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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保险,“爱情保险”不一定保险,多样化配置作为家庭保障

2020-06-03
保险家庭保障规划缺口 家庭保障与保险规划 家庭保险规划信息化
情人节到来之际,“爱情保险”越发受到夫妻双方关注。在国外,“爱情保险”可以把婚姻维持年限列入约定给付条件,从而保障婚姻的长久。在国内,“爱情保险”只是为夫妻双方提供保障,并非真的能“锁住”爱情。从港城市场上了解到,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多为分红型寿险,侧重保障功能,对爱情不产生作用,对婚姻内夫妻双方而言则可以获得一定的保障性收益。

买份“爱情保险”当礼物 市民高先生和妻子小余在去年“十一”黄金周结婚,婚后不久,夫妻俩就各买了一份寿险,指定受益人为对方。“可能是家里有亲戚在做保险的原因吧,我们两个人的保险意识都比较强。”高先生告诉记者,“寿险代表着自己的生命,指定受益人为对方,也就是把自己的生命交到了对方手中。这也算是对婚姻的一种承诺。”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爱情保险”都属于连生型保险,也就是夫妻双方共享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成为被保险人,同时两人又都是受益人。在港城市场上,这类连生型保险并不常见,大部分为个人保单,支付保费、投资人权益都按个人险来执行,夫妻双方互不干涉。 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由于时下婚房多为男方购买,因此“爱情保险”中保障女方权益的产品更加受宠。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只保财富 面对市场推出的“爱情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业内人士表示,“爱情保险”只是一种称呼,实际上与婚姻是否长久没有关系,主要为寿险和理财型保险。 “目前在售的鸿鑫人生分红险,就是一款纯粹的理财险。即便家庭出现债务纠纷,这款保险的所有收益也纯属个人财产,别人是无法动用的。”太平洋寿险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分管经理李耀华介绍。 这款分红型保险之所以被打上“爱情”的烙印,原因之一在于可以指定日期领取收益。“比如可以在每年的结婚纪念日,指定夫妻一方领取收益,作为纪念日的礼物。保险公司会在当天发送祝福短信给受益人。这也挺浪漫的。” 除了这种领取方式外,夫妻双方还可以等到50年金婚时一次性领取,让保险一同见证婚姻的长久。这款分红型理财险以及专门针对重大疾病和养老的保险是最近较为热销的险种。投保人交费满10年,就可以享受终身保障。 李耀华以第一款理财险举例,26岁女性投保20份,保额在15160元/年,这份保单的收益来自本金、固定收益和分红收益三部分。 “固定收益按保额的9%计算,这名女性即可拿到1800元/年的固定收益,到60岁,如果领走37万元用于养老,那么到了70岁,还可以领28.7万元。”李耀华介绍,“虽然保险分红收益不同,但这类保险风险较低,即便婚姻出现问题,对于女性而言,也有一定的保障。” 另外,终身型寿险可保障终身,最主要保险利益在投保人身故后实现。当婚姻中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另一方可作为保单受益人获得经济上的援助。 多样化配置作为家庭保障 “在购买保险时,先要考虑家庭的经济实力,并权衡产品的好坏后再投保。”中国人寿连云港市分公司的理财顾问伏彩霞表示,“对于一般条件的家庭来说,可以将重大疾病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并适当配置一些意外险和养老型保险。” 伏彩霞建议,新婚家庭可以先购买意外险,“目前人寿推出的意外险200元/年,可以为2口人至5口人投保,赔付金额按人口均分。”其次,健康险也是新家庭的有效保障,“比如30岁的女性可以购买重大疾病险,每年投入1万元,身价保障为12.6万元,每3年分一次红,分红按复利累积升息。” 如果寻求较好的保障,可以选择人寿推出的“福满一生”,这款保险为意外险、养老保障的叠加,为分红型保险,一年一分红,也可以作为夫妻双方的养老保障补充。 “现在港城市场上投保人的年龄多为30岁以上,20岁至30岁之间的投保人很少。其实保险在年轻的时候购买更划算,保额较高,在出现意外或者年老的时候可以获得更高的赔付或收益。”保险业内人士介绍。 业内人士还提醒,投保人在填受益人的时候最好保自己,以免日后出现纠纷。“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变故,可以更改投保人,比如之前丈夫一直为妻子投保,离异后可以更改为妻子自己投保。”另外,年轻家庭投保时应将保费控制在年薪的10%至15%,最好不要超过20%。不然,交起保费来会很吃力,保障成了压力。 “‘爱情保险’只能作为家庭的一种保障,无法为‘爱情’保险。想要婚姻长久,仅靠保险是无法实现的。”业内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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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买得多赔得多?那可不一定!


