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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指南 太原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

2020-09-15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知识入门指南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在太原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必要的相关知识,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了解下关于太原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的相关小问题。

首先在关注太原住房公积金怎么贷款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

(一)条件:

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按月足额缴纳;

2、《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或公房出售审核日期距提取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提取人为房屋所有者本人或配偶。

(二)资料:

1、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需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

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

3、提取人身份证;

4、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

2、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但已经房地局评审事务所评审(一年以内),分类为:

⑴购买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购买公有住房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⑵调购公有住房,需提供:①《太原市房改住房出售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或单位)购买职工出售所购公房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⑶标准价补交成本价,需提供:①《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审批表》;②《太原市职工按成本价补交房价款花名登记表》;③提取人身份证;④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

满足以上的条件和准备好以上的资料后,就可以顺利的去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事宜的相关办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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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看攻略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

“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由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银行泉州市分行、工商银行泉州市分行、农业银行泉州市分行、中国银行泉州市分行,向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贷款。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二)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五)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泉州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二)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五)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六)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七)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复印件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全本复印)

(九)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三面复印件

(十)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复印件(特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

2、二手房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二)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五)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六)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七)提供已经担保机构(管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八)有资质评估机构对该房产的评估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买方将不低于买卖价格、评估价格、已交易过户产权证上契税完税价格(3种价格就低)30或40%的首期款存入担保机构(管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及原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转让登记的受理单(须盖有房管部门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已交易过户到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如买卖的二手房是房改房的,还应提供房改办审批的已购房进入市场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贷款网点和承办银行

市区管理部地址: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市直、鲤城区、丰泽区、经济开发区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泉州市建行鲤城支行。地址:温陵路鲤城建行一楼

泉州市工行营业部地址:丰泽街市工商银行一楼

泉州市中行营业部地址:丰泽街中银大厦三楼

泉州市农行鲤城支行地址:温陵北路231号鲤城农行五楼

公积金,东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东营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公积金查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

贷款申请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且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等;

(4)已交足不低于全部房价20%的首付款;所购住房必须为一年内且本地区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5)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人、所购房产权人必须一致;

(6)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保证等;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险一金查询】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及流程

(1)《东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担保机构担保一式3份,自然人担保一式2份,以下资料复印件份数同申请表份数);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预付房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房价的20%);

(5)保证人同意保证的书面文件及身份证、职业收入等有关证明;

(6)夫妻共同还款协议书,住房公积金查询对账单及要求借款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7)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贷款人中,夫妻双方在东营市范围内跨县区工作的,另一方所在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出具公积金缴交证明;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单身职工还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超期和无户口簿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户籍证明。

准备贷款所需资料→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并填写申请表→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初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办理担保手续→签订借款合同→银行发放贷款→贷款偿还(一年期以内的借款实行一次性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借款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从贷款发生的次月起,经办银行按月从借款人个人还款账户中扣划)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规定

(1)贷款最高限额由以下几个因素计算确定:

A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暂定每户10万元;

B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月公积金缴存额×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借款人配偶月公积金缴存额×12×到离退休工作年限+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余额;

在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上述规定按照孰小的原则及借款人情况确定实际的贷款额度。

(2)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暂定为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限。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现执行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内的,年利率4.14%,5年以上的,年利率4.5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条件

(1)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冻结;已办理冻结手续的公积金开户人不得再为他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2)用个人信誉提供担保的自然人,必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收入稳定,其在签订担保合同的同时,将个人公积金予以质押,办理冻结手续;

(3)由具有担保资格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供全程担保;

(4)用自有住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必须提供第二居所承诺书等证明。

根据借款人借款金额和还款能力确定采取上述担保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担保措施,以确保公积金贷款的安全。借款人不按要求提供担保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什么是公积金个人贷款?太原公积金贷款条件


什么是公积金个人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属山西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三)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四)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50%;家庭收入可采用增加辅助还款人的方式补充。

(五)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六)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品种及报备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

报备资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包括:政府所建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集资合作建房、公有住房或公有住房补差。

报备资料:大《房屋所有权证》或《所建工程的基建计划》、《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收据原件。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报备资料: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的决定、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或房屋征收补偿的协议书原件。

(四)购买二手房

报备资料:《太原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

(五)发生房屋装修

报备资料:装修合同、《房屋所有权证》。

(六)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报备资料:购房合同原件、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最近三个月偿还商业贷款凭证原件、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水平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的,按合同利率标准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相应期限档次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其中:

(一)按贷款范围:

