将累计基金结余13.5亿元全部上划,保证了新老制度平稳衔接。

在这两项制度是时候,迁安市将有更多职工被养老保险覆盖,受到养老保险保障,对当地人民而言有着重要意义,对促进当地民生民情也有着重要作用。

保险知识,介绍32种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1适用范围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2使用原则2.1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2.2根据市场需求和经验数据,各保险公司可以在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它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相关定义。2.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和配套宣传材料中,本规范规定的疾病种类应当按照本规范3.1所列顺序排列,并置于各保险公司自行增加的疾病种类之前;同时,应当对二者予以区别说明。2.4保险公司设定重大疾病保险除外责任时,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疾病、达到的疾病状态或进行的手术,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不能超出本规范3.2规定的范围。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的疾病名称、疾病定义、除外责任和术语释义应当符合本规范的具体规定。3.1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名称及疾病定义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疾病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3.1.1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1)原位癌;(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注);(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注: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3.1.2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3.1.3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3.1.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3.1.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3.1.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3.1.7多个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3.1.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2)肝性脑病;(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3.1.9良性脑肿瘤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3.1.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1)持续性黄疸;(2)腹水;(3)肝性脑病;(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3.1.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公积金,9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正常缴纳均可使用公积金


()8月28日讯: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覆盖至全部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中山公积金使用范围全国最广。记者今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9月1日起,中山公积金提取范围进一步扩大,住房物业消费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至此中山所有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使用公积金,或用于住房贷款消费、或租房提取,此次让已经结清房贷的缴存人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结平介绍,9月1日开始,中山住房公积金增设其他住房消费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中山已有房产但不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的,可以每三个月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30%,提取金额上限为1500元。

记者算了一笔帐,以个人每月缴交750元公积金为例,再加上单位部分缴交的750元,合计每月缴交公积金1500元,按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前三个月缴存金额百分之三十计算,公积金缴存人每月可以提取450元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住房消费。已购房并且已经还清贷款的黄小姐表示,原以为自已要等到退休才可以领用公积金,新政策将减轻生活负担,“这个新政对我们肯定好,现在房子已经够住了,又没有购房计划,按原来政策只能将公积金放在银行,不买房子根本用不上,现在有这个政策每三个月可以提取,可以补贴物业管理费支出。”

刘结平提醒,住房物业消费提取的方式很简单,只需要公积金缴存人拿着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市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公积金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等六个地方就近办理,就能住房物业消费提取;或者是公积金缴存人在缴存银行开通自助办理协议,在公积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即可自助办理提取。

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延长一次性购房、分期付款购房及自建房提取时限。目前我市职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两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和房款全部付清后各一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日起一年内各提取一次”。现修改为“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发票开立之日起三年内只提取一次”;“分期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房款累计交纳50%以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房款全部付清后(购房发票开立之日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自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提取两次,在报建批复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在房地产权证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提取一次””。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缩短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职工提取周期,由90天缩短到30天,在昨日之前已办理了委托提取自动转帐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须按原办法规定的下个年取日再按新规定执行。

人保车险理赔将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


人保车险公司作为国内汽车保险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在其旗下投保的车辆不在少数,然而对于人保车险理赔流程却不是每个车主都清楚地。买人保车险,当然要先看清楚一下人保车险的理赔流程和标准,不然到时候吃亏不要说后悔,下面就介绍一下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标准。

人保车险理赔流程

1、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拨打95518报案电话,拨通后按1号键,这时候可以拿出自己的保险单,或者自己的驾驶证以及行车证来进行报案登记。95518是7X24小时报案电话,为了核实第一现场请在出险后立即报案。

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尽量保留第一现场,等待当地查勘员拍照,因为第一现场是最具有说明力的证据,所以是否第一现场查勘对于保险理赔来说是很重要的,以此来提高理赔速度。

3、查勘员到达现场后应该积极配合查勘员查勘现场,并出具自己的驾驶证和行车证,对查勘员提出的问题如实回答。

4、现场拍照完毕后,填写“快捷理赔处理单”。

5、处理单填写完毕后,查勘员负责联系修车事宜。

6、赔款支取,定损员与维修厂商定价格完毕后出具车辆损失清单。一般2000元损失一下的单方事故赔款支取在两个工作日内。

人保车险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

今年以来,中国人保更加深入地履行“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承诺,推出了多种提升保险服务水平的新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在不久,中国人保集团及各子公司积极履行服务承诺,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标准。比如人保财险提高了车险理赔服务标准,明确承诺:在全国范围内,对赔款金额2000元以内的车险保险责任事故案件,在客户提交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公司一律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案件审批并通知付款;5000元以下车辆损失,条件满足者实行一站式“直赔”,无需垫付修理费;异地出险,就地理赔;全国车险客户理赔信息实现全程查询,可随时查询理赔进度。

