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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容易理赔难 伤不起的旅游责任险

2020-08-13
责任险再保险规划 保险的理赔知识 旅游保险知识

旅游责任险自出台到入市两年多来,一直有着不同的声音,有些旅行社企业认为:保险公司服务不到位,投保时说的非常好,承诺的也非常干脆,但一旦出了事,理赔起来很难,找很多理由来这个不赔,那个不赔。旅行社责任险核心焦点在"责任"二字,出了问题,先论责任,后赔付,这样就多了一个互相扯皮的过程。特别是旅行社提供的一种中介服务,涉及吃、住、行、游、购、娱方方面面,全程中又包括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多个服务提供商,而实际由旅行社承担直接服务的很少,但出了事,游客是必然要找旅行社的,最终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要费很大周折,所以不少旅行社感觉责任险不好用,保险公司也觉得麻烦。这种投保容易理赔难的困境,让人不禁想问,旅游责任险到底怎么了?

旅游责任险面临的问题

责任险理赔范畴不清楚,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在责任范围认定方面不清楚,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划分上还存在交叉或重叠现象,导致互相矛盾、理解上常常存在分歧,实际中出现旅行社风险无法通过保险转嫁出来的问题,也使得保险人容易逃避保险责任,拒绝理赔,比如说在某保险公司提供的《旅行社责任保险保单》中规定了旅行社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但同时又列明"被保险人的旅游服务质量未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规定的标准的",保险人不承担理赔责任。旅行社服务中更多的是在提供服务中,因疏忽或过失造成未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标准,造成游客损害,这种情况应属保险责任范围。而如果旅行社提供服务质量都达到国家、行业或合同标准了,旅行社也就不存在什么责任了。由此,就有了这样一种说法,旅行社买的责任险是零,花的是冤枉钱。

责任保险赔偿范围狭窄,旅行社投保责任险后,由于旅行社责任险有很多除外责任,不是旅行社责任的事故得不到赔偿,为解决这个问题,旅行社只有动员游客购买人身意外险,或者由旅行社赠送人身意外险,特别是一些高风险的旅游项目,旅行社只能为游客再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这样就增加了旅游企业的经营成本,旅行社责任险没有完全解决旅游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问题。

旅游社与保险公司对旅游责任险的看法

旅游责任保险中存在很多责任禁区。”上周末,赵小姐参加旅行社组团登山活动,买保险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目前的责任险和意外险都将“被保险人从事滑翔、登山、攀岩、狩猎、蹦极、搏击、潜水等高风险运动”作为责任免除条款。赵小姐告诉记者,她和同事对此都觉得非常困惑,这些责任免除条款涉及的项目,正是目前最受欢迎的游玩项目,也是他们所希望得到保障的地方。

旅行社:宁可多买意外险

“旅行社没责任的,保险公司不赔;有责任的,保险公司不一定赔。”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福州不少大旅行社多赠送意外险,这不仅是吸引游客的条件,更是对旅行社自身的保障,以防万一发生事故。

福州一国际旅行社老总告诉记者,他们去年组织一个香港旅游团,导游曾提醒游客小心在酒店内滑倒,不料一游客就在洗澡时滑倒受伤了。该游客没买意外伤害险,希望能通过旅行社责任险来获得一定赔偿。保险公司却说,由旅行社过失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赔偿,而该游客在导游提醒后自己造成了损失,不在赔付之列。

这位老总无奈地说,旅行社是一种中介服务,涉及吃、住、行、游、购、娱方方面面,全程中又包括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多个服务提供商,实际由旅行社承担直接服务的很少,但出了事,游客必然要找旅行社,最终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要费很大周折,在旅行社责任险实行4年多的时间里,旅行社发生责任事故,能够顺利得到理赔的仅有30%。

“必须是旅行社的过失过错才行,如果是故意过错、第三人责任、游客过错的话,保险公司都不赔。到底保险公司是鼓励旅行社正当经营,还是违规经营呢?”作为福州市旅行社协会律师,省旅游干校教师邓小红认为,如今的旅行社责任险理赔范畴不清楚,责任范围和免责范围划分上存在交叉或重叠现象。

