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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检查和司法鉴定

2020-09-11
再保险规划和安排 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 风险管理和家庭保险规划

诉讼时效

受益人或被保险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失踪的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失踪且经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处理。若日后发现被保险人重新出现或确知其下落,则自发现日起一个月内,身故保险金的受领人(释义二十五)必须将已领取的身故保险金返还本公司。

身体检查和司法鉴定

在申请索赔期内,本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作身体检查或提供有关的检验报告。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有权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争议的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释义

一、本公司收到:指本公司收到有关书面申请的日期,以本公司收件章(不包括中介机构代收签署章)上所载的日期为准。

二、申请人:指本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法律规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自然人。

三、期交保险费:投保人在投保时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照投保单或批注上所载的付费方式、付费金额和付费年限所应支付给本公司的保险费。

四、追加保险费:投保人在投保时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向本公司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或定期支付的保险费,用于增加个人账户的价值。

五、初始费用:本公司在投保人所支付的每期期交保险费和每笔追加保险费进入其个人账户前,从其中所扣除的费用,该费用为期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分别乘以其原属保险单年度相应的初始费用百分比所得的金额之和。本合同的初始费用百分比参见第二十一条。

六、保险合同费用:该费用为本合同的风险保险费与保单管理费之和。

七、特定附加合同:指根据其条款约定,该附加合同的风险保险费须从本合同对应的个人账户中扣除的附加合同。

八、资产评估日:本公司规定的投资账户价值的评估结算日期。

九、全残:指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1)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2)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3)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4)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5)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6)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7)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3);(8)中枢神经系统或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

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以上情况发生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日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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