如今国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越来越高,很多人都购置了足够多的保险,甚至有时候同一种类型的保险都不止购买一份。但对于保险产品能不能叠加理赔,很多人都没有清晰的概念,我多买了一份保险,出事了能不能多赔一份钱?

事实上,这得看是哪种类型的保险产品,险种不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会有所不同。

一、“给付型保险”与“报销型保险”

保险重复购买有没有用,关键得看它的理赔方式是什么样的,也就是说出险后保险公司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一般来说,保险分为“定额给付”与“报销补偿”两种赔付类型:

① 定额给付型保险

定额给付,就是指只要达到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支付给你固定金额的保险金。

以寿险为例:比如,某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寿险。寿险是定额给付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出险,则A、B两家公司都会一次性支付保险金,两家互不相干,可以叠加赔付。

② 报销补偿型保险

顾名思义,就是保险公司会报销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费用。

以医疗险为例:比如,某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医疗险,各自保障3万的疾病住院。医疗险是报销补偿型的,如果他保障期内不幸疾病住院花了3万,想向保险公司索赔,找A保险公司报销完3万医疗费后,因为发票上会被A公司盖上“已报销”字样,所以如果之后再去找B公司理赔,自然也就无法获得重复报销理赔的,因为花出去的3万已经由A保险公司报销完了。

也就是说,定额给付型保险是直接“给钱”,无论你投保几家保险公司,都能同时理赔;而报销补偿型保险则是实报实销,损失多少就报销多少,即使多买也不会多赔。

那么,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那些保险产品,哪些是“给付型”、哪些又是“报销型”呢?

二、“买多赔多”的给付型保险

① 寿险。寿险的保障责任是身故,一旦保障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给付理赔金,多份保单是可以叠加理赔的。

② 重疾险。重疾险的保障责任是特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患病时,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理赔金,同样可以多份保单叠加理赔。

③ 意外伤害险。意外险的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其中,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及意外住院津贴,是达到条件一次性赔付的,也就是说是可以重复理赔的。但意外医疗则是报销补偿性质。

应注意的是,“买多赔多”的规则不完全适用于未成年人,因为保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做出了限制:被保险人小于10岁,身故保额不得超过20万;被保险人处于10到17岁间,身故保额不得超过50万。超出限额部分,则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买多不一定赔多”的报销型保险

① 医疗险。医疗险是典型的报销型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一般是先治疗、后报销,所以不能重复赔付。

② 意外医疗险。与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不同,意外医疗是报销型保险,实行“实报实销”的理赔方式,不能重复报销。

③ 财产险。车险、家财险等财产险,一般都是报销型,事后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而且赔偿也不会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因此,财产险无法叠加保额,不能重复理赔。

总结

我们发现,对于费用损失可计的风险,比如疾病医疗支出、意外医疗支出以及财产损害等,其赔付一般都是报销补偿形式,有损失才有报销,报销不能超额,所以没有重复购买的意义。

而对于损失“无法估量”的风险,如身故、高度伤残、重疾等,其赔付一般都是一次性给付的,完全可以重复投保。

归根结底,是因为保险的“标的价值”才是赔付的关键——损失的费用是有价的,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太平保险保单查询方式多样化


不少客户在投保后会担心资金的去向和红利的分配情况,为让客户买得放心,并随时了解各类保单的详细信息,便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理赔申请和续缴保费,太平保险推出了覆盖各类短期意外保险和长期寿险的保单信息网上客户自助查询服务。这里给大家详细讲述一下太平保险的保单查询方式。

太平人寿复业之初即采取领先全国的“核心风险集中管控,运营作业集中处理”作业模式,所有契约均由总公司集中出单。2009年,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共享服务中心在上海张江投入使用,进一步强化和优化了太平人寿的集中运营体系,为太平人寿的高品质客户服务提供了坚实的统一平台。

基于这一领先市场的集中运营平台,以客户为中心,太平人寿正全力打造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保险服务完美集成的“客户体验式服务平台”,以专业化的服务手段和技术,打造多元化的服务渠道,使客户体验得以持续提升。

太平保险保单查询方式有如下几种:全国通

太平人寿 “全国通”是集跨地域业务受理、“一站式”柜面服务、“无站式”自助服务和标准化品质作业为一体的运营服务体系。“全国通”使保险客户可以在全国享受不受地域限制的“通保通赔”服务,时效、流程与品质高度一致,且不用支付任何手续费。

