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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险索赔需要注意的事项

2020-06-13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保险需要规划 新入保险需要懂的知识

由于有些投保人平时并不十分了解自身的保障和理赔的手续,忽视了一些细节,反而令理赔程序更费周折。所以为了顺利索赔,投保人必须留意相应保障项目的“责任免除”事项,同时对于以下情况也需要注意:

1.非本人就诊的费用无法得到正常赔付,因此不要让他人代诊。

2.了解哪些是公司所购团险中指定的医院,必须要前往这些医院就诊,如果在指定范围之外,一般都不予理赔。

3.在无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在医院药房以外的机构购药的费用将不会获得补偿(如自行到社保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如果确实因为医院药房无该种药品,而需到外面购买,需由医院门诊办公室等部门盖外配章。

4.无病症单纯开药:有的员工看病时让医生开一些与病情不相关的药品,以备病时用或保健。这样的相关费用将不会获得赔偿。

5.仔细检查申报理赔的发票上的姓名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果不一致,基本上会遭到拒赔。导致这样的原因可能有,有些医院开具发票时可能将病人的姓名打错,或者本人姓名与投保时已不一致,因此客户必须在这些环节尽量细心,如有改名,须提供有关机构的更名证明或者户口本等,及时通过自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告知保险公司作更新。

6.提供的材料中要有与发票一致的病史,仅提供发票、无病史或者病史不完整,也会影响理赔的成功率。

7.无病症的检查视同例行的常规体检,保险公司是不会予以报销理赔的。因此只有当客户有症状时进行的医学检查,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才能得到正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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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索赔之前需要注意的四个要点


保险市场在中国已经兴起20余年,购买保险的人越来越多。其实,对于保险产品来说,最重要的事情在于能够索赔,很多消费者由于不了解索赔的步骤或注意点,导致索赔不成功或者无法完全获赔。本文为大家讲解理赔时需要注意的四个要点。

一、弄清保险责任

保险单是有效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每张保险单的背面清楚地写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哪些是除外责任,投保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会将此内容具体告知客户。假如遭受的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消费者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责任范围的则不能赔偿。

比如,一位客户为自家房屋投保了家财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管理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这必然带来经济损失。他认为,既然上了保险就能索赔,所以到保险公司报了案,并理直气壮地要求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得知具体情况后,耐心地把保险责任一项项地再次讲清楚,这位客户才明白个人装修破坏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二、弄清投保险种

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一批附加险种。有的入保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而没有投保车损险,发生机动车单方事故就不能索赔;再如,市场上较受青睐的家财险除了有基本责任外,还有特约责任,包括盗抢责任和管道破裂及水渍等责任,投保时可从中选择任意一种。这些附加险种均有各自的保险责任范围,索赔时首先要确认出险是否符合赔偿范围。

三、掌握保险约定

理赔前,应弄清楚保险期限、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等。只有把这些内容真正搞懂弄通,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发生事故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否则,非但不能得到赔偿,还会闹出笑话。

例如,一户家庭在数年前投保了一年期的家财险,到期后却没有再续保,等于终止了保险合同。一天,家里不慎失火,虽然进行了抢救,可财产仍损失不小。在万分焦急中,这位客户忽然想起自己曾买过保险,于是立即到保险公司“索赔”,并态度坚决地说:“肯定投保了家财险,只是保单已丢失”。保险公司迅速组织人员把保单底档查了个遍,才知道这位客户在几年前投过保,可是到期后并没有续保,

因此,此次火灾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不能赔付。此时,这位客户才恍然大悟,只好亡羊补牢,重新投保。

四、明白赔偿手续

保险赔偿能充分体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许多单位和个人就是因为看到别人出险并得到有效及时赔偿后才决定入保的,这一点无可非议。应该强调指出的是,索赔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操作,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同时要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举个例子来看,入保的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拨打保险专线服务电话说明事故原委。应该注意的是,此刻必须反映事故的真实情况,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第一事故现场。有些事故则要在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方能办理索赔,同时还要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其他相关费用单据,保险公

司才能依据规定办理赔偿。

需要指出的是,保险理赔有一整套科学务实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层层把关的审核监督机制,每一笔赔款费用的支出都有明确界定。只有依规运作,照章办理,履行义务,合理维权,才能真正加快赔付进程,切实保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

