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新农合,安徽26县整合城乡居民医保 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

2020-09-18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保险部门的规划 保险合规知识

安徽省已有26个县实现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占全省85个新农合统筹地区总数的30%。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均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

到记者发稿时止,安徽省已有26个县实现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占全省85个新农合统筹地区总数的30%。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均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通过“一手托两家”的方式主管。

近年来,安徽省新农合已经实现了全部省内医疗机构及60余家省外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全省建立了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的统一服务平台;高血压等18组常见慢性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9组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纳入了新农合报销。新农合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门诊诊察费等,支持药品零差率政策的推行;实行按病种付费与临床路径相结合,推动城市医院改革;实施县域医共体试点,助推分级诊疗;通过建立向贫困人口倾斜的特殊补偿政策,助推精准扶贫等。

由于新农合制度的“比较优势”日益凸显,安徽省部分市县政府决心将城镇居民医保交给新农合统一管理。目前,该省已有26个县区将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到新农合,由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管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不仅节约了行政成本,而且统一了筹资标准、报销待遇,减少了城乡居民重复交费的负担,也减少了财政的重复支出。

安徽省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夏北海说,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既管医保基金,也管医疗服务,可做到基金使用效率最大化和医疗服务质量最优化。(记者冯立中)

相关知识

城乡居民医保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该省从2017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这一方案要求,湖北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起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以后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

方案要求,该省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

方案还要求,湖北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统一的医保制度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另外,还要求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体化服务。

城乡居民


我市已经正式出台了《湖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里,除了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增设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了地方政府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了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等。

新增500元和2000元两个缴费档次

新政对原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设置的8个个人缴费档次进行了扩充,增加了500元和2000元两档。

调整后,湖州市区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2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2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政府财政提高缴费补贴缴得越多补贴越多

根据调整后的缴费档次,适当调整了政府财政对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的补贴标准,缴得越多补贴越多。

其中,缴费标准为200元和4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4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500元、600元和8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8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1000元和12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10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1400元、1600元和20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120元补贴。

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作调整累计缴费须满15年

新政还调整了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除了需要满足湖州市户籍的,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些条件之外,缴费年限也有一定的要求,累计缴费须满15年。

新农合,国务院推进城乡医保制度整合 实现基金管理“六统一”


“以前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农村医疗保险),每月缴纳百来块钱,生病后医疗费可报销一半以上。”湖北仙桃农民王宇说,到武汉打工后,在武汉看病,新农合不仅报销比例没有老家高,开的一些药还报不了。

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许多农民工遇到这种情况。

现在,这一状况正在得到改变。

年初,国务院印发文件,决定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统一”。

国务院还明确了出台相关政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提出各省(区、市)需在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需在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据了解,目前已有多地实现城乡医保统一管理。

观察人士指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有利于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享受待遇以及医保转移接续,让城乡居民能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对于我国城乡医保制度主要包括由人社部门管理的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以及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河北、湖北等地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路径,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湖北省规定,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以后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大难点,主管部门的确定将有利于后续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向运华教授认为,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后,不少地区新农合用药目录得到扩容,民众将享受到真正的实惠。

从已整合地方的探索情况看,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取得了积极成效,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医保管理服务实现一体化,城乡居民待遇普遍提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由于部分地区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可以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逐步过渡。因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在缴费和报销政策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将有所不同。

根据湖北省整合工作方案,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内蒙古规定,实行“一制两档”的地区,居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来选择不同档次的医保,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一步到位,实现城乡居民缴费和待遇水平统一。

专家指出,与养老保险基金类似,在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医保基金也面临越来越大的支付压力。

向运华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就有可能实现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之间的统筹使用,这对防范某一项或某一地的基金透支,确保基金的财务安全将产生积极作用。

“通过整合医保基金、统一定点管理,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经办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会更方便。”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局局长戴伟说,“同时,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但有人士担忧,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会加剧就医人员向大城市、大医院集中。

对此,有专家指出,为了让老百姓更好享受基本医疗这一公共服务,建立完善、高效的分级诊疗模式势在必行。

新农合,看病报销不问来处 国务院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长期以来,城乡居民就医享受的医保待遇有所不同的状况,一直受到社会关注。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近日,内蒙古和湖北分别印发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整合两项医保制度。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0多个省份明确了城乡医保并轨,今后老百姓就医报销将不再区分城里和农村。此外,在统一医保目录方面,整合后,不少地区原有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得到大幅扩容。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就此做出评论:看病报销不问来处,农民得到真实惠。

石磊:这是2007年新医改以来,在医疗保障制度上和城乡一体化两者相结合方面做出的一个重大改进,是全面改善民生,实现小康的一个重大步骤。这个做法的主要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过去在本地,基层医保能够报销,但一旦离开本地区就很难报销,这个政策首先确保基本医保没有问题,其次是病程,有一些难度比较大的诊疗,本地没有医疗条件,一旦离开到外面来看,或者就在工作所在地或者居住所在地看病,就会有更大的报销困难,这是城乡统筹的医保一体化的设计。第二,这是向打通全国开启的一个重要步伐。第三是扩容,也即过去不在报销范围之内的现在也可以参与统筹,这是一个真正改善民生的举措。

过去基本公共卫生条件、基本医疗条件和社保条件在城市和农村不一样,东部跟中西部不一样,特大型城市跟一般型城市不一样,在全国客观上由于条件不同而分成各个层次,那仅仅是阶段上发展不足所导致的,但是把因发展不足、地域差异所导致的基本民生配置水平上的差别长期保持下去,不是我们制度所该有的状态。因此这是真正把社会主义基本医疗制度跟全国城乡统筹发展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样一个重大目标相结合,尤其“十三五”期间能够在这些基本民生方面有所布局、有所进步、有所改善,也会对其他民生领域提供一个很好的经验。

城乡居民社保新规定实惠多多


2013年社会养老保险围绕单位欠缴费问题又出新规定,社保新规定合理的保护了城乡居民的养老权益,规定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长期养老待遇。详细情况一起来看看下面对社保新规定的介绍吧。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保新规定之——《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社保新规定之——“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

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年龄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标准为: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100元、七档2400元、八档2700元、九档3000元、十档3300元。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档次。

残疾人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缴费“二档”即900元标准按年缴费的,给予个人缴费补贴,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给予50%补贴。市政府16号文件实施后按年缴费且年满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残疾人,在本人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缴费“二档”即900元标准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的个人缴费补贴。

缴费年限

曾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凡自愿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城镇企业职工缴费年限折算为城乡居民缴费年限时,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年的缴费标准按照缴费“三档”即1200元计算。

社保新规定之——丈夫保生育险妻受益

目前,生育保险在用工单位已经普及。但以往,如果夫妻两人中,只为男方交了生育保险,妻子未交且不是农业户口的话,生孩子后,有关费用不能报销。

7月1日之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了。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新规定之——统筹基金可先行支付

新法实施后,对于医保待遇方面,出现一些新的变化。目前,因公(工)负伤、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

7月1日后,新法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如果被他人无辜打伤,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肇事者负担,肇事者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肇事者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肇事者追偿。“这就体现了医保人性化与先治病救人的目的。”另外,对于自残自杀等行为,新法实施后,也可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

社保新规定之——抚恤金不用再找单位

以往职工死亡后,其遗属(未成年子女、老伴等)抚恤金问题曾引起过诸多投诉,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不能兑现按时发放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抚恤金不会低于低保标准,这是以前所没有的新规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