95589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太平人寿保险电话95589热线服务全国,7×24的不间断服务,以高素质的客服团队,整合多种服务渠道,汇集各种信息资源,高效高品质地满足客户需求。

立保通(电子投保平台)

太平人寿个人业务率先推出电子投保,通过投保规则自动校验引擎,实现自动核保、即时支付电子化,客户可通过网络终端,即时申请投保、交费,十分钟即可轻松完成承保。

一岗通

在客服服务柜面,太平人寿的“一岗通”服务模式集合了保险业务售中、售后各个环节,柜面专业人员能够承担新契约、核保、保全、理赔、续期等所有职能,减少客户等待的时间,避免繁杂的手续和无谓的奔波。

自助服务

太平人寿已推出自助语音查询服务和网络自助服务,并即将全面推出网上营业厅、“工行-太平”联名卡、移动终端APP三位一体的在线自助服务平台,使客户可随时随地处理保单、理赔和保全信息,获得真正享受全天候、无障碍的高效服务。

智讯通(智能电子信息平台)

通过手机短信、彩信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账单、节日问候、状态报告、服务追踪等运营服务信息传递给代理人和客户,实现了客户、代理人、保险公司的信息沟通多样化、全天候、无缝隙。

“百分百”电话回访

太平人寿在国内率先全面实行100%的客户电话回访,对每一张承保保单都进行追踪式调查访问,确保承保过程符合规范,保户明明白白消费。

太平保险公司介绍:

“中国太平”是我国第一家跨国金融保险集团公司,其品牌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至1929年创立的太平水火保险公司、1931年创立的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1949年成立的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太平内地客户最为集中的成员公司和中国太平最重要的市场接口,太平人寿在专注于个人寿险业务的同时,依托集团的综合性、多元化经营平台,更可间接为个人及团体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复业八年来,太平人寿已连续4年实现盈利,业务发展稳健,业务结构良好,公司不仅成为新时期中国太平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力量,也是中国太平业务和盈利的主要贡献者。

太平保险除在上海设立总公司外,又在国内各大口岸广设分支机构和代理处,最鼎盛时,太平保险在全国的代理网点总数达900余处,还在香港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成为当时我国保险市场上一家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爱情保险”惹争议:保爱情还是销售噱头?


备受单身男女推崇的光棍节即将来临,孰不知,11月11日既是向往爱情的“光棍节”,也是庆祝爱情的“夫妻节”。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催热了市面上的“爱情保险”。在国外,“爱情保险”可以婚姻维持年限为约定给付条件之一,保障爱情婚姻的长久。但是在国内,“爱情保险”真的能为爱情上把锁吗?笔者了解到,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基本是“联合寿险”形式,这种保险主要由夫妻双方联合投保,但多与爱情婚姻无关,仍以侧重寿险保障为主,所谓的“爱情保险”或仅仅是保险公司吸引客户的一个噱头而已。

国内“爱情保险”大多不保爱情

目前,市场上推出不少“爱情保险”产品,如安邦保险“爱情婚姻保险”系列产品:心心相印爱妻保障计划;缘定三生爱妻保障计划,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等,此类产品为丈夫为妻子投保、妻子为丈夫投保或夫妻双方互保等形式,而实际上与夫妻爱情婚姻长久没有关系,主要为寿险或理财型保险。中德安联有关保险专家指出,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爱情保险”基本为“联合寿险”形式,有定期型寿险和终身型寿险两种形式。终身型寿险可保障终身,最主要保险利益在投保人身故后实现,当婚姻中一方不幸因疾病、意外或衰老等原因身故,另一方可作为保单受益人获得经济上的援助。

离婚后保障利益仍存在

某寿险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国内夫妻共保形式的“爱情保险”可共享保额,但只要保单有效,就存在保单利益,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保单的保障利益同样存在,夫妻双方可以做的是通过调解等形式对保单进行分割。而在国外,“爱情保险”可作为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合约,例如,英国对于被遗弃的一方,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赔偿,而美国对于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将受到惩罚。此外,韩国“爱情保险”还将婚姻存续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中断即停止给付保险金。

保险知识,“爱情保险”真的可以保障爱情吗?