团险的职业注意事项


客户投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将其工作与职业风险系数表进行相应的比较,不同的职业按照不同的职业风险系数来定。

每年年初的几个月,总是职场人士变动工作的高峰期。许多人在谋得更好职位与待遇之际,却没有想到通知保险公司自己的职业类别已变更,往往等到出险后才发现无法获得全额理赔。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保险专家提醒,被保险人一定要尽主动告知义务,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

补足保费差额获赔

2006年12月07日,从事杂货生意的段先生为自己投保了平安鸿盛,附加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险。投保5年来,一直无保全或理赔记录。

去年10月19日,段先生驾车时不幸遭遇车祸,车祸导致右髋关节脱位伴股骨头骨折、右髋臼骨折、胸腹闭合伤,在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数万元。

出院后,段先生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平安人寿理赔部人员调查发现,段先生投保时,填写的职业类别是杂货商,但本次出险时,他是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投保时告知职业不符,怎么理赔呢?根据条款约定,应该按照实收保费与应收保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处理。

但本着有利于客户的原则,平安人寿理赔人员再次仔细调查了段先生投保时的情况。经了解,段先生2008年考取了B2驾照后,只是偶尔从事驾驶工作,并非职业驾驶员。经过综合考虑,平安人寿理赔人员判定,段先生目前的主要职业仍为杂货商,并非长期从事驾驶,最终处理结果为,段先生扣除应缴保费差额后给付保险金。

职业变了风险系数也会变

“职业变动可能影响保单的风险等级跟着变动,等级的高低,表示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高低,因此保费也会相应调整。”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理赔部相关人士表示。

据介绍,不同类别的职业其职业风险系数不同,特别是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险,它与普通人寿保险不同,并非以被保险人的年龄及性别等作为费率拟定的标准,而是按被保险人职业的危险程度制定费率,职业危险越高者意外伤害险保费就越多。比如,十八岁和六十岁的人,即使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年龄差距,但如果所从事工作的类型相同,那么投保意外伤害险时两人的保险费率也相同。

一般按照职业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职业、二类职业,一直到六类职业。一旦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更,就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如被保险人发生了职业变化,保险公司会依据其职业风险系数表,对被保险人做出拒保、加费、不变或减费的决定。

职业变更需及时告知

据介绍,根据《意外伤害医疗险》的条款约定,当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或工种时,被保人应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人的职业或工种变更后,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而未依前项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按实收保费与应收保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被保人职业或工种变更之后在保险拒保范围内的,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投保人在收到保单后,总是习惯放置一边,出事后才想起买过保险,而自己对保险一无所知。

“提醒广大客户,行动起来,将您的保单从抽屉中拿出来,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充分了解投保后享有何种权利,同时也要清楚自己应尽哪些义务,这样才能保证日后得到充分的保障。”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人士说。

保险索赔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 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 年。

除此之外,还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明确保险责任

保险单是契约,有法律约束力。保险单背面一般都清楚地印着哪些灾害、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哪些不属于保险责任。如果保户入保后,保险财产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不能赔偿。比如:一位保户为自己拥有产权的单元楼房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由于在装修中违背了城市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房管部门依法要求其将已拆改的房屋结构复原,自然损失了经济费用。保户误认为上了保险就可以索赔,到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保险员工耐心地将保险责任一项项讲清楚,这位保户方知,个人装修破坏房屋不属于保险责任,自酿的苦酒只有自己喝。

二、识清保险品种

如今,保险险种较多,像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除了基本险种之外,还有附加险种。如机动车辆保险除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这些基本险外,还有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自燃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附加险种;而家庭财产保险除基本险外,附加险包括家庭管道破裂及水渍险、家用电器用电安全险、现金首饰盗抢险、计算机硬件损失险、家用燃气器具责任险、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家庭赔偿责任险、家庭治安险,涵盖了家庭生活的许多方面。

由于基本险、附加险有各自承担的保险责任,因而保户在出险索赔时,必须确认出险是否在你投保的范围内。再说得明确点,得什么病吃什么药,只有发生的灾害、事故在你投保的范围内,才能得到赔偿。所以,保户在投保时要选择好险种,日后才能得到可靠保障。