相信在未来,人保车险理赔将会越做越好。

保险知识汇总,农村保险需要进一步的分析


一、引言

目前,我国农村保障的方式以土地保障和家庭养老为主,辅之以社会养老保险。这种体制下,欠发达地区农村依然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内部一部分较富裕的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过去集体较低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出现了差别。许多人认为,在中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时过早,风险太大,缺乏可行性。要统一上述不同认识,首先必须回答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我国农村目前的经济条件是否达到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为此,笔者就中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条件进行了比较,并对广元市元坝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宏观经济条件与财政条件进行了分析,最后根据当地农村现实条件提出了合理的构想。

二、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分析

有学者对较早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德国、法国等13个欧盟国家进行了专题比较研究认为,也有学者研究表明,在类似目前中国或更低的经济发展阶段时,这13个国家都已成功地建立起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童星、赵海林,2002;卢海元,2003)。下面我们以四川广元农村为例.对元坝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条件与国外进行对比分析。

1.从国民收入分配总体上分析

(1)全区GDP到2004年已达到83188万元,是建区时的6。4倍.而且近五年(除2001年遭受特大旱灾,GDP略有下降外),均保持7%以上的增长速度,呈高增长态势,尤其是2004年比2003年增长22个百分点以上(见表1)。元坝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是与整个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相联系的,元坝区国民收入分配能力已得到了整体提高。

(2)据统计,2004年全区人均GDP达到4349元人民币。按1998年国际购买力平价折算为3151国际美元,这个数据比欧盟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的最高9580国际美元虽然低6429国际美元,但比最低的1445国际美元高1706国际美元,比平均数5226国际美元低2075国际美元(见图1)。从人均占有国民收入水平上看,超过了欧盟13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起点。

(3)2004年农林牧渔业劳动力61147人(见表2),占全区劳动力的52%,这个数据比欧盟13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的最高55.3%低3.3%,但比最低的5.1%高46.9%,比平均数29.5%高22.5%。按全区劳动力来测算,也已经超过了欧盟13国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的最低起点。

2.从农村居民收入分析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经济也呈现出了快速增长势头,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加之农民外出务工使现金收入增多,同时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农业特产税和生猪屠宰税以及农业税,农民基本没有了负担。一方面,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有能力、有实力缴纳保险费;另一方面,农民负担在减轻,思想观念在转变,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参保意识与参保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1)农村经济总收入有了保障。全区2003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6158万元,人均2117元;2004年51221万元,比2003年增长了11%。而且,2001年以来,呈现出一个较快的增长势头,到2004年农民人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375元(见表3)。

(2)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增长很快(见图2),现金收入有了保证。2001年农民外出务工收入9866万元,2004年达到13923万元,比2001年净增加4057万元,外出务工人员人均收入2897元。若按务工收入户均算账,2004年每户农民家庭从务工中得到的收人为2417元。这笔可观的现金收入对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起到了极大的保障作用。

(3)2002年在全区农村推行了税费改革,2003年全部免除了农业特产税,2004年又下调农业税3个百分点,2005年则全部免除了农业税,加之已经免除的农业特产税、生猪屠宰税等,现在的农民已经不再向区、乡两级政府缴纳任何税费了,这在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上是亘古未有的,因此,客观上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腾出了资金空间。据统计,征收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最高年份是2002年,达到1232万元(见表4),免除这两种税收后,农民人均可减少支出57.1元。

3.从区财政支出能力分析

(1)全区财政总收入已经有能力为农民提供保障了。元坝建区15年来,财政预算内总收入逐年增长,尤其是近4年来的增长速度最快,到去年全区财政预算内总收入达到15534万元,比1989年增长22.2l倍,年均增长148%(见图3)。全年人均财政预算总收入达到650.78元,人均可用财力为1.3万元。只要加强财政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杜绝资金浪费,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就能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2)2004年区财政开始实践对农民进行补贴。据统计,2004年全区农民直接从财政获得的现金达到1658.2万元,平均每个农民76.8元,每户287.9元。2005年.兑现给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将达到238万元,比2004年增长25%。元坝农民千百年以来,不但第一次不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任何税费,而且还能拿到实实在在的国家财政补贴,这些政策以后每年都将兑现

以上分析表明,在元坝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济条件已基本具备,只要有正确的推行方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可以成功。

