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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养老保险具体规定

2020-08-03
养老保险具体规划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关于郴州市社会养老保险你了解多少?郴州市养老保险办理的范围、所需资料、办理程序是怎样?下文将为你一一解答。

一、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保险是指政府通过法律形式的制度安排,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解除劳动义务后能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目前郴州市养老保险有哪些具体规定?

1、郴州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费比例是8%;个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湖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低于湖南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60%计算。

2、郴州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的规定:按本人缴纳工资1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企业缴费划出记入个人帐户部分,余下部分为社会养老统筹基金,属全体参保者共同所有;职工异地转换工作岗位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可以继承。

3、郴州市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规定:98年元月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女干部55岁,自由职业者,农民合同工55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按每月领取养老金;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郴州市养老金的有关标准: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来自社会养老统筹基金,按退休时湖南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目前我市的养老金待遇已经达到593元。

三、郴州市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农民合同工如何终止参保?

根据国家统一养老保险方案及《湖南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外省市员工在郴州就业且已参保的,离开郴州时可以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养老保险帐户转移到户口所在社会保险机构。本地员工在外省市参保的,当回到本地就业时,也可以把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转移到郴州社会保险机构,两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养老帐户合并储存。农民合同工返乡时,如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未能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保机构可以将其个人养老帐户一次性发给本人,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需要指出的是,如农民合同工离开原就业单位,重新就业的参保单位仍在郴州范围内的,个人养老帐户自然合并累计,到确实返乡时再办理社会关系终止。

四、郴州市养老保险怎样办理养老保险基金的转出?

1、郴州市养老保险转出办理范围:离开郴州市调往外市或返乡户籍所在地且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给予接收其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

2、郴州市养老保险转出所需资料:

(1)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名称开出的,列明该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的接受证明;

(2)转入单位名称。

3、郴州市养老保险转出办理程序:

(1)单位或办理基金转移的个人向社保机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有关资料,社保机构根据参保缴费情况打印《社会保险基金转移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由转移人员带往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

(2)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转移单》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帐至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

五、郴州市养老保险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转入?

1、郴州市养老保险转入办理范围:

(1)户籍关系迁入郴州市的参保人员;

(2)中央、行业统筹单位的参保人员转入郴州市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单位的

六、郴州市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退保?

1、郴州市养老保险退保办理条件:

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因出国定居、未到退休年龄死亡、非本市户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返乡回原籍的可申请办理退保手续。为保障参加者的社会保险利益,防止不必要的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规定:(1)对郴州籍参保人员不能办理退保;(2)本省户籍参保人员回原籍,建议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相关知识

如何办理社保卡?各地有什么具体规定?


目前,社保卡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生病了,拿着社保卡去指定的医院看病的时候,可以为我们节约一笔钱哦!特别是社保卡上有身份信息,很多时候社保卡却承担了身份证的功能,当然,社保卡还有其他的功能,今天,这里要分享的是如何办理社保卡以及各地关于社保卡办理的具体规定。

江苏省如何办理社保卡

领卡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理人员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申领回执单,到采集确认地(当时办理卡信息采集确认时的网点)领取省社保卡。而此前由单位集体办理数据信息采集确认的职工参保人,仍由所在单位组织统一发放。单位相关代办人员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申领回执单,前往办理单位批量制卡采集确认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职工的省社保卡。

人社部门提醒,8月22日后完成卡数据信息采集确认工作的申领者,待省统一制卡后也将陆续发放。尚未进行申领或者尚未完成卡数据信息采集确认的,应尽快向所在单位、所在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办理申领采集业务。

发卡期间,领卡人可以先拨打市人社局“12333”电话实时查询制卡状态、领卡地点和服务网点名称等情况,准确按时领到自己的社保卡。

发卡期间由于部分人员个人信息有误,导致省社保卡未成功制出,需到采集确认地进行信息变更核实。如果是身份证号、姓名有误的,在职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修改;退休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市社保支付中心8、9号窗口进行修改。如是本人照片不符合制卡要求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社保所属综合服务网点进行更换。

襄阳:委托他人,如何办理社保卡?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少市民目前在外地居住或者打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社保卡?记者采访获悉,申办、激活、挂失社保卡均可委托他人代办。

樊城社保办事处称,为了方便市民办理社保卡,除单位用户按属地管理办理社保卡外,个体参保者可到附近的社保办事处办理社保卡,不用受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办理社保卡,申办者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职工医保本,同时交25元的工本费。

申办者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出示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办下来后在工商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都可办理激活手续,激活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书为规定格式,各工行网点可领到这种委托书。社保卡一旦丢失,也可委托他人到就近的工行网点挂失,这时也需要代办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个人社保卡丢夫,需要及时到工行各网点挂失,以防他人盗取资金,然后到各城区社保办事处补办新卡,社保卡补办的工本费为40元。

天津市如何办理社保卡申领?