对于医疗保险,一定要到保险公司当地的定点医院治疗,除非病情紧急或情况特殊,凡不在定点医院治疗的应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很难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三、弄清保险知识

保险单是一种契约,担负着保障财产的责任,保户应妥善保管保险单。作为一名入保的保户,对于相关的保险知识应该清楚,比如保险的期限、保险财产的内容、保险赔偿责任的范围、保险金额与实际赔偿额的关系、家财保险期限内如果搬家变更住址如何办理手续、赔偿后找回的保险财产权益属于谁等。只有“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才能更好地在出险时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否则不但白白耗费人力、物力,还会闹出笑话。

四、明白索赔手续

保险索赔是体现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最明显特征,许多单位和个人都是看到别人出险后获得科学、及时、合理的赔偿才成为保户的。但保险索赔要经过必要的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还要提供必须的单证,缺一不可。像机动车保险,发生事故后,保户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反映事故的情况,填写出险报告,协助保险公司查勘事故现场。待公安交管部门结案后,保户办理索赔时还应提供保险单、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费用单据,保险公司才能按规定赔偿处理。

相反,有的人出了事故后,什么手续也不办,单证也不提供,一门心思到保险公司找熟人、托门路,希望能得到理想的赔偿,这更是一种误区。理赔过程有数道程序监督,每一笔费用支出有严格的界限,有数道审批关口,再熟的人索赔手续不全也不行,应该遵照索赔规定办理,提供应交予的一切证明、资料,才能加快赔付进程。

五、求助保险索赔公司

保险索赔公司是专门各类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索赔的专业公司,拥有专门的保险索赔师、技术专家、法学专家等强大的专家库,保险索赔师熟悉保险条款和理赔操作规程。保户出险后应立即通知保险索赔公司,以便保险索赔师提前介入,从保险的角度帮助保户收集有利的证明、资料,避免丧失原始证据而得不到保险公司更大的合理合法的理赔。

出险后,保户通过索赔使损失得到赔偿也就达到了投保目的。因此,掌握保险索赔的决窍,依法依规办事,才是正确的选择。

六、保险理赔程序要知晓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 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团意险投保的注意事项


团体意外保险是以企业法人或社会团体作为投保人,让其在职员工(或含家属)作为参保对象,以意外伤害事故赔偿为主要保险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一般要求团体成员至少5人以上,且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整体人数的75%以上。

企业团体意外险保障计划中,最常见的保险责任有:团体意外伤害,团体意外医疗和团体意外住院津贴等。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责任包含意外身故保险责任和意外残疾保险责任。意外身故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意外残疾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天数后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团体意外医疗

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对其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补偿,其中合理医疗费用的具体范围以保险合同载明为准,如果被保险人已通过其它途径获得补偿,保险人只承担剩余的那部分合理医疗费用。

团体意外住院津贴

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前往医院,经医院医生诊断,在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保险人将按其实际住院天数乘以保险合同上所载明的意外住院津贴,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到期后保险公司视上一保障年度的赔付情况决定是否按原条件承保、是否增加保费、减少保额或者拒保等。首次投保时,保险费的厘定一般与该企业的行业性质、工作的风险系数、公司的安保状况、企业参加人数以及有无参加社保等因素密切相关。

负责薪酬福利的工作人员在为企业员工购买商业团体意外保险时,为了获取一个合理的保费水平,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尽量做到全员投保

参与的人员规模越大,就越有机会申请到比较好的费率折扣。有的企业往往只给从事危险岗位的员工进行投保,这样一来不仅减少了参与人员的规模,而且让保险公司认为存在逆选择的可能,增加了承保的难度,同时对于那些未参保的员工来说,福利设计的不公平会严重伤害员工的满意度,最后得不偿失。

梳理职场的安保状况

保险公司在与企业方确定保险计划和费率时,一般会去企业职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了解企业各岗位的工作具体内容,确定风险状况。企业方最好在此之前梳理一遍各岗位的安全作业规范,检查相关安全设施等,保险公司会给工作操作规范,安全预防措施完善的企业好的费率折扣。

中小型企业尽量参加集合式员工保障计划

对于人数在百人以下的中小企业来说,最好参加保险公司推出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保险套餐计划,与单独与保险公司确定的费率相比,这种套餐式的产品会更有价格优势。