三、元坝区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构想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元坝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必须实行政府主导,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资金个人交纳与国家财政支持为主,国家予以法律保障;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结合,辅之以商业保险;坚持农村务农与务工、经商分开的两套社会保障制度;坚持确定时点在全区统一实施,不搞以点到面、逐步发展。

目前,在元坝区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应当是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相结合的保险制度,这是由元坝区农村居民普遍比较贫穷决定的。按照《贝弗里奇报告》确定的基本原则应该是:

(1)公民普遍原则。无论居住地区、收入状况,每个农村公民均可获得同样标准的服务。

(2)最低标准原则。通过实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每个公民不因疾病、残疾、性别、年老而使生活陷入最低生活标准以下。只有保障最低的标准,才能让广大农民进入保险的体制是最低的。因为,只有低保障才能是低进入,否则,门槛太高广大农民,尤其是西部农民难以步人体制内。

(3)中央行政权力介入原则。中央政府必须主导全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4)必须强调个人职责与权利对等原则。即农民必须缴费,才能享受权利,建立家庭账户,实行累积制。

作为“社会安全网”,元坝区当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满足大多数人的最低生活和生存要求,改善穷人、老人、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保障农村公民的基本人权。主要包括两大体系:一是为特殊人群提供帮助的“关照体系”,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二是为全体农村公民提供保障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核心.以交纳保险费为基础提供服务。“关照体系”是国家、社会和个人联合建立起来的第二层次的社会保障网络,主要维护社会中下层家庭的利益。

2.基本思路

显然,当前在元坝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既不能照搬国外经验,也很难仿效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障体系,应综合考虑农村社会、经济、人口、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在此基础上形成适合农村的、切实可行的养老保障制度。基于这一判断,目前探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法和途径,应充分考虑:

(1)它不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那种高福利型养老保障,而只能是低水平的、基本的保障,是一种救助式社会保障模式;强调所有农村居民家庭必须纳入国家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实行固定费率标准缴费,对低于最低生活标准的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予以补贴,补贴额度依经济发展程度确定,5年进行一次测算,调整更换。

(2)它不是城镇那种普遍的、代际代内资金调剂的统筹共济性保障,而只能是由自己缴费与子女、土地供养相结合的保障。

(3)它不是单纯面对“未来老年人”的商业性养老保险,而是兼顾未来和现实老年人,综合各种养老政策措施而形成的一个多层次保障体系,以兼顾理想与国情、未来与现实.以及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农民的养老需求。

(4)农村社会化养老方式不能照搬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险模式,而应根据农村实际。探索特色,办法简单易操作。例如,保险缴费一般以家庭为单位,记人家庭式账户,每个家庭发一个账户卡,实行“一卡通”。个人缴费容易出现一个家庭多个账户,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缴费,无形中加大了管理成本。同时,在家庭账户中,应以女性为缴费户主,这样可以降低计划生育在农村实行后造成的性别比失调问题。

(5)在推行的过程中,先将农村人口分为两类:一是农民;二是农民工。将农民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由政府和个人缴费;农民工则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由雇主、政府、本人三方缴费。选择农民工缴费的就不能选择农民缴费,选择农民缴费的则不能选择农民工缴费。而且.一旦选择农民工缴费则退出农村土地.让土地逐渐并到大户手中,增加土地效益。这样一来,整个保障政策实质上就分为城市与农村两块,不需要城乡统一,二者本身就应该有差别。

(6)将扶贫开发、民政局管理救济的这部分人和职能全部转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对农村人口的救助。在乡镇利用民政所、财政所的职能,负责收取、支付保费、登记建账及其它日常工作;村由文书代办,负责收取保费;各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和业务费一律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而不是靠“吃”管理费。

社会保障,兰州进一步为民众治病减负,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八点五成


昨日,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目前《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的通知》已经下发至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市医疗保险局,市医保各定点医疗机构,通知将相关政策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最大的变化将是提高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报销比例,将定点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统筹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记者了解到,目前兰州市参保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已经由80元提高到100元,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同时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及补助方式不变。兰州市去年4月对住院统筹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进行了调整,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为9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5%调整为8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调整为65%。

据兰州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的调整将定点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统筹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将进一步增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的就医负担。

三甲医院住院“门槛费”调为1000元

新调整的兰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还对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支付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将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住院费用统筹支付起付标准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其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变。据悉,此前兰州市参保居民住院就医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但对于因病情需要,由下级医院住院转往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不再另行收取上级医院的起付标准费用。此次调整还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4万元调整为3万元,而3万元以上则将进入大病医疗保险。而大额医疗保险最高补助限额为8万元,同时大额补助比例已经由60%调整为65%。据悉,这两项政策的调整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参保人员重大疾病个人负担比例,更好地保障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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