当然从家庭的角度考虑,这种“爱情保险”也有着其优势,在相同的保险保障、同样保额下,夫妻合保的保费比单独投保要相对便宜一些。同时,从夫妻双方获利角度来看,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就会越大。

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在力求为自己的生活多寻求一份保障,保险除了是一种经济制度、一种理财方式,同时也成了一种心灵安慰的方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保险。在2月这个情人专属的季节里,我们的眼球碰触到了“爱情保险”。

“爱情保险”在国外已经有了多年的历史,国外的“爱情保险”与爱情婚姻关联紧密,类似于信用保证保险。当义务人不履约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外国的“爱情保险”更多是赔偿离婚带来的经济损失,而不是给一定时期内不离婚的夫妇提供礼金。英国的一种“爱情保险”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美国则有一些“分产合约”,双方离婚按保单上的比例分家产,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还可以约定,因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上将受的惩罚。韩国的该类险种已有约20年的历史,包括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前者以恋爱者是否成婚为给付条件;后者以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为给付条件,婚姻中断即止。

在我国“爱情保险”就与爱情本身没有太大的关系了,而是在爱的名义下,夫妻双方联合投保的人寿保险计划。国内“爱情保险”大多是“连生型”保险,即一张保单承保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人的人寿险。此类保险一般是以夫妻双方的生命为保险标的,而不是以婚姻爱情本身为保险对象。同时相爱的情侣如果没有组成家庭,没有夫妻关系也是不能购买的。购买之后家庭除了享受人寿保险,还可以获得银婚纪念祝贺金和终身分红等;同时保单还能附加一些住院补贴等附加险,与普通保险计划相比,并没太多特殊之处,主要是对产品进行了组合,同时注入了一些“爱”的元素。目前市场上的“爱情保险”主要有:安联大众的“美满婚姻见证计划”,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太平人寿的“情系今生”计划等。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履行了人生的爱与责任,而不是通过这种保险方式来对爱情本身进行保险,因为真正的爱情靠一种商业契约是无法维护的,只有彼此笃定的信赖、流畅的沟通和无尽的关爱才能为爱情上上最好的保险。

当然从家庭的角度考虑,这种“爱情保险”也有着其优势,在相同的保险保障、同样保额下,夫妻合保的保费比单独投保要相对便宜一些。同时,从夫妻双方获利角度来看,婚姻越持久,分红险保单价值就会越大。

投保“爱情险”勿盲目“爱情保险”并不保爱情

从本市一些保险公司获悉,随着历年情人节的到来,一些适合夫妻双方共同投保的所谓“爱情保险”成为年轻夫妻的互赠礼物。“爱情保险”真能保爱情?记者就此采访了多家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不保爱情

据了解,1996年,太平洋人寿就推出过“金婚银婚保险”,夫妻双方只需各掏100元,如果两人一直不离婚,“恩爱金”会随忠诚度直线上升,婚姻越持久,保单价值就越高。比如,缴保费100元,20年时可领500元;30年时可领1088元;50年金婚时就可领6800元,并加送金婚纪念金戒指一对。但如果夫妻在第19年分手,就没有“恩爱金”。随着离婚率上升,该险种因退保率太高,最终于1998年悄然退市。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被冠以“爱情保险”的保险,其实都不保障爱情,而只是夫妻联合购买一份保单。这种保险与普通保险相比,并没有太大区别。据了解,这类险种的卖点就在于夫妻俩只需要购买一份保单,共同支付保费,就可以双双成为被保险人,两人同时有受益权。据了解,目前成都主要有三家公司销售“爱情保险”,分别是平安人寿的“世纪同祥”、泰康人寿的“爱家之约”以及中德安联的“福星高照终身寿险”。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2002年上市以来,“爱家之约”一直是公司的主力产品,每年这段时间都是一个销售高峰。

投“爱情险”的前提是已婚

“虽然不保爱情,但送给男朋友一份联合保险也不错”。然而,当21岁的张小姐去保险公司给自己的男友投保时,却被拦住了。原来,投保“爱情险”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扯了证的夫妻。据介绍,由于未婚恋人之间没有“可保利益”关系,难以共同购买终身寿险,所以通常拿“爱情险”当情人节礼物的多是已婚人士。

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产品部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投保平安的“爱情险”必须是夫妻双方。据悉,该保险的投保年龄最低是22岁。而泰康人寿“爱家之约”也规定,投保者若是新婚夫妇,可以给家里的经济支柱一人投主险,给在家主内的配偶买一些附加险即可。等孩子出生了,还可在惟一的一张保单上增加相关保障。