不同的险种在进行保险索赔时需要注意什么


保险索赔(Insurance Claim)指当被保险人的货物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损失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在国际贸易中,如由卖方办理投保,卖方在交货后即将保险单背书转让给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当货物抵达目的港(地),发现残损时,买方或其收货代理人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应就地向保险人或其代理人要求赔偿。

交通险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保险索赔申请材料介绍

1. 保单;2. 人身险理赔申请书;3.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4. 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5. 受益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6. 门(急)诊病历;7. 出院小结;8.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费用清单(处方);9. 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10.诊断证明 (癌症、重大疾病诊断证明书需同时提供相关检查、检验结果资料);11. 手术证明;12. 意外事故证明;13. 死亡证明书;14. 法医学鉴定书或医院鉴定诊断书;15. 户口注销证明;16. 遗体处理证明;17. 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18.存折首页复印件(如选择银行转帐)

索赔的项目及应备的资料:

1.意外医疗(门诊):1、2、3、6、8、10*、12、18

2.意外医疗(住院):1、2、3、6、7、8、10*、12、18

3.疾病住院医疗:1、2、3、6、7、8、10、18

4.一般住院津贴:1、2、3、6、7、9、18

5.癌症住院津贴:1、2、3、6、7、9、10、18

6.手术津贴:1、2、3、6、7、8*、9、11、18

7.重大疾病(防癌):1、2、3、6、7、10、18

8.因患癌症的保费豁免:1、2、3、6、7、10

9.生命尊严提前给付:1、2、3、6、7、10、18

10.疾病身故:1、2、3*、4、5、6、7、13、15、16、18

11.因疾病身故的保费豁免:1、2、3*、4、5、6、7、13、15、16

12.意外身故:1、2、3*、4、5、6、7、12、13、15、16、18

13.因意外身故的保费豁免:1、2、3*、4、5、6、7、12、13、15、16

14.疾病残疾(失能):1、2、3、6、7、14、18

15.意外残疾(失能):1、2、3、6、7、12、14、18

16.宣告死亡:1、2、3*、4、5、15、17、18

注释:带“*”号的数字表示,如有该项材料, 则需提供。

以上材料为您办理理赔申请时所需的基本材料,但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保险公司可能还会需要您提供一些与本次理赔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果需要,保险公司理赔部门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如委托他人代办理赔申请,需提供受益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同时提供受益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相关资讯:中秋节看不到月亮 44人获得保险公司赔付

今年某保险公司推出的中秋赏月险。这是国内首款赏月险,中秋看不到月亮能获赔,赔付的依据是中秋节当晚中国天气网发布的该城市20:00到次日凌晨2:00的天气预报。如这一时段内,天气播报该城市为阴天或雨天,则界定为未能看到月亮,可获得理赔。如果这一时段内为晴、多云等其他天气情况,则界定为看到月亮,不予理赔。上海广州深圳投20赔50,包括成都在内的其他 41个城市投 99赔188。全国41个城市共计销售出赏月险3800多份。

保险知识,作为第三者索赔要注意的事项


案例:

李先生开车在下班途中遭后车撞击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坐在副驾位上的女儿头部创伤。李先生随即向交警部门与投保公司报案。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车辆承担全责,其投保的保险公司随即根据事故发生损失确定了理赔金额,包括车辆维修与人伤治疗费用。但一个月过去了,李先生依旧没有拿到对方车主应支付的赔偿费用,后来更是联系不到对方,情急之下,李先生找到承保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询问理赔事宜,但出乎李先生意外的是,保险公司已于半个月前支付理赔金,服务接待人员还向李先生出示赔款支付凭证。这样一来,李先生只能自行寻找对方车主解决此事,为原本忙碌的生活频添了不少烦恼。

新法解析:

相信很多驾车的朋友都遇到过类似李先生索款无门经历,但已经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将有效解决此类索赔难的问题。

新法第六十五条针对此类涉及保险责任的赔款出台了新规,第一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向第三人付款,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无须经由被保险人中转。第二,假使被保险人怠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这样一来,给付双方身份明确,从源头上避免了已拿到理赔金的事故责任方迟迟不向第三者支付赔款的问题,切实保护第三方的权益。

