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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保险,飞机保险合同(上)

2020-08-28
保险上班规划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一、飞机保险合同的定义及险别

飞机保险合同又称航空保险合同,是交通工具保险的一种。

它是以飞机作为保险标的,当承保飞机在保险期限内因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及产生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或旅客承担的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予以赔偿的协议。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飞机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以下险别:1.飞机机身险。2.第三者责任险。3.旅客责任险。4.货物责任险。

5.战争险。此外,有些保险人还经营如下的飞机保险险别:机场责任险(又称机场及操纵人员责任险)、产品责任险(承保飞机制造责任)、机组人员人身意外险、丧失执照险(承保飞机驾驶员丧失驾驶执照的风险)、飞机表演责任险等。

我国的飞机保险与国外的飞机保险不完全相同。表现在险别设置上,我国的飞机保险按适用范围,分为国内航线飞机保险、国际航线飞机保险和飞机试飞保险。而按照保险责任范围,则分为飞机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旅客责任险三种基本险别和承运货物责任险与战争、劫持险两种附加险别。

二、飞机机身保险

飞机机身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飞机在飞行、滑行及地面停放时,不论任何原因(不包括除外责任)造成飞机及其附件的意外灭失或损坏,并负责因意外事故引起的飞机拆卸、重装和清除残骸的费用。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飞机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飞机机身、推进器、机器及设备。根据各国保险公司适用的飞机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机身险的责任范围除少数采用指定危险方式外,多数为一切险。我国现行的飞机机身保险都是一切险方式。

机身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飞机不适航而飞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飞机任何部件的自然磨损、腐蚀和制造上的缺陷,停航、停运的间接损失,战争、劫持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

机身保险最初属于不定值保险,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度内选择现金赔付或换置相同类型的飞机。但是,面对着飞机机型的不断更新和价格的上涨而旧型飞机价格下跌的情况,被保险人按旧型飞机原价投保后所得到的保险赔付,不能满足其购买新型飞机的需要。因此,现在的机身保险一般采用定值保险方式。我国的机身保险也采用定值保险方式。

机身保险的保险费,由保险人依据飞机的型号、用途、事故记录、历年的损失率、被保险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厘定具体的保险费率,计算出相应的保险费数额。

机身险的保险赔付因保险标的的全损和部分损失而有区别。

飞机机身全损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不扣除免赔额。飞机发生部分损失的,保险人按实际的修理费用扣除免赔额后予以赔付,此外,不论是全损或部分损失,保险人还负责赔偿施救费用、救助费用、飞机从出事地点运往修理厂的运输费用、修理后的试飞和政府检验费用、飞机修好后运往出事地点或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等。

扩展阅读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一)


一、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指以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为核心的全部事项;后者是指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利与义务。从保险合同的结构上看,保险合同一般包括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和其他声明事项等四大部分。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保险条款中。保险合同的条款是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它是保险公司对所承保的保险标的履行保险责任的依据。根据合同内容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基本条款是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一定要记载的事项;附加条款是指保险人按照投保人的要求增加承保风险的条款。增加了附加条款即意味着扩大了标准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根据合同约束力的不同,保险条款可以分为法定条款和任选条款。法律规定必须列入保单的条款被称为法定条款;保险当事人根据需要列入保单的条款被称为任选条款。

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明确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是保险合同履行的前提。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费的缴纳,危险事故的通知,保险金的给付等,均须有明确的对象。所以保险合同中必须列明当事人及其有关情况。

(二)保险标的

在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保险合同,【保险基础9】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

(一)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另一方而言就是权利。例如:投保人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是,保险人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二)保险合同是附合性与约定性并存的合同

一般民商事合同完全或者主要是由当事人各方进行协商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保险合同则不然,其内容的产生体现了一种附合性合同的特征。所谓附合性是指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由保险人单方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提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有接受或不接受,一般不能改变。

对于那些可依据具体情况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商讨的合同内容,当事人可以进行充分协商,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即使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依然可以协商,进行合同的变更。但保险合同的这种约定性往往不过多涉及合同的主要条款,并且在大量的简易保险合同中,可约定的内容相当有限。因此,保险合同的约定性是辅助的。

(三)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其书面形式主要表现为保险单、其他保险凭证及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书面协议。保险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是国际惯例,它可以使各方当事人明确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并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易于保存。

(四)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即被保险人取得保险保障,必须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五)保险合同是诚实信用合同

鉴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对于诚实信用程度的要求远大于其他民事合同。可以说,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完全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因此,保险合同被称为“最大诚信合同”。

(六)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即保险合同是在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合同。

(七)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不以保险费或其他实物的交付为必要条件。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有关权利义务的协议。我国把合同亦称为契约, 并且把契约作为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主要根据。合同是调整商品交换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一般地说, 合同有三个基本特征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

根据协议, 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和债务关系。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损失。