保险公司:责任险不能“小马拉大车”

目前,福州各保险公司多采取将意外险和责任险捆绑销售的方式,面对不少旅行社提出“责任险不保险”的说法,一位保险公司人士表示,旅游涉及面广,需要各种各样的旅游保险来保障,但旅游保险产品匮乏,旅行社责任险只是其中一个最基础的险种,对游客和旅行社也只是一个最基础的保障,将旅游的所有风险都期望由旅行社责任险来承担,它必然是小马拉大车,不堪重负。面对旅行社责任险暴露的诸多问题,采访中,一些资深人士说,当前游客的保险意识薄弱,旅游保险市场已推出诸如饭店公共责任险、特种旅游保险、漂流安全保险、旅行综合险等众多险种,但被接受度非常小。一名成熟的旅游消费者,应该从自身安全保障的角度,购买相应险种。

舍弃旅游责任险,谁最痛苦?

"我们将旅行社责任险的强制性取消了,看保险公司着急不着急!"业内有些旅行社有这样的建议。我们也曾想过,但要理智地分析一下,就会发现,舍弃责任险,最痛苦的是保险公司吗?不是!恰恰是我们的旅行社,是我们的游客,是我们的旅游业。大家都知道,我国的保险市场还很不成熟,保险公司还是以国有为主,仅有的几家外资保险公司,也主宰不了整个保险市场,如果说蛋糕是现成的,大家会蜂拥而至,争夺这块蛋糕,但要是这块蛋糕从市场上彻底消失,却不会有人为之惋惜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市场上已有的蛋糕没抢到,或者蛋糕占的少了,各个保险公司会觉得那是自己的工作没到位,但是,要是蛋糕彻底没了,各个保险公司会很理直气壮地说:这不是我的问题!我很努力了!2001年国家旅游局在颁布《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的同时,取消了对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的强制性,原有的近几十个亿的旅游意外保险市场一下子就无人问津了,国家旅游局要求旅行社在组团过程中主动推荐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但是却没有保险公司给保,各保险公司推说旅游意外险只对团体,不对个人。就这样,几十个亿的旅游意外险市场竞缩小到很可怜的地步了。

同样的道理,取消责任险的强制性,保险公司并不心疼,因为公司领导不会去责怪直接办事人员,现在大家各显神通,全力争取旅行社责任险市场占有份额的原因就在于那是自我工作成绩的表现,是向上级领导汇报的材料,但现在责任险强制性取消了,保险公司就会像当年对待旅游意外险一样,根本就不会去关心这一市场的丢失,同样的回答,丢市场不是我的原因!

但没有了旅行社责任险,我们的旅行社,我们的游客连这一点点保险都没了,风险如何去规避、利益如何去保护?旅行社苦苦经营了多少积累的一点家当,可能因为一件事故,就荡然无存了,甚而终生不得翻身。游客开开心心地去旅游,享受途中遭劫难,一时又得不到经济上的补偿,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情形!所以说,旅游保险市场本来发展就比较滞后,如果连旅行社责任险也没了,最痛苦的自然是我们的旅行社、游客,甚而可以说是我们的旅游业!

延伸阅读

关于旅游责任险理赔那些事


现阶段旅游成为人们放假休闲的方式,购买保险成为焦点,然而各类保险当中,旅游责任保险往往是人们知识的弱点。往往意外险更受到大家的期待。但是旅游责任险与旅游意外险有很大的不同,其理赔方式也需要特殊注意一下。

旅游责任险条件

“旅游责任险”按年投保,一次性投保,保险期限一年。“责任险”保险金额是“三个限额”的最低投保额度,即每人责任赔偿限额(国内游8万元,入境出境游16万元)、每次事故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和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国内社200万元、国际社400万元),三者必须同时满足。 旅行社可根据以往经验、各自的组团接待量、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等选择合适的投保额度。这意味着投保额度将成为一种强有力的市场竞争手段:投保额度相同,组团接待量越多的旅行社越能体现出规模优势从而降低单位成本;投保额度不同,有实力的旅行社可利用提高投保额度赢取客源,扩大市场份额。