社会保障卡的申领、换发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单位统一组织批量申请。正常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达到50人的单位,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区(县)分中心办理;正常参保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未达到50人的单位,到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二是个人申请。申领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领手续。不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办理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各地具体规定


大学生医保旨在为大学生群体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是对传统大学生公费医疗的完善与改进。那么,现如今,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呢?各地又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大学生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报销没有病种限制

住院大学生须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作支付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大学生医保证》在住院期间暂时由医院医保办保管,办完出院手续后,医院医保办负责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医保证》首页的统筹支付单,并将《大学生医保证》还予本人。

参保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完挂账手续后,出院时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其中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大学生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暂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个人一次结清。

2.生育费用实行限额补贴的办法

限额标准为:正常分娩800元,剖宫产1600元。生育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补贴;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补贴。

3.慢性病病种范围

包括: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血管病恢复期、肝硬化失代偿期、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精神疾病、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11种疾病。

费用支付标准:门诊治疗慢性病费用按照年度结算。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350元的,超出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支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4.门诊意外伤害病种范围

包括:骨折、关节脱位、呼吸道异物三种疾病。

费用支付标准:因意外伤害引起上述疾病在门诊治疗时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000元。

对于自杀、自残(精神疾病除外)、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交通事故、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情况发生的上述疾病,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程序:由参保大学生将门诊病历、门诊处方、相关票据、《大学生医保证》及有关检查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报送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并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意外伤害费用汇总表》后,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审核结算后,将报销的医疗费用通过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本人,并将报销费用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

5.门诊紧急抢救病种范围

包括: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费用支付标准:参保大学生门诊紧急抢救病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一次住院费用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

6.学生在假期、实习、休学期间因急危重症需异地住院治疗的情况

可就近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公立医院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就读高校收集汇总票据,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在出院后凭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纪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就诊医院级别证明及住院票据、《大学生医保证》等有关材料报所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高校医保经办部门整理汇总并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单》、《城镇居民零星医疗费用报销汇总表》,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对高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经科长、分管主任签字后,将报销费用返给高校医保经办部门,由高校医保经办部门发放给参保大学生,并记录在《大学生医保证》上。

大学生医保报销有其具体的规定,各地均有不同,在报销之前可对当地相关政策进行了解。

青岛:大学生投医保每人每年50元 普通门诊报销60%

根据规定,驻青高校及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保险年度为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每年缴费50元。参保人在本校大学生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医保门诊统筹金支付 60%。

参保人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关于门诊大病报销待遇,目前青岛门诊大病病种共53个,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限额不同,支付比例按照学生住院标准执行。

大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超过100元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2000元。

大连异地大学生在户口所在地住院如何办理报销?

答:在住院后5日内拨打0411-88896500-4-1号键进行申报,所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定点医院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报销。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将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急诊病历、住院病志、身份证、医疗保险IC卡和医疗保险证交至所在学校,学校应在学生发生费用当年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

太原:大学生回原籍看病也可在我市报销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在我市参保的外地大学生回家看病,费用也可在我市医保部门报销。“为了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工作,解决部分外地大学生在校期间生病,却因在家人照顾不方便等诸多原因,必须请假回原籍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的实际困难,”昨日,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说,“非寒暑假期内,外地大学生回家看病,这项特殊就医也可在我市报销。”

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及大连具体规定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可节省一大笔利息钱。对于购房者来说,推出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后,担保公司垫资替购房者结清原有的商业贷款,再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向公积金中心报送相关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便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优惠。可是很多人不知道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及大连具体规定。

目前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的城市

鉴于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在操作上有一定难度,目前,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城市仅包括上海、南京、长沙、沈阳、大连、郑州、石家庄、合肥、泰州、厦门、日照等在内的城市已经实施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全国大部分城市尚不能实现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将商业贷款改为公积金贷款实际上是商业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的一种债权转让行为,此时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借款人由向商业银行偿还贷款变为向公积金中心偿还贷款。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其实是两种本质完全不同的贷款,二者之间在贷款的资金主体、对象、利率审核担保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贷款一旦发放,债权的转让就存在诸多问题,比如贷款担保方式。

借款人办理商业贷款时采用的担保方式为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是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两种贷款担保方式的不同使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无法衔接。对于已设定抵押登记的贷款抵押权人的变更还要看房地产主管部门能否进行操作,另外,商业贷款的额度一般较高,而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上限规定的,即使债权转让存在可操作性,但由于受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影响商业贷款也未见得能全部转为公积金贷款。