在法律上, 以合同由哪个法律部门来调整分类, 有民事合同、 经济合同、 劳动合同和行政合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以下简称 《经济合同法》 ), 保险合同属于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法》 明确规定了适用经济合同的主体和经济类型。

适用经济合同的主体, 该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 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 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 ”

适用经济合同的经济类型, 该法第八条规定: “购销、 建设工程承包、 加工承揽、 货物运输、 供用电、 仓储保管、 财产租赁、 借款、 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均适用本法的规定。 ”

综上所述, 除有一般合同的特征外, 经济合同的基本特征有

由经济法调整的、 经营九大经济类型的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 属于经济合同。

签订合同的主体, 限制在法人之间, 也包括法人与特定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主体之间签订经济合同, 都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 相互之间产生债权和债务关系, 权利与义务对等。

依法成立的经济合同受经济法保护。

在保险活动中, 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通过订立合同确立的, 这种合同就是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目录

航班延误保险 补偿您飞机延误损失


夏季来临,各种大小台风都会接踵而来。旅行延误的意外损失谁来赔偿?就让航班延误保险来帮助您吧。

●境外旅游险大多含“航班延误保险”责任

在外企工作的孙小姐今年4月正在德国公干,当时冰岛火山灰随着气流飘散到整个欧洲,导致不少飞机延误,甚至部分机场临时关闭。“我们所在机场当时的情况还好,并没有关闭,只是大量航班延误。我们的飞机延误了7个小时,最后因航班延误,大家拿到保险公司2400多元的赔偿。”

出国旅游买的保险,基本都含“航班延误”责任。目前在售的境外旅行险产品中,基本都涵盖了“航班延误”责任,像孙小姐这类赴欧的旅客,在临行前都会被强制购买境外旅行险(这是“申根”国家签证强制性的要求),这类保险就有“航班延误”乃至“航班延误保险”责任。

●巧投延误险,飞机延迟可获保险赔款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民投保意识越来越强,航空意外保险的投保率已较高,但对于不少保险公司前几年推出的航班延误保险很多人并不知情。据介绍,由于航空管制、天气因素导致飞机延误的情况较普遍,特别在暑期旅游黄金期,由于强对流天气频繁,加上客源密集,使得飞机延误出现的概率较淡季显着上升。保险公司人士介绍,现在不少市民出游通常会搭乘飞机,一旦飞机大面积、长时间延误将给旅游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利用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的航班延误险可以直接减少这种损失。据悉,如果投保了航班延误保险,只要飞机迟飞了3-4个小时或达到目的地长时间延迟,被保险人就能获得一定的赔偿。

如平安财险推出航班延误险,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就能获得200元的赔偿。如果投保交通意外险中附加“航班延误保险”,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就能获得400元的赔偿。此外,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延迟3个小时赔偿300元的航班延误险。业内人士表示,自然天气因素导致的航班延误不在保险公司免责范畴里。据悉,在保险条款中也明确约束道,由于被保险人将要搭乘的固定航班飞机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航空管制导致的事项,保险公司可按保险金额赔偿。

●费用低廉:增加3-4元就能为旅游行程买保障

究竟投保航班延误保险需要花多少银子?理财专家指出,这种航班延误保险因是附加险,因此,价格非常低廉。如航班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可获200元赔偿的,只需要多花不到4元钱,如果想获得400元以上赔偿的,通常只需要花10元不到。该人士表示,对于飞往山区的航线,加投航班延误保险并不会增加整个旅游保险投保成本,如投保保额为50万元的意外身故,1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医疗,加投航班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可获200元补偿的保险,投保总成本上升约15%。而一旦发生航班延误则能获得近8倍的投保花费。

●航班延误保险:4小时以上可补偿

东航日前发布消息称,目前航空公司已通过保险方式为乘客的航班延误提供更精准的保障赔偿服务。

据悉,这是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与国泰人寿、国泰产险联手为东航国内航班旅客量身订制的一款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

该产品由航空意外险与旅游不便险组合而成,任何乘坐东航国内航班的旅客,只要在东航官网上购买国内机票,并选择购买“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险产品,将不仅能获得保险公司对于“意外伤害死亡、残疾”高达60万元的保障。

还同时享有保险公司对于因部分原因造成的航班取消、航班延误及行李延误时6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补偿。

根据东航在其官网公布的信息,“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包括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班机延误,班机取消,行李延误。

其中,此保险产品可获赔偿的航班延误原因有4种:机械故障、遭遇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航班超售、航空管制等。

东航率先公布航班延误的赔偿标准立即吸引了各方目光。因为获赔前提是必须缴纳20元费用购买“国泰组合”电子化航空旅行保障计划。

飞机保险有必要买吗?怎么买?