至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当婚姻遭遇不测时,所买的爱情保单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据了解,平安人寿的爱情保险列有专门的“拆分选择条款”,可以灵活简便地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把保单拆分成两份,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记者获悉,相比同等保额的保险,爱情保险还有一大优势:保费便宜。中德安联四川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夫妻两人只需一张保单,就可双双获得终身高额保障,且相比其他终身寿险,保费支出要低一半。

不过,即使如此,一些保险专家也提醒各位不要盲目购买。相比普通保险,“爱情保险”在保障上还有些不足。中德安联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公司的“爱情保险”最大卖点是保费低,比较适合于手上不太宽裕的客户,而其不足之处在于医疗方面没有保障,仅有身故保障。

国外爱情保险花样多

据了解,相比国内徒有爱情保险之名的联合人寿保险,国外的此类保险更为多样化。比如,英国的一种“爱情保险”内容是,每对夫妇每月交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可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

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瑞典的一些爱情保障计划也类似.

保险买得多就赔得多吗?那可不一定哦


如今国人的风险防范意识越来越高,很多人都购置了足够多的保险,甚至有时候同一种类型的保险都不止购买一份。但对于保险产品能不能叠加理赔,很多人都没有清晰的概念,我多买了一份保险,出事了能不能多赔一份钱?事实上,这得看是哪种类型的保险产品,险种不同,这个问题的答案就会有所不同。

▍一、“给付型保险”与“报销型保险”

保险重复购买有没有用,关键得看它的理赔方式是什么样的,也就是说出险后保险公司是怎样进行赔偿的。

一般来说,保险分为“定额给付”与“报销补偿”两种赔付类型:

① 定额给付型保险

定额给付,就是指只要达到理赔条件,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支付给你固定金额的保险金。

以寿险为例:比如,某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寿险。寿险是定额给付的,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出险,则A、B两家公司都会一次性支付保险金,两家互不相干,可以叠加赔付。

② 报销补偿型保险

顾名思义,就是保险公司会报销被保险人的实际支出费用。

以医疗险为例:比如,某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两份医疗险,各自保障3万的疾病住院。医疗险是报销补偿型的,如果他保障期内不幸疾病住院花了3万,想向保险公司索赔,找A保险公司报销完3万医疗费后,因为发票上会被A公司盖上“已报销”字样,所以如果之后再去找B公司理赔,自然也就无法获得重复报销理赔的,因为花出去的3万已经由A保险公司报销完了。

也就是说,定额给付型保险是直接“给钱”,无论你投保几家保险公司,都能同时理赔;而报销补偿型保险则是实报实销,损失多少就报销多少,即使多买也不会多赔。

那么,我们生活中会遇到的那些保险产品,哪些是“给付型”、哪些又是“报销型”呢?

▍二、“买多赔多”的给付型保险

① 寿险。寿险的保障责任是身故,一旦保障期内出险,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给付理赔金,多份保单是可以叠加理赔的。

② 重疾险。重疾险的保障责任是特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患病时,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理赔金,同样可以多份保单叠加理赔。

③ 意外伤害险。意外险的保障内容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其中,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及意外住院津贴,是达到条件一次性赔付的,也就是说是可以重复理赔的。但意外医疗则是报销补偿性质。

※ 应注意的是,“买多赔多”的规则不完全适用于未成年人,因为保监会对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做出了限制:被保险人小于10岁,身故保额不得超过20万;被保险人处于10到17岁间,身故保额不得超过50万。超出限额部分,则不承担保险责任。

▍三、“买多不一定赔多”的报销型保险

① 医疗险。医疗险是典型的报销型保险,遵循损失补偿原则,一般是先治疗、后报销,所以不能重复赔付。

② 意外医疗险。与意外身故、意外伤残不同,意外医疗是报销型保险,实行“实报实销”的理赔方式,不能重复报销。

③ 财产险。车险、家财险等财产险,一般都是报销型,事后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付,而且赔偿也不会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因此,财产险无法叠加保额,不能重复理赔。

▍总结

我们发现,对于费用损失可计的风险,比如疾病医疗支出、意外医疗支出以及财产损害等,其赔付一般都是报销补偿形式,有损失才有报销,报销不能超额,所以没有重复购买的意义。

而对于损失“无法估量”的风险,如身故、高度伤残、重疾等,其赔付一般都是一次性给付的,完全可以重复投保。

归根结底,是因为保险的“标的价值”才是赔付的关键——损失的费用是有价的,而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 价格越低不一定越好