1、购房类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的80%。

2、装修类贷款。70平米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70平米(含70平米)至120平米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0万元;120平米(含120平米)以上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3、商转公类贷款。贷款额度在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额度及购房合同总价80%的前提下,可在商业贷款剩余本金的基础上追加5万元装修贷款。

4、拆迁房类贷款。若拆迁面积不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20%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应缴房款;若拆迁面积小于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贷款额度≤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的20%-拆迁面积)*平米单价,(平米单价=应缴房款/新安置住房面积)

(二)按担保方式:

1、以《房屋所有权证》抵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

2、以质押担保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

3、以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为保证方式的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质押住房公积金的2倍。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凡在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了帮助郑州公积金贷款申请者更好的了解郑州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本文特编写郑州公积金贷款指南。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二手房、转按揭)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转按揭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且房产评估总价的60%,以及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限定;

4、在市区内贷款的,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5万元。在上街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贷款的,最高贷款限额统一为30万元。

5、具体贷款额度依上述规定综合借款人年龄、家庭收入等情况认定。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同购房人)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2、购买15年以上二手房时,贷款年限+房龄≤30年;

3、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有高级职称的可在最长贷款期限内延长5年)。

住房公积金,张家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指南


张家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指南

一、贷款条件

夫妻双方有一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在3年以上并属正常缴存状态,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城镇在职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在城镇合法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期付款不低于购买住房总价款的30%,购买二套住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购买住房总价款的50%。

3、具有经管理中心认可并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有关证明文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家庭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经管理中心认可或有资质机构评估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有足够代偿能力、具备资质的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

6、未婚子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参加工作在5年以内与父母同一户口,父母属正常缴存公积金状态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担保情况下,可以将父母工资收入合并计算,父母其中一方按共同贷款申请人对待,并同时在还贷期间冻结父母住房公积金支取账户。

7、同意在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情况下,由委托银行会同管理中心,将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直接用于还贷。

8、同意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并且个人信誉度符合贷款要求。

9、夫妻双方构建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第一次贷款还清后,在购建新的住房时可再次申请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10、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购房行为,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借款人应在两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应在借款人取得所购二手房产权证后6个月以内申请贷款。超过上述时限不予受理。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确定申请贷款额度

1、最高申请贷款额不超过40万元。

2、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70%;购买二套住房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50%。购买二手房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70%。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确定在所需基本成本费用的50%以内。

3、借款申请人月偿还本息额不高于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家庭月收入一般指贷款信息默认的夫妻双方月工资之和。

4、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夫妻双方退休年龄内所缴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以上各款测算得出的贷款金额,按最低额度确定。

(二)首套房和二套房及以上的套数认定、以及购房首付款额及贷款利率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请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不能超过贷款职工从贷款日到退休日的工龄年限;对临近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贷款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延长不超过5年;个人最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驻马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消费贷款。

一、贷款对象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或累计缴存18个月以上且目前仍正常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二、申请贷款的条件

1、具有本市(含县区)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已获得当地有权部门批准,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书;

5、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及首付款证明;所购住房已办理产权证的,须从发证之日起一年之内;

6、已支付不低于总房款30%的首付款(首次公积金贷款且所购房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款不低于20%),或提供不低于50%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有资金证明;

7、同意用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现房抵押、期房抵押、公务员保证或有价证券、住房公积金质押等);

8、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房产提供的备案资料证明;

9、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所购期房提供的按揭贷款担保证明;

10、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贷款6个月以上且目前征信信息良好,无恶意不良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11、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异超过6个月或未婚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本(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其它有效工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售房单位出具的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首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书或不超过一年的房屋所有权证;

6、有权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

7、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说明;

8、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贷款期限

(一)抵押、质押贷款

1、购买普通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正常退休年龄顺延5年;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

(二)保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

五、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市(含区)最高35万,各县最高30万元,不超过总房款的70%,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贷款额度以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基础核定。

1、购买二手房或所购房屋已办理房产证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房屋价值的60%;

2、首次公积金贷款且购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80%;;

3、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总房款的50%;

4、自建、翻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建房预算资金的50%;

5、采用公务员保证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15万元;

6、采用公积金余额质押、大额存单、国债质押贷款的,质押价值不低于贷款金额。

六、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贷款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目前执行的利率情况如下:

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4.0%

贷款期限5年(不含5年)以上,年利率4.5%

申请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现行利率的1.1倍。

七、贷款程序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驻马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贷款材料;

2、管理中心审查借款人送交资料,审批后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分别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办理抵(质)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4、办妥手续后,管理中心按借款合同规定发放贷款。

八、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均等额还款法分期还款。需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咨询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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