乘坐飞机出行,现在是很受人们青睐的一种出行方式,虽然机票的价格会相对贵一些,但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坐飞机已经不再是人们遥不可及的事情了,虽然飞机的安全性相对会高一些,但是保险还是很有必要购买的,那么飞机保险怎么投呢?

什么是飞机保险

飞机保险是以飞机及其相关责任、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随着飞机制造业的发展,在海运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保险领域。以飞机为保险标的的,集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于一体的综合险种。

飞机保险怎么买?

如果是一个偶尔坐飞机的人,建议选择航意险。航空意外险是意外险的一种特殊类型,除通过保险公司购买之外,还可直接在机场专柜购买。在机场直接购买的航意险保障期限仅为几小时的航程,一旦飞机抵达目的地,保障也随之结束。因为保障时间短、保费相对便宜,不同保险公司的价格略有差异,一般国内旅行20元保费可保40万-60万元。

如果是经常出差的空中飞人,而且希望有更高的保额,可以购买综合交通意外险,保障涵盖多种常见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轮船、火车、出租车、长途客车,保障时间灵活,一般为数天至一年。与每次搭乘飞机时购买航空意外险相比,既省钱又省力。

如果是出国旅行,那就要考虑出境旅行险,通常包括意外保障和意外医疗保障,以及多项增值服务,价格也相对较高。与上述意外险相比,保障范围更大,保障程度更高,确保足够支付国外高昂的医疗费用。

此外,针对不久前出现过航意险假保单的事件,专家特别提醒,购买保险谨防“空心保单”,支付保费的同时一定要拿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正规保单,确保保障责任正式生效。日前,中国保监会已正式发文,禁止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险。所谓撕票方式,是指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固定,且印制在撕票式保险凭证上,没有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销售时也未实现电脑联网出单、保单原始信息未能实时进入公司核心业务系统的保险业务。

飞机保险的投保方式有哪些

●网上投保

网上投保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想要的保险产品,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随着电商的发展,出现一批保险在线比价平台例如泰康保险商城、网等。消费者只要乐意,就可以在网上查到险种的基本内容,例如承保范围、保障金额、保费、时效等等。轻松填写一些基本资料,选择想要投保的险种就可以完成投保。当然,消费者还可以选择逛逛不同保险公司或银行的网站,将同类型的产品作个比较,投保时做到心中有数。

●代理人投保

代理人服务虽然越来越多的投保渠道纷纷登场,可比较传统的代理人制度依然有它的优势。代理人对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非常了解,而且也有不少保险公司积极对自己的代理人进行财务规划等培训,使得代理人能够针对客户不同的职业、年龄、家庭结构等因素,设计比较完善的保障方案。同时,选择通过代理人购买的另一大好处是可以得到续期、理赔等售后服务,形成长久的合作关系。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生效


1.保险合同生效的含义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生效,指合同条款对当事人双方已发生法律上的效力,要求当事人双方恪守合同,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关系有两种:一是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双方便开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二是合同成立后不立即生效,而是等到保险合同生效的附条件成立或附期限到达后才生效。

2.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而,保险合同若要有效订立,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并在保险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意思表示真实。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0. 1 保险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 保险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订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是合同的一种, 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投保人承担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而保险人则应当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事件出现或者期限届满时,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 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任何合同都要求合同的当事人遵守诚信的原则。而在保险合同中, 由于保险合同的性质, 对于保险合同的诚信程度要求要更高。因为如果投保人没有把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如实告知保险人, 就会影响保险人是否接受承保、签订保险合同和确定保险费率等一系列的决策, 因此, 在长期的保险实践中, 逐渐形成了订立保险合同所必须遵守的最大诚信原则。并且, 各国相关法律也对该方面做了相应的规定。

(2)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Aleatory contract)。大多数的经济合同都具有等价交换的性质, 比如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所付出和获得的在价值上是基本相当的, 但保险合同有所不同, 保险合同是以机会利益为标的的合同, 因此又称为机会合同, 即合同里当事人义务的履行取决于机会的到来或者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者不发生, 对于保险合同来说,就是由于保险责任事故发生的偶然性决定的。也就是说, 如果在保险合同的期间内, 由于承保事故造成损失, 被保险人能从保险人那里得到超过保险费的赔偿金额; 而假如保险标的未发生损失, 则被保险人就只能付出保险费而没有任何的补偿。

(3) 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Adhesion contract)。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 就是说保险合同的条款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单方面预先制定, 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而制成的标准化合同。在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 投保人并不能就每一条款与保险人协商, 而只能被动地服从、接受或者拒绝保险方所提出的条件。

(4) 保险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的合同。在保险合同中, 投保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而保险人则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 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享有是有偿的, 付出“对价”的, 在保险合同中, 就是指被保险人所获得的保险赔付是以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为“对价”的, 对于保险人来说, 保险人收取保险费是以在保险期内有可能给付保险金为“对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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