保险代理人温馨提示:假使自己是事故责任方,并且已自行向第三者支付责任保险理赔金,请您一定记得要保管好支付凭证,否则,您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因无法确知您是否已支付赔款,按照新法“直接向第三人支付赔款”的规定,则会提出拒赔。所以,我们在解读运用新《保险法》的过程中,在关注权利的同时也务必要参透义务的内涵。

旅游保险选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很多人在旅游的时候虽然都知道购买旅游保险,但是对于旅游保险的知识是少之又少,以为购买了旅游保险之后,就能享受旅游过程中所有的风险责任。或者他们认为旅游保险购买的时候投保金额越高越好,其实这些都不一定。这些都需要一定的知识,才能让保险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旅游已成为现代人提高生活品质、释放工作压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外出旅游的人越来越多,使旅游业成为新经济增长的一个亮点。但是,在旅游过程中、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意外,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甚至造成终身遗憾。目前市场上有非常丰富的短期旅游保险产品,这些保险产品保险期间从3天到30天,保费从几元到几十元,保险责任包括了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责任、意外伤害及医疗责任、突发急性病等保险责任,完全满足客户短期的旅行需要。那么,旅游保险选购的时候一般都有哪些误区呢?

误区一:混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报团出游时,很多游客认为只要有了旅游责任险,就可以万事无忧了。事实上,旅游责任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旅行社,是在出现意外事故后为旅行社分担赔偿风险,并不能替代主要针对游客自身保障的旅游意外险。有些旅行社在推销旅游产品时会以“旅游送保险”招揽客户,这种情况下,务必看清楚旅行社送的究竟是责任险还是意外险。其次,旅行社即使购买了旅游意外险,顾客也应该详细了解这份意外险的具体保障项目。

误区二:旅游保险选购只看保费的多少,不考虑实际保险需求。旅游保险种类、价格多样,游客投保旅游保险时,要根据出游的方式,按自己的旅游行程和目的地情况,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打造的保单,并非单纯看价格和保额高低。比如,国内游可以购买短期的旅行意外险。去高原地区还需要另外购买一份高原险。自驾游可以选择专为自驾游设计的保险产品。出境游时,保险中最好包括旅游救援、医疗等保障,并根据目的地的消费水平选择医疗保险金额。

误区三:以为买好意外险就能保障一切意外。有些旅游意外险虽然很便宜,但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客户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应留意保险的免责条款。一般来说,保障危险性较高的旅游项目的保险,保费通常会高得多。误区四:认为出险后能全额赔偿。一般情况下,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旅游保险保障全面最重要

赴境外旅行的朋友需要考虑购买一份包括意外和紧急救援双重保障的境外旅行保险。由于在国外就诊的费用较高,消费者的旅行保障不能太低。根据欧盟理事会规定,办理国家签证需购买不低于3万欧元(相当于人民币30万元)、且具有境外救援功能的意外医疗保险。

住宿安全也是外出旅游者关心的问题之一。不少公司推出了住宿旅客人身保险,旅客因遭意外事故,外来袭击或随身携带物品遭盗窃、抢劫等而丢失的,保险公司按不同标准支付保险金。

消费者在旅游保险选购中,只有对保险认识全面,才能让保险的作用发生到极致,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投保者对于保险知识的认知较为全面的情况下,旅游保险受到的冲击力也对相对减小。专家告诉您,当您在忙碌着出游的时候,请别忘记订购有保险,不知不觉中给自己的人身加一层保障。购买之前,请先对旅游保险做一些了解,希望您能从中获得最大的保障。

保险知识,保单体检需要注意的事项


近年来,随着保险知识的普及,市民已习惯在辞旧迎新的年末时候仔细整理一下自己的保险清单,及时续缴保费,更新个人联系信息等。近日记者采访了华康保险资深业务经理梁伟芬。她提醒消费者,在年末保单体检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确认自己的联系方式是否改变,比如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果联系方式改变了,记得通知此份保险的营销员或者保险公司变更。现在保险公司都很人性化,只需本人拨打热线电话就可变更;

第二,明确保单的缴费方式,是否需要续保。多数保险公司的保单都有60天的宽限期,如果在此宽限期内没交保费又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都必须履行保险赔付责任。

第三,确认保单是否有年金到期和红利领取。建议查询保单,是勾选了现金领取还是累计生息,又或者抵缴保费?建议消费者选择累计生息,因为累计生息才能获得保单最大的利益,并且这是随时可以变更的方式,可供消费者灵活选择。

