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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顺利完成理赔流程需注意的重点事项

2020-09-09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保险理财规划的流程 保险的理赔知识

1、暴雨过后,车主在进行车辆理赔时,需要经历怎样的理赔流程?

向保险公司报案将事故车辆拖至定损中心拆解定损修复车辆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支付赔款

2、较平时的车损理赔而言,暴雨受损的车辆在进行理赔工作时,车主有无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如是否需要特别携带相关证件证明、需要特别拍摄照片、需要特别报损车辆相关信息等?

特别注意事项:

(1)出险后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车辆及时拖至定损中心,避免扩大损失

(2)到保险公司定损之前请勿自行清洗车辆外观

理赔所需单证:

(1)私家车主理赔时需提供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

(2)单位车辆理赔时需提供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委托授权书(需盖有单位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

专家总结,车险理赔流程一般是: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车主出险后应谨遵该流程一步步实施索赔,才能及时有效的获得最大限额的保险金赔偿。

相关知识

驾驶证丢了,车险能理赔吗?


车主朋友们在购买车险时,如果细读车险条款肯定能注意到,车险合同上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行车出现问题不予理赔。有些车主觉得这一规定不合情合理。那么,驾驶证丢了,车险能理赔吗?为什么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车险合同:驾驶证丢失 行车不理赔

张先生的车于近日续保,在办理车险业务签订合同时,张先生在合同上看到,如果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行车出现问题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我的驾驶证丢了,正在交管部门补办,出了事故保险公司不赔这有点说不过去吧。”张先生说。随后,张先生又跑了其他几家保险公司,发现这项条款普遍存在,甚至成为隐形的“霸王条款”,他很疑惑:驾驶本丢失、损毁,并不等同于无证驾驶,为何出现问题不予理赔?

证件丢失或损毁车险是否理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驾驶证丢失保险不理赔是因为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开车属于违反交通规则,因此进行了合同条款设置。保险公司毕竟属于盈利机构,它的各项条款在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也会严格把控自己的利益,驾驶证在丢失、损毁期间开车本来就是违反交通规则的事情,保险公司不理赔也算是有法可依。但是,尽管这种情况存在,车主也并非全部得不到赔偿,还要具体事例具体分析,如果赔付需要经过一定手续。

购买车险一定要细度保险条款

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权益,司机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如果真的出现车主张先生说的驾驶证丢失、损毁的情况,也要第一时间到相关部门备案,及时补办驾驶证件,避免保险纠纷的产生。另外,现在保险的种类非常繁多,各个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也是异常繁杂,广大车友在办理车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切勿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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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扣期间开车出了事故 车险赔不赔?

驾驶证被扣留期间,他又开车出去,还造成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拒赔交强险呢?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在他的驾驶证被扣留期间,应等同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只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故对本案损失拒赔。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就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认为驾驶人在驾照被扣留期间开车,的确属于未取得驾驶资格情形,但对由此导致的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仍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进行赔偿。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经法院主持调解,保险公司最终同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合计近5万元,其余近4万的损失由孙某承担80%。本案中,孙某需承担3万多元的赔偿责任,加上保险公司以后可能向其追偿的近5万元,共计损失高达8万多元,还不算他爱车的车损,代价可谓巨大。

驾驶证,基本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半年交和月交四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十年和二十年二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 保险单;

2. 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 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 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释义

基本保险金额: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 :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退还现金价值: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所指退还现金价值均包含交清增额保险现金价值。

退还保险费:除非另有说明,本合同所指退还保险费均包含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红利。

驾驶证,保险合同终止


保险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一、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零;

二、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

三、附加合同终止。

若根据附加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按照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附加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本合同同时终止,本公司退还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释义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驾驶证,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

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关爱年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证明、资料。

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释义

基本保险金额:指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保险理赔需注意的重要事项


如今参加保险的人越来越多。购买保险是为了得到保障,投保后一旦发生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灾害或事故,我们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给与的补偿。但是保险理赔有它自己的规则,我们需了解再进行正确理赔。

有些人由于对保险索赔的基本要素存在认知误区,因而直接影响了自身保险利益。

要素之一,保险责任不清楚。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是除外责任。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客户为私家房屋投保了家财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他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个人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了。

要素之二,投保险种不了解。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家财保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要素之三,保险约定不掌握。比如,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地址变更后应办何手续、赔偿后找回的物品所有权归属谁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遇到灾害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此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户家庭数年前参加了一年期的家财保险,到期后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后来家里不慎失火,财产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他忽然想起参加过保险,立马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保险,只是保险单已丢失。”保险公司一听迅速组织人员把保险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他家在几年前投过保,以后没有续保,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直到此时,这家主人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要素之四,赔偿手续不明白。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例如,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与之相反,有的人在发生车险事故后,什么手续都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得到最“理想”的赔付,结果白白耗费了时间和精力。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应注意三个方面。

1.按时报案。在保险合同中都会有一个条款约定当发生保险事故或出现合同约定的给付条件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在此后的多长时间内报案。

意外险报案需在3日内,很多人可能没有出事后首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的意识,但报案的早晚实际对理赔影响并不小。比如当发生疾病、伤亡等保险事故时,一定要立即通知寿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寿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意外险的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或住院后,投保人本人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提出赔付需备齐申请文件

要想顺利获得保险赔付,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明单据,并带上当初的投保单等相关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根据保险种类不同,索赔时应提供的资料也不一样,一般要求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

比如,死亡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身故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被保险人户口簿,死亡证明书,法医鉴定书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伤残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投保人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伤残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法医鉴定书,住院门诊病历或交通意外责任认定书,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而医疗给付申请一般要求提供给付申请书,被保险人、医疗金受益人及申请人身份证,住院门诊病历及医疗费收据,保险单及最后一期收据。

3.保险索赔有时效规定

我国《保险法》对理赔的时间作出了一定要求。如果保险公司拖延时间并不能按期支付理赔费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寿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保户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同时,我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

4、选择约定医院。无论是寿险合同还是财险合同,均有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应到约定的医疗机构或修理厂。

5、牢记以下几项期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保户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对于给付保险金数额不能确定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从收到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在最终确定数额后,再支付相应的差额。同时,要明白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自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对财产险该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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