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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出口信用保险助企业出口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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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近日向哈尔滨电站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支付1.15亿元人民币赔款,使哈电在海外一个大型电站项目上出现的收汇风险成功得以化解,引起了各方关注。

哈电工程公司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电站总承包建设及发电设备出口承包商之一,而中国信保是唯一支持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性保险机构,双方在携手实施“走出去”战略中的合作堪称范例。

此次巨额保险理赔,涉及哈电工程公司在某新兴市场国家承建的一个大型电站项目。该项目2004年开工建设,总合同金额逾4亿美元,建设资金来源采用的是“卖方信贷”方式,即由哈电向国内金融机构融资。目前该工程已建成交付使用,买方进入还款期。然而今年以来,由于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买方失去履约能力,出现了严重的还款拖欠。

面对哈电出现的巨大收汇风险,作为承保人的中国信保一方面积极开展保后跟踪管理,推动项目所在国政府拿出延期付款方案,另一方面根据保险合同,在拖欠达到约定期限立即开展理赔。

8月13日,中国信保就前述哈电在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保单项下的损失进行了赔付,赔款金额16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15亿元。中国信保副总经理刘永信在赔款仪式上透露,信保后续还将再赔付哈电2000万美元,年内对哈电的赔付合计将达2.5亿元人民币,从而使其90%的损失得到弥补。他告诉记者,下一步信保要展开商账追偿,尽管追偿的过程会很漫长,但“只要债权不灭失,就要坚决追回来”。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不断蔓延扩散,国际市场买家拖欠、拒收和破产的风险明显加大,出口收汇风险成为当前外贸出口企业面对的最大外部风险。“信用保险承保的正是这种由于买方延期付款或无清偿能力造成的企业应收账款的损失。”刘永信说。

当拿到中国信保支付的上亿元赔款,哈电工程公司董事长曲哲感慨万分地说:“这些真金白银极大缓解了我们眼下的资金周转压力,在信保的支持下,我们经营更加稳健,开拓国际市场的信心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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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概述( 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一)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为中国企业扩大出口贸易, 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开拓更广泛的国际市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成为中国加强出口贸易管理的重要政策性措施, 也是中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要机制。

一、提供安全收汇保障, 保证出口贸易稳定发展出口信用保险的直接作用是为出口企业提供安全收汇保障, 这也是保险人的最主要目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依照合同规定及时对被保险人予以补偿, 以减少企业的损失。之后, 被保险人将其应收账款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人将通过代位追偿向进口商索赔而获得的收入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按比例分成。因此, 投保企业实际获得的收益高于保险合同规定的赔偿比例。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这种机制, 可以保证在一定时期内, 中国的出口贸易会得到稳定的发展。

二、保银合作, 银企融资便利

出口信用保险在充分发挥其收汇保障作用的同时, 还可以拓展短期险项下贸易融资作用的发挥, 与商业银行合作, 为出口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 帮助出口企业在规避收汇风险的前提下, 可以便利地获得银行的贸易融资。与此同时, 出口信用保险还可以为出口企业直接进行融资担保和提供保函业务, 为中长期项目的出口信贷提供信用保险。

2003 年,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企业从银行共获得贸易融资 200多亿元人民币。2004 年, 通过保险项下的融资为企业筹资近 300 亿元人民币。到 2004 年, 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的银行已达 25 家,其中国有银行 5 家, 外资银行 6 家, 其他商业银行 14 家。

保险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办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 最大的受益者是银行和出口企业。

(一) 银行增加业务品种, 分散融资风险

对参与合作的银行而言, 开办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首先, 可以增加银行业务品种和融资产品, 不再仅仅以融资客户的抵押、担保作为融资的唯一保障, 可以增加利息收入, 扩大国际结算业务量; 其次, 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有利于银行加强贷前风险预警, 贷后风险管理, 从而有效地降低银行坏账损失和呆账的数量; 第三, 分散贸易融资风险。在放贷时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口企业和银行各司其责, 将原来出口商、进口商的风险大为分散, 换言之, 出口企业负责产品质量, 银行审核出口商的资质条件,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以来, 国家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国际贸易保险目录

出口信用保险,信 用 保 险:出口信用保险(二)


(三) 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品种齐全、 覆盖面广、 运作灵活的保险险种。根据出口标的的性质、 信用期限的长短、 保险责任起迄时间以及承保方式等的不同需要, 各国保险人对出口信用保险设计了不同的险种。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 . 根据卖方向买方提供信用期限长短的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支付货款信用期不超过 180 天的出口贸易的保险。它一般适用于大批量、 重复性出口的初级产品和消费性工业制成品。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上出口信用保险适用面最广、 承保量最大的一个险种。在实践中,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通常强调被保险人必须在本国注册,按全部营业额投保, 及时向保险人申报出口情况等。经出口保险公司与保险人协商, 保险人有时也可承保货款信用期延长至 365 天的出口贸易。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信用期在 1 年以上的出口贸易的保险。它一般适用于大型资本性货物, 如飞机、 船舶、 成套设备等的出口。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也可以承保海外工程承包和技术服务项目的费用结算的收汇风险。

2 . 根据保险责任的起迄时间的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出运前信用保险和出运后信用保险。

出运前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出口贸易合同签字后, 出口商在支付了产品设计、 制造、 运输及其他费用以后, 由于国外买方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所致损失的风险。它开始于贸易合同生效之日,终止于货物出运之时。

出运后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承保在商品出运后, 由于国外买方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所导致的出口商的货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它开始于货物出运日,止于保险合同终止之时。

3 . 根据贸易活动项下使用银行融资方式的不同, 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买方出口信贷保险和卖方出口信贷保险。

买方出口信贷保险适用于买方使用银行贷款项下的出口合同。它是对卖方在向使用银行贷款的买方出口资本性货物时, 由于买方所在国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所致损失进行承保的保险。

卖方出口信贷保险适用于卖方使用银行贷款项下的出口合同。它所承保的是在卖方信贷项下, 卖方向买方出口资本品或半资本品时,由于买方所在国的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而使卖方遭致损失的风险。

4 . 根据承保方式的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综合保单出口信用保险、 特别保单出口信用保险和选择保单出口信用保险。

综合保单出口信用保险一般适用于大宗货物多批次、 全方位的出口合同。它所承保是出口商在一定期间出口全部商品后, 由于买方所在国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而使卖方遭致损失的风险。

特别保单出口信用保险适用于逐笔交易的资本性货物的出口合同。它是保险人对某一资本性货物进口国的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的承保。

选择保单出口信用保险是保险人有选择性地规定承保风险范围的出口信用保险,例如,只承保买方国某种或某几种政治风险,某种或某几种商业风险,出口商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投保选择。

5 . 根据保障风险的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只保商业风险出口信用保险、 只保政治风险出口信用保险、 既保商业风险又保政治风险的出口信用保险,以及汇率风险出口信用保险。

6 . 根据出口合同标的的不同,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分为服务保单出口信用保险、 银行担保出口信用保险、 保函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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