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知识汇总 律师如何投保 选保险公司不如选保险产品

2020-09-17
保险产品如何规划 车辆保险产品知识 保险产品知识

常常碰到亲朋好友或同事询问投哪家保险公司好,买什么产品好其实没有统一答案.近日记者采访了两位很了解保险的会计师和律师,发现他们的投保经验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重视选择产品胜过选公司,并偏好消费型保障险种.

他们的投保经验或许对您有所启发.

选保险公司不如选产品

章晓虎是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现就职于深圳某大型企业.日前,受ACCA邀请特意为深圳媒体培训保险公司财务知识,记者插空采访了他.

章晓虎认为,选保险公司不如选产品.通过比服务,比产品保障的覆盖范围,比费率,最后确定保险公司和产品.我国保险法已经明确,任何一家寿险公司不可随意破产,即使经营不下去,通过业务重组,老保单的责任也会有公司继续履行.所以,投保人不必担心保险公司破产血本无归,应把注意力多放在产品研究上.

比服务和产品保障范围,通过具体了解和详细比对条款即可.比如大家都知道要买意外险,意外险的种类很多,旅行意外险,交通综合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它们保障的范围大小,保障的项目是很不同的,当然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

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栾永明律师,长期从事保险法律事务.近日记者就同一话题采访,他也主张比服务.他认为各公司由于经营理念不同,对于可赔可不赔的事故,在理赔方面所掌握的尺度往往有差异;有些倾向于维护公司利益,宁可和客户打官司,而有些公司倾向于维护客户利益,因此,在发生此类争议时,倾向于给予客户理赔.他还建议比条款,同样的险种,在对保险责任以及免责条款的界定上,也是有差别的.

关注保险产品预定利率

章晓虎,栾永明均主张认真比较费率.章晓虎认为,决定产品价格有三大因素,即死差,费差,利率差.由于竞争的关系,实际上保险产品的价格差异主要体现在利率上.预定利率竞争的背后,是各公司投资水平高低的较量.

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是多少,投保时就确定了保单的现金价值,分红是不确定的.除投连险外,所有寿险产品保监会只规定其预定利率上限为2.5%.各款产品的预定利率究竟是多少,不同产品不同公司均有差异.记者建议大家,认真比较各公司现金价值表.现金价值高,预定利率就高.

栾永明说,涉及预订利率的保险产品,一般是投资性的保险产品,一般人不懂精算,但是可以好好算算,一年要缴多少钱,出险后会赔多少钱,有返还的一年返还多少.由于保险产品的主要价值是起到保障功能,因此,不能指望保险产品有非常高的投资收益.

意外险是必备产品

章晓虎表示,不会买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这种带有投资性质的保险产品,只会买短期纯保障型保险.保险行业去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也就是5%多点,投资最好还是自己做.如果不从遗产角度出发,也不一定考虑买终身型寿险.定期寿险肯定比终身型的费率要低.

栾永明认为,除了意外险是必备的外,其余保险种类可以根据对身体和自己未来经济的预期,酌情而定.

精选阅读

女性健康保险产品怎么选


女性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为女性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它可以针对女性特有的生理特点和社会角色,为女性提供真正需要的保障。那女性健康保险产品怎么选?在挑选时,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层次、婚姻状况、经济状况以及健康状况综合考虑。

20岁左右的女性首选意外保险及医疗保险。这是因为刚走上工作岗位,活动外出的机会较多。完善的意外及医疗保障可以解决上下班途中风险、平时活动造成的意外事故医疗费用,在身体不适时也无后顾之忧。

而到了26岁以上,则建议女性选择重疾、女性疾病保险、意外及医疗保险。“这个年龄阶段即将成家、为人母,重大疾病保障可以解决工作辛劳带来的严重后果。”他介绍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适龄女性在怀孕之前会选择含有妊娠反应、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女性特有疾病等的女性疾病保障计划,有的公司还推出了专门的妇婴险。他提醒说,有意投保这些计划的女性要提前咨询和准备,因为一旦怀孕后投保,不少公司就设为拒保。

30-45岁,是女性的第二个黄金时段,往往是家庭和事业都处于中坚时期。他建议,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应选择重疾、定期寿险、意外及医疗保险,尤其是保障女性重大疾病的特定险种。他还特意提醒说,这个阶段的女性有必要并增加涵盖养老的理财型险种,以规划自己的养老安排,否则由于再往后投保年龄增加保费增加。

而到了50岁左右的女性,可以选择意外、医疗险以及寿险。这个时期面临的一个尴尬和矛盾是:保险的选择余地将变小。比如有的公司对55岁以上的女性不再提供除了意外、医疗外的保险品种;有的险种则会出现保费与保额倒挂的现象。因此,建议女性投保要越早越好,如果实在到了50岁左右才开始投保,则首选意外、医疗类保险。

