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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价值,保单贷款的注意事项

2020-03-13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保险规划保单 保险计划规划现金流

目前一些主要的保险公司在北京都推出了保单质押贷款服务。但并非所有的保单都能办理保单贷款。人寿保险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损失补偿性合同,如住院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都属于消费型险种,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因此也不能贷款。第二类是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险等,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两年,保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才可凭保险单申请质押贷款。

投保人在办理保单贷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用“现金价值抵押贷款”,前提是自己先前购买的保险账户中存在现金价值,通常需要投保两年以上。

其次,一般保险公司只能以现金价值的80%给予贷款,而非现金价值的全部。

最后,缴费期间,现金价值的使用权是属于保险公司的,并由保险公司保值增值,只有在保单期满后,客户才能自主经营这笔“现金价值”,因此选择现金价值抵押贷款,要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一般保险公司会给予6个月的贷款期限,作为客户就需要承担半年银行贷款利率利息,有的保险公司还规定,“逾期还款,逾期期间的利率按原贷款利率上浮一个百分点执行“。这也是投保人用保单贷款时必须注意的。

期满后贷款一定要及时归还,一旦借款本息超过保单现金价值,保单将永久失效,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单下的责任。同样,如果在保单贷款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而保单贷款的本息未偿还时,保险公司也会在其死亡给付中扣除贷款本息。因此,如果客户还需要这张保单提供保障功能的话,务必记得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

****理财网网专家表示,消费者购买保险后,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好这张保单,当保户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急需周转资金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的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或银行进行贷款,从而解决燃眉之急,发挥其最大价值和功效,以避免引退保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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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退保注意保单的现金价值


消费者购买了保险产品之后,因为某些原因想要退保,这时候他能得到多少现金呢,这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叫做节约退换金或者退保价值。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在不同的时期具有的现金价值也不同。

每一份保单的现金价值在每个时间段也是不同的,以人寿险为例,人寿险保单上都有现金价值表,现金价值表对每个年度末投保人退保所能退还的现金价值进行了列示。

 现金价值的用途有两个

第一个就是退保那个保单年度退保就是退还那个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当然前提是交过保费

第二个是保单贷款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理解为投保人在保险公司开户存下的钱应急的时候当然可以拿出来用现在一般的保险公司可以借款到现金价值 的%当然这种借款是需要付出利息的可能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打个比方你把万元存在了银行年期银行给你利息可是中途你需要用钱周转你 有两种选择第一种就是直接取出来定期利息变成活期利息这样会有很大的利息损失第二种选择就是把存单给银行做存单抵押贷款贷出钱来周转用完还 回去这段时间银行继续付你存款利息你付银行贷款利息这是两笔账保单借款也是同样的道理保单借款期间保单利益不受影响借款支付一些利息就可以 了

 那么,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通常,具有一定储蓄性质的长期寿险保单都能累积出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以下面三种情形作为依据,即合同解约时按照现金价值领钱、保单贷款时允许贷款的最高额度以现金价值为计算依据,以及保单分红时以现金价值为计算依据。

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都是由精算师根据各项情况和假设条件精算而得的。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假设张先生在36岁时投保“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选用了10年期缴纳保费的方式,年缴保费30万元,选择自60周岁起领取养老年金。而通过查阅该保险的现金价值表,在目前情况下,于先生的保单属于第一保单年度末(因为第二期保费应缴但尚未缴纳),张先生每缴纳1000元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为401元,30万元缴费能够产生的现金价值则为300×401=120300元。

因此,如果张先生在目前情况下选择退保,遵照契约精神,则只能从保险公司领回12.03万元,损失接近18万元。

广大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的时候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无法保证将来不会退保,要重点查看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内,如果要退保,尽量在10天的犹豫时间内完成。

现金价值,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如何确定,有何功能?


案例情况:

什么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保单的现金价值如何确定、有何功能?

专家建议:

所谓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公司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所交保费扣除一些相关运营费用后余在保单里面的现金,不同的公司的不同的险种有没有现金价值?有多少现金价值都不一样的。

现金价值的功能:比如退保能拿回的现金,有的可以保单贷款,有的还可以自动垫交保费,有的还可以部分领取等等,一般一个合同是否有些功能,会在合同中标明的。而且以现金方式分红的险种,往往以现金价值为依据的。(虽然保额分红的险种,是以保额分红的,但其实相当于等式的两边,因为相应的保额对应着相应的现金价值。)

理财网温馨提醒: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投保时请与代理人联系设计符合你的投保方案。

现金价值,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退还现金价值的条件?有何功能?


保单现金价值是指保单在某一个时点所具有的价值,现金价值标上的数字,表示当客户不想继续合同时,保险公司应按照此合同经过的有效保单年度数后所对应的金额来计算客户的退保金。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

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那么,退还保单金对于客户来说,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的投保人全部所交保险费按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3、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份保险合同的 70% 。

保险知识,详解保单现金价值


基于很多保险代理人和客户对于保单的现金价值了解的不是太清楚或不太全面,这里我就把保单的现金价值的概念及相关的功能和应用在这里详细向大家描述一下,如有其它代理人或客户了解更清楚的,可以在这里多多补充,我们可以互相学习!