第四,检查自己的保障与目前的需求是否匹配,这是保单年检最重要的部分。首先将所拥有的保单进行分门别类,先把所有保单功能进行归类,比如,有些保单偏重风险保障,另外一些是教育金的保障。分门别类后,消费者可根据目前的生活工作需求来确认现在保单水平是否和生活需求相匹配。

另外,消费者如何了解目前的需求呢?日常生活中根据不同种类的消费者,有几方面可以衡量此需求。比如,作为年轻人,工作是否有变迁?收入是否有变化?如果收入增加,保险也可以考虑增加,相反,收入减少了,消费者可以根据现状减低保额,从而减少所缴保费;是否结婚,生子或者贷款购房?如有,那证明保障需求有所增加,建议保险保额匹配增加。

作为服务于专业保险中介的资深经理,梁告诉记者,保险中介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客户“量体裁衣“。保险中介可以站在客户的立场为客户挑选各家保险公司的拳头产品,为客户提供公正中立的服务,让客户买保险更轻松。除了对消费者年末保险检查的几点提醒,梁伟芬还建议每个家庭检查一下家里成员的医疗保障与目前的医疗水平是否一致,可以通过检查目前的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障是否齐全来衡量。做了新爸爸新妈妈的消费者们,也可以在年末考虑和规划孩子教育金。步入壮年的消费者,则需要在年末重新检查现有保险并开始规划养老金。

保险知识,寿险投保需要注意事项


1.确定您的保险需求

(1)认识自己的需求,决定适当的保险种类人寿保险兼具保障与储蓄理财的功能。若是为减轻意外或疾病时家庭的负担,照顾家人的生活及教育基金,请选择保障性高的商品;若是筹备子女的教育经费或准备养老基金,则以选择储蓄性高的商品为宜。

(2)了解自己的需要,决定适当的保险金额仔细盘算需要保障或准备储蓄累积的额度,先依照目前的缴费能力,决定适当的保险金额。每一保险商品每年应缴纳保险费的多少与保险金额的大小成正比。如果缴费能力无法一次达成需要的保险金额,可考虑於缴费能力增加时,逐次增加保险金额或再购买第二张、第三张新保单以满足自己的需要。

(3)衡量自己的能力,决定适当的保险费。人寿保险的保障功能,是个人或家庭理财规划,转移风险最好的工具之一,如同购买生活必需品,应属必要的支出。每年所缴纳的保险费,一般而言,以个人或家庭每年可支配所得(所得减除各种税捐後的余额)的10%为宜。人寿保险的储蓄功能,是准备子女教育基金、个人或家庭中长期储蓄、退休养老,最稳健的理财方式之一,此部份每年所缴纳的保险费,应不超过个人或家庭每年可支配所得,减除应支付各项生活费用,即收支的余额。

2.充分了解保险公司

寿险公司的好坏,关系到你今后的各项保障,因此,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了解多家保险公司的情况,比如通过亲自上门了解或电话咨询,切不可道听途说。建议选择经营稳健、服务良好、价格合理,出单快捷的公司,特别是服务。

3.慎重选择业务员

人身保险代理人(也称业务员)是指根据保险人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个人。

凡持有《资格证书》并申请从事个人代理业务者,必须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书》,持有所代理保险公司梭发的《展业证书》,并由所代理保险公司报经其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备案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业务员的好坏至关重要,其对险种的建议,条款的解释,直接影响到今后的服务,影响到你的权益,据业内人士介绍,保户与保险公司的纠纷90%是因为业务员的不实说明或说明不足。建议选择业务员时可向保险公司了解其基本情况,更重要的是需要你仔细阅读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材料,有疑问通过保险公司的咨询电话了解。

4.认真阅读并读懂险条款

索取并详阅保险计划中,有关保险商品的「保险单条款」内容,特别注意下列两类条款:

(1)保险责任条款。

(2)除外责任条款。

所谓除外责任项目系指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的项目。各保险公司每一张保险单或保险商品,都列有除外责任项目;除外责任项目的多寡与内容,因保险法规、保险种类等及保险公司设计保险商品时,保险费率订定是否包括而定,并明列於保险单条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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