生活中难免会遭遇各种意外,很多意外导致的结果是我们无法承受的。人身意外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帮我们降低了风险。但是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产品很多消费者又不知道从何下手。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怎么挑选适合自己的产品?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交费少、保障高的特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专家提醒消费者,买人身意外保险不能只看费用,还要看保障的,选择不同的保险产品其保费是不一样的,另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被保险人的职业有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害是指以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为标的的保险,保险期限一般较短,以一年或一年以下为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多少钱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最好搭配意外医疗险

公众对于意外险最大的误解在于,将意外险及意外医疗险混淆,认为只要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应承担起包括医疗在内的所有责任。保险专家表示:两者的理赔责任是分离的,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

人身意外保险多少钱?不是越便宜就越好

不少人以为意外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

专家指出,意外险身故部分的保障是可以多重赔偿的,可以考虑购买多份意外险。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年缴1500元~2000元购买意外险就可以达到100万元的保额。需要指出的是,不少人以为买人身意外保险的价格越低越好,这种看法并不可取。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现行保险法允许财险公司经营意外险业务,虽然现行保险法仍坚持分业经营原则,但认可了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等非寿险的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一样具有补偿性质,将此作为兼营范围。因为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而不是对所有的意外负责。所以,有些意外险产品就采取缩小保障范围的方式来降低价格,实际的效果却没有提升。

买人身意外保险可“量身定做”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已逐步开发出了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学生、幼儿保险、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几十个意外险品种。这些保险产品是针对不同的保障对象、保障范围而专门设计的。怎样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合适,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时间、地点及交通工具的不同,意外保险有一般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和航意险等,它们的保障范围依次递减。就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来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只对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的伤残进行赔付,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除对被保险人进行伤残赔付外,还包括医疗费用支出的赔付。相对而言,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可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医疗保障的人买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可能更合适。此外,经常乘飞机或火车出差的旅客,选择购买一年期的交通意外险更方便合算。

保险知识汇总,保险产品换装上市 旧保单不一定适用新法


随着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开步走,10月1日起,保险公司上百种保险产品寿终正寝,画上休止符。各家保险公司适应新《保险法》的升级换代新品也开始在金秋十月陆续亮相,迎来保险新品密集上市的小高潮。而10月1日前的停售风潮,更让保险公司代理人赚到飞起。

部分险种涨价一至两成

10月1日起,中国人寿升级版的新“两康”保险正式上市。这成为保险新产品扎堆儿上市的一个缩影。“适应新《保险法》的保险新产品10月1日将全线推出,这次升级换代几乎涉及到保险公司所有产品”,多家保险公司昨日告诉记者。

不过,升级换代的同时,多家保险公司新产品也传出“涨价”风声。泰康人寿在宣布停售几款产品的同时,表示将于10月推出新险种。新产品上市后,价格大约会上调10%-20%。中国人寿的“两康”重大疾病保险,其新版费率亦较老版上浮约10%-15%。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保险法》实施后,对保险公司风险把控能力要求更高,是保险公司涨价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新老产品谁更划算,“单纯比较价格并不客观”,保险公司指出。以“两康”为例。“十一”之后,“两康”费率虽然上调,但赔付由原来的2倍提高到3倍;保险公司承诺可以赔付的重大疾病种类,也由原来的10种提高到20种。

抢搭末班车代理人小赚一把

尽管“抢搭末班车不理性”这类呼声此起彼伏,不过,“停售”二字还是让不少市民赶在“十一”黄金周前爽手掏钱购买保险。连带着,让不少保险公司代理人赚得盆满钵满。

保险公司代理人陈先生计划中秋之夜以五星酒店的贵价自助餐犒劳一下自己---在经历了过去“战斗的一个月”后,陈先生签下30多份保单,“是过去一个月的几倍”。入行2年多的王小姐也在9月份签下近20份保单,战果不凡。王小姐说,9月26日老版保险停售最后一天,当晚代理人排队交单直到晚上 12时。而整个9月份,由于老产品要升级换代,价格也要提高,不少早有投保意愿的市民纷纷出手投保,或者追加投保,有些代理人甚至“一个月收到的保费就高达十几万元”!

旧保单不一定适用“新法”

黎小姐今年1月刚买了一份20年缴费的长期寿险。与老版相比,新《保险法》在投保、理赔等方面更加强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像黎小姐这样的保单是否也能受到新法保护?

对此,中国保监会法规部负责人杨华柏表示,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的行为(即旧保单)不得适用新法,只能沿用旧法。不过,对于一些期限较长的寿险合同,考虑跟有关部门作出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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