保单现金价值的概念

所谓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通过数学计算将投保人需要交纳的全部保费在整个交费期内均摊,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

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的部分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予以弥补。这部分多交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滚存累积起来,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一种储蓄。

保单现金价值的扣除

寿险公司之所以要进行解约扣除而不是将全部提存的责任准备金退给被保险人,是鉴于以下几个原因:

(1)死亡逆选择增加。因为体弱者一般不会提出中途解约,而大量身体健康者解约后,势必使被保险人的平均死亡率提高。

(2)影响资金运用,减少公司投入。由于中途解约,寿险公司必须抽出一定数量的金额及时支付给解约者,致使公司损失一部分投资利息。

(3)附加费用需要摊还。签发保单的第一年超额费用因被保险人中途退保、解约而停止缴付费用,使一部分附加保费无法收回。

(4)办理解约手续需要支付费用。

保单现金价值的功能

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现金价值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份保险合同的70%。

3、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的投保人全部所交保险费按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保单现金价值的退还

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巧用保单现金价值 实现保单“自救”


大家都知道,自己出钱买了人寿保,在发生了身故、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等情况时,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你知不知道在没有发生这些情况时,你的保单同样可以给你带来价值呢?这个价值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所谓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那么,这一积累的价值如何能为投保人所用呢?

三大衍生功能留住保障

我们注意到,虽然退保不仅不能让投保人继续享受保障,而且在金钱上往往有所损失,但退保的事还是常有发生,究其原因,大多是投保人无力继续支付保费。其实,在了解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后,聪明的你还应充分了解在这一基础上衍生而来的三大功能:自动垫付、减额缴清和展期定期,一旦发生无力承担保费的状况,就可以加以应对。

一、自动垫付功能

自动垫付就是当保费支付中断时,保险公司会自动根据保单原有的约定,利用保单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的结果是虽然保障额度不会减少,但保单的现金价值会减少,除非投保人把自动垫付的保费补足,该保单的现金价值才会回升到原有水平。

二、减额缴清功能

当投保人不愿意继续缴纳保险费时,投保人可书面申请将当时保单已生成的现金价值作为趸缴用的保险费,向保险公司申请同类保险的“减额缴清”。顾名思义,如此一来保障的额度将会减少,而之后所需的所有保费也已一次性缴清,保险期间与其他保险内容都不做变更。当然,减额后的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也将同时减少。因此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预计经济困难情况将持续一段较长的时间,但仍想保留原来的保障形式的投保人。

三、展期定期功能

展期定期保险,即申请在不改变原有死亡保险金的情况下,用保单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缴纳保险费,使保单持续到相应时间。因此,展期定期保险比较适合长期经济困难同时又特别需要身故保障的被保险人(如家庭支柱)等。

保单贷款解燃眉之急

同样因为寿险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在需要紧急用钱时,还可以想到用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为质押来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

但如此质押贷款是有条件的。不少长期的人身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缴付保险费满两年以上,且保险期已满两年的,投保人才可凭保险单申请质押贷款。另外,贷款的金额不能超过保单当时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这个比例各个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规定,一般是80%-90%左右。

什么是现金价值? 如何巧用现金价值?_保险知识


受金融风暴的影响,许多投保人的家庭收入锐减,无力负担保费支出,无奈下只能选择退保。在咨询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后,发现已缴费两三年的寿险保单如要退保只能退回不足缴纳保费的40%,有的甚至连20%都不到,于是便抱怨保险公司“骗人”,“退保退亏了”。这些都是由于人们不了解“现金价值”概念及不能合理利用“现金价值”的作用而造成的。

什么是现金价值?

通常而言,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或解约时退回的钱,因此又称其为“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但并不是所有保单都具有现金价值。对于短期的费用型保单如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便按给定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如不出险也不返还保费,这样的保单便不具有现金价值。但对于长期的人身保险计划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分红型保险等,其在保障之外还带有一定储蓄和投资的性质,因此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

以长期寿险合同为例。众所周知,人的死亡风险是随着年龄的增大而增大的,但保险公司通过复杂的精算技术计算出了一个均衡保费,投保人每年以均衡保费数额进行缴费,即相当于年轻时多缴的保费抵补了后来风险大时的保费。同时为了履行责任,保险公司每年在保费中也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这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一种负债,当投保人提前解约时,保险公司要将提存的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之后的余额退还给投保人,这部分金额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解约扣除主要是指保险公司为维护保单所花费的运营费和代理人手续费等,在投保初期该部分费用较高,而保单现金价值尚未累积到一定程度,因此退还的金额和所交的保费金额的差额较大。

如何巧用现金价值?

