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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20-07-13
住房保险规划 如何规划保险 如何规划家庭保险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其条件为: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如合同是配偶名字的,须提供结婚证;单位出具的职工本人已签字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如何提取

按照《办法》,职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或者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死亡或已宣告死亡;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按规定,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可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继续存储。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尚不足的,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公积金的提取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其程序为:bX010.COm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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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苏州租房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苏州租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第一步: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要件】

第一步: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原件、复印件各1份;4、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度有效)原件、复印件各1份。

第二步:1、身份证原件;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3、中心开具的《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回执。

友情提示:1、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正常租赁住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2、涉及职工配偶提取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提取住房公积金,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提取须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项(不含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二)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重大疾病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支出。

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购买住房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贷款本息。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租住公租房的,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其配偶符合上述提取范围的(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符合本上述提取范围的(二)、(三)、(四)、(七)项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符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符合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支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

职工符合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符合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规定的,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提取凭证和期限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本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下列规定提供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的,应当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和首付款发票,购房时间以预售合同登记时间为准;

(二)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三)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全额购房发票(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契约》,购房时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为准;

(四)在单位参加集资建房的,先由单位向管理中心提供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该集资建房项目的批准文件、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该集资建房项目分配方案的批准文件和参加集资建房职工花名册,经管理中心核准后,职工应当提供集资建房购房契约(合同、协议)、购房发票(收据),购房时间以购房契约签订时间为准;

(五)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六)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翻建住房职工提供)、《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建房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发布时间为准;

(七)在国有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修房时间以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八)在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街道(镇)及其以上政府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修房时间以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每平方米价格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价计算。

在外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比照本地同等情况办理。

职工(配偶)在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提取还贷有关规定办理。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于当年十二月份到管理中心及所辖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的,应当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契约》、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二)租住私房的,应当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三)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的,应当提供学校出具的当年住宿费发票或收据、婚姻状况证明和学生证;

(四)租住公租房的,应当提供《公租房租赁合约》,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当年全部租金发票、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职工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退(离)休证,不能提供退(离)休证的,应当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职工按国家有关规定延迟退休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后、男职工年满60周岁后,可持单位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或在外地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保关系转移到外地证明或者在外地缴纳社保证明、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和定居国出具的定居证明。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继承权证明文件。

职工满足下列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提供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提供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

(二)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病人的医保卡、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每年办理一次;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了更好的服务投保人,我国有关部门不断提高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为求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住房公积金查询以及领取一直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

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类似于住房公积金的这些问题,市民不需要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拨打个热线就能搞定。

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通知》(建金〔2012〕143号)要求,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号码将于即日起启用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号码12329,原客服热线号码96736同时停止使用。

据了解,12329热线分为人工语音服务和自助语音服务,其中人工语音服务时间与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时间一致,自助语音服务全天开通。12329热线接受的市民投诉类工单处理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建议类工单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业务咨询类工单处理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个人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7.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我们都知道的五险一金中包含住房公积金,但是还有很多人不了解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最近一直有人咨询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领取的条件是什么?对此,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西安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如何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工作人员回答:

1、首先提出申请后,由单位出具《住房公积金支配凭证》(单位在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

2、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和相关证件到管理中心的办事处或分管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进行审批。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提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管理中心的办事处或分中心审批同意后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划转或提取先进手续。

4、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和相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公积金贷款还清可再申请

按照政策,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在将该笔贷款的本息全额还清后,只要符合当时的贷款政策,就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不交纳公积金怎么办?

“工作两年了,可单位并没有给我交纳住房公积金,我该怎么办?”读者崔小姐的话说出了很多人的疑惑。

按照规定,职工如果发现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的,可向管理中心举报。

违反本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取住房公积金,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如何办理


蚌埠住房公积金提取如何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购买二手房:

1、契税发票或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必须在1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2、配偶支取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从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蚌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注:凭此种材料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

购买新建商品房:

1、产权处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必须在1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2、配偶支取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从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

(注:凭此种材料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

建房提取: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建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必须在1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2、配偶支取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从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

(注:凭此种材料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

房屋大修提取:

1、危房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房屋鉴定等级需在一般损坏房至危险房之间),(必须在1年内办理提取手续);

2、配偶支取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从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

(注:凭此种材料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

已经办理好购房借款,并且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

1、购房借款合同、当年归还借款本息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配偶支取须同时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从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

(注:在还款期间内每年固定月份支取1次,夫妻俩人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借款还清以后公积金不再支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和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户口迁出本地:

1、户口迁出证明(或外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从原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销户手续。

出境定居:

1、出具出境证明或者定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从原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销户手续。

离、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从原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转帐凭证(代支取申请)到营业大厅办理销户手续。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

职工下岗失业,单位为职工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需提供劳动部门签发的失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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