此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会出现一个注销抵押和重新办理抵押的时间空隙,在此期间抵押物悬空操作风险度比较大,如在此期间房屋可能遭变卖、产权变更等。还有就是商业贷款是银行的自营性贷款,银行要考虑到自身的利息收益问题,如果将债权转让放开,势必会影响到银行的收益,所以还要看银行是否有将债权转让的意愿。

大连商业贷款如何转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规定

1、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前,应确认房屋所有权证已办出,原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办理提前全部还款。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其配偶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到中心招标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三个工作日后,向中心提交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同商品房要求)、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评估报告、原商业借款合同、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余额明细表、购房合同、全额结算发票或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发票等材料及复印件;中心审核后返还原件,留存复印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担保公司与借款人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借款人交纳担保费。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筹资金)和期限。借款人交纳评估费、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他项权证工本费(抵押登记费和他项权证工本费由担保公司代收取)、借款合同印花税等费用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放款:中心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借款人将自筹资金与公积金贷款资金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借款人尚欠商业银行的借款本息;担保公司监督借款人与原商业贷款银行解除房屋抵押登记并收执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登记:担保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交付中心收执保管。

人保车险续保第二年优惠具体规定


2003年初,人保曾对车险费率做过调整。按照当时的规定,人保所保车辆一年不出险,人保车险第二年打折可优惠保费的10%,第二年不出险可优惠20%,最高优惠到30%。如果5年都不出险,今后也会考虑优惠更多。按当时的设计方案,如果取得了两年优惠,第三年出险了,就往回推,再上保险时减少10%优惠。近年来,人保车险投保量逐渐增多,人保车险第二年打折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等。人保车险第二年打折让车主享受到了极大的优惠,车主在续保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车险以及优惠条件。

人保车险续保第二年优惠相关规定1.上一年度车辆未出险,续保时可以享受7折优惠;2.上一年度发生1—2次赔款的车辆,按照基准保费承保(若赔付率低于80%且约定驾驶员的,仍可享受7折优惠);3.年度发生3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10%;4.年度发生4次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20%;5.年度发生5-7次以上赔款的车辆,车险费率在基准保费基础上上浮30%,8次以上就会被拒保。车主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按照车辆折旧比例不同从而相应地变更投保的保额。当车辆出现全损即报废时,车主将得到全部续保的保额;6.出现部分损失的情况时,车主续保的保额就不再是唯一的赔偿标准了,车主将得到的是更换新零部件的等值价额。人保车险若多次出险,第二年保费或上浮

符先生的车龄刚刚一年,去年在人保购买车险,由于去年出险4次,人保车险续保政策明确表示其保费将在去年基础上上浮30%,符先生不得不转而考虑其它保险公司。安邦保险广东分公司风控部负责人高阳飞表示,车辆有出险记录时续保有2种情况,一种是交强险续保,由于各家保险公司交强险已形成数据共享平台,因此不可避免保费上浮;另一种情况是商业险续保,有可能转投其它公司保费不会上浮,但从诚信原则考虑,车主须向保险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据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上一年度如果未出险,车主可享一定程度的人保车险续保政策优惠,出险次数较多保费可能将上浮。如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保费将上浮10%。

人保车险 第二年——相关链接人保车险第二年续保方式有哪些

营业点续保。车主如果有时间,也可以亲自到保险公司的营业点进行续保。车主要记得带上自己的相关证件,比如身份证、驾驶证和足够的保费。这种方式耗费时间和精力,所以不建议车主选择此种方式。

电话续保。车主只要打一个电话给自己投保过的保险公司,说明自己这次要投保的车险组合,很快就会有人上门服务。车主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车险。由于比较方便,现在,很多车主都会选择电话续保这种方式。

网上续保。只要保证网络的畅通,续保就可以在网上进行。如果车主选择网上续保,唯一要注意的就是认清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不要上了钓鱼网站的当,否则得不偿失。

九江市养老保险补交政策怎么规定的?