因为现金价值的存在,那些因经济困难无力缴费的众多投保人便有了除退保外的更好的选择,即自动垫付、减额缴清和展期定期保险。

自动垫付就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的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对于只是暂时产生经济问题,但一段时间后仍具有缴费能力的投保人而言,自动垫付是一个相对较好的“缓冲”方法。

减额缴清则指投保人可利用保单现金价值一次性支付未来若干年所需的保费,其保障期间不变,则必然要大幅降低保额。因此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预计经济困难情况将持续一段较长的时间,但仍想保留原来的保障形式的投保人。

展期定期保险较为特殊,它指将现金价值仅用来缴纳未来所需的纯死亡保险费,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来的保险计划。由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单通常保费较低,则该方式下死亡保额可保持不变,保障期限较长,但其他保险利益可能受损。因此,展期定期保险比较适合长期经济困难同时又特别需要身故保障的被保险人(如家庭支柱)等。

总之,在金融风暴来袭之时,以上三种方法既可解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又不致保单失效或因退保产生损失,不失为投保人的较好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三种功能之外,投保人还可以现金价值的70%向保险公司借款,同时保单责任依然有效。保单借款的程序较银行贷款简单,借款利息的计算参照银行的商业贷款利率,贷款时间要求不超过半年。但投保人要注意的是应及时还款,否则可能造成保单失效等不利后果。

你知道保单有“现金价值”吗,换个读法现金价值没那么难懂


保单的现金价值是长期人身保险中的一个概念,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

所有保险产品都有现金价值吗?不是的,现金价值是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且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退保,拿回的钱也就是现金价值,往往低于已缴纳的保费金额。这是因为人身保险是一种长期合同,保险公司的费率是按照预定的合同期限以及客户的平均死亡率设计的,投保人提前退保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而且提前退保的客户通常是身体健康者,这会改变保险公司客户的平均死亡率,对该险种的经营造成影响。因此,保险公司在退保的费用扣除上会考虑自身的成本,体现在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上就是缴费年限越短现金价值越低。

除了退保,还有什么情况下涉及保单的现金价值?不少保险消费者会在人身险产品条款里看到有标注保单可质押贷款,而保单质押贷款就是要求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前提下,才能完成。保单质押贷款是指投保人以现金价值作为担保,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质押给保险公司或是将保单质押给金融服务机构(这里一般指银行),从而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方式。如果投保人短期内出现资金不足的问题,投保人可直接把保单质押给保险公司取得贷款,但是借款人期满若没有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单将永久失效。

需要提醒的是,眼下有不法分子通过窃取保险消费者保单信息、银行账户资料,利用保单质押贷款进行诈骗。因此,大家如需办理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无论是通过柜面还是线上办理,都要注意防范风险,仔细阅读各项条款,谨防钓鱼软件,不要随意签字确认。

保险知识,退保只有保单的“现金价值”


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投保人的家庭收入锐减,无力负担保费支出,只能选择退保,却发现已缴费两三年的寿险保单只能退回不足已缴保费的40%,甚至不到20%。其实,这是由于他们不了解“现金价值”作用而造成的。

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或解约时退回的钱。但并非所有保单都具现金价值。对于短期的费用型保单,如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如不出险也不返还保费,这样的保单便不具有现金价值。但对于长期的人身保险计划,如人寿险、健康险、分红险等,在保障外还带有一定的储蓄和投资性质,因此有一定的现金价值。

如长期寿险,人的死亡风险随着年龄增大而增大,保险公司计算出一个均衡保费,投保人每年以均衡保费数额进行缴费,即相当于年轻时多缴的保费抵补后来风险大时的保费。同时为履行责任,保险公司每年在保费中也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提前解约,保险公司要将提存的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投保人,这部分金额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解约扣除主要指保险公司为维护保单所花费的运营费和代理人手续费等,在投保初期该部分费用较高,而保单现金价值尚未累积到一定程度,因此退还的金额和所交的保费的差额较大。

因为现金价值的存在,那些因经济困难无力缴费的投保人,便有了除退保外的更好的选择,即自动垫付、减额缴清和展期定期保险。

自动垫付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对于只是暂时产生经济问题,但一段时间后仍具缴费能力的投保人,自动垫付是个相对较好的缓冲方法。

减额缴清指投保人可利用保单现金价值,一次性支付未来若干年所需保费,其保障期间不变,必然要大幅降低保额,较适合预计经济困难情况将持续一段时间,但仍想保留原保障形式的投保人。

展期定期保险指将现金价值仅用来缴纳未来所需的纯死亡保险费。由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单通常保费较低,则该方式下死亡保额可保持不变,保障期限较长,但其他保险利益可能受损。因此,比较适合长期经济困难,同时特别需要身故保障的被保险人(如家庭支柱)等。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功能外,投保人还可以现金价值的70%向保险公司借款,保单责任依然有效。但投保人要注意及时还款,否则可能造成保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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