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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公司分支机构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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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寿险公司要成立相应的防范退保风险应急工作小组,负责指挥本辖区或本公司的退保应急处置工作。工作小组的负责人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各级应急工作小组要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指定专门的联络员,确保退保情况及时畅通地搜集汇总。

各寿险公司要按照《关于加强退保业务管理的通知》 (寿险部函〔2008〕103 号)的有关要求,建立退保情况报送制度。各寿险公司总公司及其省级分公司要按时分别向保监会和当地保监局上报每周的退保数据和月度退保情况分析报告。如发生重大突发退保问题和群体投诉事件, 各寿险公司应当在 24 小时之内将有关情况和处置措施报当地保监局和保监会。

各级应急工作小组要按照《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件要求,制定应对大规模退保问题的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退保事件的预警、监测和反应处理系统,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退保问题提出具体处置方案。

各寿险公司要建立防范退保风险的层层责任制,对各级分支机构出现的大规模退保事件责任到人。对可能引发大规模退保的各种风险隐患,各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退保处置预案并上报保监会。预案要包括退保事件的处置原则和程序,特别是特殊个案的处置原则和程序;保证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处置工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避免媒体的误导宣传。

寿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在开始销售万能或投资连结保险产品 10 个工作日内应向当地保监局报告产品名称,并每季度向当地保监局书面报告销售情况。

产品出现重大问题时,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保监会和当地保监局报告。

各公司要制定加强营销员和员工诚信教育的计划和方案,每年年底将该计划和方案以及执行落实情况以年度报告方式报当地保监局和保险行业协会。

各保险机构要坚持“防患于未然、排查于经常、化解于初始”的原则,防止因发生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引发的联名信、集体访、异常访问题,尤其要重点排查可能越级上访特别是集体访的矛盾纠纷,务必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内部,确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要加强对公司员工和业务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对本机构自行排查出的信访投诉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定专人、定时限,集中精力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工作进度;确实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机构。各保险机构、宁夏保险行业协会要对分支机构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并于每月 4 日前向我局报送上月度的《矛盾纠纷派查化解情况统计表》和《宁夏保险业矛盾纠纷派查化解案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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