目前,九江市养老保险补交政策规定,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的未参保人员可以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九江市养老保险补交政策关于养老保险补交条件、办理程序以及所需资料都有具体的规定,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九江市养老保险补交政策对养老保险补交条件的规定

凡是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人员,即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两个条件分别是:2011年6月30日前曾经与我省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2010年12月31日以前,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我省城镇户籍的人员。

九江市养老保险补交政策对养老保险补交办理程序的规定

符合补缴范围的人员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为: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补缴手续;其次,由个人向原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企业不存在的,可直接向企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申请,同时由个人填写《江西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曾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过未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按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由原单位携带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及表格统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原单位不存在的,由主管单位,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统一办理。

九江市养老保险补交政策对养老保险补交所需资料的规定

在申报时,申报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职工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能够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如果原工作单位与现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应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保凭证。

有意愿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进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页查看详情并下载填写申报表格,也可拨打12333进行电话咨询。

养老保险补交政策——相关链接养老保险补交政策解读

解读1.能否补缴养老保险取决于养老关系状态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补缴本金的同时要按规定加收利息、滞纳金;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后不得再补缴,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员的参保状态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劳动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参保人员能不能补缴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取决于欠费时间段所处的养老关系状态。 如果欠费时间段的养老关系状态为单位职工的,可以补缴,但要按规定加收利息、滞纳金。因此,参保人员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可到户口所在地县区企业养老保险局 进行查询,看欠费时间段所处的养老关系状态怎样,才能决定能否补缴。

解读2.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缴费不足15年,可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解读3.养老保险补缴范围

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河北省规范养老保险补交政策解答

跨省补缴怎么办?

问:在河北省工作过的外省户籍人员,能否在河北省补缴养老保险费?答:现养老保险关系在河北省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对在河北省工作期间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进行补缴。现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河北省或未参加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允许在河北省补缴。

问:现在河北省参保,有在外省工作经历,能否在河北省补缴在外省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现具有河北省户籍,在外省就业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否在河北省补缴?答:不允许在河北省补缴在外省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问:已与原单位(驻冀)解除劳动关系,在何地补缴在原单位期间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答:与原单位(驻冀)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在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在我省原单位工作期间应保未保或中断的养老保险费。尚未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且属于我省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补缴。

起始时间如何算?

问: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以前已经离开原国有、集体企业以及2003年前已经破产的乡镇企业职工能否补缴养老保险?答: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即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目前正在执行的补缴政策,是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在单位工作期间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的养老保险费,不同企业类型中的职工未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不存在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等问题。

破产企业怎么办?

问:企业以外其他用人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能不能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答:如企业以外用人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已经整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原在本单位应保未保或中断缴费人员,可按规定补缴。如该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未整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能按该规定补缴。

问:按原规定一次性结清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人员,能否按该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答:这些人员包括原农民劳动合同制工人、农民轮换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等人员,不能按该规定补缴已经结清的养老保险费。

问:企业宣告破产至终结期间,能否补缴养老保险费?答:企业宣告破产至终结期间未缴费的原单位职工,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补缴宣告破产至终结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具体程序


最新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而转移,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具体的流程有三个,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和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网友提问:我的一个同事是福建人。在我们汕头公司工作已经有10年左右,公司也有帮他交社保。08年的时候他到扬州去工作,公司就停交了他的社保。现在他想把社保转移到扬州上面去。首先能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吗?有什么样的限制?需要办理怎么样的手续?

1、根据最新政策,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而转移,前提是:他在扬州单位已经帮他在扬州开设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社保,就可以在扬州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将汕头的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到扬州。

2、具体程序是: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区县内转移。

一、迁出。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区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社保所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乡(镇)社保所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区县级管理机构。

二、迁入。在收到迁出区县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区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待对方的保险金转移过来后,要会同财会部门对保险金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要向迁入区县的农保机构发出由财会部门和区县级管理机构分别审核后的保险金收讫回执。对迁入者的缴费记录卡和缴费证要审核,钱帐要一致。

三、区县内转移。除了缴费单位变更以外,其他保险关系不做变更。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可补交 规定年数保费交满即可


养老保险一直是我们较为关注的一个话题,如果没有及时上缴养老保险,那么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今天小编就对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这个话题和大家做一些深入的了解,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那么如果养老保险没有及时缴费,那么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对于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这个话题,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具有一下特点:强制性、互济性、普遍性。每个人都有年老的岁月,所以养老保险也是我们必交的一个阶段。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如果我们没有按时补交养老保险这个我们是不用担心的,社保是可以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就是说,没有什么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这些情况,只要继续交纳就可以,交的钱数多少也和社会生活水平有一定的关系。除了特殊情况之外,目前国家社保规定,女55岁男60岁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因为差几年就没有达到,可以一下交齐就可以。

宁波养老保险查询和参保具体说明


养老一直是我们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一直以来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问题,鼓励我国养老政策的不断改革,我们养老保险人数也是逐年上升。