旅游责任保险分类

旅游责任保险由主险和系列可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组成,主险保障分三部分:

一是由旅行社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二是由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等非旅行社过错责任造成的游客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损失等;

三是紧急救援。此外,接种与签证、介绍境外翻译及紧急电话翻译、行李及证件丢失援助、安排保释、介绍使馆和紧急文件递送等出境游中经常需要的一些服务也在新版责任保险的保障中。主险的基本保额是每人每次事故30万元,相对于旧旅游责任险境内游8万元、境外游16万元的保额,其赔付额已提高一倍多。

旅游责任险与意外险区别

旅游险包括旅游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旅游责任险是规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险,但是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如果游客本人发生了意外事故不在承保范围内。而旅游意外险承保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属自愿购买险种。据了解,现在市场上适合出游的意外险主要包括旅游救助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旅游意外伤害险和住宿旅游人身保险等险种。游客一般只要花费10元至20元,就可以获得10万元(境内游)的保障。

旅游责任险赔偿问题

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发生本办法第四条所列情形的,保险公司依法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旅行社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责任限额可以根据旅行社业务经营范围、经营规模、风险管控能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旅行社自身需要,由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发生保险事故,旅行社或者受害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保险事故发生后,旅行社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时,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旅行社补充提供。

旅行社对旅游者、导游或者领队人员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旅行社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受害的旅游者、导游或者领队人员赔偿保险金。旅行社怠于请求的,受害的旅游者、导游或者领队人员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收到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和相关证明、资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公司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旅行社以及受害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旅行社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保险金用于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旅行社或者受害的旅游者、导游、领队人员通知后,经核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可以在责任限额内先向医疗机构支付必要的费用。

因第三者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直接赔偿保险金或者先行支付抢救费用之日起,在赔偿、支付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旅行社以及受害的旅游者、导游或者领队人员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旅行社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旅游责任险的误区


假期里,不少人筹划外出旅游。不管是休闲游还是探险游,不管是省内游国内游还是出国游,出门旅游很多人出于“安全”等方面的考虑,都免不了会在旅游出发前或在旅游当中购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保险,但是这种关于旅游责任险的纠纷事故频频发生,这主要是因为人们还是不能清楚的认识旅游责任险。常见的误区有:

(1)旅游险包括旅游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旅游责任险是规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险,但是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如果游客本人发生了意外事故不在承保范围内。而旅游意外险承保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属自愿购买险种。据了解,现在市场上适合出游的意外险主要包括旅游救助保险、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旅游意外伤害险和住宿旅游人身保险等险种。游客一般只要花费10元至20元,就可以获得10万元(境内游)的保障。

一旦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旅游责任险当即生效,主要保障游客在旅游时在交通、饮食、住房等方面的人身、财产安全。但如果是游客自身原因,旅游责任险是不保的。

针对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伤害,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还会推荐游客另外购买“旅游意外险”。

(2)“报团”出游时,旅行社买了责任险或者获赠旅游险。很多消费者认为只要有了责任险,就可以万事无忧了。

事实上,旅游责任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旅行社,不保证游客在旅行过程当中的意外事故,并不能替代旅游意外险。有些旅行社在推销旅游产品时会以“旅游送保险”招揽客户,这种情况下,务必看清楚旅行社送的究竟是责任险还是意外险。

(3)在从事高危旅游项目时,如果导游没有尽到提醒责任或其他过失;而导致游客发生意外,那就属于旅行社的过失;但如果是旅行途中发生的意外,或者游客擅自离开约定的旅游地点、旅游路线而出现的意外,都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另外,在旅行过程中,一些老人由于身体原因,或水土不服等,易引发一些急性病,但一般的旅游意外险并不保障急性病风险,如有必要,最好还购买一份医疗旅游保险。

(4)选择旅游保险只看保费的多少。旅游保险种类、价格多样,游客投保旅游保险时,要根据出游的方式,按自己的旅游行程和目的地情况,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打造的保单,并非单纯看价格和保额高低。

(5)意外险并非什么都赔。有些旅游意外险虽然很便宜,但对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客户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应留意保险的免责条款。

