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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社保常见问题,你遇到过几个?

2020-07-20
人保面试常见保险知识 常见家庭保险规划错误 保险规划的七个阶段

社保医疗作为中国最基础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国老百姓尤为关注,但是具体的规定确是老百姓甚至保险从业者都不一定了解全面的。接下来,小编结合中国社保医疗制度规定和多年的经验告诉大家一些最基础、最实用的信息。

1、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退休?

不正确。并非缴满15年的养老保险就可以退休,而是要满足退休年龄。以男性职工为例,一般而言,不到60岁,即使已经缴了20年养老险,也暂不能退休。

2、到达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1)允许延长缴费至15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延长缴费未满15年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若延长缴费后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也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的时候,基金会跟着人走么?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4、异地转移接续后,到了退休年龄,去哪里领取养老金待遇呢?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以本人各年度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和待遇领取地对应的各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其基本养老金。

5、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的政策是什么样的?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6、医保断缴会清零吗?

以嘉兴市为例,目前嘉兴市医药的缴费历史是累计计算的,参保人员停止缴费并不会导致缴费历史清零,但是断缴影响会有很多,如:

①停止缴费,停止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②外地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入学、购房买车等都与医保缴费年限息息相关

③长远说,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需缴满最低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7、失业就可以领失业险么?

并不是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求包括:

①按规定参加失业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8、什么情况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9、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

⑤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0、职业病算工伤吗?

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患有“患职业病”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1、因工外出,为何工伤认定不一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 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名词解释

“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 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

“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职工处于生死不确定的情形。

(2)“因工外出”认定

实践中,即便都是“因工外出”,案情略有差异,结果就可能不同。

工伤保险部门工作人员在对这类案件作出认定时,需要一双“火眼金睛”。

①因工外出的区域 “远近有别”

因工外出的“外出”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指职工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

二是指职工不仅离开了本单位,并且到外地去了。

在第一种情况下,职工可以是受用人单位或领导指派,也可以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要求或因职责需要自行到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活动。

在第二种情况下,职工必须是受用人单位或领导指派的情形,如有会议通知、派工单等。

【案例一】燕某系某建设集团公司的职工,受单位委派到市住建委领取公司二级建造师准考证。

燕某领完证后在下楼时不慎踩空台阶,摔倒受伤。经单位申请,燕某被认定为工伤。

本案属于第一种情况。

【案例二】王某系某市自来水公司的职工,单位委派其赴省城排水水质监测中心联系项目业务。

王某在办理完公务从省城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经单位申请,王某被认定为工亡。

本案属于第二种情况。

②因工外出的活动 “公私有别”

根据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下列情形均属因工外出期间的活动:

(一) 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等;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才可以认定工伤。这里的工作原因包括直接工作原因和间接工作原因。间接工作原因是指因工外出期间为解决必须的生理需要而受伤。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与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伤,如在办私事,自行从事的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中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③因工外出的时间 “长短有别”

一般情况下,因工外出期间应看作一个连续的整体。

值得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仅适用于短期因工外出的情形。

有些单位有职工长期外派,甚至长期境外工作的情况,不能机械地套用因工外出条款。

对此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意见(二)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驻外,有固定的住所、有明确的作息时间,工伤认定时按照在驻在地当地正常工作的情形处理。

也就是说要按当地正常工作制度、正常上下班等情况分别认定,不能直接适用“因工外出期间”的规定。

④特别注意

因工外出适用“工作原因”推定原则。

因工外出期间情况特殊、情形复杂,没有证据否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与工作之间有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非工作原因后,应该认定为工作原因。

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因工外出职工的合法权益。

12、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13、什么情况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4、男职工也有生育险吗?

参加。生育保险是由企业缴纳,员工不缴纳,但是无论男女都需要缴,男职工的未就业的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资金中支付。

15、生育险如何报销?

因怀孕生育而花费的产检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都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但支付方式各有不同。

16、少报社保缴费工资有啥影响

(1)单位少报缴费工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我们医保账户中的“救命钱”。

缴费工资报少了,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也就相应减少了,因为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缴费工资的3%左右,如果单位少报1000元工资,那么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就会减少30元,一年算下来就少了360元。

(2)单位少报缴费工资,还会影响到职工退休后的“养命钱”。

平时看大爷大妈银行排队领养老金,不少人心里肯定盘算自己退休后能领多少养老金,而养老金的多少,和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也有直接的关系。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依据参保人员在职期间的缴费工资和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计算。

职工缴费工资越高,基础养老金也会越高,同时个人累计账户金额也会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越高,反之则越低。

(3)受少报缴费工资影响的,还有职工工伤待遇。

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他的工伤残津贴、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待遇的发放,都参照职工申报的缴费工资计算。

最后,提醒大家,一定不要把自己的社保卡借给别人用,社保卡就和信用卡一样,一旦有就医或买药记录就会伴随持卡人的。比信用卡严重的是信用卡逾期2年或5年就会滚出不再显示,但是社保卡记录终身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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