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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缴20年保终身? 江门市社保局:不全面

2020-08-12
保险要提前规划 人社局保险规划 保险种类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需要缴满20年即可终身享受待遇”的说法。对此,市社保局表示,这一说法不全面。

根据《江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20年的,可按规定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参保人如果已缴满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不符合终身享受待遇的条件。此类情况,应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至退休,如果没有继续缴纳费用,则在这期间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未缴满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则需要通过以下两种办法解决问题。第一,江门市户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非江门市户籍在江门市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参保人,其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20年的,按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最低缴费基数的6.0%计算,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的金额后,可按规定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第二,针对某些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存在困难的参保人,也可由本人选择在个人养老金账户中按规定的缴费标准逐月代扣代缴,直至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另外,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曾参加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未符合领取退休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只能通过一次性补足差额缴费年限的方式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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