不同职业的女性投保,应该各有侧重。比如全职太太、有医保和单位有医疗报销的,以及公务员等不同群体的女性搭配险种应有所不同。其中,保障最应该做得全面的是自由职业者或者全职太太,他建议保险品种应包含意外、医疗、重疾、寿险。而有医保和单位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女性,则建议在医疗险上可以选择最基本的额度和社保互为补充,因为社保的报销比例不够充分。另外可以选择津贴型的保险。

提示:市场上的女性健康保险产品种类繁多,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年龄、职业、有无社保来选择。一般意外险和重疾险是大多数女性优先考虑的,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要不要买这两类保险。

保障类保险产品选较长期缴纳保险费


许多保险产品都向消费者提供了多种缴费方式,消费者最好能够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消费习惯、投保目的等来选择适合自身的缴费方式。

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提供了比以往更为灵活的缴费方式,比如趸缴(一次性缴费)、期缴;期缴又分为月缴、季缴、半年缴和年缴。其中“年缴”常见的又有十年缴、十五年缴、二十年缴、三十年缴以及缴至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终身缴费等方式。

保险公司之所以在设计产品的时候向消费者提供了上述多种缴费方式,其用意无非是让消费者能够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消费习惯、投保目的等来方便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保险计划。用意虽好,但有不少消费者,面对这多种选择,不知道应该如何来进行选择。

一般而言,凡保障类的产品,宜选择较长的缴费方式。因为保障类的产品,投保者的意图本是用尽可能少的经济投入,转移未来可能发生的较大的经济损失。比如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投保这些保障型险种,投保者宜“以小博大”。缴费期越长,其分摊在每一年中的保险费用自然越少,体现的保障效果越高。比如,小A投保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选择10年期年缴,每年缴费6000元;小B也投保了一份10万元保额的重大疾病险,选择了20年期年缴,每年缴费3000元。5年后两人都出险了,那么小B投入的保障成本相对小A来说差不多少了一半。

另外,大多数保障类产品在保险责任设计中,还向投保者提供“豁免条款”——即当出现全残或某些约定的保险事故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免缴余下的各期保费,而且保障还可能继续有效。这样一来,选择较长的缴费期就更能够规避经济风险。

因此,选择二、三十年的缴费期,每年用较少的投入,将可能因意外、疾病而发生的重大家庭经济损失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是比较合理的。

保险知识汇总 自己的保单自己选


你的保单你做主聪明投保四大法则

(文前提要)想要真正满意自己的投保选择并不容易。很多时候,我们会抱怨选错了险种或是买得不够划算。其实,只要你够勤劳、够耐心、够仔细,同样可以从一个保险的门外汉变成一个保险达人。

“你对自己的保险满意吗?”

即使是如此简单的问题,或许一半以上的投保人都只能摇摇头吧。

在险种的选择、保险金额的确定以及保险期限的制定上,投保人往往很难全部选准,待到对保险的认识逐步加深后,很可能遗憾曾经的投保决定。那么,如何才能做一个“聪明”的投保人呢?

法则一:知己知彼对‘症’投保

大多数投保人都是保险市场的门外汉,想要找对险种并不容易,面对五花八门的保险产品,到底保费该投向哪里才能得到最理想的保障呢?

正所谓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让我们先来看看市场上究竟有多少险种等着你吧。

人身保险中,寿险大概是最容易理解的险种吧。以人的生命为标的,生与死有明确的理赔界限,不过仅此一类就有定期、终身、两全,以及分红、投连、万能;健康险的成员就更多了,有重疾险(定期)、终身重疾险、防癌险、护理险、以及门急诊医疗等,由于现在健康险无法戴上“返还型”的帽子,不少重疾险、防癌险被作为返还型寿险产品的附加险出售,这种产品组合其实让投保人多了一种选择。此外,意外险受到不少投保人的青睐,其种类同样颇为丰富,比如旅游意外险、公共交通意外险、航空意外险,或是燃气事故意外险等等。如果将所有人身保险种类一一列举,恐怕不下百种,要是算上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家族将会更加庞大了。

所以,你可以依赖营销人员了解某个具体的产品,但要了解保险市场、明白各种保险究竟如何保障还得靠自己。在投保前,不妨从了解保险大类入手,再渐渐深入到具体的险种及产品中。只听营销人员介绍一个产品就匆忙投保并非明智之举。

在了解险种的同时还要了解自己,毕竟保险是个性化的选择,因人而异的投保方式不可忽略。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公司为何拒赔?


吕小姐上月因病住院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遭到了拒赔的回复,想咨询一下专家拒赔原因有哪些?自己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拒赔呢?

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大致包括以下几点:

1、未按期交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或属于责任免除的。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4、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5、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保险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在此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

6、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被保险人出险后,受益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证实是否属保险责任事故。

7、弄虚作假。少数投保人谎报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保险事故损失程度,保险公司查清事实后可拒赔。

8、超过了索赔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二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