咨询内容:我去年在宁波工作,单位帮我交了一年的养老保险,今年到深圳来了,现在想把养老保险转回去,如果转不了,我想退回去,可以吗?而且我想查询一下我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请问如何查询?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3.《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

4.《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5.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厅《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浙劳社老[2006]142号)

6.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甬劳社老[2007]37号)

7.《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一次性抚恤费标准的通知》(甬劳社老[2006]245号)

8.《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实施细则》(甬劳社办[2007]222号)

申报材料

参保人员符合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条件、要求清算个人账户的,应提供《宁波市社会保险中(终)止缴费通知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并返回原籍,由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到达退休年龄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由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还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还需提供出国定居证明。由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说明:

一、个人账户查询密码统一被初始化(包括第一次查询人员),请使用初始密码1234查询(请立即修改),原网站个人账户查询密码失效。

二、养老保险查询范围:在市中心、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开发区、保税区、科技园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度假区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在职或企业离退休(职)人员。

山东、吉林出台职工养老保险新规定


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

自2012年我国出台了职工养老保险新规定,山东、吉林等省市纷纷响应,制定了相应的细则。

山东省公布青岛居民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条件

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可向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申请。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三大保险间的转移接续办法已经在全市推广,此前试点的黄岛、城阳、崂山三区已经有6万人申请办理转移手续。由于大多数参保人转移后需补缴一笔保险费,因此参保人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该手续。

养老保险转移有年龄限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统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参加青岛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户籍;2012年10月31日前,已在我市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满15年。若参保人符合上述前两项条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本人申请达到国家规定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时延长缴费的人员,也可参照该办法办理。

此外,具有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户籍,2012年10月31日前,女性年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也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另外,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需补缴.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换算为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后,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本人需申请按城镇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补缴缴费基数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

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时,应将在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等)以及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本金及利息部分全部转移到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转移后,转移的基金按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重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记入个人账户存储额本息后,其余部分转移到统筹基金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按三档缴费

转移后,参保人员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享受养老待遇,即达到法定退休后,享受与企业职工同等养老待遇,包括养老金增长机制、取暖费、丧葬抚恤等待遇。

转移接续后,参保人员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缴费,其中,在企业就业的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从事灵活就业的,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80%、60%三档之间自由选择,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20%、11%。新政已扩展到全市办理

去年11月起,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率先在黄岛、城阳和崂山三区试点,目前,三区已经有6万名原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办理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办理农保向城保转移手续。

从今年起,青岛市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推向了六区四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另外,转移后还需继续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费。市民咨询政策详情,可拨打12333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吉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参保缴费出新规

记者日前从长春市社保局获悉,按照吉林省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断缴费人员年内补缴欠费最划算。

据介绍,依据《通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在2014年1月1日以后申请补缴养老保险欠费时,缴费比例仍按20%(即个体人员缴费比例)计算,但欠费期间的各年缴费基数则按欠费年和申请补缴欠费的年度分别计算。具体办法是:按8%记入个人账户部分以欠费各年度当地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12%划入社会统筹部分以本人申请补缴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同时,按《通知》规定,2014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向前补缴时也按新政策执行。即2014年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时,按个体营业执照签发时间或用工时间向前补缴欠费超过3年的,要按新政策进行补缴。

困难群体在年内可申请优先分段缴费。按照《通知》规定,优先分段缴费后仍有3年以上欠费的中断缴费人员,在2014年1月1日后补缴欠费的,均按新政策规定予以补齐。

长春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广大中断缴费人员,特别是有3年内欠费(含2013年当年保费)的中断缴费人员,应在年内将欠费补齐,否则当中断缴费年限超过3年再补缴欠费时,将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具体内容详解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主要目的,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年满16周岁可参保: 根据《意见》,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参保手续及流程:1、参保办理以村(社区、居委)为单位,参保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首次参保时应填写《参加养老保障(险)单位登记表》。2、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村(含居委、社区,下同)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站提出参保申请,由村负责初审参保资格并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公示单》公示一周,无异议的人员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参保人员若为现已军人或退伍军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从军证明,填写《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役士兵政府补助申请表》,报镇(街道)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所。

据了解,目前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定为每人每月55元,市、县政府可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这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档次可自由选择: 根据《意见》,新农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2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各试点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向农村人口倾斜,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新农村养老保险政策 参保者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养老金待遇为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意见,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 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 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农民工可以参与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吗

由于目前广大的农村户口的居民外出务工,所以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对农民工的相关规定也备受关注。目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有两难:一是缴费难。农民工工资收入普遍较低,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也普遍较低;而现行城保制度规定缴费标准较高二是转移难。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很强,而且转移目标地不确定。

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调整缴费比例。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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