(6)出险后能全额赔偿。一般情况下,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沈阳市民吐槽 货车违章伤不起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沈阳市民的关注。沈阳市民孙先生在马路上行走,突然迎面驶来一辆大货车,这辆逆向行驶的大货车差不点把孙先生撞倒,孙先生很气愤,于是在接下来的3天来,他先后拍摄了20多张大货车违章的照片。

照片在网上流传、转发,一时间引来无数沈阳市民吐槽。有的市民还相继贴出来自己拍的货车违章照片,也有在网上留言的。从留言情况来看,他们都曾与大货车结过“仇”,有人甚至列举出了货车的五宗“罪”。

“罪行”一:逆行。在生活中,大家看到最多的货车违章行为或许就是逆行了,尤其是在一些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的道路,而逆行最直接后果就是越来越堵,事故率升高。

“罪行”二:强行变道。市民王先生说,在他看来最让人生厌的就是大货车强行变道行为,“有一次我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间后面的大货车就按了一下喇叭吓我一跳,然后还硬往里挤,差点就刮上……”王先生说。

“罪行”三:会车时灯光晃眼。不少司机“吐槽”在夜间行驶会车时,如果迎面是大货车,那么一定要注意了,因为首先大货车的车灯都比较亮,其次货车灯位置比较高,即使货车没有开远光灯,也会影响到视线。

“罪行”四:闯红灯。在以往因为大货车闯红灯撞人致死的事件常常见诸报端,并且夜间居多。的哥张亮师傅表示,以前开夜班时,有一天下半夜两点多他在通过一个绿灯路口时,突然左侧蹿出来一台大翻斗车,“那速度太快了,吓我一身冷汗……”

“罪行”五:转弯不望。很多时候,在十字路口货车在转弯时将人、货车直接卷入车下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一位私家车主表示虽然货车在转弯时存在望“死角”,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很多时候货车司机没有注意望,速度也都不慢。

沈阳网友的“吐槽”引来了沈阳市公安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在配合全国开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中,沈阳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货运车辆超载、改型、涉牌涉证违法行为8200余件,涉及货运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下降了40%。

货车怕被罚不敢出收费口

4月11日15时,在京沈高速公路沈阳西站收费口,沈阳公安交管部门在集中整治货车“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一辆车牌照为“鲁ME830挂”的半挂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辆车并没有直接出站,而是停在了出站口旁边的路上。

民警上前催促其尽快出站接受检查,司机无奈将车开出高速公路。经过称重,该车总重48.8吨,而该车的额定载重共计48吨。执勤民警表示:该半挂车属于超载非法行为,超载重量在10%以下,要罚款200元,记3分。“车上拉的印刷纸张,不知道已经超载了。”该车司机王某表示:自己是从山东来送货的,超载了只有认罚。经查,该车并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严查沈阳交通违章行为

据了解,沈阳交警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书面形式,对逾期未检验和审验、违法未处理的货车驾驶人、记分超过6分驾驶人逐一告知。针对三年以上逾期未检的大中型客货车,交管部门将对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停办一切业务,直至车辆检验完成。

同时,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输部、安监部深入货运场站、工程施工、车辆维修等单位,采取主动上门的形式开展排查工作,对辖区重点施工单位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车、拼装车或者无牌套牌、非法改装等问题,并不定期组织夜间集中检查。

针对春季道路施工及城市化建设增多的特点,交管部门借鉴整治酒驾的成功做法,每天出动警力、警车,联合各公安分局力量,共同参与违法整治,严查市区工程运输车辆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超载、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同时,与城管、交通、路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无运营手续、泄漏、遗洒等违法行为,实施捆绑执法、综合治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据了解,这次整治重点包括:一是高速公路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国省道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城市道路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调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省公安厅交管局表示,将严格路面管控,通过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移动取证设备及时固定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严格依法查处。对存在行车安全隐患和违法状态的货车,责令驾驶人立刻整改或消除,否则禁止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将推进重型货车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防范和查处疲劳驾驶。

沈阳、大连将集中警力、合理布点、统一行动,借助交通监控系统,严查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调头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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